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反倾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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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的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的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的名词解释反倾销法,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是各国为保护本国产业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侵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总称。

简单来说,反倾销法就是各国政府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贸易制度。

倾销,是指一国或多个国家向另一国市场销售产品时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从而使得进口国家产业受到冲击。

倾销行为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出口补贴、价格歧视、市场份额蚕食等不正当手段。

反倾销法的出现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维护本国市场经济秩序和产业竞争力。

反倾销法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公平竞争并维护市场秩序。

它旨在阻止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的压力和损害,并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反倾销法通常包括三个关键要素:调查、征收关税和限制进口量。

首先,调查是反倾销法的基础。

它通过调查和核实是否存在倾销行为以及倾销对进口国企业造成的损害程度。

调查涉及的方面包括进口产品的定价机制和销售方式、市场份额和竞争格局、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等。

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其次,征收关税是反倾销法的一种常见做法。

征收关税是为了限制倾销产品的进口,并增加其价格竞争力。

关税的设定往往是根据反倾销调查的结果,根据倾销程度和对本国产业损害程度来确定的。

关税的征收可以有效地限制倾销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

最后,限制进口量是反倾销法的另一种常见手段。

通过限制进口量,进口国政府可以限制倾销产品的流入,从而保护本国产业。

限制进口量的措施包括配给制度、配额制度和进口许可证制度等。

这种制度可以通过限制倾销产品的数量来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并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

反倾销法的实施和应用不仅对进口国企业有着重要影响,也对出口国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当一个国家被指控进行倾销行为时,它的出口企业可能面临关税的提高、市场准入的限制以及形象和声誉的损害。

因此,反倾销法的实施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以确保公平竞争和双方的利益平衡。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名词解释
反倾销法是指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本国产品进行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通常是指国家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倾销所带来的损害。

反倾销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过度降价或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损害。

反倾销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查和评估:国家政府会对倾销行为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并确定倾销幅度和影响。

2. 征收反倾销税:国家政府会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反倾销税,以抑制倾销行为并对本国产业提供支持。

3. 限制进口:国家政府也会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

例如,禁止进口某些商品或对进口商品实施高额关税。

4. 其他措施:国家政府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支持本国产业,例如提供财政援助、减税等。

反倾销法的实施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反倾销法也需要遵循国际规则和法律,确保其实施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是国际贸易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保护国内产业,防止不公平贸易行为对本国企业造成损害。

反倾销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税和反倾销调查两种手段。

反倾销税是指对从外国进口的商品加征的一种特定的关税,其目的是补偿国内企业受到的损害。

而反倾销调查则是指国家对引进的产品立案调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以及是否对本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反倾销措施实施的背后是受到倾销行为的商品对于国内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了本国产业和企业的发展。

但是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也会影响企业的国际贸易活动,而且与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此,对于反倾销措施的实施需要平衡国内产业的利益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合法性,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下面将从反倾销税和反倾销调查两个方面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

首先,反倾销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常见措施,是指针对贸易伙伴在本国实施倾销行为而加征的一种税收措施。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框架下,反倾销税被广泛使用,并且其实施条件和程序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当一个成员国的国内产业受到来自外国的进口产品倾销行为的实质损害时,该国可以向WTO提起反倾销调查,并在调查确定倾销行为存在的情况下,可以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实施对于国内产业来说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能够有效地遏制倾销行为对国内市场的侵害,保障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反倾销税的实施也能够促使出口国企业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因此,从保护国内产业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角度来看,反倾销税具有积极作用。

然而,反倾销税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对进口商品的不正当限制,从而对本国消费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反倾销税的实施容易导致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影响国际贸易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在实施反倾销税时,必须做到公正、合理和透明,确保其不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国际贸易救济措施

国际贸易救济措施
突。因此,各国在采取保障措施时需要谨慎行事,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加强沟通和协商,避免贸易战和 不必要的摩擦。
04
贸易壁垒调查
贸易壁垒调查的定义和背景
定义
贸易壁垒调查是指一国政府通过调查,确认 是否存在针对本国商品或服务的贸易壁垒, 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减少这些壁垒的过程 。
背景
贸易壁垒调查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旨 在维护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防止其他国家 利用关税、非关税措施等手段限制本国商品 的进口。
多元化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呈现出 多元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 障措施外,还出现了诸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措施。
隐蔽化
一些国家开始采用更为隐蔽的贸易保护手段,如 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这些措施往往以维护国 家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名,实则是限制进口 的贸易保护措施。
VS
案例二
美国对华彩电反补贴案。中国彩电企业接 受了来自中国政府的财政补贴,导致美国 国内彩电企业受到不公平竞争。美国对中 国彩电进口采取了反补贴措施,征收了反 补贴税。
03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定义和背景
定义
保障措施是指一国在进口激增的情况 下,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对外国 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性限制措施。
反倾销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中国钢铁产品反倾销案。2016年,欧盟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 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该案对中国钢铁产业造成了较大影响,但也促进了中国钢铁 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案例二
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2007年,美国对华彩电发起反倾销 调查,最终裁定对中国彩电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该案对中国 彩电出口造成了较大影响,但也促进了中国彩电产业的转型 升级和结构调整。

国外对我国反倾销中的不平等待遇

国外对我国反倾销中的不平等待遇


二.国外对我国反倾销 中的不平等待遇
( 一)替 代 国制 经过 2 多年 的改革 开放 ,尽 管我 国市场经 济体 制 0 已经建 立 起 来 了, 但 西 方 不 少 发 达 国 家仍 视 我 国 为 非市场 经济 国家 长期 以 来, 国外 对 我 国产 品 进 。 行反倾 销调查时 .均 采用 替代 国” 方法 确 定 正常 价 值并计 算倾销幅度 。替 代 国价格存 在诸 多弊 端 ,具 有 不科学性 .不合理 性 和不公 平性 ,是对 我 国 出 口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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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2 0 /4 I 月 版 ) 总第 2 3 0 20 (- 半 4 期
商业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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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宝 又 苣国 反 Ⅱ l 刁手 负销 【 帕 尔 平 等 待 遇 l 】
引言 反 倾销是 当今 贸易摩擦 的一 个热 点 .它也 是导 致 WT O西雅图会议失 败 ,新的 回台 未 能启 动的一 个重要 原 因。7 年代 以来 .世 界贸 易保 护主义 重新 抬 头, 至 o 今仍 高潮迭起 。作 为新 贸易保护 主义 主要 非关 税 壁 垒 工具 的 “ 反倾 销 在各 国贸易保 护政 策 中的地 位 越 加 突 出,并 巳成 为 当今 世界 重要 贸易 国家 和地 区 的通 行 政 策 近 3年来 国际反 倾销 明显呈 现 出强化 趋 势, 井 0 日益引起世 界各国 尤其是 发展 中国家 的高 度 重 视。 自 17 年 8 99 , 共体 对 我 国 出 口的 糖 精 钠反 倾 销 以 来 . q欧 国外 对我国产 品反倾 销起 诉屡有 发 生 .尤其是 国外 对 我反 倾销采取歧 视性 做法 .给予 不平 等待 遇。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往往伴随着竞争与争端。

为了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以应对不正当的贸易行为。

本文将就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进行探讨。

一、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是指一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倾销商品侵害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将自己的产品销售给其他国家市场时,价格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或低于生产成本,从而危害了本国同类产品的市场。

为了应对倾销行为,各国政府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主要包括征收反倾销税和对倾销商品实施反倾销调查等。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被广泛应用,旨在维护本国产业的正当权益。

然而,反倾销措施的采取也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因此,各国应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反倾销措施的合理化和规范化,以促进健康、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反补贴措施反补贴措施是指一国政府为了防止其他国家企业获得不正当补贴并危害本国产业利益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

补贴是指政府向企业提供的金融、税收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为了应对补贴行为,各国政府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主要包括征收反补贴税和对补贴商品实施反补贴调查等。

在国际贸易中,反补贴措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日益紧密,而补贴行为往往容易引发贸易争端。

因此,各国政府应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采取有效的反补贴措施,防止不正当补贴扭曲国际市场秩序,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

在总结上述内容时,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维护各国产业的利益至关重要。

然而,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采取也应遵守国际贸易规则,避免对其他国家的正当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只有通过合作与规范,才能实现国际贸易的共赢局面,推动全球经济的持续繁荣与发展。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贸易摩擦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贸易摩擦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贸易摩擦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贸易的规模和频率也在迅速增长。

然而,贸易摩擦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成为各国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正常贸易秩序的手段之一。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贸易摩擦的关系。

一、反倾销措施的定义与目的反倾销措施,即针对进口商品的倾销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旨在阻止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的危害。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导致受进口国市场冲击和本国产业损失的现象。

反倾销措施的目的在于纠正不正当贸易行为,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通过扶持本国产业、防止社会经济问题的发生,反倾销措施对于维护贸易公平和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涉及多个领域,包括钢铁、化工、纺织品等。

这些领域中,不正当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冲击最为严重,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在实施反倾销措施时,不同国家会依据自身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合法的调查和判断。

只有当调查结果证明确实存在倾销行为,且对本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时,才会采取反倾销措施。

三、贸易摩擦与反倾销措施的关系贸易摩擦是指国际贸易中因为各国之间的贸易政策和利益冲突,导致争端和矛盾的现象。

贸易摩擦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而反倾销措施则是一种正常应对贸易摩擦的方式。

贸易摩擦往往是因为某一国家对于另一国家的货物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导致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紧张。

例如,当国家A对国家B的某类产品采取了反倾销措施时,会导致国家B对国家A的另一类产品采取报复性的贸易限制措施,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贸易摩擦。

四、反倾销措施的影响和风险虽然反倾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和利益,但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和风险。

首先,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一旦一个国家过度依赖反倾销措施来对抗倾销行为,可能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扩大,从而阻碍全球贸易的发展。

其次,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也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和纠纷。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应对策略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应对策略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应对策略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是各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手段之一。

反倾销措施既是一种权力工具,也是一种手段,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家在贸易领域遭受的损失,同时也可能对其他国家的出口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因此,如何有效应对反倾销措施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一、反倾销措施的定义及应用范围反倾销措施是指在贸易过程中,当某一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其他国家,并且对其他国家的本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时,其进口国可以采取的一系列法律手段和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征收反倾销税、实施特定的进口配额、对进口产品进行加强监管等。

反倾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针对反倾销措施的应用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产品定性与损害证据: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那些被认定为“倾销产品”的商品,可以通过商品定性和证据收集来界定。

例如,证明产品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倾销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等。

2. 调查程序与程序要求:反倾销调查通常会有一系列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发起调查、公告通知、取证、听证等。

各个国家的调查程序与要求可能略有不同,但相对来说都较为繁琐。

3. 反倾销税与进口配额:常用的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反倾销税和实施进口配额。

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税率或限制进口数量,旨在提高倾销商品的成本,减少对本国产业的冲击。

二、应对反倾销措施的策略面对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企业和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以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对策略:1. 政策研究与依法应对:及时了解国际贸易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政策的措施和限制条件,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 争取国际合作与多边协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沟通,积极参与多边谈判与协商,争取公平交易环境和互利共赢的结果。

3. 提升产品竞争力与质量: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技术水平等方式,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减少对外依赖,降低受到倾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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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反傾銷法案此法令是用來對反傾銷條款作合理化及補強化,並補充菲律賓政府的關稅法之第一冊第二條第二節第三零一項之規定,附加如下:此項法令乃是由菲律賓國會此次會期的參議院及眾議院所通過的:第一項:此法令被命令為”反傾銷法案"第二項:在此謹宣告本參議院的政策,乃是用來保護菲律賓私人企業不致受到不公平的外國競爭及貿易行為。

為達到此目的,本政府決定採取實質的及程式上的補救辦法,以保障菲律賓私人企業,以及反應世界貿易的新發展。

第三項:菲律賓政府之關稅法之第一冊第二條第二節第三零一項之規定,在此被修改條文如下:第二節特別關稅第三零一項- 傾銷關稅(A) 任何時刻,當財政部長或貿易及工業部長(以下簡稱"部長") 接到國內工業界向其提出反傾銷請求時,或是部長有足夠證據,顯示不管是由訂單或其他文件,或報紙,雜誌,或資料,或由政府單位的合格語言翻譯員所翻譯的資料,的確有某種外國貨品被人輸入進來,或被銷售,或極可能會在菲律賓被銷售,且其銷售價格遠低於正常價格,並且很可能會對菲律賓本地生產此產品的公司造成傷害,則此時財政部長可以在收到上訴或資料的20天內決定,是否為證據確鑿反傾銷案例。

財政部長在收到上訴書五日內,將通知被抗議者(進口商),並且要求他在10天之內提出由在海外的菲律賓領事館或商務辦事處鑑定過的,此產品的正當價格文件。

如果此種文件沒有在此規定時限內呈現給部長,則部長將根據握有的資料作出他的裁決。

根據部長所判定的反傾銷案件,請求者可以向海關局要求已放行的反傾銷產品被查扣。

如果部長根據反傾銷的請求及文件的審查,而判定由傾銷於被控告的傾銷,而對本地特別產業造成立即的傷害,部長將可指示海關局局長,將已放行的有問題的進口商品予以扣押,但提出控告者需要交付一份保證金,而此金額需與傾銷的差額相當。

此保證金是用來當作一項補償,以彌補被告的進口商,因為進口產品被海關局扣押,而部長卻判定並非證據確鑿的傾銷案件。

然而申訴者對於被告者所造成之傷害的賠償額,將不超過他付的保證金。

而如果部長判定此案為一證據確鑿的傾銷案件,則申請者可取回他的保證金,而部長即可自動地判定因此傾銷而對本地產業造成立即的傷害,而將此項進口產品予以扣押。

當部長作出反傾銷申訴,是一項證據確鑿的案子後,部長需通知海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且需指示海關委員會的主委,將調查的貨品扣留起來,除非此被控告者(進口商) 願意繳交一份現金保金,其金額不得低於先前所估算的傾銷稅,加上根據控告者所提出證據文件,所估算出來的正常關稅,以便支應到時如果部長判定是一項傾銷案件,則被控告者,將需補足這些關稅,費用,及應繳款項。

但如果控告案不成立,則此現金保證金,則需在判決書作出後10天之內還給進口商。

部長有權決定將相關的關係人,從本地的產業中排除開。

如果一位製造商直接或間接控制一個進口商/出口商,則此位製造商與進口商/出口商是被認定為有關聯的;或如果一位進口商/出口商可直接或間接控制此製造商;或如果一位第三者直接或間接控制製造商或進口商/出口商,或間接控制了一位第三者,且有正當的解釋,證明上述關係造成製造商所表現,有異於無關係的製造商。

(B) 委員會在接到部長的通知後,將要執行一項調查以便:1) 證實被控告者的物品是否已被輸入進來,或已經以低於正常金額被賣出,或即將被賣出到菲律賓內。

所謂一項產品的正常價格,是被定義成在輸出國當作國內消費品的正常消售的比較價格,而輸出國在此被定義為產品生產國或製造國。

如果一項產品的正常價格無法估算出來,則採用下列的規定:- 如果此項產品在輸出國本國國內市場,並沒有正常的出售,或是此項產品的國內銷售,並無法提供一個合理的比較;或是此正常價格資訊,並無法獲得或不可靠,因為出口商與進口商或第三者之間,某種連合或補償協議,或是提供此項正常價格資訊的單位,是由其政府來管制的,或是由其政府來投資的,或是此項產品並非直接由產地國輸入,則在此些狀況下正常價格將由下列方式中採取最高的價格:例如(但並不只限於) 採用附近國家具相同生產工業生產此產品正常價格;或是在生產或製造國生產,或是在生產或製造國的估計到岸價格,而此到岸價格乃是根據此項產品的關稅及運費(C&F),這包括了在生產國的進口商進口產品時所需支付的關稅,超支費及貨物稅。

2) 確定差額(若有差額的話),此差額是產品的出口價格及正常價格的差價。

3) 研判菲律賓本地產業生產類似產品,是否會被此進口產品傷害,或將會被威脅到其生存,或使菲律賓本地產業的發展造成阻礙:在研判本地產業是否已受傷害,或是正在受威脅,委員會須決定此產品在國內販售的批發價是否合理。

這是根據原料勞工,經常開支合理的投資回報等項的成本,以及工業的整體效率來計算,而且(或者)進口此項產品或類似產品看來是會被預測到,且是會很快會發生的,其考慮的因素如下:a) 進口此項產品的增加率:在決定可能的傷害,需要有證據顯示在過去3個月,此項產品,其傾銷量,有超過每月平均進口量起碼三個百分點b) 或進口增加的合理可能性:c) 或此項進口產品的出口商增加其處理能量:d) 或進口价格將對本地价格造成非常大的壓迫:假設在研判。

生產類似此項產品的國內工業界,是否被傾銷而減緩了它的成長,則必需要有證據顯示工業界的確要商業生產此產品:另外假使,在研判所受傷害,下列情況也需考慮:i) 被控告的進口產品是否與國內工業界所生產的產品是完全相同或絕大部份是相同的:或者是兩個產品都用同樣的原料,或者是不同成份,但能提供相同或接近的功能,例如一項此產品的替代品,而此項產品是在菲律賓生產的,而其產量大到可供應此產品在本地消費市場的百分之十以上(此算法乃是將本地生產量平均數目加上平均進口數目再減去平均出口數目),且是在提出反傾銷申訴前的最近三個月的數據ii) 傾銷進口貨的數量以及他們對本地相同產品價格所造成的負面效果:委員會將研判這些進口傾銷對本地生產業者的影響,並將藉著以下的相關經濟因素及指數:a) 過去3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量有無下降超過百分之五,或是銷售价格有無下降超過百分之二b) 過去3個月平均每月生產量有無下降超過百分之五c) 此產品在員工及庫存的真正及潛在負面效果在部長發函給委員會通知後5天內,委員會需將相關的團體指認出來,並且要求他們在收到委員會通知後必須呈上他們各自的解釋報告。

(C) 委員會在收到前述的部長指令後的90天內將完成它的調查並將近其調查結果在完成調查後60天內呈交至反傾銷特別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特別委員會),而委員會將會給有關團體各一份它所呈給特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報告。

如果有關的團體在規定的期限內並未呈交他們各自的解釋報告。

,則委員會將會以其所收集到的資料來作研判。

如果前述的估計傾銷量對外銷價格影響未超過且百分之二或者進口傾銷量是微不足道的話,則委員會將自動地終止反傾銷調查。

所謂進口傾銷量是微不足道。

乃是定義成類似的產品若是從某國家進口傾銷的數量。

只佔菲律賓平均每月此產品總輸入量不到百分之三的比例。

除非某幾個國家。

他們各自對菲律賓輸入此產品佔此產品總輸入量不到百分之三的比例,但他們此項產品所有輸入加起來則超過此產品。

每月平均輸入量的百分之七的比例D) 特別委員會在收到委員會報告15天之內,將需要判決此有疑問的產品在輸入至本國時,有無觸犯本節的法規,並將會發出此判決的通知。

若是傾銷的判決是成立的,則特別委員會將會要求關稅委員會之委員長去執行本節所描述的收取傾銷稅的行動,這是在此產品根據法律所應徵收的其他關稅。

貨物稅及其他收費知外的徵收,以及屬於相同類別或種類的產品,而其輸入方式是類似情況的,且是從特別的國家輸入來的。

若是特別委員會在指定的時間內無法作出決定,則委員會的建議將被視為通過,並且被當作判決,並當予以執行。

E) ’’傾銷稅’’ - 在前節曾被介紹過,它是被定義成此產品實際出口價格與傾銷判決書所決定的正常價格的差額。

在有人提出傾銷抗訴書之前的150天所進口的此產品都將被算在傾銷調查的對象內。

然而在處理後續的相同類別或種類的產品,且是從特別的國家輸入來的情況時,傾銷稅被定義成實際出口價格,以及被委員會經由其他可靠消息來源提供的文件,而算出的正常價格的差額。

F) 根據傾銷申訴案的調查以及最後判決,被質疑的產品,以及在相同情況下輸入的相同類別,或種類的產品,將可被交還給原來的物主,進口商,承銷商,或代理商。

但這些人必須先繳交一份現金保證金,而保證金的金額不得少於先前估計的差額。

即是實際外銷價格與正常價格且包括了前面A段落所敘述的正關稅的差額。

G) 基於對本節法律之了解,在此我們界定關切人,包括了抗議者,國內製造商,進口商,以及被告者。

這些關係人將會得到委員會及部長的諮詢服務。

並將任何技術性的資料或數據來支持其論點。

H) 任何相關的關係人,若對傾銷抗議的判決不滿意。

可以向特別委員會提出重新考慮的覆議,但此覆議需在特別委員會作成裁決的30天之內提出。

但是不得提出延長時間的覆議,以便可以有時間準備提出重新考慮的覆議。

I) 任何受傷害的關係人只可以請求賠償金額到稅務上訴法庭所定的傾銷稅這與去上訴海關委員長所作的決定是具有相同的風格及在同一個時段在傾銷案子中的事實調查是具有結論性的。

J)1)此產品,若先前並未像前面第F節所談到的現金保證金,而得到放行。

則現在當關係人付了費用後即可取回產品。

費用包括了傾銷稅,一般的關稅。

一般稅及其他費用。

如果有任何被產品主人,進口商,承銷人,或代理商以任何方式或被重新輸入,且用其自己的經費來繳交一份現金保證金。

,其金額將不會少於產品真正出口價格與正常價格的估計差額加上產品本身一般的關稅。

此乃根據由菲律賓領事館簽發的貨物落地證明來估算出來的。

2)此產品先前已繳交了現金保證金。

如第F節所述而得以放行。

負責的關係人將需支付相關的傾銷稅以及普通的關稅。

貨物稅。

及規費K) 任何由委員會按照本節法規所執行的調查將包括一個公開聽證會或數個聽眾會。

並由進口產品的擁有者。

進口商。

代銷商或代理商,本地生產製造類似產品的。

生產商及製造商,其他直接受影響的團體,以及委員會認為有資格參加的其他團體,來共同參與。

而各個團體將被給予機會來報告他們對此項傾銷案的分析報告。

L) 計算出來的傾銷稅系統將需定時調整,以配合新的正常價格(在b-1項裡有定義)變動,而挑選出最高價格作基準。

委員會將會每季作一次檢查,並且(或者)查看正常價格的變動,以決定是否有需要作調整。

如果特別委員會在收到委員會的報告並舉行公聽會後,認為有必要作調整,則特別委員會需通知海關局局長以便局長可是對傾銷稅作必要的調整。

[菲律賓財政部駐外幫辦]或是駐外商務幫辦,或是駐外貿易幫辦,或是沒有這些幫辦。

就由外交官員或駐外領事館官員將會由特別委員會通知有關任何產品的傾銷案決定,而這些駐外幫辦或官員則需對這些產品的正常價格,向特別委員會提出每季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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