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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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保问题及建议分析

政策性农保问题及建议分析

政策性农保问题及建议分析本文作者:张祖荣单位: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一、引言农业保险是有效分散农业风险的市场机制,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受到许多国家或地区的高度重视。

目前,世界上约有104个国家或地区开办了农业保险业务,其中有18个国家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工作①。

但是,国内外研究表明,农业保险由于其风险标的的特殊性,市场化经营难以成功。

Wright和Hewitt(1994年)对美国等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表明,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历史上农业保险的一切险种(AllRisk)和多重农作物保险(MPCI)的商业化经营都以失败告终,即农业保险出现市场失灵。

Sherrick(2004年)等人认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保险的高损失率与高费用率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保险费率,而农户收入大都偏低。

二是除农业保险外,农户可以利用多种风险分散方式,如采用多样化种植和养殖、增加非农收入比重、政府灾害救济等。

三是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商业性保险公司不具有提供公共物品的特质。

Smith和Goodwin(1996年)、Shaik和Atwood(2002年)、Glauber 和Collins(2002年)等人认为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也是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

庹国柱、李军等人对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基于以上原因,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多采用政策性经营方式。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根本特征是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经济上和法律上的支持,主要表现为政府财政补贴和立法推动。

因此,与商业保险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政府、农户、保险公司三方行为主体。

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续7年将相关内容写进了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并制定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经营原则。

2006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中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政策性农业保险一、简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政府出资或提供担保,通过政策手段鼓励农民参与的农业保险制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的农业风险,稳定农村经济发展。

本调研报告将重点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发展现状1.政策支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多项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项目。

2.试点成果:自2024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在多个省级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如四川、湖南、江苏等。

试点成果显示,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有效降低农民的风险,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3.合作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政府积极与保险机构合作,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运作。

这种合作模式有助于提高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三、问题分析1.保险产品不足: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缺乏对农业全产业链的全面保障。

同时,农业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赔付方式存在一定的规范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2.信息不对称: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和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对保险产品的认识度相对较低。

同时,保险公司对于农业风险的全面把握和评估也存在一定困难,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补贴短期性:政府补贴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的补贴政策往往存在短期性和不稳定性。

农民对于长期保障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无法形成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需求。

四、解决方案1.丰富保险产品:政府应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农业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涉及农作物、养殖业、渔业等多个领域,并提供更加细化的条款和赔付方式。

2.提升信息服务:政府和保险机构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理解和认知。

同时,利用技术手段提升农业信息服务,为保险公司提供精准的农业风险评估。

3.稳定补贴政策:政府应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长期性补贴力度,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稳定的农业保险市场需求。

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二 、 降低 赔付 标 准实行 差别化 费率 。在 风 险可
费收入 1 . 4 3 亿元 ,实际赔付仅有0 . 7 2 亿元 ,占保 费收 入 的5 0 . 3 %,同 比下降2 . 5 个 百 分点 ,比各类 商 业性 保 险 的实 际赔付率6 1 . 4 %,低 1 1 . 1 %。 二是 基层政 府推 动 、农 户被 动接 受特 征明 显 。 目前 ,多数 政策性 农业 保险 被列入各 级 地方政 府 的 指令性 任务 和考 核 目标 ,甚 至与部 分 乡镇 和村 社基 层干 部 的个 人利 益直接 挂钩 。对不 同农作 物及 主要 农 产 品的政 策性农 业保 险 ,均 采用上 级财 政补 贴大
控 和收支 平衡 的基础 上 ,放 宽赔付 条件 ,降低赔付 标 准 ,降低保 险基金结 余 ,按照年 度收支平 衡 的原
则 ,重新 制定保 费 费率和理 赔标准 。一方 面 ,根据 风 险大小 确定保 险 费率 。另 一方 面 ,对连年 参保 的 农 户实施 差别化 费率 ,科学 合理设 定保 险机 构 的费
险 ,均实行 统一 的费率政 策 ,造成从 未获 得理 赔 的
参 保农 户积 极性受 挫 ,和部分 时常受 灾 的参保农 户
支持 的农 业再保 险机 制 ,提 高农业保 险经 营主体 的 积极 性 ,增强经 营 主体的 内控制度 建设 ,提高管理
水 平和人 员素质 。各 级财政 每年拨 出一定 资金设 立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面 临 的 问题 与 建 议
口民建宜宾市委
政策 性农业 保 险覆盖 面较 大 ,但 发展 过程 中面 临许 多制 约 因素 ,导致 政策 性农业 保 险市场缺 乏可 持 续 发 展 的长 效 机 制 。 民建 宜 宾 市委 在 调 研 中发 现 ,政策性农业保 险存在 以下 问题 :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加强对农业生产的保障和支持的一种措施,但在实践中却遇到了诸多问题。

本文将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顶层设计不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定需要牢固的顶层设计作为支撑,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并没有制定严格的政策规定,导致实施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农业保险的标准和范围,定义政策的目标和定位,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运作机制,使之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农村的发展。

二、风险评估不够准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核心就是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农业损失和赔款。

但现实中许多地方的风险评估不够准确,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的种类、地区和季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初步评估不够准确。

因此,需要基于科学的途径和方法,更加精细地对农业生产环节进行评估,降低评估的误差,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效果。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保险公司参与,但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缺乏相关的经验和技术,缺乏对市场的了解,难以选好标的物,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需要引入更多的专业人才,让专业的机构参与进来,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加稳定、可靠的发展。

四、保费不够合理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农民交纳保费,但目前的保费不够合理,有些地方甚至存在保费不统一的情况。

这给一些农民造成了负担,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应用。

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保费标准,让农民能够负担得起,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它的普及率和规模。

五、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需要对理赔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不正当的理赔行为对保险公司造成损失。

但现实中许多地方存在理赔审核不够严格,对理赔金额的作用和规定也不够清晰。

因此,需要加强对理赔的监管,制定一个严格的理赔标准,严格审核理赔申请,避免不正当的理赔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2024年关于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考》范文

《2024年关于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考》范文

《关于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考》篇一一、引言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其稳定发展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收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

二、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一)现状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农业保险的普及和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

(二)问题尽管如此,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障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所有农业生产风险;二是保险费率不够科学,无法准确反映农业生产风险;三是农业保险市场监管不够严格,存在市场乱象;四是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一)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险保障程度,从而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二)保障农民收益通过农业保险,可以在农业生产遭受损失时为农民提供经济补偿,保障农民收益,稳定农民收入。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四、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措施(一)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适合农业生产的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农民能够享受到农业保险的保障。

(二)科学制定费率保险公司应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深入了解农业生产风险,科学制定费率,使费率能够真实反映农业生产风险,提高保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加强市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市场乱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农民参保意识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 保险政策缺失:我国农业保险仍存在一些保险政策缺失问题,如缺乏统一的保险标准、保险费率过高等。

这导致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也限制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2. 风险评估不准确: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仍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农业风险,往往在理赔过程中产生争议。

这一问题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也降低了农民对保险的信任度。

3. 理赔过程繁琐:农民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经历繁琐的理赔程序。

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降低了农民购买保险的积极性。

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2. 提升风险评估准确性:加强对农业风险的科学研究,提升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建立农业风险评估模型,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气象信息等,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

3. 简化理赔程序:简化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减少农民的理赔负担。

可以引入电子化理赔系统,提供在线理赔服务,减少繁琐的证明材料和人工操作,提高理赔效率。

4. 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加大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和理解。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他们购买、使用和理赔保险的能力。

5. 加强监管和合作: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鼓励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如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回想2023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就广西而言,局部市县的农作物患病严峻破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千公顷,农业损失82亿元,主要受灾农作物有甘蔗、果树、木薯等。

农业保险是特地针对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患病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保障的一种保险,而农作物产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影响,故充分利用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进展现状在2023年,国家拨下10亿元补贴资金拉开了农业保险业务快速进展的序幕。

2023年至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840亿元,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325.7亿元,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其次位,仅次于美国。

(1)掩盖面和渗透度明显提升2023年至2023年,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掩盖全国各省,农业保险年增长速度达57%,供应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累积达5.72万亿元,1.68亿受灾农户得到了赔款。

在灾难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种、保障范围逐年扩增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较美国等兴旺国家更为广泛,以农业产业链进展了广泛延长,向生产、流通、质量风险等领域不断扩展。

在承保品种上,掩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产品数量达450多个。

在保险责任上,种植业保险新增旱灾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则承保了全部自然灾难、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3~2023年五年间,农业保险支付保险赔款403亿元。

2023年1~11月,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19元,约为农夫年均纯收入的7.4%,到2023年,支付赔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亿元,成为农夫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4)效劳体系逐步完善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从2023年的6家增加到2023年的25家。

一方面保监会与其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各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效劳网点和效劳队伍,将新科技引入农业保险领域,增加农业防灾防损力量。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以一定幅度对农业生产的风险进行补偿或者分担的一种保险形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政策,旨在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风险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包括农业大灾保险、农作物保险、畜禽保险等多个方面。

虽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较窄,很多地区和农户并未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定价和精准的风险定价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导致很多农户在遭受灾害后无法及时获得保险金,这严重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信力和实际效果。

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1.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政府需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度。

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例如给予一定的购保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社等组织机构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户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2. 完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定价是其核心问题之一。

政府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起更加准确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通过科技手段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

政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资金补贴政策来降低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本,从而提高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3. 简化理赔程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是导致很多农户不愿意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程序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保险公司加快理赔速度,确保农户在遭受灾害后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

政府可以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简化的理赔流程,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效率。

4. 加强监管和评估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和评估力度,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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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畴,科学、合理地厘定保费有助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保障体系。

本文先从保费厘定的原理出发,探讨了保单中的重要参数(起赔标准、免赔率、赔付金额)对保费厘定的影响,并且立足于农户的利益,探索参数设置的合理方法。

而后将所有理论成果应用于山东省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中,使用参数模型法进行保费厘定,分析现行的政策性保险制度是否合理。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赔付金额起赔标准免赔率一、引言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土地的收成关系着9亿农民的生活。

近年来重灾频发,灾情凸显出了我国农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而农业保险作为农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暴露出其发展模式的不成熟和保障水平的有限。

近年来,国家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发展农业保险的重中之重,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探讨已成为学术界最热门的话题。

目前,理论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部分学者专注于探索适合我国的发展制度和模式,另一部分则致力于保费厘定的精算方法研究。

在分析我国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时,学者们普遍认为:现行的制度并不能为农业生产及农户生活提供有效保障。

原因概括如下:首先,高额的保费让那些种地为生、收入微薄的农户只能望“保”兴叹。

其次,较低的起赔标准使保险公司的赔付只能弥补灾后经济损失的一小部分,不足以为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再次,覆盖面的狭窄常常使得现有的险种与农户真实的需求相错位。

最后,农业保险灾后定损的不确定性和复杂的理赔程序更加打击了农户参保的信心。

在保费厘定的精算方法研究方面,较早采用的是经验费率法(APH),而后逐渐被单产分布法所取代。

在单产分布法中,又衍生出参数模型法、半参数模型法、非参数模型法和分层贝叶斯模型法。

虽然两个领域都已涌现大量的优秀成果,但是这两方的研究始终是孤立的。

为了使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能有很好的结合,本文先从理论上探究了保费与保单中的重要参数(起赔标准、免赔率、赔付金额)的函数关系。

再从农户的角度出发,探索合理的参数设置方法。

最后以山东省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为例,利用1949-2010年棉花生产的实际资料,使用参数模型法进行保费厘定,从保障力度、保障水平、给农户造成的保费负担等方面分析现行的保险条款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为实践提供借鉴。

二、区域产量保险费率厘定的原理农作物区域产量保险的保费和赔偿额取决于该区域的产量。

在任何一个保单年度,不管单个农户的产量如何变化,只要区域产量低于预期产量,该区域所有投保农户就会获得赔偿——前提是减产是由自然条件引起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农作物保险都是区域产量保险,因此,本文的研究内容也只限于农作物区域产量保险。

在实践中,只有当承保作物的减产率达到一定程度时,保险公司才会对参保人进行赔付,且赔偿的金额依据保单中约定的单位面积的赔付金额、免赔率以及实际的减产率、减产面积来确定。

由此可见,在单产保险中,风险损失是通过农作物单产相对于正常产量的降低值来反映的,单产保险的费率必须通过农作物单产损失的分布来计算。

(一)保费厘定的基本原理设Y为预期产量,x为实际产量,则损失率(loss rate,即减产率)可表示为:定义起赔参数α:当损失率大于起赔参数,即时,保险公司对参保人进行赔偿。

设β为免赔率,f(x)为单产分布密度函数,EL为期望损失,p为保险费率,则假定农户购买了起赔参数为α,免赔率为β的农作物区域产量保险,承保面积为S,单位面积的赔付金额为A,单位面积的保费为P,则其需要缴纳的保费为:如果在某一保单年度,由于自然原因使得该区域的农作物减产率达到α以上,则保险公司将对该区域所有投保的农户进行保险赔付。

(二)保费厘定的关键因素由上述公式可知,影响保费P的因素为单产分布的概率密度函数和5个变量:预期产量Y,起赔参数α,免赔率β,承保面积S,单位面积的赔付金额A。

其中,承保面积S由参保人的个人意愿所决定,其作用仅仅相当于一个乘数,而对单位面积纯保费的厘定过程没有影响,所以下文只研究单位面积纯保费的厘定。

此外,在实践中,预期产量Y通常为该年度单产预测值的期望,没有可变性,即在具体的产量数据下,Y为一个确定的常数。

因此,在本文的理论推导中,也将其视作一个常数。

由此可见,单位面积纯保费的合理厘定不仅依赖于单产分布的正确选择,还依赖于保险条款中三个重要参数(赔付金额A、起赔参数α和免赔率β)的合理设定。

可以直观地看出:赔付额(payment)是赔付金额(A)的线性增函数。

A越大,农民受到的补偿就越多,农业保险发挥的保障力度就越大。

但是,单位面积纯保费(P)也是A的增函数,A越大,保费就越高。

太大的A会带来农民无法负担的高额保费。

因此,A的设定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最好能分为几个档次,让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实力进行自主选择。

反映出单位面积纯保费(P)是起赔参数(α)的减函数,α理应越大越好。

然而,赔付额(payment)也是α的减函数,α越大,保障的范围也就越小,所以需要在其自然取值域[0,1]中权衡选择。

同样的,赔付额和单位面积纯保费都是免赔率(β)的减函数,β也需在其自然取值域[0,1]中权衡选择。

三、山东省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的实证研究(一)数据的来源从1949-201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可以获得山东省历年棉花生产的数据资料,包括以下两个指标:(1)棉花总产量;(2)棉花总种植面积。

用(1)除以(2)可得到平均亩产量,即单产数据。

本文将对单产数据进行去趋势处理,而后估计出2011年的预测值。

(二)产量数据的去趋势处理用SPSS绘制产量序列的折线图,发现该序列存在明显的时间趋势,如图3-1。

因此,产量序列可分解为:其中,y为作物实际单产值,为单产趋势值,为随机波动值。

图3-1 产量趋势图去除时间趋势有多种方法,本文选用回归模型中的二次函数去除时间趋势。

用SPSS对产量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并且保留残差项。

回归方程和回归系数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得到的回归方程为:回归方程表示的是单产趋势值,而在上一步中保留的残差项即为随机波动值,两者之和才是产量的真实值。

将取63时,带入(3.2)式中可以得到2011年的趋势预测值,将(3.3)式的结果加上随机波动值,即可得到2011年的单产预测值。

(三)单产分布的拟合数据已通过正态性检验,利用最大似然估计得到正态分布的均值,方差。

(四)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合理性研究从2008年起,山东省对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政策:农户自付20%的保费,剩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此外,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产品库,可以查到现行的山东省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以及全国通用的非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的保险合同,在下表中加以对比。

表3-2 政策性与非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的比较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非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单位面积赔付金额A(元/亩) 600 参照棉花生长期内的直接物化成本,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决定,不妨假设为600起赔参数α 20% 30%免赔率β 0 10%加入免赔率的实际单位面积赔付金额(元/亩) 600 540获赔概率Pr 0.0474 0.0110单位面积纯保费P(元/亩) 7.6307 2.1758农户自付比例 20% 100%农户自付单位面积纯保费(元/亩) 1.5261 2.1758就单位面积的赔付金额而言,非政策性保险没有给出明确的取值,其规范程度还有待提高。

政策性保险虽然给出了一个具体的标准,但是灵活性较差,农民无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标准。

就起赔参数α而言,政策性保险的α值小于非政策性保险,很好的凸显了其“政策性”,因为其获赔概率高于非政策性保险,也就是其保障水平要高于非政策性的险种。

就免赔率β而言,政策性保险的β值小于非政策性保险。

在单位面积赔付金额相同的情况下,免赔率的存在使得农民能拿到手的单位面积赔付金额发生了变化:政策性保险的赔付高于非政策性保险,可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力度大于非政策性农业保险。

就农户自付单位面积纯保费而言,在相同的赔付金额下,非政策性保险是政策性保险的1.43倍。

非政策性保险极大地加重了农户的保费负担。

综上所述,现行的山东省政策性棉花产量保险的保障水平和保障力度都要高于非政策性保险,而其带给农户的保费负担又小于非政策性的保险。

因此,未来所有农业保险的模式都应逐步向此政策性保险靠拢,并且可以继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力度。

此外,在一份保单中还可设置免赔率不同的若干保险等级,将选择权交到农户的手中。

参考文献Halcrow H.G.(1 949).”Actuarial Structures for Crop Insurance.”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v.21.418—443行怀勇.《浅析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甘肃农业,2008(3).25-26李文芳.《湖北水稻区域产量保险精算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博士论文,2009刘长标.《农作物区域产量保险的精算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2000邢鹂.《中国种植业生产风险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博士论文,2004 梁来存.《我国粮食单产保险纯费率厘定的实证研究》.统计研究,2010,27(5).67-73 王丽红,杨油华,田志宏,闫仲勇.《非参数核密度法厘定玉米区域产量保险费率研究——以河北安国市为例》.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1).90-94 王克.《农作物单产分布对农业保险费率厘定的影响》.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论文,2008.王克,张峭.《美国、加拿大农业保险的经验和启示》.农业展望,2007(10).25-27 刘锐金.《湖北省县级水稻产量保险的费率厘定》.华中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9谷政.《江苏种植业风险与农业保险问题研究——基于农户角度》. 南京农业大学博士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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