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刑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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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刑法》在线作业三1

北航《刑法》在线作业三1
A. 诬告陷害罪
B. 报复陷害罪
C. 侮辱罪
D. 诽谤罪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D
20. 背叛国家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 )
A. 中国公民
B. 外国公民
C. 无国籍人
D. 外国组织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A
二、 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北航《刑法》在线作业三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 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60 分)
1.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与刑法第37条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两者的规定是属于( )
A. 无罪规定
A.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 对象认识错误
C. 手段认识错误
D. 客体认识错误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D
17. 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根据其表现形式分类,可分为( )
A. 作用于人的行为和作用于物的行为
B. 要求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和不要求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C. 作为和不作为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B
3.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 )
A. 侵犯著作权罪
B. 出售侵权复制品罪
C. 诈骗罪
D. 民事侵权行为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D
4. 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不包括( )
A. 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
A. 间接故意
B. 意外事件
C. 疏忽大意的过失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满分:3 分

2013法硕刑法试题

2013法硕刑法试题

2013法硕刑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15周岁,在绑架他人之后将人质残忍地杀害,张某的行为( )。

A构成绑架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D不负刑事责任1.B。

根据我国刑法的德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八种行为中并没有包括绑架,但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该八种行为中的故意杀人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甲醉酒驾驶自己的汽车,超速行驶导致2名行人死亡。

甲对此结果( )。

A应当负刑事责任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A。

醉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放火行为的,( )。

A构成放火罪,但不负刑事责任B构成放火罪且应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C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负刑事责任D待其满14周岁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从宽处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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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3.C。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14周岁。

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行为人实施任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C选项是正确答案。

4对于单位犯罪( )。

A以单罚制为原则,双罚制例外B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C一律实行单罚制D-律实行双罚制4.B。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司法文书》考核答案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司法文书》考核答案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司法文书》考核要求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每小题3分,共12分)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D )。

A.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B.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C.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D.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2.下列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性质和类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侦查文书、信函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B.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文字叙述式文书C.侦查文书、致送式文书、表格式文书D.检察文书、致送式文书、填空式文书3.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 C )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4.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应当送达(D )。

A基层人民法院B.原审人民法院C.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简述法律文书写作中对于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答:(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3)文字精练,言简意赅;(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2.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

答: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1)确定罪名(对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的分析);(2)明确情节;(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4)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5)判决的法律依据:“依照……(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3.简述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的问题。

答:代理词理由部分主要应当论述以下问题:(1)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及其有无法律效力;(2)确认有无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是否享有权利和应否承担义务;(3)确认案件性质和原被告方有无法律责任。

2013级刑法学考试A卷答案

2013级刑法学考试A卷答案

江苏警官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2级侦查学专业网络侦查区队、2013级公安各专业《刑法学》试卷(A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2分)1.√2.√3.×4.×5.×6.√7.√ 8.× 9.× 10. √ 11. √ 12.√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2分)13.C 14.C 15.C 16.D 17.C 18.A 19.B 20.C 21.D 22.B 23.C 24.B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2分)25. ABCD 26.ABC 27.BCD 28.AD 29.ABCD 30. ACD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31. 牵连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1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1分)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1分)。

32.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分),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分)。

33.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2分)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1分)。

34.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1分),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1分),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1分)。

35.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分),索取他人财物的(1分),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1分)。

五、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36.答:教唆犯的特征:客观上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1分);主观上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1分)。

刑事责任:按照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1分);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1分);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分)。

37.答:(1)提供资金账户;(1分)(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1分)(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1分)(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1分)(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组织行为学》考核要求答卷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组织行为学》考核要求答卷

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组织行为学》考核要求注意事项:(1)请大家压缩文件后提交作业,文件大小小于10M;(2)作业一旦上传,教师批阅后,不得再次上传。

教师批阅前,作业可以重复提交,后一次提交的作业数据自动覆盖前一次作业数据;(3)提交作业前请自行确认所提交作业内容,乱码、抄袭、与作业要求不匹配内容均将批阅为0分。

(4)提醒大家:作业文件打包压缩前的格式最好符合word的相应版本,以避免无法正常打开的问题。

对于提交内容显示为乱码的作业,可批阅为0分。

一、名词解释(10小题,每题3分,合计30分)1.人格:指人类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

并在不同时间、地域下影响着人的内隐和外显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

2.组织行为学:是研究在组织中以及组织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人们从事工作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反应规律性的科学。

组织行为学综合运用了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生理学、生物学,还有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有关人的行为的知识与理论,来研究一定组织中的人的行为规律。

3.行为:是生物适应环境变化的一种主要的手段,主要表现为生存行为,如取食、御敌、繁衍后代等,而研究生物行为的学科称之为行为生物学。

4.归因:即归结行为的原因,指个体根据有关信息、线索对行为原因进行推测与判断的过程。

5.组织变革:指运用行为科学和相关管理方法,对组织的权利结构、组织规模、沟通渠道、角色设定、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组织成员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成员之间的合作精神等进行有目的的、系统的调整和革新,以适应组织所处的内外环境、技术特征和组织任务等方面的变化,提高组织效能。

6.群体结构:指群体形成的现象,在原生动物、海绵动物、刺胞动物、内肛动物、苔藓虫类、石勃卒(海老鼠)类中有许多例子。

工作群体不是一群无组织的乌合之众,工作群体是有结构的,群体结构塑造着群体成员的行为,使我们有可能解释和预测群体内部大部分的个体行为以及群体本身的绩效。

2013年北航远程教育《法律基础》在线作业答案

2013年北航远程教育《法律基础》在线作业答案

2013年北航远程教育《法律基础》在线作业答案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60分。

)1.甲为精神病人持刀追杀乙,将乙逼到一间旧房子里面,某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致使甲的眼睛受到伤害,则乙的行为属于()A. 故意伤害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防卫过当满分:4分2.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 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B.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C.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 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满分:4分3.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后,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3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了财物,则关于甲的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A. 法令行为B. 自救行为C. 正当防卫D. 紧急避险满分:4分4.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甲喝醉了酒,把酒店的老板打成重伤,在抓捕他时,他的精神病发作,则甲为()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其是精神病人C.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D. 应当负刑事责任满分:4分5.甲公司委托业务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后发现丙公司的DVD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DVD的合同,双方约定活到付款。

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论述中不正确的是()A. 甲公司应当接受货物,并向丙公司付款B.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C. 丙公司在甲公司付款前不得撤销合同D. 甲公司向丙公司付款后,有权向乙进行追偿所受损失满分:4分6.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的参与B. 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C. 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D.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满分:4分7.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北航12年12月课程考试《法律基础》考核要求

北航12年12月课程考试《法律基础》考核要求一、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题10分,共40分)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

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

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

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

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4、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6、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共21题,每题1分,共21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北航《刑法》在线作业一1

正确答案:D
5. 犯罪分子具有法律规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的,应当( )
A. 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B. 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C. 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D. 根据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或者罪加一等,或者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满分:3 分
A. 教唆未遂
B. 未遂的教唆
C. 不属于共同犯罪
D. 共同实行犯罪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B
18. 我国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处……”,该条规定的罪状属于
A. 简单罪状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抢夺罪
D. 不构成犯罪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B
4. 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的标准是( )
A. 犯罪分子达到犯罪目的
B. 犯罪分子完成犯罪行为
C. 犯罪行为导致客观危害结果
D. 犯罪行为完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
满分:3 分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D
16. 私放在押人员罪侵犯的客体是( )
A. 监狱的正常监管活动
B. 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C.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D. 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B
17. 甲教唆乙盗窃,两人为此制定了计划,并准备了作案工具。乙在盗窃时被人发现即逃跑。此案是(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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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13年12月课程考试《刑法》考核要求
一、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不作为在概念和成立条件。

概念: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成立条件:(1)行为人员有实施某种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重要条件。

(3)行为人没有履行作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关键条件。

2、简述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
二、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3、论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其具体含义是:应当按照犯罪分子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来决定刑罚的轻重,;犯多重的罪,就判多重的刑。

做到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罚当其罪,使罪与刑相称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其一,有罪当罚,无罪不罚。

其二,轻罪轻罚。

其三,一罪一罚,数罪并罚。

其四,同罪同罚,罪罚相当。

其五,刑罚的性质应当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基本原则,贯穿于刑法的始终,对刑事立法、司法及定罪量刑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这一原则源于西方刑法罪刑关系上的两个原则即罪刑相当原则和责任主义原则。

我国刑法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加以规定,把“罪——责——刑”的均衡关系统一起来,是比较科学的。

罪、责、刑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正确定罪与适当量刑的根本方针。

本文通过分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历史来源与发展,基本概念,所揭示的罪行、责任、刑罚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所体现的“罪——责——刑”均衡关系的本质和实践意义,指出在该原则中罪刑的均衡关系是主要、决定性因素,责刑的均衡关系是从属因素,从而使“罪——责——刑”均衡关系具体化、严密化,构成具有更丰富内涵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文分为六个部分,除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四部分,分别论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历史溯源;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的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体现的“罪——责——刑”均衡关系及实践意义。

本文肯定了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体现区别对待的策略思想和无产阶级的公正、正义观,同时也指出任何罪责刑的均衡关系都不是永恒不变的。

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4、刘某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遇女青年林学武(21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骑车从树林穿过,遂生歹意。

他潜伏窥察后发现,林学武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

某日傍晚,刘携带刺刀一把,躲在路旁大树后面,等侯林下班回家,伺机强奸。

当林骑车进树林时,刘突然窜出,拦住去路,林与其搏斗将刘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刘穷追不舍。

林学武跑出不远,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不开,便破窗而入。

刘见林逃进屋内,便返身逃跑。

但是,林在破窗进屋时,不仅损坏了窗户、而且一脚踩在床上睡觉的小孩(8岁)的左腿上,造成粉碎性骨折。

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理由是:林学武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本可以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在其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防卫能力,也可以采用避险的方法。

但是,林学武的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却大于或者等于其所要保护的利益,即为自己免遭伤害而将幼童踩伤,属于避险过当。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张某为一国有企业会计,1998年5月张通过收入不入帐的手段,将公款20万元据为己有,并挥霍一空。

年底时张得知税务局要来查帐,害怕被追究,张找亲友借钱并变卖了自己的部分财产,凑了10万元,准备交还给单位。

张还写了悔过书,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交给单位领导。

正在张四处借贷,准备凑足剩下的10万元时,张的贪污行为被单位举报。

其后检察机关传讯了张,张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对张能否认定为自首?为什么?
1.张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张应认定为自首。

2.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自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4.本案中,张写了悔过书交给单位领导,属于向其所在单位投案,张自动投案后,在积极退赃,减轻犯罪后果时被传讯,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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