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措施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措施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职工可能会陷入困境,例如疾病、家庭问题、经济困难等。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应该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及时帮助这些困难职工,化解他们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会探讨一些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措施。
一、经费资助工会可以向困难职工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如物质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
对于需要进行大额医疗费用的职工,工会可以帮其协调医疗保险、救助基金以及社会救助等渠道。
对于因疾病或意外造成病休的职工,工会可以探讨为其提供临时的经济救助,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二、借贷服务在一些紧急情况下,职工可能需要借贷资金以解决燃眉之急。
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借贷服务,在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前提下,为其提供贴息或无息借款,如税前借、工资垫付等措施。
同时,工会也会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借贷管理,监督职工按时还款,避免出现较大亏损和影响。
三、心理咨询和支持在面对疾病、家庭问题或突发事件等困难情况时,职工可能会感到孤单和无助,需要得到心理支持和帮助。
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在聆听职工困扰的同时,帮助其逐渐克服痛苦和挣扎,重建对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工会还可以将职工沉浸到集体活动中去,增加其社交活动,减轻其困难生活带来的压力。
四、培训和岗位安排对于一些有技能的职工而言,他们可能因年龄、身体、行业等原因而丧失工作能力和竞争力,这时候工会可以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岗位安排,以满足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工会可以借助政府、企业、社会等资源寻找适合的岗位,为职工提供更广阔的就业和发展机会。
五、权益维护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上扮演者极为重要的角色,包括对不当解聘的职工探讨法律救助、对违反劳动法规的企业进行行政投诉和维权活动等等。
同时工会也会通过合法渠道发起罢工、请愿签名等路线来与企业展开谈判,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措施此外,对于一些其他的困难情况,工会也可以提供一些临时措施帮助职工,如帮助职工寻找住房、提供食品救助等。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具体方案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具体方案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是,仍有一部分工人从业者由于种种原因,面临收入不稳定或者缺乏社会保障,导致生活困难。
为此,各地的工会组织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困难职工帮扶具体方案,为他们提供不同程度的帮助和支持。
一、创设经济援助基金工会组织可以通过创设经济援助基金的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工会委员会向企业企业提交基金申请书,由企业出资建立经济援助基金,并派出专人负责管理和分发资金。
对于符合标准的困难职工,该基金可以提供一次性或者长期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二、开展技能培训为了帮助困难职工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素质,工会可以积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项目。
技能培训项目可以涉及到不同的行业,比如美容化妆、IT技术、家政服务等等。
对于困难职工来说,学习新技能可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增加自己的收入,也可以为生活奠定更加稳固的基础。
三、提供心理帮助困难职工往往面临生活不稳定、心理压力大的问题,工会组织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帮助。
心理帮助可以包括面对面的咨询、心理治疗、心理疏导等服务内容。
对于心理困难较大的职工,工会还可以联合当地的心理健康机构,提供更加专业、更深入的治疗,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四、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工会组织还可以通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的方式,来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和支持。
比如可以组织爱心捐款、捐助物品等活动,也可以组织志愿者前往困难职工家中进行家访、疏通心路等活动。
通过公益活动的开展,可以让广大市民关注困难职工的问题,帮助他们共同渡过难关。
五、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宣传为了让更多人关注困难职工的问题,工会组织可以积极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方式开展。
通过宣传工作,可以让更多人了解困难职工的生存困境,进而感受到他们的困难,并积极为他们提供帮助。
结语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具体方案是对职工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一种有力解决措施。
企业困难职工下一步帮扶措施

企业困难职工下一步帮扶措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困难职工的问题逐渐凸显。
这些困难职工面临失业、低薪、生活压力大等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下面将提出一些帮扶措施,以帮助企业困难职工渡过难关。
一、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为了提升企业困难职工的就业竞争力,可以加大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力度。
通过开设各类培训课程,提升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让他们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同时,可以鼓励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困难职工在面临困境时,需要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政府可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确保企业困难职工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企业困难职工的就业补助和失业救济政策,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三、推动创业就业对于企业困难职工来说,重新就业可能是他们解决困境的一条出路。
政府可以加大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困难职工自主创业。
同时,可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他们重新就业。
四、加强心理疏导企业困难职工在面临困境时,往往会感到压力和焦虑。
为了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可以加强心理疏导工作。
可以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或者组织心理辅导活动,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更好地面对困境,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五、加强就业信息发布企业困难职工在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需要有一个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发布渠道。
政府可以加强对就业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企业困难职工能够获得最新的就业信息,提高他们的就业成功率。
同时,还可以与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建立职工帮扶基金为了进一步帮助企业困难职工,可以建立职工帮扶基金。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捐款等渠道,建立起一个专门用于帮助企业困难职工的基金,为他们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完整版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制度,企业可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职职工,以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
这些人员都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应该得到企业的关注和帮助。
二、帮扶对象2.1 困难职工的定义困难职工是指因家庭经济困难、患有重大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工作困难的职工。
这些困难可能使职工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很多问题,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
2.2 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这些标准应该综合考虑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原因、工作表现等因素,以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职工能够得到帮扶。
三、帮扶措施3.1 经济救助企业应设立困难职工救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经济救助可以是一次性救助,也可以是长期救助,具体金额应根据职工的实际困难程度和企业的经济状况来确定。
3.2 政策帮扶企业应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为困难职工提供政策帮扶,如低保、医疗救助、就业援助等。
这些政策可以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减轻他们的负担。
3.3 工会帮扶企业工会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了解其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工会可以组织捐款、捐物等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度过难关。
3.4 心理援助企业应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树立信心。
心理援助对于困难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的困难和压力可能会导致心理问题,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3.5 职业培训企业应为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职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职业培训可以帮助困难职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状况。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

职工帮扶慰问办法公司工会为规范职工慰问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高质量服务职工,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创建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依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部分条款适用于退休职工的,特殊注明)。
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就学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含退休)家庭,界定为一般困难职工家庭。
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金;需要出具家庭成员收入、特殊支出证明等(如上级单位已经下发补助金,则不重复发放)。
2.对一般困难职工家庭中就学的子女(含从小学到大学本科),给予一次性助学金,其中:大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3000元;高中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2000元;初中、小学阶段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1500元。
每年9月入学申请,10月实施。
3.职工(含劳务派遣)房屋因火灾、水灾等意外性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损失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0元。
申请时需出具房产证明和所在地(村、镇)的受灾证明。
二、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本人因患病或突发性事件等造成住院医疗的,一次性发给慰问金IOOo元(需提供住院证明),一年内不重复享受。
三、职工(含退休及劳务派遣)去世,由工会慰问职工家属,一次性发给职工家属慰问金2000元,代表单位赠送花圈。
四、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结婚,每名职工发给价值IOOo元结婚慰问品1份。
由本人出具结婚证,所属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格,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办理。
五、在职职工(限一方申请)子女考取公办双一流大学,或获得硕博以上学历证书者,可一次性奖励3000元,双一流大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硕博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六、职工正式退休,工会发给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由公司工会办理。
七、对公司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及处级离退休老干部,每年元旦或春节时慰问一次,每人发给慰问金IOOO元。
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

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根据“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一、困难职工帮扶的目标和最低生活标准(一)目标:“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是指通过困难职工调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落实各种帮扶措施,使全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不低于成都市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标准:根据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本公司内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最低生活费不低于480元,并根据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二、困难职工的分类和界定标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困难职工可分为:特困职工、重困职工、一般困难职工三类。
(一)特困职工:在职职工因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常年生病吃药,子女上学所需费用并造成家庭长期处于最低生活水平480元以下的界定为特困职工。
(二)重困职工:在职职工家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界定为重困职工。
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六个月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480元的。
2.由于职工本人,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半年内用于治疗的个人承担的费用超过家庭成员同期总收入的。
3.由于遭受严重灾害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只有职工一人有固定收入,同时供两个及以上子女上正规大、中专院校(其中必须有一个上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一般困难职工。
一般困难职工分为A、B、C三类。
1.在职职工家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界定为一般A类困难职工:(1)在职职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480元,低于500元的;(2)在职职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略高于480元,遇到各种临时性困难需要通过适当救济方能维持正常生活的;(3)只有职工一人有固定收入,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元,供一个子女上正规大、中专院校的。
2.在职职工家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界定为一般B类困难职工:(1)在职职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480元,低于550元的;(2)在职职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略高于500元,遇到各种临时性困难需要通过适当救济方能维持正常生活的;(3)职工夫妻双方均有固定收入,同时供两个及以上子女上正规大、中专院校(其中必须有一个上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4)单亲职工法定抚养子女上正规大、中专院校,造成生活困难的。
困难职工帮扶方案

困难职工帮扶方案一、背景分析在现代社会中,困难职工的存在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困难职工通常指的是一些由于身体疾病、家庭变故、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其工作受阻或无法继续工作的职工群体。
这些困难职工无法获得正常的收入和福利保障,造成了他们的生活困境。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援助和扶持。
1.政府层面(1)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信息库,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和需求。
(2)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困难职工的待遇和福利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3)加大对困难职工的经济扶持力度,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确保他们的生活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4)加强困难职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对接,共同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
2.企业层面(1)建立健全困难职工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
(2)设立专门的团队或部门,负责困难职工问题的解决和帮扶。
(3)通过员工关怀基金、员工互助基金等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经济援助。
(4)为困难职工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合理调配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以便他们更好地照顾自己和家庭。
(5)开展爱心捐助活动,让员工参与其中,共同给予困难职工温暖和帮助。
3.社会层面(1)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精神安慰和社交支持。
(2)开展公益捐赠活动,集结社会资源,为困难职工提供物资援助。
(4)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困难职工帮扶事业,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4.个人层面(1)困难职工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自己的情况,寻求帮助和援助。
(2)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和努力,增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3)接受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和知识,为再次就业做好准备。
(4)积极寻求社会资源和帮助,扩大自己的社会关系网。
(5)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可以重新站起来。
三、总结困难职工帮扶方案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三篇)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为了帮助困难职工度过困境,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公司特制定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帮扶对象1. 享受过国家扶贫政策的职工;2. 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职工;3.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职工。
二、帮扶方式1. 给予经济资助:由工会提供一定金额的帮扶资金,用于困难职工的紧急生活开销,如医药费、生活费等;2. 提供就业机会:通过联系一些社会资源,为困难职工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帮助他们走出困境;3. 提供技能培训:针对技能较差的职工,安排公司内部或外部的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其就业竞争力;4. 心理辅导: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重新树立信心。
三、帮扶申请流程1. 需要帮扶的职工应向公司工会递交书面申请,说明个人困难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工会将收到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并与职工进行沟通核实;3. 根据实际情况,工会将制定帮扶方案,并通过工资账户等方式将帮扶资金及时发放;4. 对于需要提供其他形式帮助的职工,工会将协调相关资源,帮助其解决困难。
四、帮扶资金来源1. 公司职工每月固定缴纳工会费的一部分将作为帮扶资金;2. 公司可通过举办各类员工活动、募捐等方式筹集帮扶资金。
五、帮扶效果评估1. 对于已得到帮扶的职工,工会将定期进行帮扶效果评估,并与职工交流帮扶成果;2. 如发现帮扶职工的困难状况有所改善,工会将适时对其帮扶额度进行调整,或推荐其获得其他相关慈善机构的帮助。
六、保密原则1. 工会将严格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和帮扶情况的机密;2. 工会内部成员不得将帮扶相关信息外泄。
该制度将会有效地提高困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营造和谐的企业氛围,同时也体现了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和责任。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走出困境,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助,建立健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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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
(二)帮扶资金的使用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①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2*元救助。
③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
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第六条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
发放情况应及时汇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说明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资金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主要体现“拾遗补缺,救急救难”的原则。
二、凡申请救助的企业困难职工,都应提供家庭户口簿上“常住人口成员卡”复印件,特困职工还应提供职工低保证复印件;因患癌症、绝症及重大疾病的企业困难职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复印件。
三、癌症、绝症及重大疾病种类见附页。
四、《企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及《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汇总表》中的“申请救助类别”是指救助标准中的①-④条:①条是“单纯性生活困难救助类别”,②条是“重大疾病、慢性病救助类别”,③条是“癌症、绝症救助类别”,④条是“遭受意外灾害类别”。
即使有些困难职工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的救助类别,但按《暂行办法》规定,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救助类别。
重大疾病种类1、心脏瓣膜置换术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3、血管成型术4、冠状动脉搭桥术5、细菌性脑膜炎6、良性脑瘤7、心肌病8、主动脉手术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11、失明12、肢体缺失13、丧失语言能力14、多发性硬化15、严重头部创伤16、运动神经疾病17、帕金森氏病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9、暴发性肝炎20、急性心肌梗死21、中风22、再生障碍性贫血23、癌症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25、昏迷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27、瘫痪28、慢性肝病终末期29、大面积烧伤30、末期肺部疾病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癌症、绝症种类1、肝癌2、大肠癌3、恶性淋巴瘤4、肺癌5、宫颈癌6、急性白血病7、卵巢癌8、乳腺癌9、食管、喷门癌11、甲状腺癌1213、睾丸癌1415、外阴癌1617、皮肤癌18、胃癌、胆囊癌、阴茎癌、鼻咽癌、恶性葡萄胎10扩展阅读: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国资群工[202*]94号文第一条为加强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扶贫帮困作用,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关系,依法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一)成立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i)。
(二)省属国有企业苦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三)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对各企业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初审,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下拨企业执行,并对各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省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在省解困资金中列支。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帮扶资金由省国资委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并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
每年初,省国资委将上年的帮扶资金使用情况送省财政厅。
(二)帮扶资金的使用1.救助范围:省国资委监管范围内的省属国有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①对省属国有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200-500元一次性救助。
②对省属国有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600-1200元一次性救助。
③对省属国有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4000-8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省属国有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因子女入学出现生活困难的,每年给予小学200-300元/人,中学300-500元/人,大专院校1000-202*元/人一次性救助。
⑤对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省国资委监管省属国有企业的困难职工(困难职工标准按高于低保人均收入标准的20%以内掌握)出现以上②、③、④条情况的,参照上述标准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一次性救助。
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所在企业工会提出申请;(二)企业工会初核,企业党委(党组)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8月初、12月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四)企业公示完毕,报领导小组审批,并于每年9月和次年1月下拨企业执行。
第六条省属国有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必须单独建帐,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
发放情况应书面报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接受帮扶资金救助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滞留或挪用救助资金,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律检查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2*年5月1日起施行。
1《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说明一、本暂行办法是由省国资委与省财政厅协商后制定的,因资金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主要体现“拾遗补缺,救急救难”的原则。
二、凡申请救助的企业困难职工,都应提供家庭户口簿上“常住人口成员卡”复印件,特困职工还应提供职工低保证复印件;因患癌症、绝症及重大疾病的企业困难职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复印件。
三、癌症、绝症及重大疾病种类见附页。
四、救助标准第⑤条“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省国资委监管省属国有企业”是指集团总部合并报表所反映的亏损企业。
五、《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及《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汇总表》中的“申请救助类别”是指救助标准中的①-④条:①条是“单纯性生活困难救助类别”,②条是“重大疾病、慢性病救助类别”,③条是“癌症、绝症救助类别”,④条是“子女入学救助类别”。
即使有些困难职工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的救助类别,但按《暂行办法》规定,每年只能申请一种救助类别一次。
六、各企业要严格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对本企业申请救助1的困难职工进行审核,确保申报的困难职工情况准确无误。
七、在规定的审批时间以外,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发生意外,出现特殊困难时,企业应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救助标准,在事先征得领导小组同意的基础上,先行垫付救助金,事后予以追加。
八、因省属企业需救助的困难职工人数较多,而救助资金总量有限,为了合理安排使用好帮扶资金,充分发挥帮扶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请各企业工会在初审时,主动与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量、沟通,经同意后,企业党委(党组)审核汇总,于每年8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上报《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及《省属国有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救助汇总表》一式两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同时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0天),公示完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1重大疾病种类1、心脏瓣膜置换术2、早老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病)3、血管成型术4、冠状动脉搭桥术5、细菌性脑膜炎6、良性脑瘤7、心肌病8、主动脉手术9、失聪(丧失听力)10、脑炎11、失明12、肢体缺失13、丧失语言能力14、多发性硬化15、严重头部创伤16、运动神经疾病17、帕金森氏病18、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9、暴发性肝炎20、急性心肌梗死21、中风22、再生障碍性贫血23、癌症2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25、昏迷26、重要器官移植手术27、瘫痪28、慢性肝病终末期29、大面积烧伤30、末期肺部疾病31、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1癌症、绝症种类1、肝癌2、大肠癌3、恶性淋巴瘤4、肺癌5、宫颈癌67、卵巢癌89、食管、喷门癌11、甲状腺癌1213、睾丸癌1415、外阴癌1617、皮肤癌18、急性白血病、乳腺癌、胃癌、胆囊癌、阴茎癌、鼻咽癌、恶性葡萄胎10410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