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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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质量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各岗位职责1. 操作员: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件进行100%自检,并作检验记录。

2. 班组长:对每个工件复检,并作检验记录。

3. 项目部委派质检员: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件进行第三次检验,并作检验记录。

三、工程质量检验的条件1. 要有经批准的符合标准的技术文件,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交底资料、施工图纸等。

2. 施工材料要符合工程质量、设计图纸的要求。

3. 工地使用的设备和工、夹、模、量具要符合工艺要求,有合格结论且在检定期内,完好无损。

4. 检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

5. 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符合规定。

四、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1. 首件三检:a. 每道工序、每个工件的首道/件必须进行三检,即由操作者自检、班长复检、质检员三检,以免出现连环性质量问题。

b. 三检合格后,质检员填好相关的检验记录,方可继续施工。

c. 三检不合格,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试作直至合格,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d. 经过三检的工序、工件,若变更图纸、工艺、设备或操作者,必须重新履行三检手续。

2. 施工中的抽检:a. 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对加工的工序、工件必须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b. 抽检频率和方式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c. 抽检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及时整改,并重新检验。

3. 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的验收:a. 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b. 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c.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质量问题处理1.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

2.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3. 对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三检制度内容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三检制度内容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三检制度内容一、制度背景工程施工质量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三检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一检:施工前检查(1)施工前验收在施工工程还未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图纸、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确保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前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工程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整洁,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发生意外事件。

2. 二检:施工中检查(1)工程进度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程施工,并定期检查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质量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安全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3. 三检:施工后验收(1)施工质量验收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成果验收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成果符合相关规定。

(3)验收结论根据工程质量验收和成果验收的结果,相关部门应当做出验收结论,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三、制度执行1. 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三检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自检—互检一班组长检查一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一项目部工长检查一项目部专职质检员T监理工程师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体系持续高效运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实现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各部门、人员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严把质量关。

二、内容三检制,即自检、交接检、专检。

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工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队班组)进行自检,按照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

交接检: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以及成品保护等项内容。

交接检应由工长组织,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实物质量确实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三、要求1、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要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

专职质量检查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3、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

上、下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4、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工程部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5、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技术、施工、质检等部门必须进行联合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旨在规范施工过程,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施工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档案,保留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检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施工质量检查的专业水平。

6. 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质量检查内容1.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原材料检测和复试情况。

2.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使用情况。

3.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执行情况。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6. 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施工质量检查流程1. 施工单位质量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单位质量员每周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3. 项目经理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监理单位汇报。

4. 监理单位每季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检查,并向业主提供检查报告。

5. 业主每年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监理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1. 施工单位每次进行施工质量检查时,必须填写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

2.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问题、整改情况等。

3. 检查记录必须由施工单位质量员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于项目质量档案中。

六、施工质量检查处罚1. 如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首先是前期检查。

在正式施工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这包括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施工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等。

通过前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前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中期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期检查,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达到预期。

中期检查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控、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等。

通过中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积累,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最后是竣工检查。

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竣工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竣工检查主要包括对施工工程的结构安全性、施工质量的合格性等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竣工检查,可以判断工程是否达到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首先,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质量问题。

通过三次检查,可以在施工的不同阶段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这样可以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积累和放大,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优质。

其次,可以提高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施工质量的重视程度。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的实施,可以倒逼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增强对施工质量的关注,使其将施工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可以有效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三次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控,可以强化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质量问题,促使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三检制度的实施不仅需要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积极参与,也需要监管部门的有力支持和配合。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优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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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控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活动。

3.职责
3.1 公司技质部负责施工质量检查的策划,制定检查文件并负责对各项目部的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控的组织管理工作。

3.2项目管理部负责施工项目定期质量检查。

3.3各项目部负责施工质量的日常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工作要求
4.1质量检查的策划
4.1.1技质部对一般工程项目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时已明确本项目在不同阶段和工序的质量检查依据、内容、人员、时机、方法、判定标准、检查结果处理、记录等和签发的检查项目、报告。

4.1.2技质部对重大工程项目专门编制《质量检查计划书》,规定具体工序的质量检查职责和要求,经技质部经理审核,事业部部长批准后实施。

4.1.3对参加质量检查和验收人员的要求
技质部、项目管理部和各项目部参加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人员必须
符合《各级人员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与能力,并持证上岗,确保检查和验收活动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

4.1.4质量检查中使用的检测设备要符合公司制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程序》的要求。

4.1.5质量检查的依据可以是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及公司的内部标准等。

4.2项目部日常的质量检查
4.2.1由各项目部的质检员按质量检查策划的安排,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检查范围包括对建筑材料、构配件的验收、工序检查等。

4.2.2建筑材料、构配件的验收按公司制定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实施。

4.2.3工序检查
4.2.3.1自检:由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规范和操作工艺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3.2互检:在自检的基础上,施工人员间相互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4.2.3.3交接检:在各班组间或各工序完毕后,由质检员组织工程检查,及时纠偏并形成质量记录。

4.2.4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2.4.1隐蔽工程在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组织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各项目部经理复检签字,通知监理单位到
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并签证方可转序。

4.2.4.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要共同签发。

4.2.4.3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项目按《隐蔽工程验收单》记录中检查内容要求执行。

4.3项目管理部定期检查
4.3.1项目管理部每月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是工程实物、质量、技术资料、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施工薄弱环节、安全文明施工等。

按情况也可进行不定期检查。

4.3.2检查方式有目测法、实测法,检查过程中出现影响工程质量主要因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4技质部定期检查
4.4.1施工前准备工作状态检查
4.4.1.1工程开工之前,由技质部会同项目管理部对各项目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开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如下:
a.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是否经审核。

b.工地调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c.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d.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特殊作业、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是否按规定制定。

e.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f.项目部人员配置是否齐全。

4.4.1.2检查依据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4.1.3检查时填写《单位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检查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公司技质部、项目管理部、各项目部保存。

4.4.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
4.4.2.1技质部一般在工程项目施工高峰期安排对项目管理部的质理检查活动,包括可对施工过程和结果、施工人员、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设备、文明施工等全面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表查通过查阅文件、报表、记录及现场检查方式实现。

监督检查的频次可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而定。

4.4.2.2监督检查结束后要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作出改进决定,并对项目管理部整改措施进行有效跟踪验证。

4.5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检查组(人)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被查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

4.6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规章制度,不配合检查,检查组(人)有权对被查部门负责进行相应处罚。

4.7质量检查记录由技质部和项目管理部各自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实施。

5.相关文件
5.1 Q/ZXFC005-2012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5.2 Q/ZXFC007-2012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5.3 Q/ZXFC008-2012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5.4 Q/ZXFC009-2012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5 Q/ZXFC010-2012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5.6 Q/ZXFB4.2.4-2011 《记录控制程序》
5.7 《质量检查计划》
6.质量记录
6.1 《隐蔽工程验收单》
6.2 《单位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6.3 《特种门安装分项工程(进户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4 《整改通知单》
6.5 《防盗(火)门安装检查记录》
6.6 《工序质量报验单》
6.7 《施工日记》
6.8 《年月施工质量检查计划》
单位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记录
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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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2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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