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5月9日,日照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日照市组织召开了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日照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日照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青岛兰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特邀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西南后村镇山字河村附近。新建日照机场本期飞行等级按照4C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2600米、宽45米、两侧道肩各宽1.5米、总宽48米的跑道,3个飞机调头坪(跑道端和距跑道东端入口1800米处);2条各230米长、18米宽、两侧道肩各宽3.5米的垂直联络道;6个机位的站坪。目标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9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500吨,飞机起降量10000架次。2017年统计旅客吞吐量73.77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6.8吨,飞机起降量7206架次。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空管工程、供油工程、供热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

程等。

航站楼面积23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2814平方米;航空加油站设3座500立方米的立式航煤使用油罐,1座30立方米的航煤沉淀罐、1座10立方米的航煤污油罐及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1座200平方米燃气锅炉房,设2台4.2MW和1台1.4MW的热水燃气锅炉;新建500立方米/d污水处理站,已单独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

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

心编制完成了《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0月,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257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2015年7月建设完成。

项目实际总投资13.64亿元,环保投资2103.91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本工程主要变更内容见下表: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对比情况表

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以上变动并未引起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污染:设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施工场地内设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暂存后定期清掏做农肥。

项目工程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排水沟和排水管网排至场外。自建污水处理站,对运营初期机场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待园区污水站建成后,企业再将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2、噪声

优化进场飞机的机型。要求各航空公司应优先配置飞机噪声相对较小的机种。限制夜间飞机飞行的数量。通过合理调度飞行时间的安排,尽可能减少夜间飞机飞行的数量,减少飞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程度。采用低噪声的飞机降落程序。对机场周围土地使用规划进行严格控制。与日照市规划部门协调,控制机场周围的土地利用规划,将受飞机噪声影响的区域规划为非敏感区域,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再规划新建、扩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5分贝的区域内,不再规划新建、扩建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3、生态环境

机场建成后,结合机场区域的自然环境,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按照不同目的和机场不同区域的功能,对场区进行绿化,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草坪选择低矮、抗虫、不需修剪、不吸引鸟类的草种,绿化树种选择发育缓慢、不提供鸟类喜欢吃的种子、不适宜鸟类做巢的树种。对机场鸟类进行了实时监控,编制了鸟情生态环境调研报告。

4、固体废物

餐饮垃圾、航站楼生活垃圾、办公区办公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有8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废矿物油、污油等委托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废气

项目在施工期所采取的废气环保措施有:建筑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墙;运输车辆车厢牢固、严密,防止沿途抛、洒、滴、漏;废气土石方及时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采取覆盖措施,洒水抑尘。场区锅炉以天然气为热源。

机场内主要的废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飞机尾气、汽车尾气、油库挥发油气等。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为NOx、CO、SO2和非甲烷总烃。日照机场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6、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制定了《日照机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中国般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日照机场供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371102-2017-007-L。

7、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委托青岛兰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项目的工

程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有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向环保部门提交了工程的环境监理报告。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机场飞机起落正常运行。

1、废气

锅炉尾气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机场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机场厂界无组织一氧化碳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mg/m3。

2、废水

机场外排污水水质pH值、BOD5、氨氮、溶解性总固体两日平均最大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标准城市绿化标准。COD Cr、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两日平均最大值分别为20mg/L、29mg/L、0.67mg/L、<0.04mg/L。

3、噪声

东山字河村、东小曲河村、西陈家沟村、山字河中心学校、山字河幼儿园、井沟幼儿园六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满足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SO2和NOx排放总量分别为0.10t/a和0.01

t/a,均满足总量确认书中的总量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建议

1、后续改扩建工程须严格履行环境保护有关手续;环评文件审批前不得动工建设;

2、采取措施避免飞行训练夜间噪声扰民;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强化环保措施,确保敏感目标达到相应声环境标准要求;

3、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4、规范固体废物管理,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5、优化驱鸟措施,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

6、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7、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七、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意见

1、核实报告书中一个飞行周期内相关监测数据;补充村庄

等环境敏感点方位、拆迁等情况;补充噪声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计算过程等基本情况;补充监测布点图;核实是否有隔声窗、环保搬迁等噪声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2、明确该项目是否处于日照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析杀虫消毒后雨水排放是否会造成水环境影响;补充拟建国际航线工程与日照市机场规划符合性;

3、进一步核实水平衡图及自来水洒水等有关数据;

4、完善生态环境有关内容,补充取弃土场、鸟类保护措施等有关内容;补充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补充污水产生量、雨水排放标准、排放去向、受纳水体情况,补充说明监测有关情况;核实《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有关指标;说明废水中COD等有关指标出具监测数据的原因;

6、核实有关标准;补充废矿物油产生数量、暂存情况;补充油库应急措施;

7、补充完善有关依据、照片、附图、附表;完善“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新建山东日照民用机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

验收组

2018年5月9日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汇报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 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安全设施与条件竣工 验收汇报材料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安全设施与条件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借此次工程质量认证的机会,对关心支持我们项目建设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的汇报: 一、矿井情况简述 新阳煤矿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新民普查区的中部,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府谷县新民镇管辖。地理坐标: 东经110°37′28″~110°40′39″ 北纬39°02′30″~39°03′78″。 府(谷)~店(塔)一级公路从井田北西部通过,煤矿东距府谷县城约70km,南距神木县城约20 km。 新阳煤矿由原前沙洼煤矿、新阳煤矿、芦草畔煤矿、中大煤矿、大高粱煤矿扩界整合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8.0921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990.8万吨,设计能力90万吨/年,开采煤层为4-3、5-1、5-2,服务年限 15.8年。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水平标高+1128m。 二、项目审批情况 2010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函[2010]2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进行了批复。 2012年1月17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矿采划[2012]4号”下发了《关于划定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的批复》,划定了府谷县新阳矿业有限公司的井田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文件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涵盖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四)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六)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九)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试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三条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对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按季度进行公示(涉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章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后,应当在开工建设项目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同期落实环境监理单位,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监理合同副本。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试运行)。 第六条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试生产(试运行)申请。 试生产(试运行)申请应附加说明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七条省环境保护厅自受理试生产(试运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设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口腔诊所项目 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400000 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1. 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 〕214 号文件和环发 〔2002 〕 97 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 〕214 号文件和环发〔2002 〕97 号文件。 2. 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 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 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 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 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表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199187310.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 (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 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建 第二十六条 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所有专业内容。 (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格的; (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 (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验收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存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其他安全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 料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 制件; 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 10

验收申请书参考

验收申请书参考 不知道如何起草验收申请书?那么,下面请看本人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嘉兴市环保局: 嘉兴胤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隆禧大厦项目位于嘉兴市二环西路与洪兴西路交叉口。本项目规划为高层办公用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952平方米。由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设185个汽车泊车位,其中地下91个,地上94个。 我公司于xxx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于xxx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贵局审批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设施的建设。在施工过程期间,我们完成了项目区域内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建有雨水管和污水管两个管道系统,使整个项目区域内达到雨污分流。雨水经收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为防止管道堵塞而引起雨水倒灌,高层屋面雨水及阳台雨水和空调凝结水自成体系,经落水管分别排放。本项目共建有化粪池3个,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合流后纳入中环西路市政污水管网。汽车库尾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排出。业主厨房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设有专用烟道竖井于楼顶高空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业主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采用

袋装分类收集,做到存放封闭化、垃圾袋装化,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本项目的水泵房等强噪声源设备均设置于地下层内,并且远离住宅,水泵的进出口安装橡胶软接管和弹性吊架,房间内设有吸声材料,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等隔声隔震措施。 综上所述,我公司商办楼项目已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特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嘉兴市胤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年11月10日 篇二: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环境保护部: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各环保设施投入运行正常,环境保护部以××号文件《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年,××以××号文核准该项目。 ××下达了试生产通知书。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我公司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目前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贵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妥否,请批示。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煤炭洗选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日期:

******** 有限公司是由 ** 矿业集团、中国煤矿工会 ** 区委员会出资组建,在 ** 高新区注册的一家新投资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机机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制造;冶金、黄金等系统所需设备的研制及生产制造;洗选设备、大型储备及运输设备的研制及生产制造;大型结构件的加工制作。 本公司在**高新区,厂区占地面积 65444川,分为办公区、生产区、仓库区,现已建成办公楼 1 栋,综合楼 1栋,餐厅、机加工装配车间和铆焊车间、电液车间及配套的泵房,变配电室等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按照《安全设施竣工导则》的要求,在对我公司建设项目及其相关设施进行现场考察和审阅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验收,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组人员

目录 1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验收目的及原则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依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范围和程序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建设项目概况........................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单位简介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概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生产工艺及设备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公用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自然条件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符合性验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检查表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条件综合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验收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验收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安全设施竣工结论......................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安全验收总体验收结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甲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兰考汇工 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兰考汇工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成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睿 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联系: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验收过程情况.................................................. 三、验收结果及整改情况............................................ 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结论 五、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确认表 六、附件: 1、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2、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理报告 3、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另册装订) 4、生产建设项目试生产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整改情况报告 5、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 6、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9、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0、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11、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2、兰考县局出具的复查意见 13、专家组出具的确认意见 14、专家签名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工程情况 兰考汇工由汇通甲醇投资注册的法人独资,厂址位于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混合园区科技路南、工业路西,占地100亩,总投资1.5亿。汇通年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选择银催化剂甲醇空气氧化法制甲醛生产工艺。装置分为两各5万吨生产装置。该工程项目由核工业第五研究负责设计,由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负责施工;由兴平工程建设监理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安全设施投资为150.52万元。 2.项目备案及安全审查情况 2011年5月,中国天辰工程受我公司委托,编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7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备案,备案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8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编号:豫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1〕00143. 2011年11月12日,我公司产10万吨甲醛及其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通过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1〕00251。 2012年1月18日,兰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该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二期建设5万吨/年甲醛项目。编号:兰安监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1〕02。 2014年8月,我公司通过与进行沟通,重新进行了设计变更并出具了《兰考汇工年产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1、项目受理 接到项目后,具备受理条件的签订合同、填写委托书。 2、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对项目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企业建设内容、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拍照(环保设施不到位的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环评报告及批复、厂区平面布置图等);项目投诉情况。 3、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编写 项目负责人按照现场勘查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企业生产负荷,编写项目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列明监测或采样日期、监测地点、监测或采样人员安排、项目名称、监测项目、监测或采样点位布设,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设备等内容。 4、采样及现场监测 首款到帐后,组织人员进行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将事先准备的采样物品与采样负责人交接,并把现场采样要求告知采样人,采样人员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采集。 现场监测人员须填写监测设备出库单,并与设备负责人交接。现场监测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点和监测,详细记录现场气象条件、监测点位布设图、监测数据及监测时的异常情况等。 5、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 采集的样品及时送达实验室。采样负责人与实验人员进行样品交接,详细填

写样品交接单。 实验室人员按照规范的监测方法对样品进行监测。监测时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设备校准记录等,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采样人及项目负责人沟通。 6、监测结果交接 实验人员及时将实验结果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监测结果交接项目负责人。如发现超标数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企业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采样监测。 7、编制验收监测表/报告 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报告(银川市、石嘴山市须同时填写验收申请表与送审稿一起报审)。报告编制须符合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按照完成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制。 8、验收报告技术评审(灵武市须编写专家意见) 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表/报告技术评审前将报告出齐,开会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灵武市须在评审会前将专家意见编写好电子版发至张增宏主任处。 开会前项目负责人及时告知企业开会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开会费用支出等情况,与建设单位沟通好项目须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开会时对专家意见及环保局要求等内容及时做好记录。 9、报批稿修改、报送 开完会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修改内容,并及时修改。报告修改完善后找专家组长签字,并复印存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窗口放大 http://127.0.0.1:1011/law/page/secondbrw.cbs?rid=4&order=1&result=c%3A%5Ctemp%5Ctb s%5CE10C7%2Etmp&page=allindex&f=&field=&transword=++%BD%A8%C9%E8%CF%EE%C4%BF%BF%A2 %B9%A4%BB%B7%BE%B3%B1%A3%BB%A4%D1%E9%CA%D5%B9%DC%C0%ED%B0%EC%B7%A8&dkall=1 - # 检 索词: 当 前 结 果 中 所 有 记 录 中 【字号: 大中小】打开导航 标记 被引用情 况 添加到我的法 规库 文件编号:2906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颁布日期:20011227 实施日期:20020201 颁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汇报(精)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汇报(精) 尊敬的市安监局、区安监局各位领导及与会专家:您们好!我 代表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向您们前来我公司对新建项目的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进行审查,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公司新建项目的基本概况及建设情况和项目试生产的各项工作向各位领导及专 家汇报 如下: 一、新建项目的基本概况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xx年12月,注册资金4、622亿元。现有员工150人。在完成“年产100万吨高品质道路沥青项目”后,实现固定资产总投资7亿元,总产能100万吨,总产值50亿元,总利税5亿元的经济目标。 二、新建项目的建设情况我公司“年产100万吨高品质道路 沥青项目”作为日照市、岚山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自xx年5月28日底破土动工。在投建过程中,我们以“安全”为重心,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化操作。申报办理完成了危 化品企业新建项目的立项、安评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审批 手续。施工中,我们筛选了具有丰富危化品工艺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进行规范施工,并由具有行业资质的监理单位全程跟踪监督,至xx年9月28日,我公司已建成集成化拔头油装

置一套、沥青生产装置四套、原料和成品储罐容量60万吨、DCS 总控室1座和公共设施等。 三、新建项目试生产各项工作情况项目建成后,我们按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严格执行“三查四定”标准,对该项目投建中各个环节都认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及时发现、 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安全工作“防隐患于未然”。( 一、组织结构上,我们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生产科室负责人和生产技术骨干为成员的试生产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新建项目的试生产工作。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大大加强了试生产工作中安全领导力量。( 二、人员配备上,从各地知名石油化工企业挖掘聘请了具有多年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担任我公司各生产岗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对各岗位一线操作人员除加强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外,还进行了针对性强的专业培训学习。于xx年六月至九月,分别组织各岗位员工到已安全生产多年,生产经验较丰富的同行业单位-------江苏的兴海石化公司和山东东营石油化工厂进行为期三个月岗位实际操作培训。大大提高了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积累了宝贵的岗位实战经验。也加大了试生产工作的操作安全性。( 三、制度建设上,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 位职责。并对特殊岗位编制了《规范化操作规程》,确保试生产工作有章可遵,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约请了项目工艺设计、施工、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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