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联盟规章制度
商会规章制度

商会规章制度商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内部管理,维护商会成员的权益,促进商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会是自愿结合、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经济利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商会依法行使会员组织职能,推动商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协商、自律、自我管理,促进商会内外经济交流合作。
第四条商会的管理机构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处和其他必要的内设机构。
第五条商会的工作任务包括收集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组织会员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会员的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搭建会员之间和会员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桥梁。
第六条商会的运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尊重会员的意愿和权益。
第二章会员的加入与退出第七条会员加入商会需要提交申请书,并经商会理事会审核通过方可成为商会会员。
第八条商会会员可以通过自愿退出、解散或被开除等方式终止会员资格。
第三章商会会费管理第九条商会会费是商会会员应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持商会日常运作和开展活动。
第十条商会会费征收标准由商会理事会根据商会会员的经济实力和商会经费需求确定,并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十一条商会会费征收方式可以采取年度缴纳、季度缴纳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
第四章商会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商会成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商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十三条商会理事会是商会的执行机构,由商会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商会会长由商会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商会成员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五条商会常务副会长由商会会长提名并商会理事会决定产生,负责商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第十六条商会秘书处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资料的归档与保管。
第五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十七条商会会员享有按时获得商会信息、参与商会活动、享受商会服务的权益。
第十八条商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商会的活动和事务,履行商会的决议,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形象。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

搞联盟活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共同提升联盟整体实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联盟活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联盟成员,凡加入联盟的一律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联盟活动的目的是推动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联盟的影响力和实力。
第四条联盟活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所有成员应共同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联盟活动须遵循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联盟成员管理第六条联盟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普通成员,创始成员为联盟的发起人和核心成员,享有更多权利和责任。
第七条联盟成员需符合联盟的入会条件,提交入会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正式加入。
第八条联盟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与联盟活动、享受联盟资源和提出建议等。
第九条联盟成员应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联盟成员和联盟形象。
第十条联盟成员有权退出联盟,需提前书面通知联盟并经过批准,方可正式退出。
第三章联盟活动组织第十一条联盟活动由联盟管理委员会组织,管理委员会由创始成员组成,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联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策划组织联盟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成员间的矛盾和问题等。
第十三条联盟活动由专门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小组成员由联盟成员自愿担任,需要经过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联盟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成员需求制定规划和计划,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联盟活动应及时向联盟成员发布通知和信息,确保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顺畅。
第四章联盟资金管理第十六条联盟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的会费和赞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联盟会费为固定数额,由每位成员按比例缴纳,用于联盟活动的经费支出。
第十八条联盟赞助由成员自愿提供,须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公开透明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联盟资金由专人管理,建立专门账户,做到收支平衡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和合法。
商会的规章制度

商会的规章制度《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商业发展,本商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商会是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商业组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各会员单位,服务会员单位,促进行业发展。
第三条商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会员服务、行业调研、信息发布、政府沟通、行业培训、社会责任等。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四条商会会员单位应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且享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条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单位需按规定提交入会申请,经商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成为商会会员。
第六条商会会员单位享有提案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商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由代表会员单位的理事组成,负责商会的政策制定和业务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积极参与商会事务的义务,维护商会利益,履行会员权益。
第四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商会会员享有参与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商会会员应当遵守商会章程,尊重商会决议,积极履行商会义务,并按时完成会费的缴纳。
第五章会费管理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会费,并接受商会的财务监督。
第十二条商会会费的使用应经过商会理事会的审定,用于商会的各项公共事务和会员服务。
第六章纪律处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商会利益或者影响商会形象的会员单位,商会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甚至开除会籍。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商会章程的修改需经商会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以上就是商会章程的全部内容。
很荣幸地守图为你服务。
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
珠海商会规章制度

珠海商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商会内部管理,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单位和商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珠海市商会的会员单位,对商会内的各项活动和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商会会员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维护商会及其他会员单位的正当权益,保持商会内部秩序。
第四条商会会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共同推动商会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商会会员单位在参与商会活动时,不得损害商会和其他会员单位的声誉,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条商会会员单位应遵守商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商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对商会作出贡献。
第七条商会会员单位应当定期交纳会费,按时缴纳年度会费,并配合商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商会会员单位有权利在商会内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商会的决策,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
第九条商会会员单位必须遵守商会的管理制度,接受商会的管理和监督,如对有违纪行为的会员单位,商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商会会员单位应当加强对商会的宣传和推介,积极参与商会的品牌建设,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单位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表意见和建议;(二)参与商会的决策和管理,参加商会的选举和评议;(三)享受商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获取商会的信息和政策支持;(四)参与商会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五)享有商会提供的各种便利和优惠,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第十二条商会会员单位应当履行如下义务:(一)遵守商会章程和内部制度,认真执行商会的各项工作安排;(二)保护商会和其他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会的内部秩序;(三)定期交纳年度会费,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财务报告和资料;(四)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商会事业的发展;(五)如对商会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应当及时提出,并配合商会的处理和解决;(六)维护商会形象和声誉,代表商会参与各项活动时,不得损害商会的利益。
商会规章制度(范本)(一)2024

商会规章制度(范本)(一)引言概述:商会规章制度是商会组织运作的基础,旨在规范商会成员的行为、维护成员权益、促进会员间的互动与合作。
本文将针对商会规章制度的范本进行详细阐述,共分为五个大点,包括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商会权益与义务、商会管理机构与职责、商会会议与决策、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
一、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1. 定义会员资格的条件;2. 具体规定入会申请流程和手续;3. 会员资格审核标准与程序;4. 商会会费的收取与管理;5. 会员资格的取消与恢复。
二、商会权益与义务:1. 商会权益包括权益保障和商会资源的使用权限;2. 规定会员参与商会事务的义务;3. 商会提供的服务与福利;4. 商会的推广与宣传活动;5. 商会与其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三、商会管理机构与职责:1. 商会的组织架构与管理层次;2. 各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3. 商会人员的选拔与任命;4. 商会会员选举与代表大会的召开;5. 商会管理机构间的协作与沟通。
四、商会会议与决策:1. 商会会议的召开条件与程序;2. 商会会议议程的制定与安排;3. 会议记录与决议的形式与保存;4. 商会会员对决策过程的参与;5. 重大决策的投票与批准程序。
五、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1. 违规行为的定义与分类;2. 违规处理的程序与处罚方式;3. 商会成员间的纠纷解决机制;4. 商会与成员之间的协商与调解;5. 纠纷处理的申诉与上诉程序。
总结:商会规章制度的范本围绕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商会权益与义务、商会管理机构与职责、商会会议与决策、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等五个大点展开,通过明确规定各项制度的内容与程序,确保商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成员的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商会规章管理制度

商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的规范管理,促进商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会是自愿结成的社团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商会会员,促进会员经济利益的共同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
第三条商会的会员包括企业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商会会员在商会中享有平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共同遵守商会章程和本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商会依靠自身力量和会员的支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商会的发展与进步。
第五条商会的会费按照商会章程规定征收,用于商会日常运行、事业发展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商会的工作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
商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商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秩序,积极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与政府、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
第二章理事会及监事会第八条商会的理事会是商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商会的理事会成员由商会会员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续连选。
第十条商会的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商会的监事会是商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商会的财务管理及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商会的监事会成员由商会会员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续连选。
第十三条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履职期间要忠实履行职责,服从商会章程及重大活动的决定。
第三章秘书处第十四条商会设立秘书处,履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事宜由理事会指导。
第十五条商会秘书处设主任,主要负责商会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及重要会务。
第十六条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按照《商会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七条秘书处要保守商会工作秘密,维护商会形象及会员利益。
第四章专门委员会第十八条商会成立专门委员会,由理事会选聘相关会员担任主要负责具体业务。
第十九条专门委员会根据商会工作需要,拟定计划、方案,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商会规章制度

商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商会定名为:XX省/市商会,英文名称为:XX Provincial/City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为:XXCC。
第二条本商会是由在该省/市投资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企业、企业家和商人的联合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是:服务、协调、自律、发展。
以会员需求为导向,积极为会员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培训交流、市场开拓、权益维护等服务;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会员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加强自律,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引导会员科学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市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商会的地址设在省/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如下:(一)宣传政策。
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认真履行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二)提供服务。
努力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市场开拓、管理升级、科技人才培训、法律咨询和维护权益等服务。
(三)协调关系。
积极协调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四)自律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引导会员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
(五)调查研究。
开展对该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六)培训教育。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
(七)开展对外交流。
加强与国内外商会及有关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国际市场信息,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商品展销、促销和考察等活动,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
(八)引导会员参政议政。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的组织管理,发挥商会的作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商会章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商会是由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结成的社团性组织,是商家之间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商家,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会遵循独立、平等、自愿、自治的原则,依法从事非营利活动,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商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经商会审查并通过的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
第七条理事会员是由商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商会会员利益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利参与商会各项活动,并有权利监督商会的工作。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商会活动,共同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享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利获得商会的支持和帮助,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和需要。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三条商会设立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商会理事会由商会的理事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员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一届。
第十五条商会常设秘书处,专门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商会的财务报告和审核。
第十七条商会设立专门的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商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捐赠款、政府补助款等。
第十九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严格管理会费收入和支出,确保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商会每年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报告给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商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审批和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二十二条商会每年各类活动不少于十项,包括行业交流会、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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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联盟规章制度【篇一:商会规章制度(范本)】云南省皮具商会工作管理制度目录一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若干规定二关于印信使用与管理的规定三礼仪规范四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五商会关于列席会议的有关规定六商会各级组织的人员组成及职权七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理事职责职权八商会财务制度九会员登记管理制度十会员身份识别制度十一会员准入管理制度十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十三档案管理制度十四附则一关于加强商会建设的若干规定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商会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过的;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人声誉的;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织成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包括授权代理的);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5、其他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三、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7、泄露商会机密的;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10、不遵守商会礼仪规范的;11、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关于印信使用与管理的规定为了强化商会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促进商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对商会印章及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规定如下,望严格执行:1、凡以商会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均需经会长(或会长授权的副会长)审核,加盖公章后下发或报送。
2、商会内部各部门办公用公章,由主管部门提出,会长审核签字后,送办公室盖印。
盖印章实行签字制度,由经办人注明所加盖公印的具体事项内容,并保存3年。
3、个人使用公章,实行会签制度(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会长批示)。
4、公印要妥善保管,不准外带。
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带时,必须由部门主管报请会长,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
5、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需持公司介绍信时,应经部门领导审核,到办公室办理。
介绍信必须填明去向、人数、事由、时间等,严禁开空白介绍信。
6、用公章或介绍信,必须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于字句不通、文理不顺、材料失实、字迹模糊、无签字人及违反国家政府规定的文件或材料,监印人有权拒绝用印。
三礼仪规范为了弘扬真诚待人、礼貌待客的风尚,塑造大连市总商会温州商会的文明形象,以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现代文明的要求为准则,特指定此规范。
礼仪准则:尊重领导、长者、客人,礼让女士;待人真诚、热情、体贴、周到;不卑不亢,体现人格尊严。
行为准则:着装得体,适应职业环境或交际场合;讲究个人卫生,形象整洁;举止端庄,站直、行稳、坐正,没有不良姿态;谈吐得体,语言文明;语气温和,语音大小和语速快慢适度;交谈时,要目视对方的眼睛;交谈的用语和语气要体现对对方的尊重。
迎送规范:迎送客人时,上楼要在前面引导,下楼让客人先行;进出电梯时均需礼让对方;就坐时,礼让客人先坐并敬茶、端水;交谈中不要看表;送别时要欢迎对方再来并送至门口或车旁;要目视对方离去并招手示意。
问候规范:要先于客人问候对方;对客人的称呼要用尊称(如姓氏加职务、姓氏加先生或女士等);问候时要用敬语如:您好!见到您很高兴等;问候时要热情、自然。
握手规范:当领导、长者和女士首先伸手示意后方可与之握手;与领导和长者握手时要用双手,身体微向前倾;和女士握手时间不可过长,力度【篇二:商会管理规章制度】商会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商会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商会健康稳步发展,经商会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商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改的;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东北籍人声誉的;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成人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1、常务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立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5、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三、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的;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7、泄露商会机密的;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10、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四、商会实行会长值班制度,每月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轮流值班。
其职责是,指导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商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每月5日交班会长和接班会长到商会办公室进行交接班。
云南省东北商会财务管理工作细则一、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1、会长是商会法人代表,有权利和责任根据商会的财务制度“一支笔”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其他人非经会长授权都没有批示权。
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监理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
2、在常务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财务部制定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的情况发生。
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部领导要负相应责任。
3、民主理财小组对会长、秘书长、财务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实施全面监督,并审查财务的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
4、财务人员在工作业务上要接受财务部的监督、检查和工作部署。
但是,因为商会的财务人员需要兼职,所以对他们的日常管理及兼职工作的分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二、民主理财制度1、商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均为理财小组成员,监事长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2、民主理财小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展开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权是:(1)审核认定财务部对商会组织重大活动所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2)依据商会的财务制度,对商会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审议商会财务部向理事会提交的商会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三、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1、上述费用使用额度在5万以下(含5万元)由会长决定,5万以上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2、商会宴请各级领导有如下原则:(1)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宴请客人;(2)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3)宴请标准: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均500元,市级委办局领导人均300元,其他客人人均200元;(4)宴请客人最少有两位副会长以上负责人作陪,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客人数;(5)对东北来的各区市县客人原则上由商会相关负责人个人接待。
四、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商会专项活动费在5万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活动预算经费经相关会议批准后,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使用,并开展工作。
五、差旅费使用制度1、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按上级要求或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邀请外地人员来连帮助商会工作等。
出差如果超过2人需经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2、下列情况下,差旅费的使用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到外地参加商贸洽谈、庆典、联谊、探访等非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3、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送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不经会长批准不得报销交通、住宿以外的费用。
六、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1、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负责,但购买办公设备需经常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2、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
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向常务会长办公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3、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年度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常务会长办公会批准后,要将其列为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保证商会正常运转。
七、财务工作程序1、财务工作报告程序财务工作报告(草案)有秘书处财务部撰写,在征求监事会同意后,交秘书长、会长审阅,由秘书长提交常务会长办公会议或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2、财务工作检查程序监事会定期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
在监事会检查前,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的准备工作。
对监事会所提问题的处理程序: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财务部指导纠正;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由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交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会通报会长处理;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会和会长沟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监事长可在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上提出动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3、商会经费使用程序(1)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原则上不入账(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账,在每笔金额在1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秘书长同意,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且每月不超过两笔)。
(2)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先由秘书长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制定预算,交财务部审核,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