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网站(以下简称“协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协会网站安全、快捷、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网站的宗旨是“发挥协会网站在促进我市金融事业发展中的平台作用,宣传经济金融政策、法规,传播协会及会员单位的工作信息,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沟通业界信息、表达业界诉求、加强业内外交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乌兰察布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搭建起宣传行业信息的主阵地。展现我市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和谐社会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

第四条协会网站是乌兰察布市银行业协会进行信息披露的唯一官方网站,注册域名为:/。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更新、运行状况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

(一)协会网站运行的策划;

(二)协会网站工作人员的选定与管理;

(三)版面调整、栏目内容审查;

(四)代表协会对外发布协会动态信息,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对协会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或调整;

第六条从事协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协会网站建设和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协会网站信息应指定专人通过自编、报送、网上汲取等方式获得。信息发布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九条协会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协会网站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协会网站对提交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按照信息的使用对象、范围、权限发布信息,防止超范围或越权发布、使用和查阅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流程

第十二条协会秘书处、各会员单位均可向协会网站提供有关业务介绍、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发布重大信息,稿件和信息内容可采用文字或图片等形式。

第十三条所有信息发布均需填报《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信

息发布管理表》(见附件),交协会秘书长签发。

(一)信息的起草、审核:

协会工作动态类信息由协会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协会秘书处综合服务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员单位提交的各类信息,需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经会员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协会秘书处。

(二)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协会秘书长进行审批签字后,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对外予以发布。

(三)信息的撤销

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撤销原因,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协会秘书长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

第十五条协会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将信息电子文档,按网页格式进行编辑制作,并及时上传至协会网站服务器。

第十六条对超过一定期限的新闻或其他时效性较强的信息,秘书处有权删除或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十七条秘书处指定的网站管理员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协会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协会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妥善保管,对操作系统账户和口令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八条协会网站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不得上网。

第十九条协会网站电子邮箱不得传输任何带有密级的文件和有保密内容的资料。

第二十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网站信息的保密检查工作,发现协会网站信息有泄密内容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会长报告。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经协会秘书处考核提议,报会长审核批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协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一)信息报送及时,数量较多的;

(二)信息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三)重视协会网站建设,对网站管理工作提出积极建

议和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第二十二条经秘书处审核提议,报会长审核批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对协会网站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规定报送信息或信息量极少的;

(二)报送内容虚假或有较多错误的,产生不良影响的;

(三)影响协会网站形象的其他不良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乌兰察布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信息发布管理表

乌兰察布银行业协会信息发布管理表□发布□修改□撤销

协会网站信息发布格式

一、文档格式与规范

1.标题

采用“”默认标题格式。

2.正文

字体格式为:宋体,小四号,黑色,字间距加宽1.5磅;

段落格式为:2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3.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

4.数字序号

(1)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为“一、二、三、”,第二层为“(一)(二)(三)”,第三层为“1.2.3.”第四层为“(1)(2)(3)”第五层为“①②③”。

(2)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①“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②“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③“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其它。

④序号如加括号,如(一)(二)(三),(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3)年份的正确书写

年份如用“二○○八年一月五日”的方式表述,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O”或英语全角字符“o”。

5.表格

(1)表格居中对齐;

(2)标题行文字居中对齐;

(3)外边框采用1.5磅线型,内框采用1.0线型;

(4)边框线颜色为黑色,或与网页相匹配的颜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