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化学药剂管理制度
化学药剂熏蒸方法与技术

中药养护的基本方法与技术——化学药剂熏蒸方法与技术第一部分:传统的养护方法略第二部分:现代的养护方法与技术一、气调养护法(密闭-基础,降氧-中心,管理-保证)1、充氮降氧:氧气含量-8%以下防虫,2%以下致死,1%以下加速致死,0.5%杀螨、抑菌;2、充二氧化碳:20%以上防虫,35%杀虫,40%~50%加速杀虫、抑菌;3、自然降氧:二、化学药剂熏蒸法(一)、硫磺熏:(二)、氯化苦熏:(三)、磷化铝熏:三、低温冷藏法化学药剂熏蒸法一、硫磺熏蒸法(中药最早期的杀霉、杀虫化学药剂,目前已较少使用和禁用):1、性质:硫磺系斜方晶系非金属元素的一种。
为黄色或黄绿色锐锥状结晶体,成块状和粉末状。
燃烧后发生蓝色火焰,并产生无色有毒、具杀虫作用的二氧化硫毒气。
二氧化硫毒气能毒死各种药材害虫,但渗透性不如氯化苦、磷化铝。
硫磺加温(点燃)至115℃则会熔成液体,至270℃则会燃烧,二氧化硫的气体比空气重2倍多,易溶于水,对金属设备有腐蚀性;2、使用方法:采用熏房操作,熏蒸时,每立方米用硫磺100~150克(分量在1~2天内烧完),温度不宜低于15~16℃,二氧化硫毒性在20℃以上最强烈,杀虫的效果最大,密闭3~4天;为了安全,应采取室外点燃,方法是在熏蒸室的墙上开一小洞,外面用砖砌一炉灶,装上能开关带玻璃的活门,以便观察硫磺燃烧情况;3、注意事项:(1)、二氧化硫遇到潮湿水份会生成亚硫酸,具有漂白的作用,易使药材褪色变淡、味发酸变质、发脆和破碎(易变色、变味及含糖多、质脆嫩的药材和动物类药材不宜使用本法);(2):熏房内不能有电线、电源及其它火源,以免引起火灾造成损失;(3)、通风、排毒不少于2天后,操作人员进入熏房应戴面具或肥皂水浸湿的多层纱布口罩;(4)、药材经硫磺熏蒸后,二氧化硫气体持久不散(气体比重大),所以在一个时期内药材不会发生虫霉,且效果显著,但此法现已禁用。
二、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熏蒸法(对人、畜毒性最大的中药杀虫剂):1、性质:氯化苦纯品为无色液体,因含杂质和受光的作用而呈黄绿色。
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熏蒸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熏蒸杀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中毒和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04]3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熏蒸作业系指:利用磷化铝等化学药剂释放磷化氢气体,对烟叶进行熏蒸杀灭害虫的过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进行熏蒸作业的所有单位,以及为烟草企业提供熏蒸杀虫服务的专业公司。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业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熏蒸作业工作进行安全监督,督促所属企业全面落实熏蒸作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熏蒸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第五条烟草企业对熏蒸作业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杀虫部门和专业杀虫公司严格执行熏蒸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自行进行熏蒸作业的烟草企业,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熏蒸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分管烟叶、质保、仓储工作等相关熏蒸作业的业务部门是熏蒸作业全过程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负责人对熏蒸作业各环节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熏蒸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七条自行进行熏蒸作业的烟草企业,要建立健全熏蒸作业化学药剂的采购、使用、保管、作业过程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熏蒸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熏蒸作业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并实施熏蒸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熏蒸作业安全。
由专业公司进行熏蒸作业的烟草企业,必须依法与专业公司签订安全合同并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金。
熏蒸处理的安全操作

熏蒸处理的安全操作熏蒸处理是一种常用的防虫除害方法,主要用于仓库、粮库、工厂、货柜等场所,有效地控制各种害虫的繁殖和扩散。
但是,在熏蒸处理时,安全操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熏蒸处理的定义、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安全操作的具体步骤等方面阐述熏蒸处理的安全操作。
一、熏蒸处理的定义熏蒸处理是一种利用高温、高湿或高浓度气体等方式杀灭害虫、真菌和细菌的方法。
它主要是通过将药剂喷洒在被处理物品表面,然后封闭空间,使它们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高浓度的药剂气体中死亡。
二、安全操作的重要性熏蒸处理药剂通常使用危险化学品,如果没有正确地进行操作,容易造成爆炸、火灾等危险。
因此,安全操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注意现场安全。
在熏蒸处理过程中,必须关闭电器设备,并在外部设置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
同时,要做好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流通,防止药剂泄漏。
其次,要使用符合标准的熏蒸处理药剂。
在使用前,要认真查看药剂说明书,了解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剂量等信息,避免误用或过量使用。
最后,要遵守操作程序。
在熏蒸处理前,需要对被处理物品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残留食物、草木等易燃物品,否则将会加重火灾风险。
同时,在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仔细的监控,确保药剂浓度与时间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避免药剂气体泄漏。
三、安全操作的具体步骤1. 选择合适的药剂熏蒸处理药剂种类繁多,使用时要选择与被处理物品相适应的药剂。
并且要查看药剂说明书,了解药剂的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剂量等信息。
2. 确定熏蒸时间熏蒸处理时间根据被处理物品的种类、密度、温度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6-48小时。
3. 通风在熏蒸处理结束后,要对室内进行充分通风,以免药剂残留引起人身伤害。
处理场所也应该保持足够通风,避免药剂气体泄漏。
4. 监控药剂浓度熏蒸处理时,要通过专业仪器监测室内药剂浓度,确保在安全活范围内。
5. 防止火灾熏蒸处理药剂可能引发火灾,所以操作过程中必须关闭电源,并有足够的通风。
国家对粮食企业粮食熏蒸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作业操作规程1.必须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熏蒸作业。
施用空仓杀虫剂和粮食熏蒸剂,粮食仓储企业必须制定空仓杀虫作业方案和粮食熏蒸作业方案,经粮库负责人批准,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严禁使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
2.实施空仓杀虫和粮食熏蒸,仓储企业负责人应安排不少于2名作业人员同时作业,同时应安排1名监督警戒人员站在仓门或仓口位置,保证观察到所有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佩戴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具。
施用空仓杀虫剂,每人每次不应超过9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
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分钟,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
3.在分药、投药、熏蒸、散气和药渣处理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清理药渣不少于3人,药渣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空气呼吸器的储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检定。
4.开启磷化铝瓶盖时,人员应位于上风向。
在粮面使用磷化铝片剂、丸剂、粉剂熏蒸时,应放置在直径30~50厘米的药盘中,药盘应由阻燃材料制作,如铁盘、铝盘或瓷盘等。
5.使用磷化氢空仓杀虫、粮食熏蒸及散气期间,应在距离粮仓至少20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使用非磷化氢空仓杀虫及散气期间,应在仓门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
6.房式仓、筒式仓熏蒸通风散气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测仓房中的磷化氢和氧气浓度,磷化氢浓度小于0.2毫升/立方米和氧气浓度不小于19.5%时,方可进入。
否则,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7.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和简易囤熏蒸时,应在四周覆盖帐幕,并在帐幕上加盖防风网罩或防风固定绳。
覆盖前,要对帐幕进行检查,发现孔洞及时修补。
散气时,熏蒸人员应戴空气呼吸器,先揭开帐幕一边,0.5小时后揭起其它部位的帐幕,1小时后卸下帐幕,通风散气24小时。
8.熏蒸前,安全员应清点人数,做好记录;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所用空气呼吸器是否安全有效;熏蒸结束时,安全员负责清点人数,查明进仓人员已全部出仓后,方可封门。
粮食熏蒸平安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平安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必然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必然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反映,释放磷化氢剧毒气体,达到杀死粮食堆中各类害虫与虫卵的目的。
常规熏蒸作业是指磷化铝常规施药法,按《粮油储藏技术标准》规定,常规施药法包括“粮面施药”和“埋藏施药”。
作业进程大体可分为熏蒸预备、制定熏蒸方案、检查气密性、熏蒸施药、浓度检测、药气和残渣处置等五个步骤。
第一条总那么(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迫害作用,若是利用不妥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平安。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标准操作,达到平安、经济、有效,幸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预备(二)思想预备:熏蒸前应付操作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预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预备工作和平安方法,选择技术熟练,体会丰硕,政治靠得住,有必然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需由通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把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利用方式的人员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一起协作弄好熏蒸工作。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形,制订方案:第一要深切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刻、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和天气形势等情形。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形。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一起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信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刻及施药方式。
并把情形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依照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别离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别离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经常使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粮食行业熏蒸管理制度

粮食行业熏蒸管理制度一、熏蒸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粮食行业熏蒸管理制度的出台,是为了规范熏蒸作业,确保熏蒸操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粮食熏蒸工作如果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容易出现化学药剂残留超标、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等问题,影响粮食质量和安全。
2.熏蒸管理制度可以明确熏蒸作业的流程和要求,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保证操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只有有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熏蒸作业才能有章有法,有据可依。
3.通过熏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熏蒸作业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粮食行业的经济效益。
二、熏蒸管理制度的内容1.熏蒸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除粮食堆周围的杂草杂物,检查熏蒸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测定粮食的水分含量和温度,确定熏蒸药剂的种类和用量等。
2.熏蒸药剂的选择和使用:根据粮食堆的大小、害虫的种类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熏蒸药剂,并按照标准的用量进行使用,不得随意增减剂量。
3.熏蒸操作程序:包括药剂的混合配制、设备的调试运行、熏蒸作业的实施等步骤,每一步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4.熏蒸后的处理:熏蒸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设备和场地,处理药剂的废弃物,监测粮食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并记录相关数据,以备查档。
5.熏蒸作业的质量控制:建立熏蒸作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熏蒸设备和药剂的检查和维护,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熏蒸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6.熏蒸作业的安全防护:制定熏蒸作业的安全防护规定,包括操作人员的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安全措施,设备的防漏漏气检查,应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确保熏蒸作业的安全进行。
7.熏蒸作业的污染防控:建立熏蒸作业的环境污染监测和防控制度,严格控制熏蒸药剂的使用量,防止药剂残留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粮食的安全和质量。
三、熏蒸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制定并实施熏蒸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搞形式主义,确保熏蒸工作的规范和科学进行。
2.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检查,检查熏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熏蒸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三篇.doc

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储粮熏蒸管理系统储粮熏蒸管理系统 1 、杀虫剂使用要求1。
虫害粮食的处理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并遵循“安全、经济、效益”的原则。
全仓感染、全仓治疗,局部感染、局部治疗。
长期储存的食物、严重昆虫食物、危险昆虫食物,高温季节储存的食物应严格控制。
2.昆虫性食物的处理基本上不需要昆虫性食物或普通昆虫性食物,并且食物的温度低于15℃,因此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消除和处理,但有必要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粮温在15℃以上,一般昆虫食物必须在15天内清除;严重的昆虫食物必须在7天内清除。
危险的昆虫食物必须立即密封和熏蒸。
3.严禁各种固体或液体制剂与粮食直接接触(储粮保护剂除外)。
4.储存的谷物应按常规进行熏蒸和除虫。
同一批谷物一年只能熏蒸一次。
熏蒸后应进行保护,以防再次感染。
每次熏蒸后,应及时填写熏蒸记录。
2 、熏蒸前的准备。
1.仔细检查谷物堆中的害虫种类、密度、位置、谷物温度(害虫活动位置)、储存谷物水分。
2.制定熏蒸杀虫计划,计算剂量,确定施药点。
对于表面应用,磷化铝片、丸不得超过150克,粉末不得超过100克。
埋药:磷化铝片、丸,每点不得超过30g,粉末不得超过XXXX 年,用于定期健康检查。
心脏病、肝病、肺病、贫血、精神异常、紧张、高血压、皮肤病、皮肤破伤风患者、妊娠、哺乳、月经妇女、18岁以下的青少年以及那些不能使用防毒面具或被医生诊断为不适合暴露在气体中的人不允许参加用药或暴露在气体中。
3.作业过程中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等现象时,施药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向风方向摘下口罩休息。
严禁在有毒气体中勉强坚持作业。
如发生严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4.熏蒸人员在熏蒸前不允许饮酒,熏蒸或配药时不允许吸烟和进食。
采用磷化氢熏蒸时,禁止操作人员食用牛奶、鸡蛋和其他高含油量的食品。
⒌在配药过程中、加药、放气和处理药物残留,参与熏蒸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性能好的防毒面具、型号,穿长袖、裤工作服,戴手套,穿防滑鞋或胶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中做到规范操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避免发生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防治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熏蒸前准备(二)思想准备:熏蒸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科学态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组织准备:单位领导要亲临现扬,组织作业队伍。
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选择技术熟练,经验丰富,政治可靠,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指挥。
施药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了解药剂性能,掌握熏蒸技术和防毒面具使用方法的人员参加。
并适当安排后备及警戒人员,共同协作搞好熏蒸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事先可与当地公安、卫生部门联系配合。
(四)现场调查,摸清情况,制订方案: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粮食的品种、数量、用途、储藏时间、水分、杂质含量、粮温、粮仓湿度、堆放形式、粮堆高度以及天气形势等情况。
认真检查害虫的种类、虫期、密度和活动部位,摸清仓房或厂房的建筑结构、密闭条件、机械设备和与周围群众住房的距离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讨论、研究熏蒸方案,确定药剂种类和用药剂量、施药时间及施药方法。
并把情况填入粮油仓库熏蒸记录表,或测检记录簿。
(五)测量体积、计算用药量:测量体积应根据不同仓型(包括粮堆和空间)分别计算。
然后按空、实仓体积分别计算用药量,设计施药点及每点施药量。
常用熏蒸剂:磷化铝(片)含量58(%),熏蒸用药量:空间3-6(克/立方米)粮堆6-9(克/立方米)。
(六)控制适当粮温:粮温过低或过高都会影响杀虫效果,23-28℃是最佳熏蒸杀虫温区。
粮温过高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将粮温降到该温度区;粮温过低时(15℃以下),一般虫粮不熏蒸杀虫,严重虫粮必须采取熏蒸杀虫措施。
(七)整理粮堆、准备用具和器材:熏蒸整仓散装粮食时,应扒平粮面,粮面与天桥之间尽可能放好梯子,或用粮包堆成阶梯以确保施药人员上下天桥安全出入;熏蒸包装粮时,粮包要求基本平整、堆包要求牢固,堆与堆之间走道粮包更应牢固,防止滑塌,出入口处要确保人员进出顺畅;熏蒸加工厂时,凡是暴露的金属机构、仪表等易受腐蚀的物品,容易拆卸的拆下移出,不易拆卸的应将暴露部分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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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蒸化学药剂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熏蒸药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粮食储存量及药品使用等情况合理购置,由厂家送货,严禁随车辆托运。
三、熏蒸药剂专仓存放,专人管理,双人双锁,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爆、防盗”要求。
四、建立规范的药剂管理制度,严格领用手续,专帐记载,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帐实相符。
五、建立粮食熏蒸报告及方案制,做到安全、经济、有效熏蒸,保证人、粮安全。
熏蒸完成后,空药瓶全部回收,药渣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剂及时上报进行药厂回收或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六、投放灭鼠药品,必须坚持专人配制,专人投放、专人布点,定期清理的原则。
严禁将鼠药混入好粮储存或当地脚粮使用。
七、药剂、毒品私自赠送他人的,单位对保管人员予以除名处理。
对违反《粮食储藏技术规范》而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