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管理制度.
饲料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饲料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饲料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条饲料厂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饲料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一)厂部领导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三)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本班组安全生产。
(四)员工负责自身及所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五)承包商、临时用工和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接受饲料厂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饲料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一)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在岗员工应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三)特殊工种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
(二)饲料厂安全生产情况及风险因素。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饲料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一)厂部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部门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三)班组长应每天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饲料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厂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厂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饲料厂生产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饲料厂生产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饲料厂各级领导应加强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饲料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厂长、生产部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 审批重大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5.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6. 审批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生产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1. 制定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4.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5. 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3. 定期检查本部门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十条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饲料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厂长是饲料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饲料厂成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厂成品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成品饲料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部门负责成品饲料的生产,严格按照国家饲料标准和本厂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第五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 原料采购:严格把关原料质量,确保原料符合国家饲料标准和本厂要求;2. 生产工艺: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稳定;3. 质量控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合格;4. 清洁生产: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整洁;5. 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部门负责成品饲料的储存管理,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卫生。
第八条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 储存场地:确保储存场地符合国家规定,通风、干燥、防潮、防虫;2. 储存设施: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确保储存设施完好;3. 储存物资:按照产品种类、规格、批号等分类存放,避免混淆;4. 储存记录:详细记录储存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情况;5. 储存期限:根据产品特性和国家规定,合理设置储存期限。
第九条储存部门应定期对储存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条运输部门负责成品饲料的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及时。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 运输工具: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工具完好;2. 运输路线: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恶劣天气条件下;3. 运输时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确保产品新鲜;4. 运输温度:根据产品特性,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温度,避免产品变质;5. 运输记录:详细记录运输过程中的情况,包括运输时间、路线、运输工具等。
饲料厂各项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厂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厂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职责,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七条员工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八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九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十条员工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员工在岗期间,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三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惩罚形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七章员工福利与待遇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福利。
饲料厂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厂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厂所有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饲料厂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包括产品种类、产量、原料需求、设备安排、人员安排等内容。
3. 生产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原料采购1. 原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
2. 采购部门应选择优质、合格的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3. 原料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六条生产过程管理1.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调度,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成品检验1. 成品检验由质量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进行标识、包装,方可出厂。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八条质量目标1. 饲料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投诉率。
3. 不断提升产品质量,追求卓越。
第九条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责任。
2. 定期开展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质量技能。
第十条质量改进1.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2. 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改进效果。
3. 将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标准,推广至全厂。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1. 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故障。
3.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饲料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职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各级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条各部门、车间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职工入厂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各部门、车间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互查。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饲料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厂的管理,确保饲料生产安全、高效、环保,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包括生产、销售、技术、行政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饲料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环保。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饲料厂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厂长负责全面领导饲料厂工作,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
第六条生产部负责饲料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环保。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饲料产品研发、技术改进和质量控制。
第八条销售部负责饲料产品销售,确保销售渠道畅通。
第九条行政部负责后勤保障、人员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落实本制度。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生产前准备(一)原料采购:采购部负责采购优质原料,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设备检查: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人员培训:生产部负责对生产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生产技能。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一)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
(二)生产过程监控:生产部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环保。
(三)产品质量控制:技术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一)产品检验:生产部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二)产品包装:生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包装,确保包装符合国家标准。
(三)产品储存:生产部负责产品储存,确保产品储存环境安全、卫生。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销售渠道建设(一)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畅通。
(二)加强与经销商、代理商的合作,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十五条销售管理(一)销售计划:销售部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确保销售进度。
(二)销售合同管理:销售部负责签订、履行销售合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三)售后服务:销售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饲料厂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厂的管理,提高饲料生产效率,确保饲料质量,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饲料生产、销售、技术、安全、环保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提高饲料厂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厂设立综合管理部,负责全厂综合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协调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的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3. 负责生产、销售、技术、安全、环保等环节的监督检查;4. 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5. 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6. 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及生产线的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本制度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实施生产、销售、技术、安全、环保等环节的管理工作;3. 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保证饲料质量;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5. 负责本部门、车间及生产线的员工培训;6. 处理本部门、车间及生产线的各类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7. 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计划:1. 综合管理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2. 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制定周、日生产计划;3. 各部门、车间及生产线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第九条生产过程:1.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过程规范、有序;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3. 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饲料质量。
第十条产品检验:1. 生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立即停止生产,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 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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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厂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保卫制度一、安全保卫制度二、门卫值班巡回制度第二章防火管理制度一、禁火禁烟制度二、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四、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五、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六、仓库防火管理制度七、原料库、成品库防火管理制度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三节防火安全职责一、厂防火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二、专(兼)职消防干部防火安全职责三、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的防火安全职责四、职工防火安全职责五、电、气焊工防火安全措施六、薰蒸杀虫安全防护措施第二章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第一节厂长责任制第二节厂办责任制第三节主车间岗位职责一、主车间主任岗位职责二、主车间领班岗位职责三、主车间电脑员岗位职责四、主车间制粒工岗位职责五、主车间质量检验员(标签工)岗位职责六、主车间用手加料工岗位职责七、主车间粉碎工及混合机监察岗位职责八、主车间取样工岗位职责九、主车间勤杂工岗位职责第四节膨化车间岗位职责一、膨化车间主任岗位职责二、膨化车间领班岗位职责三、膨化车间操作工岗位职责四、膨化车间勤杂工岗位职责第五节成品仓库岗位职责一、成品仓库主任岗位职责二、成品仓库领班岗位职责三、成品仓库统计员岗位职责四、袋装成品发货员岗位职责五、袋装成品收货员岗位职责六、散装成品发货员岗位职责七、包装品收发员岗位职责八、司榜工(电磅)岗位职责第六节原料仓库岗位职责一、原料仓库主任岗位职责二、原料仓库领班岗位职责三、原料仓库统计员岗位职责四、筒仓管理及玉米收货岗位职责五、投料口岗位职责六、原料仓库保管员职责第七节机修车间岗位职责一、机修车间主任岗位职责二、机修车间领班岗位职责三、日常机修工岗位职责四、特殊工种岗位职责五、跟班机修(钳工、电工)岗位职责六、五金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七、外协兼采购员岗位职责第八节化验室岗位职责一、化验室主任岗位职责二、原料控制员岗位职责三、化验员岗位职责第九节财务科岗位职责一、会计岗位职责二、出纳员岗位职责三、综合统计员岗位职责四、营业厅开票岗位职责五、营业厅收款岗位职责六、营业厅解款岗位职责第十节总务科岗位职责一、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二、食堂司务长岗位职责三、食堂采购员岗位职责四、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五、土、木、泥水工岗位职责六、浴室管理员岗位职责七、卫生防疫工岗位职责八、勤杂工岗位职责九、驾驶员岗位职责第十一节烘干房岗位职责一、烘干房领班岗位职责二、烘干房操作工岗位职责第十二节原料储藏、保管、运输岗位职责一、原料堆场主任岗位职责二、原料堆场领班岗位职责三、原料堆场统计员岗位职责四、原料堆场保管员岗位职责五、原料堆场司磅工岗位职责六、原料堆场勤杂工岗位职责第三章管理制度一、主车间管理制度二、膨化车间管理制度三、机修车间管理制度四、仓库管理制度五、物资管理制度六、化验室管理制度七、后勤总务管理制度八、设备管理制度九、财务制度十、堆场储运管理制度十一、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十二、浴室管理制度第四章锅炉房第一节锅炉房岗位责任制一、正司炉二、副司炉三、水处理、水分析第二节操作规程一、升火前准备工作二、生火程序三、供气四、正常运行五、停炉第三节巡回检查制度第四节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二、交班人员第五节维修保养制度第六节水质管理制度第七节水处理操作规程第八节事故报告制度第九节消防、安全、保卫制度第十节清洁卫生制度第五章安全操作规程一、饲料厂安全操作规程二、饲料车间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三、化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四、食堂液化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五、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六、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七、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八、电(手)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九、电焊安全操作规程十、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十一、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三、变配电室(间)安全操作规程十四、载货吊梯安全操作规程十五、手提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十六、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七、消防器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二节质量奖惩制度第三节增产节约奖励制度第四节违章违纪制度第一章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保卫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和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下:一、安全保卫制度1、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全厂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过程中,对安全做到“五同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建立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治保管理网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各级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治保工作。
3、厂部每月组织一次由主管厂长、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全厂安全检查评比。
车间、班组每周自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和自查台账,有关科室还应组织好夜间安全、劳动纪律纪律抽查。
4.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劳动保护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新职工进厂<包括临时费用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立卡后方能上岗,厂内职工工种调动须经二级教育后,方能上岗。
一切机械操作、登高、用电、用汽(气)、用毒品、现场动用明火、财务资金等作业管理,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违章者要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对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厂专职安全员要及时做好对事故的统计、分析、调查、上报工作。
6、消防专用设施、工具、全部进行立账,管理落实到人,未经领导任何工不得任意移作它用,按期组织调试、换药,确保用时有效。
义务消防人员按期组织训练,以提高思想技术素质。
7、对危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严格执行持证操作和“五双”制度。
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把锁、双人使用。
二、门卫值班巡回制度1、抓好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对来访者或有业务关系需要会客的人员填写“会客证”后方可放行。
2、值班时,密切注意车辆进出的交通安全,并将每天回收的“出门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查考。
3、加强防火、保卫巡回检查,发现有人违章吸烟,立即制止,并记下姓名以待处理。
4、检修、安装设备或动用明火要及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易燃易爆物品及火险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或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
5、严禁提货车辆贺驶员及外来人员,在禁火区内吸烟。
6、在巡回检查时,如发现操作工,有打瞌睡现象,应立即叫醒,提醒操作工认真上岗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7、对有疑问的人和事要认真检查,耐心询问,禁止无出入门证携物出厂,保护好公司财产。
8、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物资出厂的检查,车间小组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同门卫联系,经常沟通情况,非厂内人员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在厂内留宿。
第二节防火管理制度一、禁火禁烟制度1、厂区内尽量不动用明火,如果需要动用明火。
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2、进入厂区严禁吸烟,吸烟必须按指定地点,不准乱丢烟蒂。
3、(开展)对新职工及外来人员,“包括客户、船户、机动车司机”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督促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4、凡建筑施工队、组、或机械设备安装队进驻厂区施工作业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进行有关规章制度以及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并签订防火安全协议。
二、义务消防队活动制度1、服从组织和领导分配,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制定的各项防火制度,并经常宣传防火知识。
2、结合本职工作,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以整改。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队员夜间轮流护厂值勤。
5、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6、发生火警火灾,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群众参加扑救,查清火灾原因做好情况记录。
7、积极参加本系统、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厂内的消防器材是灭火的重要工具,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加以爱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
2、厂内应建立消防室,专门保管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任何物品。
3、消防室和厂区的各种消防器材,周围一公尺范围内严禁堆放其他物品,或堵塞通向消防器材的通道,保证器材不挪用,使用时无妨碍。
4、消防器材每月检查一次,各种灭火机,必须按时换药,注意保养工作。
5、各种灭火机,必须有防雨、防冻措施,用后及时装药充气。
四、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五、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为加强厂区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确保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厂区范围内实行动火三级审批制。
1、“一级动火”指在厂区重点防火场所,如原料仓库,主车间,危险品仓库内或附近动火,如电气焊割、喷灯、浇柏油等,由需动火车间部门填写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管理员审核同意,厂防火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较大场所,如厂区通道等处动火,须由动火车间,及动火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不大场所动火,须经车间防火负责人批准,方可动火。
4、车间工区动火前,必须认真检查周围的环境,清理动火部位周围的可燃物和化学危险品,配备好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做好防患准备工作,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焊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的“十不烧制度”,焊割前应仔细检查周围场地情况,经查认为有燃烧爆炸危险性时,在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应拒绝焊割,并向上级报告。
6、动火完毕后,现场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查确认无隐患,一小时后方可离开现场,有事离开现场,一定要有人顶替并且必须把现场情况交待清楚。
六、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仓库保管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海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厂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经常对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类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装暗线或金属套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装置在仓库外面,无特殊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线,如确因生产上需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拉线,但最长使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到期必须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