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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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回校第一天马上到班主任处签字补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

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

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小学学校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小学学校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对教师请假和销假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二章请假审批第三条教职工因公、因病、因私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请假手续:1. 因公请假:教职工因公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2. 因病请假: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3. 因私请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时间应按照以下规定:1. 因公事请假: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2. 因病请假: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实际病情确定请假时间。

3. 因私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1. 教职工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2. 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六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1. 教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 教职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3. 教职工因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销假,或销假手续不全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设立专人负责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请假和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教职工对请假和销假制度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XX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XX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XX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销假的类别与期限(一)婚假根据《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往返路程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享受婚假待遇。

(二)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有关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法律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男方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给予护理假7天。

3.根据(1)、(2)款的产假规定,女职工可享受158天常规产假天数,难产、多胞胎的情况可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扣除。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工作量。

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病假有关规定执行。

7.对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当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胎哺乳的,每次的哺乳时间按每婴30分钟计算。

哺乳期教师正常用钉钉签到、签退,在校时间比一般教师少1小时,超出部分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累积计算。

(三)丧假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2至5天的丧假;2.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3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3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教职工,请假和销假。

第三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注重合理性,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请假原因和销假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和销假的时限应遵循及时、畅通的原则,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手续。

第八条教职工因疾病请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续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第九条教职工因事假请假的,应提供合理的请假事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事假最长不超过5天。

第十条教职工因产假请假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医院开具的产检单、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请假证明等材料。

第二章请假规定第十一条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递交请假申请时应将请假表格填写完整,经直属上级签字后方可递交。

第十二条除非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否则教职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教职工提前申请请假时,应在请假前找到自己的替班教师,并向所在部门提出换班申请。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安排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长假时,应填写请假单,并由直属上级以及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批准。

第三章销假规定第十六条教职工销假应按照请假的日期和销假事由流程办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递交销假申请,并注明销假事由。

第十八条教职工请病假结束后,须提供治疗期间医院的医疗证明和复诊证明。

第十九条教职工销假应及时报备所在部门,并由直属上级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请销假制度篇一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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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遵循范围为学校内的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教职工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请销假,并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第五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统一,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第六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到全面落实。

第七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第八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具体守则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九条教职工请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按规定进行申请并经过批准。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类型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和婚假等,每种假期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时,在申请中应填写请假原因、假期时间,相关证明材料等,并由本人签署。

第十三条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及时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报告请假期间的动态情况。

第十四条批准教职工请假的负责人应当认真审阅申请材料,做到公平、公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按期返岗,未及时返岗者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有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当在请假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七条教职工销假的程序应当在请假期满后及时上岗,并填写销假单,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教职工销假时应当如实填写销假单并签署,由请假负责人审批并盖章。

第十九条教职工销假时应按时上岗,未如实填写销假单者或擅自返岗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教职工销假期间应当如实向请假管理部门报告销假期间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在销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而不能及时返岗,应当提前向请假管理部门报告并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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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2、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条请假,第一次给公假15天(第二次及以后不给假)。

上岗时交验手术证明。

3、婚假:凭结婚证、请假条请假,假期五个工作日。

一方到另一方异地结
婚,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婚假(路程假)。

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增加10天(晚婚、晚育假均需出具证明一一户口本或身份证)。

4、丧假:直系亲属去逝,丧假5个工作日(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假期)。

5、探亲假:国家正式职工可请探亲假,但仅在寒暑假中进行,中途不得请批探亲假。

6超出法定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五、各种公事、出差:
1、函授学习及有关培训,凭通知,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
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2、开会、出差凭上级通知或校长指令行事。

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
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六、各种假的审批:
1、各种假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一人代理);
2、各种假自批准之时起生效。

七、若有下列情形,由学校给予严处:
1、旷课一节,扣20元。

2、每学期旷工超过20天的,停课学习整顿,并且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擅自调课离校者,处当事人双方各10元/节;如果未经同意调课表者,必须立即纠正,如不纠正者私自调课处理。

八、各种学习、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性扣款1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元。

九、期初、期末各一周内的请假所扣款金额加倍。

十、代课费的标准:代课原则上是代上请假人的课程,5元/节。

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出勤的,学校给上课补助费5元/节。

卜一,学校设全勤假奖励,一学期未请事假、病假者,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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