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ICS 93.130

P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替代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ring

2008-03-03 发布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08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1 SL223-2008 SL223-199 2008.03.03 2008.06.03

验收规程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 章15 节145 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目次

1 总则 (1)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3 3 分部工程验收..................................................... 5 4 单位工程验收..................................................... 7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9 6 阶段验收..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12)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12)

6.4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13)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14)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16 7 专项验收........................................................ 18 8 竣工验收.. (19)

8.1 一般规定 (19)

8.2 竣工验收自查 (20)

8.3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21)

8.4 竣工技术预验收 (21)

8.5竣工验收 ................................................ 22 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24)

9.1 工程交接 (24)

9.2 工程移交 (24)

9.3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24)

9.4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2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

26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

27 附录C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

28 附录D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

29 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

30 附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

32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 35 附录G

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

38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 39 附录I

附录J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

42 附录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 ..............................

45 附录L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

48 附录M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 ...........................

49 附录N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 ...................................

52 附录O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

54 附录P 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 .......................................

59 附录Q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

60 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

63 附录S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

66 附录T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 .......................................

68 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

71 附录V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 (73)

附录W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 (74)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由中央、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1.0.4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 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 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 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 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 法人验收还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1.0.5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5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

1.0.6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由有关单位代表和有关

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专家组成。

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1.0.7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1.0.8工程项目中需要移交非水利行业管理的工程~验收工作宜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0.9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10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1.0.11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1.0.12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验收资料清单分别见附录A和附录B。 1.0.13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除图纸外~验收资料的规格宜为国际标准A4,210mm×297mm,。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应采用复印件。

1.0.14工程验收所需费用应进入工程造价~由项目法人列支或按合同约定列支。 1.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2.0.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是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2.0.3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2.0.4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接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等。

2.0.5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验收工作是否及时,

2 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3 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4 验收程序是否规范,

5 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6 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2.0.6当发现工程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时~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及时要求验收主持单位予以纠正~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验收或重新验收并同时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2.0.7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收到的验收备案文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备案文件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2.0.8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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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法人验收工作计划也应相应地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见附录C。 2.0.9法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技术性问题原则上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当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暂无规定时~应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负责协调解决。

4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3.0.2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

3.0.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 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 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 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0.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0.9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E。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归档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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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4 单位工程验收

4.0.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

4.0.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4.0.4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4.0.5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0.6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0.7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 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4.0.8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单位工程投

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入使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4.0.9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4.0.5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2 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4.0.10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完成4.0.6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4.0.11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0.12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4.0.13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应按3.0.9的规定执行。4.0.14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5.0.1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

5.0.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5.0.3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5.0.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 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 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 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 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 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 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5.0.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

2 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3 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4 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5 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6 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

7 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8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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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9 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

10 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5.0.6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G。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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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 阶段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阶段验收应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

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

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6.1.2阶段验收应由竣

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他委托的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

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

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

字。

6.1.3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其

内容要求见附录H。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应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竣工

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6.1.4阶段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

2 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3 检查未完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 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5 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6 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7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6.1.5大型工程在阶段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成立专家组先进行技术预验收。

6.1.6技术预验收工作可参照8.4的规定进行。

1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1.7阶段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8.5.3的规定进行。

6.1.8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I。数量按参加验收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6.2.1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

6.2.2导,截,流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导流工程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投入使用,包括采取措施后,不影响其他后续工程继续施工,

2 满足截流要求的水下隐蔽工程已完成,

3 截流设计已获批准~截流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 工程度汛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5 截流后壅高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6 有航运功能的河道~碍航问题已得到解决。

6.2.3导,截,流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已完水下工程、隐蔽工程、导,截,流工程是否满足导,截,流要求,

2 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完成情况,

3 审查截流方案~检查导,截,流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4 检查为解决碍航等问题而采取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5 鉴定与截流有关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6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6.2.4工程分期导,截,流时~应分期进行导,截,流验收。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6.3.1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6.3.2下闸蓄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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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 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水位的要求,

2 蓄水淹没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3 蓄水后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筑物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

4 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值,

5 蓄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

6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已提交,

7 蓄水后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有结论,

8 蓄水计划、导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9 年度度汛方案,包括调度运用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6.3.3下闸蓄水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已完工程是否满足蓄水要求,

2 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清理完成情况,

3 检查近坝库岸处理情况,

4 检查蓄水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5 鉴定与蓄水有关的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6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6.3.4工程分期蓄水时~宜分期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6.3.5拦河水闸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蓄水,挡水,验收。

6.4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6.4.1引,调,排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收。

6.4.2通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引,调,排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通水的要求,

2 通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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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 引,调,排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障碍物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4 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6.4.3通水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已完工程是否满足通水的要求,

2 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清障完成情况,

3 检查通水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4 鉴定与通水有关的工程施工质量,

5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6.4.4工程分期,或分段,通水时~应分期,或分段,进行通水验收。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6.5.1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6.5.2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应有所在地区电力部门的代表参加。

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6.5.3机组启动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开展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首,末,台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必要时~验收主持单位可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6.5.4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和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等,

2 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

3 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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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4 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

5 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

6 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

7 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6.5.5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72h,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

间为24h或7d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

2 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

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6.5.6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

预验收应在机组启动试运行完成后进行。

6.5.7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2 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

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3 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

5 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

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6 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评价或验收

~送,供,电准备工作已就绪~通信系统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7 机组启动运行的测量、监测、控制和保护等电气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

8 有关机组启动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并准备就绪,

9 按设计要求配备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机电设备已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

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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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100730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100730

目录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部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水建管[2009]629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

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 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五、“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山西通生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装箱项目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兹有山西通生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装箱项目水电安装工程,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 第二条:工程内容宿舍楼、综合楼、办公楼、餐厅所有水电工程。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 1. 工程价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第八条:材料设备:原材料进场必须有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所有的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7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6)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24 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SL73.5-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电气图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电气图 条文说明 目次 电气图画法规定 图形符号 项目代号 接线端子和导线的标记

年起全国所有电气技术文件和图纸一律使用新的国家 根据这一精神 号修订为包括 基本上能满足水利水 特别是对国际电工标准不熟悉结合水电 应用时有一定难度

常用电气图的种类 各图种的涵义及电气图的归类如下 系统图或框图用符号或带注释的框 如本标准正文后的主结线系统图主要包括 逻辑图只表示功能而不涉及实现方法的 功能表图 和特性 被控系统功能表图 发出什么命令和其他 整个控制系统功能表图 步步转换两步之间的转换条件得到满足时 转换表示一个步向另一个步的过渡 转换条件的三种方式文字语句 有向连线当有向连线在图上必须中断 两个 转换两个转换不能直接相连 条图为条图 中步 主要包括机组操作流程图行程开关表图 荷载图张力弛度图

条图 条图绕线转子感应电动机的操作过程 电路图备或成套装置的全部基本组成和连接关系不考虑其实际位置的原理图主要包括保护电路 励 接线图或接线表 接线图和接线表一般示出 单元接线图或单元接线表端子接线图或端子接线表

条图 起动过程功能表图 单元接线图通常大体上按各个项目的相对 位置进行布置当项目间彼此叠成几层时可把这互连接线图的各个视图一般按各个项目的 目的代号其中说明栏填 条表 端子接线表远端标记见条表 在端子接线表内条表 布置图包括照明设备平面 其中控制电主要表示单元之间外部电缆的敷设

安装图 表格是把数据等按纵 常用的表示方法 根据国际电工标准 集中法 法分开表示法 为了使设备和装置的电路布局清晰 为了使设备和装置的电路布局清晰易于识别把一个项目中某些部分的图形 连接法半连接法功能无关的 部件则采用组合法或分散法这是根据 的连接过多 但图面上须绘出一些穿越图面的机械 置在图的不同部分 找和检索同一项目的图形符号的不同部分 各本标准附录中图和条图 表格法见条图与条图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编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选(最新) 《GB/T 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应变计》 《GB/T 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2部分:振弦式应变计》 《GB/T 大坝监测仪器钢筋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钢筋计》 《GB/T 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测缝计》 《GB/T 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2部分:振弦式测缝计》 《GB/T 大坝监测仪器孔隙水压力计第1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GB/T 大坝监测仪器检测仪第1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 G3413《GB/T 3413-2008 大坝监测仪器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 G10597《GB/T 10597-2011 卷扬式启闭机》 《GB/ 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 《GB/ 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 《GB/T 水位测量仪器第3部分:地下水位计》 《GB/T 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 《GB/T 水位测量仪器第5 部分:电子水尺》 《GB/T 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 G11826《GB/T 11826-2002 转子式流速仪》 《GB/T 流速流量仪器第2部分:声学流速仪》

G14173《GB/T 14173-200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14627《GB/T 14627-2011 液压式启闭机》 G15659《GB/T 15659-2014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G15772《GB/T 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15773《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15774《GB/T 1577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 《GB/T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G21031《GB/T 21031-2007 节水灌溉设备现场验收规程》 G21075《GB 21075-2007 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 G21303《GB/T 21303-2007 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 《GB/T 大坝监测仪器沉降仪第1部分:水管式沉降仪》 《GB/T 大坝监测仪器沉降仪第2部分:电磁式沉降仪》 《GB/T 大坝监测仪器沉降仪第3部分:液压式沉降仪》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2)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16)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24)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9)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37) 第6章土方明挖 (44) 第7章石方明挖 (51)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57) 第9章支护工程 (67) 第10章钻孔和灌浆工程 (78) 第11章基础防渗墙工程 (90) 第12章地基及基础工程 (97) 第13章土石方填筑工程 (108) 第14章混凝土工程 (120) 第15章沥青混凝土工程 (138) 第16章砌体工程 (146) 第17章疏浚和吹填工程 (152) 第18章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 (161) 第19章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 (170) 第20章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182) 第21章钢闸门及启闭机安装 (192) 第22章预埋件埋设 (206) 第23章机电设备安装 (213) 第24章工程安全监测 (244)

第1章一般规定 1.1 工程说明 1.1.1 工程概况 简述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工程规模、主要特征参数和综合利用要求;工程枢纽总布置、挡水、泄水、引水与厂区枢纽建筑物布置,以及各主要工程建筑物结构型式;主要机电设备布置、电气主接线、接入系统方式;施工组织规划要求等。 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1)水文气象 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水文气象资料:包括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流域洪水特性、各种代表性流量、库容特性以及降水量、气温‘水温、地温、风速、湿度、泥沙、水质和冰凌等各项特征值。 (2)工程地质 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地质资料:包括工程地区的地质平面图、工程建筑物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以及建筑材料场的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等。 1.1.3 施工条件 (1)交通条件 1)说明工程区附近可资利用的交通运输条件,如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以及转运站(码头)的站址、储运和装卸能力,道路和桥涵标准等。 2)说明发包人修建的对外交通工程和工程施工区内的永久、临时主干线交通道路以及桥涵码头等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交付使用日期。 3)说明本合同工程超大件和超重件的状况和数据。 (2)发包人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 1)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 2)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临时设施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

最新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

最新水利水电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这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纸要求。 二、合同工期 自本项目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起______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合格(按设计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四、合同价款

金额:_______元。 五、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甲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征用及拆迁、赔偿等工作,按照提供施工用地及交通道路,如果因施工场地及交通道路无法保证乙方材料顺利进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二道运输甲方应配合乙方给予签证确认。 (2)与当地供电、供水部门联系协助解决乙方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电源水源问题。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对施工进行更改的,应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提交乙方施工。 (4)配合乙方、监理单位做好现场质量及工程量签证。 2、乙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7天内进场开工。 (2)负责施工生活用电、用水费用,负责本合同所需要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及费用。 (3)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示,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4)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及监理人许可,乙方不得擅

自变更设计内容及施工质量要求,若擅自变更,甲方不予承认签证。 (5)工程施工完工后乙方应负责清场并做好相关恢复工作。 (6)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和由乙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施工负全部责任。 六、工程进度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日期起算计40日历天。但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和监理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应顺延:即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合同中约定、甲方和监理人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2、在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以致于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产生严重影响时,甲方或监理人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予接受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经甲方或监理人发布同意复工的指令后,方可复工。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

【通用】水利工程制图规定.doc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内部标准 水利工程制图规定 (2009年11月13日发布) 1适用范围 1.1为实现我公司水利工程制图标准化,以适应勘测、设计、施工和成果存档等各方面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水工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公司水利工程以及与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领域中的各设计阶段工程图样的绘制。 2工作目标 2.1规范化——实现设计成果在版面上的统一、整洁、美观,有效提高水利工程设计的成果质量。 2.2标准化——避免一些制图通病,减少重复修改工作量,提高水利工程设计的工作效率。 2.3网络化——便于设计成果在内部网络上规范化管理,便于不同工作人员之间设计成果的共享使用。 3执行规范、标准 我公司水利工程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水利水电工

程制图标准》等其他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1《CAD工程制图规则》(GB/T 18229-2000)。 3.2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1-95)。 3.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SL73.2-95)。 3.4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73.3-95)。 3.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SL73.4-95)。 3.6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SL73.5-2001)。 3.7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3.8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 4制图规定 4.1 总体要求 4.1.1本标准最终目标为形成公司各成员绘图表达风格的统一,不提倡过于表现个人绘图风格。 4.1.2水利工程制图的最终成果应线条清晰、图面整洁、风格统一、总体效果美观大方。 4.2 图框、图题栏、图名 我公司水利工程制图应采用统一的标准图框和图题栏。 4.2.1电子制图图框宜设置外框、内框。其中,外框不需打印,可采用细实线,其作用为:用于选定打印范围,方便控制打印;内框采用粗实线,是需要打印输出的图框。 4.2.2 需要装订的图幅,其外框与内框的间距为:左侧25毫米(出图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008—03—03发布 2008—06—03实施

目次 1 总则 (1) 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 (2) 3 分部工程验收 (3) 4 单位工程验收 (4)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5) 6 阶段验收 (6) 6.1一般规定 (6)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7) 6.3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8) 6.4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 (9)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9)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11) 7 专项验收 (12) 8 竣工验收 (12) 8.1 一般规定 (12) 8.2 竣工验收自查 (13) 8.3 工程质量抽样检测 (13) 8.4 竣工技术预验收 (13) 8.5 竣工验收 (15) 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16) 9.1 工程交接 (16) 9.2 工程移交 (16) 9.3 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 (17) 9.4 工程竣工证书颁发 (17) 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8)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19) 附录C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21) 附录D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22) 附录E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3) 附录F单元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5) 附录G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28)

附录H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31) 附录I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32) 附录J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 (35) 附录K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 (38) 附录L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41) 附录M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 (42) 附录N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 (45) 附录O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47) 附录P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 (52) 附录Q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53) 附录R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56) 附录S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59) 附录T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 (61) 附录U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64) 附录V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 (66) 附录W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 (67) 标准用词说明 (70) 条文说明 (71)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第二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1) 1.1工程说明 (1) 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 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 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3) 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 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 1.7进度计划的实施 (7) 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 (9) 1.9验收 (10) 1.10工程量计量 (11) 1.11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 (11) 1.12工程保险 (12) 1.13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12) 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 (14) 2.1一般规定 (14) 2.2现场施工测量 (15) 2.3现场试验 (15) 2.4施工交通 (15) 2.5施工供电 (15) 2.6施工供水 (16) 2.7施工供风 (16) 2.8施工照明 (16) 2.9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 (16) 2.10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 (17) 2.11混凝土生产系统 (17) 2.12临时工厂设施 (18) 2.13仓库和堆、存料场 (18) 2.14弃渣场 (18) 2.15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18) 2.16计量和支付 (19) 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 (22) 3.1一般规定 (22) 3.2施工安全措施 (23) 3.3应急救援措施 (25) 3.4计量和支付 (26) 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7) 4.1一般规定 (27) 4.2施工环境保护 (29)

4.4水土保持 (31) 4.5环境清理 (31) 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32) 4.7计量和支付 (33) 第5章施工导流工程 (35) 5.1一般规定 (35) 5.2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 (37) 5.3截流 (37) 5.4导流建筑物施工 (38) 5.5基坑排水 (38) 5.6安全度汛和排冰凌 (39) 5.7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 (39) 5.8施工期临时通航 (39) 5.9质量检查和验收 (39) 5.10计量和支付 (40) 第6章土方明挖 (42) 6.1一般规定 (42) 6.2场地清理 (43) 6.3土方开挖 (43) 6.4施工期临时排水 (44) 6.5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 (45) 6.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45) 6.7检查和验收 (46) 6.8计量和支付 (47) 第7章石方明挖 (48) 7.1一般规定 (48) 7.2钻孔与爆破 (49) 7.3石方明挖 (50) 7.4施工期临时排水 (50) 7.5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 (50) 7.6石料场 (51) 7.7质量检查和验收 (51) 7.8计量和支付 (53) 第8章地下洞室开挖 (54) 8.1一般规定 (54) 8.2施工期补充勘探 (56) 8.3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 (56) 8.4钻孔与爆破 (57) 8.5开挖面的规格 (58) 8.6开挖面清理 (58)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图书在版编目(C IP)数据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编.一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0.2 ISBN 978-7-5084-7231-7 I.①水…II.①中…III.①水利工程一招标一文件 一中国②水力发电T程一招标一文件一中国Ⅳ, ①TV512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0)第024953弓 ┏━━━━━┳━━━━━━━━━━━━━━━━━━━━━━┓ ┃书名┃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围水利部┃ ┃出版发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T)座 100038)┃ ┃┃网址:www.waterpub. com. cn ┃ ┃┃ E - mail: sales@ waterpub. com. cn ┃ ┃┃电话:(010) 68367658(营销中心)┃ ┃经售┃北京科水图书销售中心(零售)┃ ┃┃电话:(010) 8838399/1、63202643 ┃ ┃┃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和相关出版物销售网点┃ ┣━━━━━╋━━━━━━━━━━━━━━━━━━━━━━┫ ┃排版┃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微机排版中心┃ ┃印刷┃北京市兴怀印刷厂┃ ┃规格┃18/lmm×260mm 16开本9.75印张231千字┃ ┃版次┃201 0年2月第1版 2010年2月第1次印刷┃ ┃印数┃0001 5000册┃ ┃定价┃35. 00元┃ ┗━━━━━┻━━━━━━━━━━━━━━━━━━━━━━┛ 凡购买我社图书,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的,本社营销中心员责调换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水利郡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 水建管C2009] 629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 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 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 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 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 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范本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

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 1. 一般约定 (3) 2. 发包人的义务 (7) 3. 监理人 (8) 4. 承包人 (9)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3)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 7. 交通运输 (15) 8. 测量放线 (16)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7) 10. 进度计划 (20)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21) 12. 暂停施工 (22) 13. 工程质量 (24) 14. 试验和检验 (26) 15. 变更 (27) 16. 价格调整 (29) 17. 计量与支付 (31) 18. 竣工验收(验收) (35)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37) 20. 保险 (39) 21. 不可抗力 (40) 22. 违约 (41) 23. 索赔 (44) 24.争议的解决 (4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7) 1. 一般约定 (47)

2.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7) 3. 监理人 (48) 4. 承包人 (48)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48)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9) 7. 交通运输 (49) 8. 测量放线 (49)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0)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50) 12. 暂停施工 (50) 13. 工程质量 (51) 14. 试验和检验 (51) 15. 变更 (51) 16. 价格调整 (51) 17. 计量与支付 (52) 18. 竣工验收 (53)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4) 20. 保险 (54) 24. 争议的解决 (54) 第四节合同附件 (55) 1. 工程量清单 (55)

水电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784-27 水电工程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水电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水电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条件:已具备 二、水电工程承包范围 1、水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室内所有水电工程施工及安装(不含外落水主配电工程) 2、安装、调试、协调配合竣工验收; 3、墙体开洞封堵及安装留下卫生清理等。

4、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保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或延后30日)。 四、工程价款 1、本工程款采用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水电项目的总价为20xx年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决算价下浮 %含税收,管理费、配套费、资料费,下浮点在每个付款节点按比例扣除,如设计发生边更对边更部分提前下达变更手续另行结算。 2、主要系统设备按后附清单计入报价,作为结算价。(不含大型设备,例如泵房设备) 3、一切材料甲方按市场当月发布价计算。 五、工程价款支付 按照大合同,出土+0已完工程量的60%,主体封顶支付施工工程量的80%,后期安装按月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水电调试后具备交工条件后支付总价款的97%,剩余3%在质保期限满壹年后支付。

水利工程制图规定

水利工程制图规定 1适用范围 1.1为实现水利工程制图标准化,以适应勘测、设计、施工和成果存档等各方面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水工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水利工程以及与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领域中的各设计阶段工程图样的绘制。 2工作目标 2.1规范化——实现设计成果在版面上的统一、整洁、美观,有效提高水利工程设计的成果质量。 2.2标准化——避免一些制图通病,减少重复修改工作量,提高水利工程设计的工作效率。 2.3网络化——便于设计成果在内部网络上规范化管理,便于不同工作人员之间设计成果的共享使用。 3执行规范、标准 水利工程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制图

标准》等其他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1《CAD工程制图规则》(GB/T 18229-2000)。 3.2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73.1-95)。 3.3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SL73.2-95)。 3.4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73.3-95)。 3.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SL73.4-95)。 3.6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SL73.5-2001)。 3.7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3.8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 4制图规定 4.1 总体要求 4.1.1本标准最终目标为形成绘图表达风格的统一,不提倡过于表现个人绘图风格。 4.1.2水利工程制图的最终成果应线条清晰、图面整洁、风格统一、总体效果美观大方。 4.2 图框、图题栏、图名 水利工程制图应采用统一的标准图框和图题栏。 4.2.1电子制图图框宜设置外框、内框。其中,外框不需打印,可采用细实线,其作用为:用于选定打印范围,方便控制打印;内框采用粗实线,是需要打印输出的图框。 4.2.2 需要装订的图幅,其外框与内框的间距为:左侧25毫米(出图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第一部分协议书 合同名称: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羌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工程 合同编号:XZLZMLQNGQ-2015-03 西藏米林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西藏林芝地区米林县羌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接受了四川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羌纳灌区工程由两条引水干渠组成,分别为杰果沟干渠、 当沟干渠。取水口位置各位于杰果沟和当扎沟上。干渠采用PE 管道输水,PE管道总长6.15km,杰果沟干渠PE管道长 2.75km,当扎沟干渠PE管道长 3.40km,支渠采用砼明渠砌衬,总长 12.076km;杰果干渠取水枢纽设一个冲沙闸,1个进水闸,干渠设6个放水闸阀,当扎干渠取水枢纽设一个冲沙闸,1个进水闸,干渠设8个放水闸阀。 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陆万柒仟叁佰柒拾贰 元(Y 636.7373 万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 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365天。10. 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水电合同范本 标准版

水电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由_______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日起,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XX%款项给乙方,乙方好安排材料进场,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XX%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XX%,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XX%。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因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出现问题,乙方不承担维修和保修,如需保修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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