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财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学计划财务处浙江⼤学计划财务处浙⼤计发[2017]1号浙江⼤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的通知各学院(系),⾏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浙江⼤学计划财务处2017年6⽉7⽇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第⼀条为进⼀步规范本科⽣实习费⽤的报销,提⾼经费使⽤效益,确保实习⼯作顺利进⾏,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条实习费⽤是指本科⽣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
第三条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效使⽤的原则,⼀律不得开⽀与学⽣实习⽆关的费⽤。
第四条集中实习⽅式实习费⽤的开⽀范围及标准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车硬座或⾼铁/动车⼆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
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具时,可选择乘坐⽕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车硬座或⾼铁/动车⼆等座票价部分费⽤应由学⽣⾃理。
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
由学院(系)统⼀安排交通⼯具的,可报销⼤中型客车租赁费⽤。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包⼲管理,限额补贴标准为 15元/⼈.天。
具体包⼲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确定。
由学院(系)统⼀安排交通⼯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和接送当⽇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天,凭票按实报销。
学⽣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实习时间长短⾃⾏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是支持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的必要资金来源。
为了确保透明、规范的资金使用,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对科研经费支出进行明细说明,对经费的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和说明,以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和审阅。
1. 科研经费支出类别科研经费支出被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2.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3.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4.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5.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6.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7.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2. 科研经费支出说明2.1.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同时,按照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核定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费用。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及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1、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配合校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2、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3、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接受上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资助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校科技处或社科处、计财处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条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科技处或社科处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
计财处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审计处应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其他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经费到款管理第五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校计财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浙大计财处报销材料

浙大计财处报销材料
对于浙江大学计财处报销材料的问题,我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
回答。
首先,如果您是浙江大学的在校学生或教职工,需要进行报销
的话,您可以前往学校的计财处或者财务处进行咨询和办理。
一般
来说,报销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销申请表、费用发票、费用明细表、相关证明文件等。
具体的报销材料要求可能会根
据报销的具体费用项目和学校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办
理报销前先咨询清楚所需的具体材料。
其次,如果您是第一次办理报销或者对报销流程不太了解,建
议您提前与学校的财务人员联系,了解清楚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办理时间。
另外,如果您在办理报销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有疑问,可以向
计财处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和咨询。
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
相关的指导和帮助。
总之,办理报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需要仔细准备和咨询
相关人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咨询。
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

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一、纳培养费、住宿费费1、请需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的研究生老生,8月21日前在本人缴费专用金穗借记卡中存入足额资金,学校将于8月21日起至8月28日进行统一批扣。
8月28日前缴费成功的,在各自宿舍楼领取培养费与住宿费收据,不住宿的研究生老生的培养费收据在注册日到各校区现场缴费点领取。
领取收据时请携带有效证件。
为简化报到注册手续,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使用金穗借记卡扣缴方式进行缴费。
2、其他缴费办法(1)、因故未于8月28日前缴费成功的同学,可于注册当日到缴费点现场用金穗借记卡缴费,并在现场领取收据。
8月31日-9月2日各校区缴费地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西溪校区—图书馆楼一楼中门厅华家池校区—东大楼2楼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之江校区—4号楼(2)、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收款人信息转帐:户名:浙江大学账号:19042501012000318开户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农行申花路支行请务必在进帐单上或用途栏注明学号和姓名(3)、采用农行汇款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内容填写:收款人全称:学生姓名帐号或地址:190421-学号开户行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农行申花路支行(4)、科研经费卡转帐方式缴费的,请填写《科研经费支付自筹研究生学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在注册日前办妥转账。
(5)、个别学院(系)统一办理缴费手续的,应当在注册日前到计财处办妥转账手续。
二、保险费缴纳办法请在指定金穗借记卡或校园卡电子帐户中存入足额资金(30元+40元),学生本人于8月20日-9月2日登陆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按照缴费提示以自主转账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补充商业保险)。
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
平安综合保险保单由承保单位送交到各院系研究生科。
三、已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并在2011年7月前办妥贷款借据填写的同学,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核通过,所获得的学费贷款可以抵作等额培养费,其余费用应于注册日前缴清。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1.某公司最近一年分配的股利为2元,以后每年递增4%,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为12%,则股票价值为()元。
???? a 16.67 b 24.04 c 25 d 26 单选题2.某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有五种股票,所占比例分别为30%、20%、20%、15%、15%,β系数分别为0.8、1、1.4、1.5、1.7。
假定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无风险收益率为6%。
则该投资组合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2% b 10.8% c 11.8% d 12.8% 单选题3.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企业在第5、第6和第7年的年末等额偿还,则企业每年应偿还()万元。
???? a 161.04 b 177.15 c 146.40 d 177.69 单选题 4.权益乘数是指()。
???? a 1/(1-产权比率) b 1/(1-资产负债率) c 产权比率/(1-产权比率) d 资产负债率/(1-资产负债率)单选题5.某公司经营杠杆系数为1.5,财务杠杆系数为2。
那么,总杠杆系数将为()。
??? a 3 b 4 c 6 ? d 8 单选题6.某公司股票的β系数为1.5,无风险利率为4%,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则该公司股票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1% b 12% c 13% d 14% 单选题7.某公司发行普通股筹资,每股面值10元,发行价格15元,筹资费率3%,预计第一年每股股利2元,以后每年按5%递增。
则普通股筹资的资金成本率为()。
???? a 18.75% b 18.33% c 13.33% d 14.44% 单选题8.投资于国库券时可不必考虑的风险是()。
???? a 违约风险 b 购买力风险 c 利率风险 d 再投资风险单选题9.下列筹资方式中,一般而言,资金成本最低的是()。
???? a 发行普通股票 b 发行优先股票 c 长期借款 d 留用利润单选题10.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建成投产3年后一次性还款,问企业到时应偿还()万元。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二:点击“财务数据上报模块” “酬金录入”
选择办理的网点,如在紫金港校区财务大厅办理,请点击“紫金港校区”,输入项目号和摘要后,点击“录入酬金发放单据”开始录入数据
注意:
(1)项目号为财务处规定的可开支的卡号:
包括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有人工费预算的、结题课题以及其他规定可以开支的经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财务处核算管理办公室,电话88981093
(2)硕博必须区分,分两次录入,摘要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填写:Xx年xx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
Xx年xx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
步骤三: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会自动匹配,输入发放金额,全部学生录入后,点击“提交本次发放清单”
注意:1、硕博分开输入,博士生一张表,硕士生一张表;
2、发放金额为合计数据,学生银行卡会自动匹配(中行卡,卡号2);
步骤四:核对数据后,点击流水号导出
步骤五:点击“下载excel”表格,表格导出后经费管理人员签名后,递交财务处报销大厅,进行金额发放。
图五。
浙江大学水电经费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水电经费管理办法(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经费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强化各单位的节水节电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用水用电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按照“全面计量,分类管理,指标核定,全额收费”的原则实行水电经费管理。
第三条凡由学校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水电管理。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负责全校水电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学校水电经费管理制度;会同后勤管理处核定年度水电经费指标,制订年度水电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根据年度水电经费预算下拨预算水电经费指标,每月及时与后勤集团水电保障与修建工程中心(以下简称水电中心)对回收水电经费进行结算,负责水电经费的日常核算、年终决算、统计分析及监督检查工作。
1 / 7第六条水电中心负责全校的表计分户安装工作,按收费单位进行抄表、核算与收费;负责校办产业、经营性单位、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和家属宿舍等水电经费的回收与核算,及时向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上报水电财务报表,进行水电经费的结算、统计与分析工作;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对水电经费使用及回收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第七条各学院(系)、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水电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及时与水电中心核对水电缴费通知单,按时支付水电费。
第三章管理方式第八条学校水电经费按照水电使用性质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
.学院(系)、党政机关、校区机构、直属单位、学生宿舍、教案大楼、体育场馆、公共场所及公共配套设施等使用的水电经费实行指标化管理。
.校办产业、经营性单位、经济独立核算的校内单位和家属宿舍以及因需要并经批准使用学校水电的校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水电费全额自付,按实际使用量向学校缴纳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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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计财处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
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现代高等学府之一。
1928年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
中华民国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竺可桢老校长也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上最伟大的人,并确立“求是”校训和《浙江大学校歌》。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C9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
截至2018年,设有7个学部、36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5739978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575983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708.4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