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模板】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3篇)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困难职工群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提高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本模版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个完整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
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建立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集体力量,为困难职工提供经济、精神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他们摆脱困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幸福感。
2. 原则: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帮扶对象的确定应该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一方;(2) 动态管理: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帮扶制度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确保其有效性;(3) 共同参与:工会、企业和职工应共同参与帮扶工作,通过各方努力,形成合力;(4) 多方支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应该得到企业、社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三、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内容1. 帮扶对象的确定:(1) 困难职工的认定机构由企业工会组织负责;(2) 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帮扶制度的实施细则,困难职工经过申请和评估程序,确定其是否符合帮扶条件。
2. 帮扶措施的实施:(1) 经济帮扶:向困难职工提供一定数额的经济资助,包括临时救助、医疗费用补贴、子女教育资助等;(2) 就业帮扶:为失业或求职困难的职工提供就业指导、培训等帮助,协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3) 心理帮扶: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积极面对困境。
3. 帮扶资源的筹集:(1) 园区、企业资金支持:园区和企业应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行资金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 社会资源支持:与企业和社会开展合作,借助社会力量,争取更多帮扶资源。
4. 评估与反馈机制:(1) 实施帮扶措施后,应对困难职工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与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2) 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帮扶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
2024年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例关于职工及家庭资助政策的严谨阐述:一、资助对象界定职工及家庭的资助,依据其人均月收入进行判定,该值通过家庭月总收入除以供养亲属总人数计算得出。
以下情形将被排除在资助范围之外:1. 拒不服从组织调配、工作安排或私自在外兼职者。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及企业带来重大损失者。
3. 已不再承担抚恤责任的死者家庭,特别是其直系亲属已失去供养条件的。
二、申请程序1.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属帮扶责任部门。
2. 帮扶责任部门负责核实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并依据情况填写《特别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或《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报帮扶中心办公室审批。
3. 申请人或代申请单位、部门需提供详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养直系亲属的详细信息、家庭收入状况、天灾人祸导致的损失程度,以及乡、镇级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资助标准1. 针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将给予一次性____至____元的救助。
2. 对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将根据其差额,每季度发放____至____元的定期救助金。
四、特困职工子女高等教育及义务教育助学基金(一)资助条件1. 特困职工子女高等教育助学基金:面向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无法承担子女高等教育费用的船岸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子女。
2. 希望工程助学基金:针对因家庭经济极度困难,难以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学业的船岸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子女。
(二)资助标准1. 特困职工子女高等教育助学基金:每学年资助金额为____至____元,具体数额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及学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资助名额有限。
2. 希望工程助学基金:小学教育每学年最高资助____元,初中教育每学年最高资助____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区的书杂费水平调整。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申请人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职工所在的帮扶责任部门,经初审后汇总至帮扶中心办公室,最终由帮扶中心领导小组审批。
北京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

京工办发〔2010〕37号北京市总工会2010年临时应急专项帮扶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和北京市工会十二大精神,落实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意见》,做好临时应急专项帮扶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对于具有工会会员身份的、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且未纳入本市工会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含农民工、下同),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各种原因造成临时生活难以为继的,实施临时应急帮扶救助。
二、救助原则(一)坚持“政策帮扶”的原则。
各级工会要通过大力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充分了解并享受政府的相关救助政策。
(二)坚持发挥工会三级服务体系作用的原则。
各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会服务站要充分发挥联系、服务职工的窗口作用,认真做好职工来访、来电、来信的接待、处理工作。
各级服务(帮扶)中心、服务站要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帮扶救助办法》,明确求助职工身份确认办法、职工困难情况调查审核程序、帮扶救助类别、帮扶救助标准等条款,严格依据《帮扶救助办法》开展救助工作。
(三)坚持基层工会先行帮扶和分级帮扶的原则。
职工遇到困难寻求工会帮助时,应先到所在单位工会寻求帮扶救助。
在基层工会帮扶救助的基础上,生活仍然难以为继的,可到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寻求进一步帮扶。
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接到职工申请后,委派工会服务站、基层工会进行情况核实,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由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给予救助。
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各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工会拨款、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帮扶资金,为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奠定物质基础,同时设立专门电话和接待窗口,负责受理职工的救助申请。
区县工会所属职工和局总公司工会所属职工,分别在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局总公司工会实施救助的基础上,如仍有困难的,应分别由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局总公司工会负责向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提出进一步救助申请。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二篇)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尊敬的领导:我是XXX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向您求助的事情与我所属的工会有关。
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家庭原因、健康问题等,近期我遇到了一些困难,且无法自行解决。
我了解到,在我们公司的工会章程中,有一项关于帮扶困难职工的制度,我在此希望能够申请该制度的资助,以度过我目前的困难时期。
我所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经济困难和心理压力。
由于家庭原因,我不得不承担一些额外的经济负担,同时我的父母也需要一些经济支持。
由于这些额外的开销,我现在的薪水已经无法满足我的生活需求,我亟需一些帮助来缓解我所面临的经济压力。
除了经济困难,我还面临一些心理压力。
近期,我遭受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打击,导致我的心情低落,工作效率也受到了影响。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心理咨询的支持,以帮助我调整好心态,并更好地面对困难。
基于上述原因,我在此向您申请帮扶制度的资助。
我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助来应对目前的经济困难,并且得到一些心理咨询的支持,帮助我重新振作起来。
我愿意配合公司工会的各项审核程序,提供所需的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
我相信,通过工会的支持和帮助,我能够度过目前的困难时期,并重新恢复工作和生活的正常。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期待得到您的帮助。
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模版(二)巴格艾热克博依社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计划工会____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____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____,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制定社区工会帮扶工作计划:一、对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每年____至____月工会统一对单位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
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帮助,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中的困难,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员工团结互助,减轻企业管理干部的负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中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第三章帮扶对象第三条困难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及其家属;(3)因意外事故、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困难,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四章帮扶内容第四条对符合本制度条件的困难职工,工会应提供以下帮助:(1)资金援助,包括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困难补助等;(2)医疗食品、药品、学习用品等物资援助;(3)工作调整、职业培训等帮助。
第五章帮扶方式第五条工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帮扶:(1)资金援助;(2)物资援助;(3)提供就业机会;(4)组织培训和学习;(5)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章帮扶程序第六条困难职工申请帮扶,应向所在工会提交申请,工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及时做出答复。
第七章财务保障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用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和救助。
资金来源包括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工会应定期向企事业单位报告帮扶情况,并接受相应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会所有。
第十章生效日期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个关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草稿范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于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实施。
同时,工会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困难职工的福利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二)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困难职工,提高工会组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帮扶对象1. 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困难职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因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b) 因自然灾害、家庭困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c) 因保障性住房拆迁、集体裁员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于劳动者权益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作为劳动者代表组织,工会应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责任。
为解决困难职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特制定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该制度旨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推动企业稳定发展。
二、制度内容1. 帮扶对象的确定工会将根据职工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估职工是否符合困难职工的标准。
困难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因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工作能力下降,无法胜任原岗位的职工;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的职工;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遭受重大损失的职工;其他特殊情况下无法解决困难的职工。
2. 帮扶方式和内容工会将根据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帮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经济援助:工会将根据困难职工的经济状况,提供临时救助、住房困难救助、特困困难救助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援助。
(2)心理关怀:工会将组织心理专家为困难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沟通和支持,帮助其缓解压力,重拾信心,保持良好的心态。
(3)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为了帮助困难职工重新就业或提升就业能力,工会将组织安排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4)岗位调整或转岗安置:对于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胜任原岗位的困难职工,工会将积极与企业协商,寻找可行的岗位调整或转岗安置方案,确保职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
(5)医疗援助:对于因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经济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工会将与合作医疗机构协商,提供医疗援助,尽力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
3. 帮扶程序和流程(1)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职工可向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工会评估与审核:工会将根据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帮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帮扶方案确定:工会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并与困难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职工的满意度。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措施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困难帮扶救助工作,切实帮助缓解职工因家庭收入低、重病医治、子女就学、再就业和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全市职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安徽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帮扶救助对象符合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以下简称困难职工)。
第二条帮扶救助项目和申报材料(一)帮扶救助项目1、生活救助是指对建立省级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家庭实施生活救助,按月或按季发放救助金。
生活救助标准为不低于全总要求的最低标准(2018年全总要求生活救助每户每年的救助标准为不低于4380元),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全年总和。
市级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根据年度资金情况,统筹安排。
2、医疗救助是指对建立省级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本人或配偶、未成家子女患重大疾病,自申报之日之前12个月内,救助标准根据个人医保范围内自付医药费金额,实施分级计算和救助。
自付医药费10000-30000元(含30000元)的按照2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自付医药费3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照3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自付医药费5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以四舍五入求整)给予救助。
原则上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市级困难职工医疗救助,根据年度资金情况,统筹安排。
3、助学救助是指对建立省级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子女当年度考入全日制高职院校及本科院校的和大专及以上在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实施助学救助,每生按当年当地不低于10个月低保标准给予救助。
市级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根据年度资金情况,统筹安排。
其他救助对象按照当年省总文件规定,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4、特别救助职工因抢救国家财产、见义勇为等导致伤残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5、法律援助因劳动经济权益受损,需要工会组织依法帮助维权的困难职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随时向所在地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计划(最新)

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规范帮扶救助工作,提高帮扶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帮扶中心的重要作用,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缓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困难,切实为广大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充分发挥帮扶中心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救助程序(一)困难职工(农民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复印材料,家庭收入证明;申请医疗救助的还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及治疗费用单据;申请助学救助的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农民工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工会会籍证明材料。
(二)单位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出具证明。
1、单位证明内容:致困原因,岗位状况,工资收入,因公(病)伤亡情况等。
2、无业家庭成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提供就业、就学、就医及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三)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软件管理系统”,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
(四)经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公示并加盖公章,方可予以救助。
(五)经x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六)制作《实名制汇总表》和《银行卡发放表》核对发放救助资金。
(七)将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软件管理系统”,归档帮扶救助资料备查。
二、救助标准(一)生活救助1、经核实符合困难职工条件(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软件管理系统”为准),申请生活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一次性给予500元—1000元的救助。
2、因天灾人祸(火灾、水灾、意外伤害、意外事故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一次性救助最多不超过x元。
3、外地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到帮扶中心上访求助者,确因经济困难,难以回家或果腹者,经本人申请,可给予50元—500元的救助,按照救助程序,由常务主席负责审批。
4、职工因公伤亡,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x元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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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试
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针,协助党和政府开展扶贫济困、救急解难的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努力做好工会帮扶与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现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______省总工会有关帮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帮扶救助对象
在我市符合《______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______〔2017〕___号)和《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若干问题的说明》(______〔2018〕___号)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
二、帮扶救助项目
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创业就业援助等。
(一)生活救助
主要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生活补贴,可实行按月、按季度定期或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
生活救助标准为不低于当年全总要求的最低标准,不高于当年当地低保标准全年总和。
(二)医疗救助
对本地区的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夫妻、未成年子女)患大重病,因医药费过高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开展的救助(以下简称“当事人”,即符合建档要求的建档困难职工)。
1、重大疾病种类:(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
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3)恶性肿瘤;(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6)白血病;(7)良性脑肿瘤;(8)严重烧、烫伤;(9)瘫痪;(10)多个肢体缺失;(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重症帕金森病、(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6)心脏瓣膜移植术;(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20)严重重症肌无力;(21)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2)深度昏迷;(23)双耳失聪;(2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26)个人自费金额较大的其他重大疾病。
2、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需住院治疗,并提交正规的医疗费、药费发票或其他正规医疗、医保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亦可),以证明个人自费和自付部分的医药费。
3、救助起付线标准:起付线是指当事人在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除去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支付金额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
起付线按困难职工档案分级进行核算,最低为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达到___元以上,方可申请医疗救助。
4、当事人第二次申请医疗救助时需提供新的医疗费、药费发票,上一次救助提供的已经作为费用证明的发票不得再次重复使用。
5、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医疗救助之后去世的,原则上不可再申请医疗救助,但其家庭确因医疗债务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可转为生活救助。
(三)助学救助
救助的对象、条件、标准、程序,按照市总工会当年印发的有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文件执行。
(四)法律援助
为本地区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下岗职工以及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五)创业就业援助
为本地区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创业扶持等服务。
三、帮扶救助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或农民工由所在工作单位工会(基层工会)向
主管部门(产业或系统,各区)工会提出申请,再由主管部门工会向市职工服务中心申报;市总直属工会直接向市职工服务中心申报。
2、已解除劳动关系、暂无工作单位的下岗职工按照居住地(以户籍为准)向当地社区(村)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工会(或帮扶站)申报,由上述单位签字、盖章后向区工会申报;区工会可安排本级实施救助,亦可向市职工服务中心申报,但当事人不得在市总工会和区工会重复受助。
3、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为主)。
申报时职工本人或单位工会登录“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在“办事大厅”按系统提示申报,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逐级提交,逐级办理。
(二)材料要求
申请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当事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
2、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书;
3、申请人(职工)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银行工资卡流水;低保户只需提供近期已检的低保领取证,无需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农民工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档前__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
若当事人在申请救助后,___个月内第二次申请救助,只需提供以上1、2两项资料;若当事人在申请救助后,___个月后第二次申请救助,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
申请医疗救助,还须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医药费正规发票;农民工还需提供新农合医保结算单。
申请助学救助,提供的材料按照当年市总工会印发的有关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文件执行。
(三)公示程序
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实施之前有关职工的困难情况信息应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审批、发放程序
1、受理:线上受理要求当事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上传完整的申请材料,各级工会组织应在__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线下受理要求当事人(或主管工会)携带完整的、经过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的申请材料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
2、审核:申请救助材料逐级审核,逐级提交,逐级办理;提交到市职工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对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困难职工提交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并根据全国、省、市关于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审批:由市总工会分管帮扶业务的领导牵头,权益保障部(或女工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经审办负责人参加,对帮扶救助申报材料和金额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经市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4、发放:经审批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由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制作《专项帮扶资金实名制发放表》,帮扶资金由财务人员发放,并一律实行打卡(存折)发放。
四、帮扶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工会经费、社会和个人捐款。
2、资金管理:以上各类帮扶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即市、县(市、区)两级工会分别负责本地区范围内职工的维权帮扶救助;各类帮扶资金的使用要按照当年拨付,当年使用完毕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由工会权益保障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其中,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救助的接待和初审,财务和资产管理部负责了解和掌握帮扶资金的来源、发放、使用情况,协助权益保障部按期做好资金使用报告;经审办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3、资金使用对象:市总工会的资金使用对象主要是各区和市各产业(系统)、直属工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各县(市、区)工会的资金使用对象为所辖区域内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4、资金账户管理:市、县两级的帮扶救助资金实行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在帮扶救助专项资金中列支任何开支,确保帮扶救助资金全部用于困难职工。
每年由市总成立专项资金检查组,对各地当年使用的专项帮扶资金和“送温暖”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将在全市工会系统通报批评,并通报该工会所在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予以救助:
1、职工家庭拥有__套(含)以上住房且产权证明的住房人
均面积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拥有或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困难职工家庭原有一辆购置价格在___万元(含___万元)以上机动车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__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7、本人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伤害的;
8、本人受伤害但可以追偿责任主体,并获得足额赔偿的;
9、本人已获社会和民间慈善机构或个人充分救助的;
10、职工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须的高档消费品及饲养高档宠物的;
11、职工隐瞒事实,虚报、伪造证明材料的(不仅取消当年的救助,并且取消下一个年度的救助);
12、其他不属于帮扶救助的情形。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______〔2014〕___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