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办法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单位的安全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机关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3.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的保密工作管理,包括人员安全、信息安全、保密教育等方面。
二、职责分工1.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监督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2.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推进保密工作的开展。
3.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是保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保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审核保密项目等。
4.机关单位保密管理人员是机关单位内部的保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保密工作,包括信息采集、整理、保管以及与保密相关的指导、培训等。
5.机关单位全体员工是保密工作的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保密责任,保护国家和单位的秘密。
三、保密工作措施1.保密审查制度(1)所有机关单位的文件、资料等需要送达有关部门的,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确保不违反国家保密法规。
(2)机关单位向外部提供涉密信息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提供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电子媒介。
(3)机关单位内部涉密信息的传递必须采用安全通道和加密方式,保证信息的安全传输。
2.人员管理制度(1)机关单位应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保密法律法规教育等。
(2)机关单位应严格把关员工的选拔和录用,确保能够胜任保密工作的人员进入单位。
(3)机关单位应对离职人员进行保密审查,离职人员必须如实交代工作期间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擅自带走机关单位的文件或资料。
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传输、存储、销毁等方面。
(2)机关单位应采取技术手段保护信息安全,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3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3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十)印章、印信、证件等;(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
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用后收回。
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二)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三)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四)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保密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保密工作制度;(二)组织保密宣传教育;(三)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四)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保密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宣传教育;(二)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三)处理本部门、科室的保密事件。
第三章保密宣传教育第八条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第九条保密宣传教育内容包括:(一)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保密技术防范知识;(四)保密工作典型案例。
第四章保密工作制度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确保国家秘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密等级;(二)涉密载体实行编号、登记、备案、回收制度;(三)严禁将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带出工作场所。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二)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护;(三)定期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公开信息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二)严禁泄露国家秘密。
最新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3篇

1、保密工作的领导(1)党委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镇的保密工作。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人人都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2、保密工作的管理(1)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①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
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②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③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④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⑤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2)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①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丧失。
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②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需交机要员送达。
③涉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3、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1)密件单独放入保密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2)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平安隐患,要及时排除。
4、以下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1)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局部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统计资料等。
(2)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3) 尚未公开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5、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管理、严格防范、确保平安、方便工作〞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
原那么上存有内部工作资料的存储载体不准连接外网,不准私自带回家中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
机关单位保密、保卫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保卫工作制度保密、保卫工作对于机关单位来说至关重要,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机关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保密、保卫工作制度,以确保机关单位内部信息安全、防范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以下是机关单位保密、保卫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宣传和教育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宣传和教育计划,并且定期进行保密宣传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2.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新员工的保密教育和个人保密协议签署,让他们了解机关单位的保密规定和保密义务;3.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考核,以检验员工的保密水平,并予以奖惩。
(二)保密管理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保密管理机构并派专人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形成保密制度的一致执行;2.机关单位应当制定机密、秘密和一般等级的保密事项,建立保密文件管理制度,严格保管机密、秘密和一般等级的保密文件;3.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审查机制和保密许可机制,对机要文件、通信和重要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许可;4.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保密监督机制,加强对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督。
(三)保密事件报告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保密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保密事项发生错误及时进行纠正,以避免对国家和单位造成的损失;2.机关单位发现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二、机关单位保卫工作制度(一)保卫力量和设施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专职保卫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武器和防护设备;2.机关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对机关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24小时监控;3.机关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视机关区域和重要部位。
(二)应急响应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响应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2.机关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救援和医疗服务。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1.机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2.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并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原则(一)党管保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
(三)防范为主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风险防控,预防保密事故的发生。
(四)技术与管理并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管理措施。
第三条保密组织与管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工作措施。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保密范围与密级(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密范围,明确保密事项。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保密目录,明确保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保密期限与解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保密期限。
(二)保密期限届满或者解密条件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三)机关事业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六条保密措施(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和义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实行载体编号、签收、登记、销毁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保密检查与考核(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一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 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 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十)印章、印信、证件等;(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 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 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 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并履行审批手续。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机关单位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 国家秘密: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2. 工作秘密:机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不宜公开的事项,包括内部文件、会议内容、决策过程等。
3. 商业秘密:涉及单位商业合作、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二、保密措施
1. 人员管理
-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 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 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考核,提高保密意识。
2. 信息管理
-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的保密要求。
- 采用加密技术对涉密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传输和存储的安全。
- 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实行审批制度。
3. 设备管理
- 对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等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专人
专用。
- 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和黑客攻击。
- 定期对涉密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4. 场所管理
- 对涉密场所进行严格管控,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
-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 涉密场所内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三、保密监督
1. 建立保密监督机制,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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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机关单位的秘密,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 ( 副主任 ) 、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
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
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 ; 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 ; 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 ; 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 ; 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
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
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 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 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操作 ; 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 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 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标明密级 ; 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在涉外和接待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秘密事项;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条发现失泄密现象,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 2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 , 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 一)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 二)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 三) 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 四) 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 五)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 六)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 七)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 八)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 九)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 十) 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 一) 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 二) 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 三) 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 四) 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 五) 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 六) 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 七 ) 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 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 八) 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 ;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 九) 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 十) 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 一)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 2 次。
( 二) 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 2 次。
( 三) 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 四) 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 一) 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 二) 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 三) 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 四) 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 一) 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 二) 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 三) 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 四) 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 五) 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 一)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 二) 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
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
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 三) 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 四) 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 五) 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 六) 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 七) 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
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 一) 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
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 二) 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
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
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 三) 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 四) 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 一) 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 二) 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 三) 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 二) 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 三) 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 ; 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 四) 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 五) 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 六) 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 七) 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 八)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 一)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 二) 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三) 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 四) 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 五) 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本文为 word 可编辑版,若不需要以下内容,请删除后使用,谢谢您的理解原生生物的主要类群》习题一、选择题1 、桃花的下列结构中,经过发育最终成为果实的是()A、子房B、子房壁C、胚珠D、受精卵2 、呼吸作用的实质是()A、分解有机物,贮存能量B、分解有机物,释放能量C、合成有机物,贮存能量D、合成有机物,释放能量3 、旱地里的农作物被水淹没后,要及时排涝,主要是为了促进()A、叶的光合作用B、叶的蒸腾作用C、根的呼吸作用D、根的吸水4 、农业生产中对农作物进行合理密植主要是为了()A、提高作物对水分的吸收B、提高作物对土壤中无机盐的利用率C、提高作物的蒸腾作用D、提高作物的光合作用5 、下列关于光合作用原料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光合作用的原料是二氧化碳B、光合作用的唯一原料是二氧化碳C、二氧化碳和水都用于制造淀粉D、二氧化碳和水都是光合作用的原料6 、晚上,将金鱼藻放在盛有水的试管中,将试管先后放在离白炽灯如下距离处,在相同时间内试管内产生气泡数量最多的是()A、10 厘米B、20 厘米C、30 厘米D、40 厘米7 、贮藏蔬菜、水果要保持低温,这是因为()A、温度低,减少细菌病害B、温度低,呼吸作用弱,有机物消耗少C、温度低,促进光合作用积累D、温度低,蒸腾作用弱二、实验探究题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① 把盆栽的天竺葵放在黑暗处一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