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千村土地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土综治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依据县(区)试点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拟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
通过项目区内土地复垦整理子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子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占用与复垦耕地的占补平衡,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项目区内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
项目区的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符合村镇总体规划,与水利规划做好对接。
(二)因地制宜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建新区尽可能选择在原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确需占用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信政办[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8〕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为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任务综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以建设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有效举措。
按照《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信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在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以基本农田整治为主的,宜耕种的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滩涂地、荒草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2008年综合整治土地面积81.2万亩,其中,中低产田基本农田80万亩,未利用地1.2万亩。
各县、区结合实际安排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表)。
二、方法和步骤(一)调查摸底。
根据各县、区初步调查统计,全市可以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丰富,潜力巨大。
各县、区要在3月底以前完成调查摸底、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澄清底子,逐块逐类进行统计,上图上簿进行台帐管理。
(二)科学规划。
综合整治土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建设,搞好前期规划设计意义十分重大。
在项目规划设计和选址上,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照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搞好与新农村建设、中低产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结合与衔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要求,我厅委托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于2017年10月对郑州等18个省辖市及6个省直管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工作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一、抽查内容、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一)抽查内容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执行情况。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记录、档案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林木种子经营包装、标签和广告执行情况。
5.林木种子质量情况。
6.违法、被处罚记录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测项目苗木:地径、苗高。
(三)执行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油茶苗木质量分级》(GB/T26907—2011)、《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容器育苗技术规程》(LY/T 1000-2013)等标准及河南省优质种苗补贴项目验收标准。
二、抽查对象、比例和数量抽查对象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抽查比例为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的6%,全省共抽查了119个单位。
三、抽查方式抽查人员现场检测苗木质量指标及许可、标签、档案、自检制度落实情况,并对被查单位情况作出认定。
四、抽查结果(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被抽查的119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许可证办理规范的有84个、占70.5%,办证不规范的35个、占29.5%。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发文字号】信政[2017]15号【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8.04【实施日期】2017.08.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信政〔2017〕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巩固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结合信阳实际,为切实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坚决守住耕地数量、质量双重红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
当前,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的实际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全方位保护耕地资源,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强化监督监管;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突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现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总体质量不下降。
二、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工作任务(一)实行管控性保护,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各县(区)政府以保护耕地为核心要求,根据土地规划修编调整完善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规模控制、重点保障、城乡统筹、兼顾均衡的原则明确各地应保护的耕地数量、质量任务。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篇一: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实施方案董府发2013号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1、街上村亩,2、青文村,3、罗嘎村亩,4、蒲达村亩,5、黎明村亩,6、以撒落村亩,7、石关村亩,8、三家寨村亩,9、小田坝村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亩,12、联益村亩,13、冷冲村亩,14、沙落村亩,15、尖山村亩,16、青龙村亩,17、青山村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
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4月28——29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日)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
(4月30——5月5日)3、宣传培训。
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
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
(5月6日——5月10日)4、纠纷调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最大作用,积极调处。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警示约谈会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99月30日,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警示约谈会,通报全省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且整改工作不力的洛阳市和洛阳市老城区等8个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警示约谈。
会议要求,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坚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副厅长杜清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8个被警示约谈地区违法违规具体情况,洛阳市、偃师区等4个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一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党组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转变观念,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两个维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认清耕地保护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充分认清河南省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政府意识转变不够,耕地保护意识淡薄,未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未能对遏制新增完全做到“零容忍”;部分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不够,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够,未能及时转变卫片执法工作观念。
三要勇于担当,切实抓好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要坚持把卫片执法融入日常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从严从快做好整改,坚持启动精准严格问责。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卫片执法工作水平。
要形成“护田行动”经常化,加快促进“一网两长”制落地生根,加快“天眼”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会议还强调,要全力配合做好例行督察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督察部署和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通力配合,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督察任务。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信政土〔2017〕182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信政土〔2017〕182号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报件已备好。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该批次用地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我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一、申报用地现状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潢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潢川县土地规划勘测队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要求。
该批次用地申报用地总面积33.2609公顷,其中农用地33.2609公顷(耕地20.7099公顷)。
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地类和面积准确。
共涉及潢川县春申办事处等2个(产业集聚区、办事处)五里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二、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情况该批次建新区项目用地符合潢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拟占用农用地33.2609公顷(耕地20.7099公顷)。
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豫国土资函〔2017〕178号)。
三、土地利用与供地情况该批次用地拟作为商业用地(33.0687公顷)、住宅用地(0.1742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拟开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批准征收后,由潢川县人民政府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征地报批前,潢川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了告知、确认、听证等工作程序,形成的材料真实有效,已在市国土资源部门存档。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7〕5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7〕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4号),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信阳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建设生态信阳,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坚持保护者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必须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必须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初步形成多元化补偿机制,推动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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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
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30号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卷................................................. - 0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 - 2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7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61 - 第二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图纸(另附).................................... - 61 - 第三卷................................................ - 61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62 - 第四卷................................................ - 62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63 -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小洋河村、大山头村、苏双楼村、姚寨村、周畈村、吕老堂村、董冲村七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70.2849公顷
2.4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5 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30号
2.7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60日历天/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共分为4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大山头村、姚寨村、周畈村,主要建设内容:梯田修筑12168立方米;土地翻耕13.82公顷;整修坑塘(7口);井房6个;护坡143.00立方米;100米机井6个;3.5m砼田间道:2292米;主标志牌4座;道路标志牌4座;警示标志牌12座;配套设备。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二标段:小洋河村、吕老堂村、董冲村,主要建设内容:梯田修筑24743立方米;土地翻耕30.3493公顷;整修坑塘(8口);农渠260米;井房3个;涵洞1座;120米机井1个;100米机井3个;3.5m砼田间道2439.00米;3.0m砂砾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