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82、183、184条要求。
(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运行和备用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____次。
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
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1.计量装置安装(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
(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是一种用于矿井或地下工程中抽取瓦斯的设备,主要用于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安全运营,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矿井或地下工程都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内的瓦斯浓度始终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工作分为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管理权机构承担。
第二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六条矿井或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需求,并合理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容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与其他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系统相互配合,确保设备的联动性和协同运行能力。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口连接。
第十二条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调试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流程控制。
第十四条在调试过程中,必须进行参数调整和检测,确保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系统验证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2023年1月1日目录第一节抽采设备及抽采管路系统停、运行联系制度 (3)第二节瓦斯抽放泵站巡回检查制度 (3)第三节瓦斯抽采管路 (4)第四节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7)第五节瓦斯抽采量计量 (8)第六节图纸及台账 (9)第一节抽采设备及抽采管路系统停、运行联系制度1、抽采设备集及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停、运行前,必须上报抽采系统停、运申请表和停、运安全技术措施。
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停泵。
2、抽采设备运转过程中,如果突然停泵,泵站司机要立即启动备用抽放泵,并及时向区值班领导、矿调度室汇报,由区值班领导联系维修工、调度室联系机运工区,在最短的时间内同时到达抽放泵站,查明原因并处理。
3、井下抽采系统管路因安装、维修需停抽时,施工单位提交《瓦斯抽采系统停抽申请单》,经矿通防科、通防副总、调度室、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停抽。
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和本区队,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在接到电话后确保本单位无任何问题后,汇报给调度室,再由调度室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接到开、停用抽采阀门命令后,方可开、停。
(附瓦斯抽采系统停抽申请表)4、瓦斯抽采泵必须24小时运行,不得随意停止抽采工作。
有计划停运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照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
5、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抽采泵临时停运,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防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抽采泵的启动要有机运工区值班领导现场指挥,瓦斯抽采泵司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启动,启动后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6、无论何种原因瓦斯抽采泵停运,瓦斯抽采泵站、矿调度室都必须立即通知发电厂。
开启抽采泵前,也必须与发电厂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开启抽采泵,并进行供气,否则不得供气。
第二节瓦斯抽放泵站巡回检查制度1、为加强对设备的监视,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岗位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部门提出,由矿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钻孔负压得到进一步提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井下打钻管理制度(一)开机前的准备1、检查各油管、钻具、接插件、管件、套管、钻杆等配件情况。
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方能开机。
2、____钻机时,将钻场顶部的活矸及底板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保证见实底实顶,立柱必须戴木帽,安设底木必须摆好摆平,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处理好。
3、钻机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和压力表,随时检查施工地点钻场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要及时切断钻机电源并安排机上人员撤离至瓦斯不超____%的新鲜风流中,并汇报通风调度及时处理;发现顶板、支护有问题,及时处理。
4、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立柱必须固定牢固,有防倒措施。
固定夹头把钻机前端与固定装置的横梁连接,必须拧紧螺栓。
防止松动跑偏。
5、钻机在固定装置上作业时,定位必须适当。
使其在不同的高度水平,能平稳作业。
6、开机前要将润滑剂注入钻机的润滑孔内。
(每一个循环加注一次)7、钻机试运行时,给进、旋转应试运转1—____次,钻头马达空转均以最高转速旋转,空转时间不宜过长,避免马达升温。
8、所有施工人员穿着必须贴身,打钻过程中,加杆、上卡人员不得出现随意敞开衣服的情况,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____钻机前的准备工作1、进入____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杂物。
2、钻机供电和开关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
3、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三)____钻机时的操作规范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进风巷道安设钻机时,应留下安全行人道。
2、钻机安设地点底板应平整。
3、钻机、操纵台、油箱摆放要合理,各路油管按序排放。
4、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封孔材料摆放在指定位置,并挂上封孔材料堆放牌。
2023年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瓦斯抽采系统是指煤矿中用于抽采瓦斯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瓦斯抽放孔、抽放机组、瓦斯抽放管道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管理体系,制定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瓦斯抽采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瓦斯抽放孔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通畅和安全。
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抽放机组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抽放瓦斯的效果达到要求。
第八条:瓦斯抽放管道应选用耐磨、耐腐蚀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防止泄漏和堵塞。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包括瓦斯浓度、氧气含量、风速等参数的监测,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安全。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应设有报警装置,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档案,并进行相关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的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十四条:各级煤矿安监部门应加强对瓦斯抽采系统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责令停产整顿或暂时关闭煤矿。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瓦斯抽采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包括瓦斯抽放、输送、利用和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瓦斯抽采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达标,确保人员健康、矿井设备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矿长是瓦斯抽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主管负责瓦斯抽采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绝不允许有失职、失责、渎职行为。
第二章瓦斯抽放管理第六条瓦斯抽放应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进行及时抽放。
第七条瓦斯抽放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抽放效率。
第八条抽放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使用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确保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矿井所有相关人员对瓦斯抽放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三章瓦斯输送管理第十条瓦斯输送的管道、阀门、调压设备等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不漏气、不发生泄漏、不产生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瓦斯输送过程中,严禁私接私改管道,严禁占压、旁路、硬连,确保输送管道的畅通。
第十二条每次开机前,必须对输送管道进行检查,确保输送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针对瓦斯输送设施的管理,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四章瓦斯利用管理第十四条瓦斯利用应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瓦斯利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利用现场的操作人员应熟知设备使用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确保瓦斯利用工作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瓦斯利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提高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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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我矿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我矿落实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制度.第二章抽采设计第三条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抽采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相应的抽采瓦斯系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
第四条矿井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的要求。
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第五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年度抽采规划、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年度瓦斯抽采规划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上报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所有抽采规划、设计未按程序审批,不得实施。
第三章抽采系统及装备第六条抽采泵站。
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符合安全生产需要、满足未来5年规划抽采量的要求。
抽采泵能力应大于系统所需最大抽采流量3~5倍,备用泵能力应不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第七条抽采管路。
抽采系统的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抽采干管管径按瓦斯浓度30%计算,管径为200mm,采掘工作面支管管径110mm.上隅角埋管抽采时,管路直径200mm。
第八条抽采钻机.矿井购进的瓦斯抽采钻机,型号为ZYG—150钻机。
因现场情况确实需要购置其他型号的瓦斯抽采钻机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批准。
第九条抽采设备采购.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方案,经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集团公司组织采购,并按要求到集团公司备案。
对于抽采泵、抽采钻机及备件、抽采管路等重点抽采设备、材料,应分别选择2~3个战略合作厂家,原则上统一,便于维护管理.第四章瓦斯抽采管理机构第十条要设立抽采管理部门,明确部门管理责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采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及评价,分析瓦斯抽采效果,研究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第十一条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抽采队伍,负责抽采钻孔施工、抽采管路和设备安装等工作。
各单位必须配齐技术管理人员,瓦斯抽采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组建专业化抽采队伍时,按独立企业进行管理,建立机制,明确各种责任。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通防部门、抽采队伍按职能分工进行工作,资料分类管理,由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的相关要求专门制订,统一管理。
第五章抽采泵站管理第十四条瓦斯抽采泵站由机电队负责安装、定期保养、大修,机电科定期进行检查,进行出现重大故障,造成停泵,必须立即安排处理。
第十五条瓦斯抽采泵站日常使用、维护由抽采区队负责。
第十六条抽采泵站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按要求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监控系统。
第十七条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十八条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和永久抽采系统排气管附近,按要求采取防雷措施,机电部门每年至少检查维修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第十九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启动备用泵.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做好记录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二十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报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
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管理与维护1、抽采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2、机电科每旬对抽采泵站内各种电气设备、抽采系统、供水系统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机电科对泵房内的管路良好接地负责,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并且每六个月测定一次,作好记录。
4、抽采泵司机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参数(正压端瓦斯浓度每小时检查一次)、观察各种电气设备运行参数(电压、电流和温度)和机电设备运行参数(轴温、水温、转速或声响),发现异常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请示后及时安排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抽采泵司机应保证抽采管路不积水。
安设人工放水器时,每小班不少于三次放水。
6、抽采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7、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建立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抽采泵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瓦斯抽采泵的供水量要合理,气水分离器必须安装水位计,做到气水分离充分,防止水量不足或溢出,杜绝回水管串气。
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建立司机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抽采泵操作,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9、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抽采泵站,外单位参观必须经矿值班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按规定参观路线及项目依顺序参观,参观人员不得绘图,不准摄影,不准私自开动机器,不得影响工作,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要害部位。
10、设备停电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第二十一条移动抽采泵日常管理由抽采区队专职抽采泵司机负责。
移动抽采泵运行,由机电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移动抽采泵入井前由机电部负责防爆验收,符合防爆要求,并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第二十三条移动抽采泵司机必须经过移动抽采泵操作规程、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培训、学习及实践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移动抽采泵属瓦斯抽采专用设备,由抽采泵司机负责开、停,严禁任意开、停,凡非故障停抽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二十五条抽采泵司机必须每班对移动抽采泵运行状态进行不少于三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其内容包括:泵温、进出水情况、负压、泵运行状况等,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泵站司机对移动抽采泵的管理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第二十六条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应安装在瓦斯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直接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第二十七条移动抽采泵安设地点必须严格按井下临时机电硐室进行管理,每次启动抽采泵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电机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0.5%时方可启动,正常运行时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
5%则立即停止抽采泵运行。
第二十八条移动抽采泵采用专用电源供电,并尽可能采用单独的供水支管进行静压供水,若采用动压供水或与其它施工队共用一条供水支管时,则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制定保障连续、稳定供水的措施,严禁中断供水或降低供水量,以防抽采泵无水空转发热引爆瓦斯。
凡需停电、停水,必须办理操作票,经抽采部门、生产科、机电科同意后并到现场与泵站司机联系好后方可实施。
临时非计划性停水、停电后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现场泵站司机。
对不办操作票停电、停供水的,要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电科每周对移动抽采泵防爆和完好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可查。
第三十条抽采部门每周对移动抽采系统抽采参数检测、调整每周两次.第三十一条移动抽采泵停止运转,瓦检员必须加强抽采区域的瓦斯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移动抽采泵进气端的主管上接三通,并安设闸门,如果停泵,要立即打开闸门,使主管内的瓦斯自然释放,排出瓦斯不得造成巷道风流瓦斯积聚超限,否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移动抽采泵恢复运转后必须立即关上进气端三通闸门。
第三十三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
设置栅栏时不得使用塑料网、片等软质材料,要打紧固牢,宽度等于巷宽、高度不小于1。
8m或巷道全高,设置位置为: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 m。
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移动抽采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 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超限值以内。
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进行处理。
瓦斯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 m以内。
第三十四条井下抽采泵站必须安装软化水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必须安装在线计量监测装置和孔板流量计,每隔1个小时,抽采泵司机要认真填写瓦斯抽采原始记录;井下抽采泵站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沙箱、铁锹、水管等消防器材。
第三十五条井下抽采泵站必须设置照明、甲烷传感器。
泵站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保证硐室卫生整洁、仪表设备完好。
矿井应建立健全泵站各项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第六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第三十七条矿井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的安装、维护,由于抽采区队负责。
抽采管理部门定期查检。
第三十八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
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漏,并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
运行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打压、查漏,处理漏气。
第三十九条抽采干管、支管在斜巷下坡口、交叉点龙门架进气侧及管路低洼处应安设放水器,并有选择地安设除渣装置。
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应设自动放水器.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埋管抽采管路上应增设滤网或除渣装置。
矿井应具体制订自动放水器和人工放水器的巡检、放水规定,保证抽采管路无积水。
第四十条主干管路每半年至少除渣一次,使用防喷装置的抽采管路每周至少除渣一次。
钻场及支管等处的放水器每月至少检查清理一次。
第四十一条抽采管路应逐节编号,法兰盘之间连接必须有密封圈,螺栓齐全、坚固。
第四十二条抽采管路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必须大于700毫米。
第四十三条在倾斜和水平巷道尾部安设管路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
第四十四条瓦斯管路铺设时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第七章打钻及封孔第四十五条施工抽采钻孔时按下述规定执行。
1、所有需要进行抽采的地点必须有抽采工程设计、并按设计要求的孔位、方向、角度、孔径、深度等施工.2、施工抽采钻孔,必须制定专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