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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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练习和答案(选教)

托收练习和答案(选教)

国际结算托收练习和答案(1)一、单项选择题1.()是出口商或委托人将金融票据连同商业单据或不带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交予银行,由其代为向付款人或进口商收取款项的托收方式。

A.跟单托收B.光票托收C.商业托收D.票据托收分析:正确答案应为A。

我们知道在国际结算中,托收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两种,所以备选答案中只有A和B才符合题意。

所谓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而光票托收是指只有金融单据的托收。

2.在进口托收业务中,远期付款交单方式下付款人应在收到提示单据后的()个工作日内通知中国银行同意到期付款或提出拒付。

分析: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例如中行是B。

URC522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3.我行收到付款人交来的进口托收单据通知书第二联“付款委托书”(同意付款)后,或承兑到期时,应立即根据托收委托书的索汇路线缮制付款指令。

一般情况下,收款人应为()。

A.托收行B.委托人C.代收行D.出口商分析:正确答案应为A。

4.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遭到拒付时,代收行应要求付款人()。

A.出具书面拒付书,并说明拒付理由B.在汇票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C.立即通知委托人托收单据已被拒付D.办理拒绝证书分析:正确答案应为A。

代收行的职责与托收行基本相同,根据国际惯例,是作拒绝证书往往有托收行(在托收指示书中)的明示,但代收行有要求付款人出具书面拒付书,并说明理由的权利但并无义务,除非托收指示书中有明示。

而代收行在此情况下的主要职责是立即通知托收行单据已被拒付。

5.如果托收委托书规定代收行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代收行应()。

A.在对外付款后,向托收行收取B.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收取C.在对外付款后,向委托人的代理人收取D.从对外付款的款项中扣除分析:正确答案应为D。

6.因付款人拒付,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将单据退回,但单据在邮递途中遗失,这种责任与风险应该由()承担。

A.托收行B.代收行C.付款人D.委托人分析:正确答案应为D。

根据托收统一惯例,单据在邮寄途中的延迟和遗失,银行不承担责任,自然风险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托收

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一般情况 下,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商业货运单据。 一般用于收取货物的尾款以及样品费、佣金、 进口赔款等小额或从属费用。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凭汇票付款,
其他单据是附件。
商业单据不附带金融单据的托收。
托收的交单方式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 at sight)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X X days after sight, D/P X X days after sight)

代收行发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后60天内仍未接到托收行的任
何指示,代收行可将单据退还托收行。
付款人的义务与责任
审查票据或单据必须慎重、仔细。
如接受该票据或单据,必须按照规定的交单
方式执行。
如有异议,必须有根据,提出拒付应及时,
不能拖延,理由要充分全部一次提清。
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付单据的行为。
金融单据
商业单据
委托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付款人(Payer)
1
委托人
付款人

托收

托收

托收托收(Collection)即委托收款,是出口方根据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方式。

(一)托收的种类托收根据金融单据(如汇票和本票等)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出口方以光票向进口方索款的托收方式。

通常用于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托收。

2、跟单托收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出口方以跟单汇票向进口方索款的托收方式。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通常采用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的条件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形式。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是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进口方付清货款后,方可获得货运单据。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是指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出即期汇票,连合全套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交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付款。

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必须立刻付清全部货款,方可获得以货运单据为主的全部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是由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经审单无误后,即对汇票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代收行收妥货款后,交付以货运单据为主的全部商业单据。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是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经审单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代收行才予以交单。

第五章 托收

第五章 托收

二、托收预付款
• 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 • 部分押汇与部分托收相结合。 • 托收行只对托收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押汇融 资,在扣除相应的利息及费用后,将净额预付 给出口商,其余部分做托收处理。银行风险相 对较小。
三、出口承兑信用额度
开两
张汇票 委托人 ⑥ 融承 通兑 汇后 票的 ②跟单汇票 托收行 ⑦ 到 期 付 款
• 1.指示明确 • 2.及时指示 • 3.负担费用
一、托收的定义和性质
• (二)托收行 :又称委托行、寄单行。它是接受委托
人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 (1)执行委托人指示 – (2)按常规处理业务 – (3)收取费用 – (4)准确及时的寄发单据 – (5)负担过失责任
一、托收的定义和性质
• (三)代收行:是接受委托行的委托,向债务人收款的银行 。 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也叫受托行
– 按委托人指示交单收款
– 谨慎处理货物
– 托收情况的通知
• (四)付款人 :付款人是进口商(importer)、买方(seller),是指
在委托人提供合格单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付款的人,也 叫受票人(drawee)。
• 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 收。
– 在实务中,银行作为托收行,办理光票托收的业务
受理范围为:凡不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支票、 本票、汇票(不跟单)、旅行支票、存单、存折等
有价凭证的托收。
二、跟单托收
• 1、定义:跟单托收是指金融票据附带商业单 据的托收或商业单据不附于金融票据的托收。
• 托收行叙做该业务很谨慎,且押汇利率较高,该种 融资方式并不常用。
一、托收出口押汇(B/P)

托收 方式

托收 方式

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 知的次日算起,10日内出具 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单证邮寄 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2 托收承付拒付期限
任务7 托收承付业务
七、拒绝付款理由书
一式四联 第一联 退还付款单位
第二联 作银行付出传票或存查
第三联 作银行收入传票或存查
第四联
作收款单位收账通知 或全部拒付通知书
THANKS
直接托收
卖方/ 委托人从托收行那 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 式, 由其自己填写, 连同托 收单据直接寄给代收行, 请其代收货款, 并将已经 填妥的托收格式副本送给 托收行, 请其将此笔托收 视同本行办理一样。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
一、《托收统一规则》及其主要内容
《托收统一规则》是国际商会编写并出版的第522号出版物, 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方面的重要国际惯例。《托收统一规 则》分为总则和定义, 托收形式与结构, 提示的形式, 义务和责 任, 付款, 利息、手续费和开销, 其他条款7 个部分, 共26 条。
通知开户行付款
A
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
B
付款否认可以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
即办理划款。
C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额资金支付,其不足部 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
D
付款人如果发现有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 部分拒付,并填制“拒绝付款理由书”
➢出口商与托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申请书上, 内含出 口商向托收行发出的各项托收指示。 ➢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指示( Collection Instruction) 的面函中。
委托人

第六章 托收

第六章  托收
在代收行之外为款人无账户关系,代收行就不便提示, 而且付款人也会为了融资而提出由自己的账户行提示单据, 那么代收行须转托付款人的账户行提示单据。
6.需要时的代理(Representative)
委托人指定的驻进口地的代表。
付款人拒付时,需要时的代理可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 存仓、保险、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
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 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在于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 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通俗地讲,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出具 债权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 一种支付方式。
URC522被写到银行与客户的合同《托收申请书》中, 具体文句会是:“《托收统一规则》里的条款和定义将适 用,除非有例外说明。”而一国、州或地方的条款、法律 或规则不能被违背,即一旦抵触,后者优先。
委托人
① 委 托 ⑨ 交 付
合约
③ ④ 承 承 兑 兑 提 示
付款人
⑤ ⑥ ⑦ 交 … 付 付 单 款 款 提 示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合约
③ 承 兑 提 示
委托人 ① 委 托 ⑨ 交 付
付款人 ④ 承 … 兑 ⑤ ⑥ ⑦ 付 付 交 款 款 单 提 示
提示行
②委托
托收行 ⑧交付 代收行
它作为特殊的交单方式:
(1)使用意图
它只某些国家向亚洲地区的一些国家出口时,政府为 了防范收款风险而使用,即使出口商希望承兑交单。 (2)存在问题 付款人先得承兑远期汇票,但不能就此获得单据 ( 承 兑没取得对价,不够公平)。 这实际上没有对进口商提供远期付款即期得到货物的 授信,也不便及时提货 。 (3)解决问题途径 它鼓励进口商提前付款(以获单提货)。进口商银行也 可考虑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的融资(“D/P”下代收行 承担融资风险) (而“D/P,T/R”下出口商承担融资风险) 。

第6章 托收

第6章 托收

栏记载信用证号码、货值、货名、装运日期、 船名等。
• 在保证单位栏记载:“上述货物为敝公司进口 货物。倘因敝公司未凭正本提单先行提货致使 贵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敝公司负责赔偿。敝公 司收到上述提单后将立即交还贵公司换回此担 保书”。乙公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在银行 签署栏记载:“兹证明上述承诺之履行”,落 款为丙银行,盖丙银行国际部业务专用章。甲 船公司接受“提货担保书”,签发了提货单。 但乙公司其后没有交款赎单,提单最终被退给 托运人。 • 2003年4月6日托运人持正本提单在香港法 院以错误交货为由,对甲船公司提起诉讼,要 求赔偿货价损失、利息和其它费用。
2、跟单托收中的汇票
Exchange for USD5000.00 BeijingJuly 25,2013 At sight please 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To: Buyer/Importer
国际贸易结算中跟单托收较为常见。
三、托收中的当事人
、 托 收 业 务 当 事 人 托收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指示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Paying bank 付款人//Drawee 托收委托书 托收申请书 1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代收银行。
分析
• (1)提出将 D /P 即期改为 D /P 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 迟付款,以利其资金周转。
• (2)而日商指定 A 银行作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 为了便于向该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取经济效益。
• 在一般的 D /P 远期业务中,代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 常是不会轻易同意付款人借单的。该日商所以提出通过 A 银行代收货款的原因,当然是该商与 A 银行有既定融资关 系,从而可取得提前借单的便利,以达到进一步利用我方 资金的目的。

结算实验报告托收业务(3篇)

结算实验报告托收业务(3篇)

第1篇一、实验目的本次实验旨在让学生了解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适用范围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掌握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提高学生对国际结算业务的认知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实验内容1. 托收业务的定义托收业务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作为中介机构,负责传递单据和通知付款,但不承担付款责任。

2. 托收业务的类型(1)光票托收:仅凭债权债务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进行托收。

(2)跟单托收:凭跟单汇票或单据进行托收。

3. 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1)委托人向托收行提交托收申请书和单据。

(2)托收行审核托收申请书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向付款人发出托收通知。

(3)付款人收到托收通知后,按照托收指示进行付款或拒绝付款。

(4)托收行将款项划拨给委托人。

4. 托收业务的适用范围托收业务适用于以下情况:(1)商品交易中的货款结算。

(2)非商品交易中的款项结算,如租金、佣金、运保费等。

(3)国际贸易中的支付结算。

5. 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措施(1)信用风险:付款人可能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

防范措施:严格审查付款人的资信状况,选择信誉良好的付款人;在托收指示中明确付款条件,如逾期付款的罚金等。

(2)操作风险: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

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能给委托人带来损失。

防范措施:采用远期汇率进行结算,锁定汇率风险。

三、实验步骤1. 模拟托收业务场景假设我方公司(委托人)向国外客户(付款人)出口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万美元。

根据合同约定,采用跟单托收方式进行结算。

2. 填写托收申请书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注明付款人信息、托收金额、单据种类、付款条件等。

3. 提交单据委托人将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单据提交给托收行。

4. 托收行审核托收行审核托收申请书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向付款人发出托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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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的种类
托收方式根据汇票项下是否附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指仅凭汇票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

托收仅附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的托收也属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没有货运单据,不直接涉及货物的转移或处理,银行只需根据票据收款即可,业务处理较简单光票托收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用于收取货款的尾数及样品费、佣金、代垫费用、其他贸易从属费用、进口索赔款等,且大多数是即期付款,远期付款较少。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托收指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

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托收大多属于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指代收行在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付给付款人的一种方式。

付款交单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
即期付款交单(D/P at、sight).指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时,进日商立即付款,代收行在收到货款后将单据交付进口商的托收方式即期付款交单可以有汇票,也可以没有汇票,以避免印花税的负担。

在没有汇票的情况下,发票金额即是托收金额或付款金额。

采用这种托收方式,原则上是第一次提示单据时进口商就要付款。

远期付款交单(D/P at…days after sight),指出口商按买卖合同的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并交托收行寄代收行,代收行收到单据后立即向进口商提示远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在审核无误后先对汇票进行承兑,代收行收回汇票和单据,待汇票到期再向进口商提示付款,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将单据交进口商。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出口商在按照买卖合同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寄代收行,代收行收到后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商审核无误后,即在汇票上承兑,进口商承兑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于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

承兑交单仅限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由于是口商在远期汇票上承兑后即可获得全套货运单据,到期能否付款全凭进口商的信用,所以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一般不宜采用。

跟单托收的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跟单托收业务流程图
跟单托收的结算工具是跟单汇票,它的寄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反,故属逆汇。

跟单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在其中只起代理作用,因而跟单托收无论对出口商还是进口商都有一定风险。

对进口商而言,其风险主要是付款或承兑后凭单提到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承兑后不能到期从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对出口商而言,其风险则是多方面的,如进口商破产倒闭无力付款,货物发运后进口地货价下跌,进口商拒不付款等。

虽然跟单托收对出口商有较大风险,但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出口商为了利于推销,有时不得不接受这种方式。

为了防止或减轻风险,在业务成交前,出口商一般应对进口商的资信、进口地有关货物的市场情况、进口国贸易外汇管制条例及海关规定、进口商是否领到必要的进口许可证或申请到外汇等等作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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