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心得体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干好本职勇担当——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心得体会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名亲历和见证了税务改革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历程的普通干部,我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大潮中,讲政治、秉公心、促融合、勇担当,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每一位税务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
在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中,我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局的各项决定,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
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
但不管怎样,我都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要求自己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快速促进队伍融合,可以激发税务团队的整体活力,激励税务干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
在认真学习王军局长在山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盐湖区税务局组建后郭局长系列讲话内容的基础上,我结合自身工作,广泛与同事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既肯定成绩,又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从而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历史的长河里,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作为一名党员,面对改革的浪潮,我觉得唯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本人及分管部门的相应工作,才是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开展最大的贡献。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体会3篇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体会3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体会1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再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做以总结:一、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修养不断得到提高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的学习。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
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
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身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二、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唯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
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累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扎实工作,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
2024年税收工作心得体会范本(4篇)

2024年税收工作心得体会范本近年来,税收工作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作为税务系统的一员,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一、深入理解税收政策税收工作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和指导,只有深入理解税收政策,在工作中才能得心应手。
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税收政策,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
只有对税收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我们才能在税务征管过程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二、做好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是税收工作的主体,也是税收工作最重要的客户。
我们要牢记服务纳税人是我们的职责,要主动向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和指导,解答纳税人在税务征管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我们要耐心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纳税人的需求,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三、加强税收监管税收监管是税务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要坚持“依法治税、监管为主”的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和风险防控,确保税收的合规和稳定。
我们要加大对纳税人的核实、核查和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依法给予处罚,并及时纠正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四、加强团队合作税收工作需要凝聚团队的力量,只有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我们要加强团队建设,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们要倡导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不断学习和提升税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我们要主动学习和研究税收新政策和新制度,掌握最新的税收理论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我们要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参加培训和研讨班,与同行交流和互动,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眼界。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税收工作需要有较高的工作素质,包括责任心、执行力和抗压能力等。
我们要增强自己的责任感,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机密和职业纪律。
对征管体制改革的思考

对征管体制改革的思考我国三十年的高速发展史实际是一部改革史,置身于其中的税收工作也是在持续的改革中得到发展壮大,能很好地履行为国聚财职能也得益于改革。
从税制改革到征管改革,改革始终是税收工作一个重要点。
对于改革,我们呈现出渴望、激昂、甚至有一种莫名的冲动。
然而,面对改革不仅要有一颗火热的心,还要有一个冷静的脑。
就改革本身而言,是由“改”和“革”两个部分有机组成的,它们既互为关联又各有特质。
所谓“改”,就是改变现有制度中的不足使之更适合发展要求,即改良完善;所谓“革”,就是革除已经过时的旧体制,建立一种新体制,即破旧立新。
换言之,“改”由于受到社会客观因素制约、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时,就需要通过“革”来建立一个新体制;新体制建立后,仍然存在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适应、不断契合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改”来整合完善。
因此“改”是对体制的调整完善,“革”是对体制的更新变革,“革”是“改”的升华,“改”是“革”的延续。
因此,面对改革客观上就存在应用“改”还是用“革”解决发展困境的问题。
一、对征管体制改革的回顾从1997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征管改革始终非常关注,一直在推进征管体制的创新,就征管体制本身而言,以文件方式明确的改革共有三次:第一次是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明确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
第二次是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2004年明确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
第三次是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
三次征管体制改革呈现出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三次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通过改革力求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2024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

2024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税收征管改革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税收环境的变化,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我认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优化税收政策和制度。
税收政策和制度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效果和效率。
我建议在制定税收政策和制度时,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市场经济的特点,注重税收的公平性和激励性,并充分考虑到国际税收的要求。
同时,要完善税收政策的法律规范,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其次,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
我认为应加大对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税法水平和专业素质;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对纳税人信息的获取和分析能力;加强税收征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再次,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督和评估。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评估是确保税收征管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我认为应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对税收征管改革效果的评估和公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最后,加强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
在国际税收环境的变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税收征管不再是一个国家的事务,而是一个全球性的事务。
我认为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征管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税收的挑战;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总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智慧的集结。
只有不断加强税收政策和制度的优化,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督和评估,加强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国际税收环境的变化,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
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税收征管改革必将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心得体会模板范文(通用篇)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心得体会模板范文(通用篇)一、前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果。
在参与和亲身经历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这一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强国家治理能力、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对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心得体会。
二、发展经济,实现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旨在建立起一个高效、公正、透明、可持续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纳税人负担,增加纳税人获得感,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财富再分配。
三、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1. 税收政策创新税收政策创新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通过调整税率结构,减少税收优惠,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探索和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加财政收入。
2.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纳税信息数据库,整合税务、海关、金融等部门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确性和实时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 强化税收执法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管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管,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好处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的好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纳税人获得感通过改革,税收征管效率得到提高,税收征纳手续简化,纳税人的获得感得到提升。
纳税人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减少了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2024年税收学习心得体会(2篇)

2024年税收学习心得体会____年税收学习心得体会在经历了几年的税收学习之后,我对税收制度的认知有了很大的提高。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环境下,税收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在____年,我对税收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税收是国家的经济调节工具。
税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
在学习中,我了解到税收通过收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方式,来实现国民收入的分配调节。
在____年,我发现税收制度更加注重公平与合理,通过适度的税率调整和减免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收入差距的缩小,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福利。
其次,税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合理使用,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在____年,税收制度更加注重引导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如减税降费、优化税收结构、加强税收执法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企业得到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利润回报,进而推动了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再次,税收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税收征收并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财政需要,更是税收人民的重要义务。
在____年,税收学习的过程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个人与企业纳税的重要性。
税收的征收率和负担,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发展。
作为税收的缴纳人,我们要积极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最后,税收是全球化经济的必然选择。
在全球化经济发展的浪潮下,税收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____年,我了解到了税收全球化的趋势和挑战,明确了税收合作与竞争的双重重要性。
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国际税收合作,对于各国在经济、财政和金融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各国可以通过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实现税收制度的优化与发展。
综上所述,税收学习是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税收制度、增强税收意识和修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4年税收学习心得体会范本(2篇)

2024年税收学习心得体会范本税收是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税收的学习是每一个公民应该了解和关心的事情。
税收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感税收对于国家和个人的影响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改革的迫切性。
首先,在税收学习的过程中,我对于税收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通过对税收学习的了解,我知道了税收的主要功能有:调节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收入分配,保障国家安全等。
税收作为国家的财政支柱,不仅可以为国家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引导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改善民生,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税收的重要性让我更加认识到每个纳税人的义务与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主动履行纳税义务,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我在税收学习的过程中认识到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改革的迫切性。
税收制度是国家实施税收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合理的税收制度可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通过了解税收制度,我知道了税收制度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简洁原则,便利原则。
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对于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合理的税收制度下,纳税人才会愿意履行纳税义务,缴纳足够的税款,而不是通过逃税的方式规避税收。
然而,通过对税收学习的了解,我也认识到现行的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征管不完善,税源短缺,税费负担过重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纳税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因此,税收改革势在必行,需要政府加大对税收改革的力度,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减轻纳税负担,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在税收学习的过程中,我认识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和相互关系。
纳税人作为税收的直接缴纳人,应该享有一定的纳税人权益,如:知情权,参与权,诉权,申述权等。
这些权益的存在可以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合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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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税地税合并备受关注。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之后,中国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再次重大改革。
这一重大变革对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夯实国家治理的财力基础,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税收征管机构从分设到合并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变迁,可以说每次重大变革都是由当时的客观情况决定的,是时势推动的结果。
先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中央实行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各种财政包干制,这一改革大大调动了地方的发展积极性,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的22%。
中央宏观调控所需财力严重弱化,甚至一度出现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款的现象。
1993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提分税制,并于1994年推行。
在当时背景下,很难将省级以下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直接转变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机关,而如果仍继续由地方税务机关来为中央和地方筹集收入,在央、地间财政关系没有彻底理顺的情况下,要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几乎不可能。
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借鉴国际经验,在征管体制上在各地分设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前者隶属于中央,后者隶属于地方,独享的税种各自征收,共享的税种视情况划分征收。
国地税机构分设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
机构分设后,随着新税制的顺利实施,我国税收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迅速上升,从1993年的22%迅速提升至1994年的55.7%,显著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所需的财力。
但在运行过程中,国地税机构分设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弊端也越发明显,包括国地税机关之间征管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机构设置重复、纳税人办税不够便利、税收征纳成本高等。
在这个大背景下,再看2018年的国地税机构合并,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必要性。
其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加剧了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必要性。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作为地方财政的第一大税种、在地方税收收入中约占1/3的营业税不复存在。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由国税部门征收,“营改增”后国税部门46万人征收了全国近3/4的税收收入,而地税部门41万人则只征收全国约1/4的税收收入,国地税之间人力资源配置的失衡一下子凸显出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从地税部门调配人员到国税部门,倒不如直接合并,既便利征管,又方便纳税人。
其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契机为国地税机构合并提供了可能性。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税务部门作为关系广大企业和个人经济利益的政府机关自然也在改革之列。
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国地税机构合并是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国地税机构合并并不是要否定或取消分税制,而是实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分税但不分征管机构的税收管理体制,即只设立一套国家税务机构,统筹征收中央税、共享税与地方税,再按分税制规定分别划缴入库。
合并之后的税务局在领导体制、管理职责、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既不同于国地税机构分设时期,也不同于1994年以前税务机关隶属地方政府的时期。
同以往相比,这次机构合并将显著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纳税遵从。
首先,从领导体制看,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这意味着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将实行由国税总局统筹管理税务系统“人、财、物、事”的中央垂直管理体制,同时兼顾地方(省级)的参与管理权。
这一点从合并后各级税务局的挂牌名称在前面都加上“国家税务总局”就可看出。
由于全国使用同一套税收征管系统和征管标准,将有利于确保税收执法的独立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有效避免税费收入尤其是原先由地方负责的税费收入的征管容易受到地方干预的问题。
第二,从管理职责看,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由一个税务机构统筹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及其它非税收入的征管。
从2019年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也将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由一个税务机构统筹征管政府的各类收入后,不仅避免了两个机构、两支队伍、两套信息系统和征管体系下征管成本高的问题,而且国、地税之间的协调成本也将省去。
另一方面,对纳税人(缴费人)来说,国地税机构合并疏通了纳税人办税的“痛点”“堵点”,纳税人将不再受到“两头跑”、“两头查”、资料重复报等问题的困扰,从而大大节省纳税遵从成本。
第三,从组织机构看,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将得到优化。
我国现行的按行政区划来设置税务机构,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存在比较严重平均化的问题,有望逐步得以解决。
一是在纵向布局上,我国现行的“金字塔”型税务组织结构将朝着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扁平化方向发展。
比如,将税务稽查等执法职能上收到地市级甚至省级的税务局,将征管制度和工作标准的顶层设计、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集中处理应用等全局性职能集中到国税总局。
这样既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又避免对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干扰,并防范执法腐败。
二是在横向布局上,税务机关自身的行政管理部门与面向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部门的资源配置平均化问题将得以解决。
税务系统自身管理部门(如办公室、人事、教育、督察内审、后勤服务等)可能进行合并和人员精简,进行“瘦身”,而把更多的人力、财力、技术等资源配置到纳税服务、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等主要面向纳税人的部门,对这些部门进行“健身”。
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2018年底,各级税务机构改革任务将基本完成,新的税收征管体制将初步建立,但要实现征管体制的改革目标——“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还需着力解决减负不明显、服务不解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第一,必须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减轻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获得感。
2018年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可以说在减轻个人税负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但对企业来说,减负的力度还亟待加强。
“营改增”后企业税费负担的85%左右是三种税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保费。
从增值税看,尽管我国的税率不高,但一般纳税人税负仍偏重,主要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长期以来一般纳税人的剩余进项税(即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的部分)只能留抵,不能退税。
尽管2018年6月起国家对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给予退还,但许多行业未能包含其中。
另一个原因是进项税额抵扣不足,比如“营改增”后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因此,要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关键是显著降低社保费和增值税的负担。
前者要求大幅降低社保费,尤其是占主体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费率,并将缴费基数由个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收入改为当月的实际工资收入。
后者要求全面扩大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行业范围,并准予企业抵扣所有为生产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而购进的产品或服务所含的进项税额。
第二,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层次,不断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增强纳税便利度和纳税人的满意度。
一是改进信息化服务,优化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方式。
许多企业反映,税收管理员制度取消后,税收环境更加公平公开,但遇到涉税问题往往难以解决,从纳税服务热线得到的解答往往比较笼统,无法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因此,今后税务机关除了提高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外,还需采用多种渠道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比如通过征集纳税人需求定期举办政策培训会(宣讲会)并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向纳税人解读新的税收政策,或者开设专家咨询预约窗口,接受纳税人的预约咨询。
二是简化程序性服务,提高纳税容易度。
目前我国主要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仍然很复杂,纳税准备时间相当长。
今后,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尽可能简化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包括相关附表)的设计以及登记、申报、变更和注销的程序。
另一方面,要努力开发高端服务系统,尽量降低办税复杂性。
三是加强权益性服务,及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处理纳税人投诉、解决征纳双方纠纷的效率还不高的现实问题,今后可借鉴国际经验,设立专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部门或通道,解决那些通过正常渠道难于解决的问题,并实行主要环节限期办复制度。
还应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对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加大实质性的联合激励力度,增强诚信纳税的动力。
第三,强化遵从风险管理,大力提高税费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营造税费负担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税源监管上,在给纳税人放权让利的同时,必须谨防监管缺位导致税收违法行为增多的风险。
比如,实行“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并为一个证),在大大方便企业注册登记的同时,大量“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的问题明显增多。
因此,必须从源头上改进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将“宽进”与“严审”相结合。
在税务稽查上,要改进选案办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近年来实施的“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现了程序公平,但也会出现一些企业受到重复检查,而一些逃税严重的企业反而逍遥法外的情况。
因此,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系统,从中及时甄别出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纳税人作为检查对象,并将严重违法者的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