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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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导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导游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景区导游,是指在景区内为游客提供讲解、引导、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景区导游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服务至上、游客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景区导游资格与培训第四条景区导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三)通过景区导游资格考试,取得景区导游证。

第五条景区导游资格考试由景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景区历史、文化、地理、旅游法律法规等。

第六条景区导游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培训由景区管理机构或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

第三章景区导游服务与管理第七条景区导游应当在景区管理机构领导下,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开展导游服务。

第八条景区导游服务内容包括:(一)为游客提供景区介绍、历史、文化、地理等相关信息;(二)引导游客参观游览,解答游客疑问;(三)维护景区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四)其他与景区导游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景区导游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着装整洁,佩戴景区导游证;(二)遵守景区规章制度,维护景区形象;(三)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四)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游览项目;(五)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或收受游客财物;(六)不得误导游客,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导游考核制度,定期对景区导游进行考核,对优秀导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导游进行处理。

第四章景区导游权益保障第十一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保障景区导游的合法权益,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二条景区导游有权拒绝执行景区管理机构安排的违法、违规、损害游客利益的任务。

第十三条景区导游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景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游客侮辱、诽谤、殴打等行为。

景区导览管理制度

景区导览管理制度

景区导览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景区,保障游客的安全和舒适,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制定本景区导览管理制度。

一、概述景区导览是指在景区内,对游客进行引导和介绍的工作。

景区导览管理是指对景区导览工作和导览人员进行管理的工作。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制定合理、规范的景区导览管理制度,提高景区管理水平,保障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二、职责与权限1、景区导览人员应当熟悉景区的基本情况,了解景区的历史、文化和地理环境,并根据游客的需求,提供及时、准确的导览服务。

2、景区导览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秉承诚信、热情的工作态度,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服务。

3、景区导览人员应当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景区的环境和设施的完好。

4、景区导览人员应当持有导游证和社会保险证等合法证件。

5、景区管理部门有权制定景区导览时间表和导览路线,组织培训导览人员,定期检查导览工作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同时,还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导览人员进行处罚。

6、景区管理部门有权授权导览人员进行宣传和销售景区相关产品,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产品运营中保障游客权益。

三、工作流程1、游客咨询当游客到达景区后,首先需要咨询景区的导览信息。

景区导览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基本情况、景点介绍、景区服务等信息,并为游客提供问询服务和答疑解惑。

2、导览路线景区导览人员应当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导览路线。

3、导览服务导览人员应当在导览中做好游客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景区规定的参观时间和相关禁止令,避免人员滞留和拥堵。

4、导览回顾景区导览人员在导览结束后,应当向游客提供问询服务,并提醒游客带好自己的财物,保管好个人安全。

四、培训与奖惩景区导览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导览技能和服务水平。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导览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导览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规或服务不佳的导览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

五、结语景区导览工作对于游客的体验和印象至关重要,因此,合理制定导览管理制度是保障游客权益、提升景区服务品质的重要举措。

旅游行业景点导览服务规范

旅游行业景点导览服务规范

旅游行业景点导览服务规范景点导览服务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景点导览服务,提升游客的旅行体验和满意度,现制定如下规范:一、导览人员素质要求1. 导览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形象和仪容仪表,举止文明,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2. 导览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景点的历史、文化、风俗等,能够向游客传递准确的信息。

3. 导览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与游客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解答游客的问题并提供帮助。

二、导览服务流程规范1. 导览人员应提前了解游客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游客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导览服务。

2. 导览服务应按照景区提供的定点导览路线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跳过重要景点。

3. 导览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导览工具和资料,向游客介绍景点的历史、文化、特色等,并提供清晰的导览讲解。

4. 导览人员应根据游客的需要,合理安排导览的节奏和时间,避免长时间的等待和走走停停的情况。

三、导览服务质量要求1. 导览人员应遵守导览服务行为准则,不得干扰或影响其他游客的观光体验。

2. 导览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关心游客的感受和需求,积极为游客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

3. 导览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确保游客在导览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并提醒游客注意景点周边的安全事项。

四、导览服务监管机制1. 景区管理部门应设立导览服务监管组织,定期对导览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确保导览服务质量。

2. 游客对导览服务的评价意见应被认真听取和采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导览服务宣传与推广1. 景区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导览服务宣传,向游客介绍导游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态度,提升游客对导览服务的认知和期待。

2. 导览服务宣传材料和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避免夸大和虚假宣传,给游客留下真实可信的印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各景区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规范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景点导览服务规范的落实。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和处罚。

景区导游服务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导游服务行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所有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导游服务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服务至上、游客为本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舒适的导游服务。

第二章导游人员管理第四条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 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书;(2)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熟悉景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 景区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导游人员职责1. 导游人员应遵守景区规章制度,维护景区形象;2. 导游人员应熟悉景区景点、历史、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知识,为游客提供专业讲解;3. 导游人员应负责游客的安全,确保游客在景区内的活动安全;4. 导游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游客咨询,维护游客合法权益;5. 导游人员应接受景区管理,服从景区安排。

第六条导游人员行为规范1. 导游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导游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2. 导游人员应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解,语音清晰,表达准确;3. 导游人员应遵守景区规定,不得擅自更改行程、讲解内容;4. 导游人员不得收受游客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导游人员应尊重游客意愿,不得强迫游客消费。

第三章导游服务流程第七条接待游客1. 导游人员应在游客抵达景区时,主动迎接,热情介绍;2. 导游人员应向游客介绍景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景点、特色、注意事项等;3. 导游人员应询问游客需求,根据游客需求调整行程。

第八条景区讲解1. 导游人员应根据游客需求,合理安排讲解时间,确保游客充分了解景点;2. 导游人员应结合景点特点,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进行讲解;3. 导游人员应关注游客反应,适时调整讲解内容和方式。

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1 总则保障景区导游导向服务规范化,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览。

2 职责2.1 景区办公室负责审批景区导游、导向标识制作的申请。

2.2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各类标识的规划,并进行美术设计和报批;负责导游图的设计、报批和制作。

2.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

2.4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导游、导向标识的制作、安装及维修。

2.5 景区办公室负责标识的检查。

2.6 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报批和临时性标牌的拆除;负责有关导向咨询的培训。

3 工作程序3.1 导游图管理3.1.1 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安排设计,报景区领导审批。

3.1.2 导游图的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负责文字和版面的校对。

3.1.3 印制好的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分发。

3.1.4 导游图印制供方的印刷质量应经过评定,不合格的应予退回。

3.2 导向咨询服务管理3.2.1 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充分培训,熟悉景点情况,了解景区活动及配套设施的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3.2.2 如有游客咨询,员工应热情、礼貌、准确地回答和提供服务。

3.3 景区标识的管理3.3.1 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景区形象宣传和游客的游览需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颁发的标准图形设计景区公共标识,经景区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3.3.2 景区标牌的更新与改造,由景区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任务。

3.3.3 各部门使用的临时标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设计制作任务。

3.3.4 场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与安装。

3.3.5 临时性标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及时拆除。

3.3.6 场务管理部门对景区标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由场务管理部门填写维修单并安排维修。

3.3.7 定期巡视时,发现景区标牌损坏或破旧等问题,由景区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导游导向的管理制度

导游导向的管理制度

导游导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规范导游行为,保障游客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导游招聘与培训1. 导游招聘:导游应当具有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才能被聘用为导游。

2. 导游培训:导游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导游服务规范1. 导游形象:导游应穿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举止得体。

2. 导游知识:导游应熟悉景点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相关知识,能够给游客提供详尽准确的介绍。

3. 导游服务态度:导游应热情周到,有礼貌待客。

第四章导游管理制度1. 工作时间:导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

2. 工作内容:导游应认真履行导游职责,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览服务。

3. 服务投诉:导游应认真对待游客的投诉,及时处理,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导游考核与奖惩1. 考核标准:对导游的服务态度、导览水平进行定期考核,并记录在案。

2. 奖励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导游进行奖励,激励其提高服务质量。

3. 处罚措施:对违规行为的导游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扣工资等。

第六章导游安全管理1. 预防措施:导游应注意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 应急处置:导游应掌握应急处理常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七章导游责任1. 导览责任:导游应尽职尽责履行导游职责,确保游客安全出行。

2. 法律责任:导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经领导批准后生效,如有修改需报领导审批。

2. 本管理制度由导游公司全体导游共同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以上就是导游导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导游同事们能够认真遵守,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5A旅游景区导览员工作管理制度

5A旅游景区导览员工作管理制度

5A旅游景区导览员工作管理制度1. 导览员的职责和要求- 导览员是景区的形象代表和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向游客提供专业的导览服务。

- 导览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善于沟通和解答游客的问题。

- 导览员应对景区的相关历史、文化、风景等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 导览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和身体健康状况。

2. 工作安排和管理- 导览员的工作由景区管理员负责安排和管理,根据每天的游客量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调度。

- 导览员应按时到岗,穿戴整齐,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 导览员应遵守景区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导览线路进行导览。

- 导览员需要随时关注游客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服务质量和态度要求- 导览员需要以热情、友善的态度对待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 导览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清晰准确地向游客介绍景区的相关信息。

- 导览员应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声誉,积极回答游客的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建议。

- 导览员应尊重游客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泄露游客的个人信息。

4. 岗前培训和考核- 新入职的导览员需要接受景区的岗前培训,包括导览技巧、相关知识的研究等。

- 导览员的培训需定期进行,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 导览员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考核,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培训。

5. 工作纪律和惩罚- 导览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等。

- 导览员应保持岗位清洁、整齐,不得损坏景区设施和文物。

- 导览员在工作中如有不当行为或失职情况,将按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分、罚款等。

导览员是景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态度直接关系到游客的体验和对景区的评价。

希望每位导览员都能尽职尽责,为景区的发展和游客的满意度做出积极贡献。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景区导游团队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 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持有导游资格证书。

2.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导游人员应参加景区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导游人员职责1. 熟悉景区景点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特色活动等相关知识。

2. 热情接待游客,提供优质服务,解答游客咨询。

3. 维护景区秩序,确保游客安全。

4. 协助景区管理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5. 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景区形象。

四、导游人员行为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佩戴导游证。

2. 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解,语音清晰,表达流畅。

3. 尊重游客,礼貌待人,不使用侮辱性语言。

4.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 不得索要、收受游客财物,不得参与不良商业活动。

6. 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五、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1. 景区管理部门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导游人员,景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培训和调整。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导游人员,景区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景区导游团队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

景区管理部门和导游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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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
1.1 总则
保障景区导游导向服务规范化,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览。

1.2 职责
1.2.1 景区办公室负责审批景区导游、导向标识制作的申请。

1.2.2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各类标识的规划,并进行美术设计和报批;负责导游图的设计、报批和制作。

1.2.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

1.2.4 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导游、导向标识的制作、安装及维修。

1.2.5 景区办公室负责标识的检查。

1.2.6 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报批和临时性标牌的拆除;负责有关导向咨询的培训。

1.3 工作程序
1.3.1 导游图管理
1.3.1.1 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安排设计,报景区领导审批。

1.3.1.2 导游图的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负责文字和版面的校对。

1.3.1.3 印制好的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分发。

1.3.1.4 导游图印制供方的印刷质量应经过评定,不合格的应予退回。

1.3.2 导向咨询服务管理
1.3.
2.1 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充分培训,熟悉景点情况,了解景区活动及配套设施的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1.3.
2.2 如有游客咨询,员工应热情、礼貌、准确地回答和提供服务。

1.3.3 景区标识的管理
1.3.3.1 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景区形象宣传和游客的游览需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颁发的标准图形设计景区公共标识,经景区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1.3.3.2 景区标牌的更新与改造,由景区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任务。

1.3.3.3 各部门使用的临时标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设计制作任务。

1.3.3.4 场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与安装。

1.3.3.5 临时性标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及时拆除。

1.3.3.6 场务管理部门对景区标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由场务管理部门填写维修单并安排维修。

1.3.3.7 定期巡视时,发现景区标牌损坏或破旧等问题,由景区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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