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都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机关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以下是这三种制度的范本:首问负责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首问负责制原则,确保公民和法人在需要办理事务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第二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首问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和权限。
第三条:政府机关接到公民和法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后,应及时核实并分析问题,明确负责人,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民和法人办理事务,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解决时,必须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热线、网站等咨询投诉平台,确保公民和法人通过这些渠道可随时随地进行咨询投诉,并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首问负责制的贯彻情况,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奖惩。
限时办结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各项行政事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办结。
第二条:政府机关应当制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对不同事项和不同程序进行区分,并在事项发生时即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三条:政府机关在接受行政事务后,应根据事务的复杂程度和办理程序制定合理的办理时限,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办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事务,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五条:政府机关实施限时办结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办理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出现操作不当和质量问题。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行事,对工作结果负责。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

【关键字】制度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廉洁从政责任书》

廉洁从政责任书廉洁是一个说的轻巧,实则非常重的词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廉洁从政责任书范文。
欢迎阅读!廉洁从政责任书【1】为进一步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1、禁止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禁止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禁止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禁止私白从事营利性活动,包括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7、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8、禁止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9、禁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0、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11、禁止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12、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13、禁止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14、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15、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根据《XX一中关于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承诺制实施细则(一)服务承诺制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以及全校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制度办事。
本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向全校师生做以下服务承诺:第一条加强学习,提高各处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讲究职业道德,建设学习型、研究型的学校,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条实行工作公开制。
对办事制度、程序、岗位人员职责等在校园网站上、学校工作规范上以及公告栏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每个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实行主辅岗制,人缺岗不缺,保证岗位职责的履行。
第四条树立服务意识。
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以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管理工作的前提,改进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应当将师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杜绝只图工作方便不考虑师生的感受的现象。
第五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文明办公。
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工作时间衣着得体,姿态端庄;对于来访人员要热情、周到、有礼貌,使用文明语言。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第六条实行接办事务限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反映问题和需办理的事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抓紧研究,做到不推诿,不拖延。
第七条勤俭办公,厉行节约。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第八条加强合作意识。
树立全局观念,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工作,加强各处室之间,处室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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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方案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入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为搭建一流的便民政务平台,建设新型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制度保障。
二、六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三、六项制度的内容及要求(一)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次依照职责接待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建立首问负责制应当遵循热情、便民原则,各项业务的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3.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咨询、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类、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备案、登记(包括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
4.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
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应窗口进行办理,并与相应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不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执行首问负责制应当实行现场办理接待登记和收件回执制度。
(窗口业务咨询情况登记表内容详见附件一;咨询工作交接表见附件二)5.实行首问负责制应建立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度,建立登记台账,首问责任人对现场办理事项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办事群众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办理、咨询事项内容、受理时间、办结时间、业务属性等信息,首问责任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
(台账内容详见附件三)6.有关事项不能现场办理或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出具回执,回执内容包括:首问责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业务类型、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
(回执单内容详见附件四)7.办事群众通过电话咨询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8.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对首问责任人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
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应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9.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
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和投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二)服务承诺制1.服务承诺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下。
3.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1)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2)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3)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4.保障措施: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各窗口、主管业务部门职能,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制定完善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布。
政务服务中心对中心服务承诺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各主管业务部门对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直接责任。
5.服务承诺的要求:1)简化办事程序。
承诺办事程序要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
2)缩小办事时限。
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即时办,不能即时办理的要限时办结。
3)提供优质服务。
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提倡换位思考,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诚恳,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政务中心办公场所显要位置,悬挂《服务承诺》标识牌。
并将各窗口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以及办理程序、时限等编印办事指南,放置于业务窗口,以便办事群众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中心工作人员的窗口前摆放的IPAD中同步显示《服务承诺》内容。
并且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监察系统会自动提示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办事群众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至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咨询有关事项时,中心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将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告之办事人的制度。
2.一次性告知制度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3.工作人员应为办事群众提供相应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法律法规、材料清单、受理工作人员、程序和时限等。
4.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其他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办事群众。
5.一次性告知单分为“三单”,即:一次性(咨询)告知单、一次性(补正)告知单、受理通知单。
一次性告知单分为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办事群众,另一份工作人员存档备查,应由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当场签收。
(一次性告知单内容详见附件五)。
6.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提交的材料,应当认真仔细地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填写受理通知单予以受理;对符合申请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资料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单,待办事群众按照书面告知单的要求补充齐全材料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四)限时办结制1.限时办结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审批服务或办理其他事项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2.限时办结的事项和时限应在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3.政务服务中心对中心事项限时办结承诺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各主管业务部门对限时办结承诺兑现和落实负直接责任。
4.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的,上级批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
工作人员应在每个工作环节的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凡可即时办结的应即时办结。
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尽量压缩办理时间。
5.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事项时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应当少于或等于规定的时限。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承诺办结时限之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的形式告知原因,并同时告知延期时限。
若因办事群众自身责任,未按政务服务中心告知的时间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其申请办理的事项应视为已按时办结。
(延时办结告知单详见附件六)6.对限时办结事项,提前办理完毕的,不得以未到时限为由,拖延交付办理结果,应及时主动通知办事群众。
7. 业务监察系统自受理业务起进行自动计时,并通过系统平台消息和智能手表提前提示帮办人员办理时限。
(五)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是指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工作制度。
2.岗位责任制以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明确、便于考核为原则,实行岗位责任与工作内容相结合,把日常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中,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3.岗位工作职责概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对相应窗口的工作负指导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对其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负直接责任。
4.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根据中心职能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将工作项目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2)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组织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3)及时主动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分析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原因,提出拟采取的措施;4)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应主动沟通协调;5)每月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年中、年末对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
5.工作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1)自觉接受岗位职责内的工作项目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2)努力学习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3)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制订有关的工作计划;4)主动汇报完成岗位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5)每月对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年末对全年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报送中心负责人。
6.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实际及人员数量,及时调整工作项目,分解、合并职责任务到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任务分工,忠于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责任追究制1.责任追究制是指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中心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工作或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2.责任追究制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
3.中心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的,按责任追究行政审批局分管领导、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4.办事群众可以对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度、有损行政效能的工作行为进行投诉,可以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诉。
5.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政务服务中心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未按规定接待、认真解答问题或引荐办事群众到相关部门的;2)推诿、敷衍、拖延办事群众的;3)未认真登记来访人相关情况的;4)能现场办理未办理的,或不能现场办理但未说明相关情况的;5)对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冷漠对待办事群众,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6)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不利后果的;7)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未及时向领导汇报的;8)违背首问负责制的其他情形。
6.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政务服务中心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未按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内容的;2)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的;3)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诺问题的;4)有以权谋私行为的;5)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7.违反一次性告知制的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政务服务中心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制,造成办事群众为同一事项往返多次办理的;2)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未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的;3)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未告知办事群众明确要求的;4)对不属于中心职权范围或不宜由中心办理而没有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或及时转办的;5)告知过程中态度生硬,不热情,甚至态度粗暴或故意刁难的;6)违背一次性告知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