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一:中学教师销假制度范文

依据教育局《关于增强教师队伍治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销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缘由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销假,但必须覆行销假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治理,使教师销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销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伸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缘由销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厉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依据具体状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实,否则不予准许。(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实),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状况,凡有借治病疗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解决。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普通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支付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用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概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销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自己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自己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销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销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自己申请单位担任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三、销假必须写销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注销,方

可离岗。凡不履行销假、请假手续,随便离岗或既无合理理由,又不办理销假请假手续的,一概按旷工解决。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厉遵循执行。

篇二:中小学教师销假制度

(一)销假程序、批准权限:

.教师因事、因病销假要有销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网,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状况,不能实现销假的,要及时委托别

人阐明状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实等相干资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干规定:

.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分,一班病假1日扣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历;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历。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疗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下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业余技术职务评聘

资历,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下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下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停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无关规定解决。

(三)关于事假的相干规定:

.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历;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历。

3.事假期满,无合理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解决。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业余技术职务评聘资历,并依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干规定:

.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解决。

2.在寒寒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干规定:

.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用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一生只生一个孩子并支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添加产假一个月;由医院证实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添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添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1989年底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执行。即按照接受手术时的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①怀孕时间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②怀孕时间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③怀孕时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④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4.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业余技术职务评聘资历。

(六)关于丧假的相干规定:

(1)丧假是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单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享用的休假。丧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事假解决。

(七)关于早退、迟到的相干规定:

.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早退一次,提早离岗,即迟到一次。学期累计早退或迟到6次,不作解决。

2.不向领导销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早退、迟到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早退、迟到:1节扣分,每超过3次,销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销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迟到半天扣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干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