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委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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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35号)及《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郎医党字[202*)7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行政、业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效率,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做出安排;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部署总结工作。

第三章讨论与决策范围第五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

第六条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研究落实党委会关于医院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等决议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人员招用和解聘、常规晋升晋级等医院人事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培训I、重要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人才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审计与监察、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第九条对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第十条审定医院有关奖惩规定,讨论决定各种考核和奖励申报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听取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有关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研究决定必须由院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或突发性事件。

【2018-2019】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荐word版 (4页)

【2018-2019】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荐word版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课件 4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结合市教育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局党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按照规定权限议事和决策;必须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原则上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局党组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局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成员召集和主持。

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

党组成员未出席会议的,一般不研究决定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局党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确定时间举行;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遇紧急情况,不能立即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审定的重大事项,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事后应及时在局党组会上向其他党组成员通报。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第七条讨论上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事项、草拟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审定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讨论决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全市教育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安排等重要事项。

第九条审议市直属学校(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大额度国有资产处置、资金筹措方案等重大事项。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检查考核清单指引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检查考核清单指引

考核时间:



考核得分
自评分
4
民主监督 (15分)
用人导向
监督管理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严于管理,关心爱护干部 2 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巡视巡查 利用巡视巡查制度开展党内监督,巡视整改运用到位的 7 加分项 (5分) 成绩显著 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企业凝聚力、发展里显著增强的 上级表彰 工作获得市一级以上党组织肯定、表彰的,经验获得市一级以上推广的 其 他 其他应该加分的项目 2 1 1 1 1
合计
2018年 XX 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检查考核清单指引
被考核单位:
序号 考核项目
党委书记签字:
考核时间:
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人签字:



考核得分
自评分
考核时间:年Βιβλιοθήκη 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分
1
责任落实 (20分)
3
学习教育 (15分)
党内生活
2018年 XX 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检查考核清单指引
被考核单位:
序号 考核项目 内容
民主生活 开展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深刻,认真查摆问题 会 制定问题整改清单,问题整改到位 及时修订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制度合理规范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 民主决策 责相结合 开展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具有公开清单,公开方式、时限、范围规范 畅通职工批评监督、建议建言渠道,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接受意见和批评 及时纠错 及时纠正损害社会和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 制定、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的管理制度、办法 八项规定 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四风”回头看 及时纠正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及时纠正存在“四风”问题 开展对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与监督中 5 作风建设 (15分) 对存在问题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及时纠正问题 作风监督 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 个人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党组织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 述职述廉 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全面到位 领导家风 重视领导家风建设,有措施、有效果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 免事项守则》 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 深入开展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察、专项考察 6 选人用人 (15分) 干部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薪酬兑现、岗位调整重要参考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用人风气 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实 分值 2 2 1 2 2 1 1 1 2 2 2 2 2 2 1 1 1 2 2 2 1 2 1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开展对照检查(1分),自我剖析深刻,认真查摆问题(1分) 制定问题整改清单(1分),问题整改到位(1分) 及时修订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0.5分),制度合理规范(0.5分) 坚持民主集中制(1分),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1分) 开展党务公开和厂务公开(1分),具有公开清单,公开方式、时限、范围规范(1分) 畅通职工批评监督、建议建言渠道(0.5分),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接受意见和批评(0.5分) 及时纠正损害社会和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1分) 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办法(0.5分),有纠正“四风”的制度办法(0.5分) 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检查(1分),开展“四风”回头看(1分) 纠正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分),纠正存在“四风”问题(1分) 开展对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1分),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与监督中(1分) 敢于较真碰硬(1分),敢于及时纠正(1分) 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效果良好(1分),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1分) 党组织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1分),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1分) 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0.5分),述职述廉全面到位(0.5分) 重视领导家风建设(0.5分),有措施、有效果(0.5分)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0.5分),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 部任免事项守则》(0.5分) 严格落实“凡提四必”(0.5分)、“三个不上会”(0.5分)、“两个不得”(0.5分)、“五 个不准”(0.5分) 深入开展干部年度考核(1分),平时开展日常考察、专项考察(1分) 考核结果应用(1分),应用到位(1分) 制定单位领导干部优胜劣汰制度(0.5分),对选拔出的领导干部管理严格(0.5分) 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分),纠正偏向(1分) 开展个人事项报告(0.5分),进行核实(0.5分) 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容错纠错机制(0.5分),宽容干部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0.5分)。 严于管理,关心爱护干部(1分) 开展轮岗(1分),把轮岗作为培养年轻后备干部的重要方式(1分) 局党委综合评判 局党委综合评判 局党委综合评判 局党委综合评判

2018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word范文模板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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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
(201X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人民日报》( 201X年11月02日 16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X年10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xx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2018)

xx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2018)

xx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2018)xx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xx县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

2.讨论审议县工商联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部署。

3.讨论加强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定和规定。

4.讨论解决关系到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5.以党组名义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6.需党组讨论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和决定1、党组会原则每1个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2、党组会议每次举行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外)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党组成员,并把会议议题交给成员。

党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党组会议。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书面意见。

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需要研究决定的,可邀请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会议的同志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

3、党组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

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重大问题事前先征求非党组相关领导的意见;有不同意见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行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4、每次党组会议,都应认真做好记录。

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和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等。

党组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需要公布、上报或下发的,由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起草,党组书记审核签发,编文号打印、上报、下发和存档。

5、对重大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临时进行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组报告。

三、工作纪律1、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在党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外传。

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助推“三基建设”取得实效

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助推“三基建设”取得实效

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助推“三基建设”取得实效阴晋能集团党委2017年以来,晋能集团党委把加强“三基建设”作为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地载体,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企业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四个同步”、推进“四个对接”,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的成效日益凸显,“三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对接,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求,晋能集团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企业重大生产经营事项的前置程序,确定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内容、具体程序和具体规则,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晋能集团对集团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明确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明确了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目前全集团共有133个单位完成了章程修改工商备案,其中二级企业70个。

晋能集团还改进领导体制,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集团党委积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实行二级公司层面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经理层成员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了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构建了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的企业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了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纪委书记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

二、坚持党的组织与经济组织同步设立,推进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对接,确保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在新组建煤矿、电厂等经济组织的同时,晋能集团按照党章规定同步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应建尽建”。

2018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18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18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3)第三章决策方式 (5)第四章决策程序 (6)第五章决策执行 (7)第六章决策监督 (8)第七章责任追究 (9)第八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促进科学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由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进行集体讨论作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决策事前的调研、论证。

坚持决策程序,加强对决策后执行环节的监督和检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第四条公司党委、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人员,对参与决策时的个人意见负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自己分管事务的决策中分别承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的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对本企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举措。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18修正)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18修正)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18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94年3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2月12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第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该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第一季度举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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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市交通党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二)分析我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三)讨论和决定党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明年)工作安排意见。

(四)各委员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以及某些重要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五)组织建设、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六)重要信访研究或决定。

(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企业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八)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构建。

(九)制定或修改总公司党委的有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十)上级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讨论。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半天,视议题内容确定。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临时召集。

(二)党委会议由总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公外出,会议由组织委员主持。

(三)参会人员为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有关人员。

三、会议工作要求
(一)除因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会议的日期、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工作部机要秘书记录、整理归档。

重要会议可根据会议要求或党委书记的要求,编写会议记要。

会议记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印发各委员、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委员、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及时督促检查落实。

四、会议议事要求
(一)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委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

表决结果纪录在案。

(二)如若一些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思想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五、会议纪律要求
(一)会议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二)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末改变决定之前,不能违反或不执行会议决定。

(三)有关会议内容,要保守秘密,在决定或批复以前,不得外传。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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