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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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劳务合同

太平人寿劳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1 乙方同意在甲方处从事以下工作内容:- 客户服务:负责为客户提供电话咨询、保险产品讲解、保单服务等工作;- 市场营销:协助开展保险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拜访、产品演示、销售活动等;- 其他工作:甲方安排的其他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工作时间与地点2.1 工作时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规定,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2 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条工资待遇3.1 工资结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构成。

3.2 基本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随市场行情及甲方规定进行调整。

3.3 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将支付相应的绩效工资。

3.4 奖金:根据甲方的年度业绩和乙方的个人贡献,甲方将支付相应的奖金。

3.5 乙方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和基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条件4.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4.2 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乙方如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如未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期限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保险公司是市场经济中以经营风险为主要功能的特殊企业,那么保险公司劳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与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一致性确认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规章制度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劳动合同、合同附件、员工手册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来的承诺保证书共同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第项执行1、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3、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3.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合同附件A更详细说明乙方工作内容.3.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岗位。

乙方有关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乙方对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证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变更任何合同条款。

3.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4.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规章,乙方对此必须时刻遵守。

如果乙方违反了工作规章或本劳动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分。

如果乙方的工作行为或乙方的工作失误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如乙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的规章,甲方就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会支付乙方除工资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对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签字都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及一切费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经授权而签字引起的一切费用,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制度8: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一般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秘书、部门级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工作的员工;(三)其他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所在公司应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司对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但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 加班管理第七条加班管理原则(一)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公司和员工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二)如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太平洋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太平洋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平洋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员工应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作息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

第七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能力等因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升团队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等。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培训费用予以报销。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公司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将予以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五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经营等信息。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知识产权进行使用、转让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2025年保险公司劳动合同

2025年保险公司劳动合同

保险公司劳动合同引言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向合适的人才提供合适的工作,这些人才通常会与公司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以明确他们在公司的职责和工作条件。

对保险公司也不例外,签署劳动合同是确保公司员工满意度、减少不必要纠纷,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保险公司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

主要条款1.职务和薪资劳动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员工的职务和工作内容,以及对应的薪资待遇。

这一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该将薪资情况和相关政策标明清楚,避免因误解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

2.工作时间和休假对于保险公司的员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都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内容。

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天数等相关制度,确保员工和公司在工作和休息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保险作为一家保险公司,员工的保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劳动合同中,应该规定公司所提供的保险种类和保险起始时间,以及员工参加保险的具体要求。

这有助于明确保险责任和员工获得保险福利的相关事项。

4.保密和知识产权作为一家保险公司,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劳动合同中,应该特别注明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得到妥善保护。

5.离职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应该规定员工离职和公司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一部分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如终止协议时的公司身份保护和员工的个人权益保护,以及员工应在何时、何地提交离职通知和公司在何时、何地为员工发放离职证明及结算工资。

注意事项1.遵循相关法律和规定保险公司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和各种规定。

例如,需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员工素质与专业技能保险公司是一家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都非常重要。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该严格审查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员工的工作记录。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书样本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书样本

太平洋保险劳动合同书样本甲方(用人单位):太平洋保险公司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1.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

2. 试用期满后,乙方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

3.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太平洋保险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某保险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某保险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

某保险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1. 前言本文旨在规范某保险公司全员劳动合同的实施,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及合同履行情况。

2. 劳动合同基本要素2.1 签订时间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时间应在入职之日起30日内,合同生效时间应与员工入职时间一致。

2.2 合同期限公司与员工可以协商约定合同期限,但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3 合同约定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约定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基本条款,同时也可以添加约定双方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2.4 双方签字劳动合同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章,具备法律效力。

3.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与员工可以协商续签合同,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在决定续签的情况下,续签合同的内容应和原合同内容相似。

4. 合同解除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惩罚,甚至解除合同。

公司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

5. 其他事项5.1 合同变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5.2 合同备案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劳动合同备案到劳动行政部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及依据性。

5.3 合同解释本劳动合同的解释权归某保险公司所有,如员工对该合同条款有任何疑义,应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会详细为员工解释。

6. 结语本文针对某保险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进行规范,确保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全员提供了一个清晰、明确的劳动合同约定。

同时,本规定也为公司的成功发展提供更多支持,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doc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doc

太平洋保险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7 制度8: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不断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一般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秘书、部门级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工作的员工;(三)其他因业务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所在公司应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公司对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员工,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但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七条加班管理原则(一)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公司和员工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二)如因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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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1: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司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管理规定。

保险个人代理人、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返聘人员等不属于本管理规定调整的范围。

第三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续订第四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亦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各级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公司有权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七条公司招用员工时应查验其是否具备就业资格,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经查验符合条件者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应当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中、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第九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工作需要和员工本人的条件,与员工协商确定。

(一)新进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按下列情况协商确定:1.招收录用一般岗位的员工,首次签订2至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招收录用我司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或从国(境)外或国内引进的高端管理或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在上述期限基础上适当延长1至2年。

经批准,可不实行试用期。

(二)现有人员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参考员工所在岗位的特征,结合员工在原合同期间的工作绩效,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第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公司保管二份,员工保管一份,另一份放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公司与员工依法订立的岗位聘用、教育培训、保守商业机密、竞业限制等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在试用期中,除员工有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说明理由。

公司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应按国家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二年适应期”。

公司安置退伍义务兵,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年以上适应期”。

第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单独签订相关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

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服务期的约定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赔偿办法,根据《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期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一)负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义务岗位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对保密岗位进行明确和细化。

(二)部分重要岗位与负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义务岗位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对上述岗位进行明确和细化。

(三)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与员工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五)部分重要岗位与负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义务岗位的员工,在调整工作岗位、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进行离岗审计。

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岗审计工作。

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对需离岗审计的岗位进行明确和细化。

第十八条除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一)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员工已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日之前办妥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公司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公司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四)员工拒绝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公司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六)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公司保管二份,员工保管一份,另一份放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5.因本管理规定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撤离危险区域,但不得离开公司;员工若解除劳动合同,应在事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未及时告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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