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种具体纳税期限的规定总结.doc
7个小税种总结表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 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从量定额征收
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
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
税。
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
整。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一)一般规定:
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 地使用税。
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 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 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 额”。 【特别掌握】 交换价格不相等 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 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
依据。【提示1】以凭证上的“金额”
5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 往中书立、领受、使 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 征收的一种税。
合同类(10类):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
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5-04-10 15:15xx我要纠错|打印|大|中|小分享到:一、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为增值税是链条税,销售方虽然没有收讫货款,但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就可凭专用发票认证后抵扣增值税,为了避免国家的税款被无偿占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即使没有收讫销售款项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也以开票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五)提供营改增的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8个税种税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全集!

18个税种税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全集!购销合同涉及几方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的请示》收悉。
来文反映,一些计划物资的分配采取直达供货的方式,订货合同由物资管理部门或需方的主管部门代需方与供方签订。
合同签订后移交需方执行,由需方直接收货和向供方支付货款。
代签合同的部门或单位将合同移交需方执行后,一般不再留存合同文本,如由代签人代理纳税,不便于税务管理和纳税资料的保管。
因此,经研究决定,根据现行有关规定,为有利于此类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凡由主管单位代签的计划物资订货合同,由办理收货并结算货款的需方在接到合同文本时,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物资订货合同印花税确定纳税人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1〕1415号)(四)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
“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五)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37号)三、印花税缴纳期限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特殊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款的解缴入库期限根据不同种类股票的交易情况和清算特点,现将证券登记公司代扣印花税税款的解缴期限统一确定为: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A种股票税款,以一个交易周为解缴期,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将税款解缴入库,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月代扣的税款;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B 种股票税款,以两个交易周为解缴期,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税款解缴入库,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月代扣的税款;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非交易转让税款,以一个月为解缴期,于次月1日起10日内将税款解缴入库。
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及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及申报期限增值税是一种以增值额为对象征税的税种,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企业中。
对于纳税人来说,了解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及申报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按时、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及申报期限。
一、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增值税的纳税周期是指纳税人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的频率。
一般来说,在中国,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包括月度纳税和季度纳税两种。
1. 月度纳税月度纳税是指纳税人每个月都需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月度纳税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和行业,如大型制造企业、电力、交通运输等。
2. 季度纳税季度纳税是指纳税人每个季度(三个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季度纳税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销售额相对较低的企业和行业。
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周期。
无论是月度纳税还是季度纳税,纳税人都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以避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
二、增值税的申报期限增值税的申报期限指的是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和缴税手续的截止日期。
在中国,根据纳税人的纳税周期不同,增值税的申报期限也略有不同。
1. 月度纳税的申报期限对于月度纳税的纳税人而言,一般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5日,即每月的15日之前需完成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税工作。
例如,1月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税需在2月15日之前完成。
2. 季度纳税的申报期限季度纳税的纳税人一般有两种申报期限:自然月申报和按季结束月申报。
自然月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每月的15日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税,缴纳上一个季度的税款。
按季结束月申报是指纳税人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进行增值税申报和缴税,缴纳上一个季度的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仔细核对税务机关的通知和规定,以保证按时申报和缴税。
如因未能按时申报缴税,将面临滞纳金的处罚。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纳税周期包括月度纳税和季度纳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周期;增值税的申报期限分为月度纳税的申报期限和季度纳税的申报期限,纳税人应按时准确申报和缴税,以免产生相应的滞纳金。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结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结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点或时间段。
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税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总结。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所得收入的大小和性质,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总结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在工资薪金所得收到时。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所得:个人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
3.稿酬所得:个人从发表作品或接受媒体采访等获得的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
4.财产租赁所得:个人从财产租赁中获得的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月15日前。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从利息、股息、红利等方面获得的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所得之日起15日内。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结表明,个人应当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货物、劳务和不动产等各个环节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按照商品增值的方式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应当向国家缴纳上月实际销售额对应的增值税金额。
2.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政策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季度的15日前,应当向国家缴纳上季度实际销售额对应的增值税金额。
以上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结,不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总结如下:1.年度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应提交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按季度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季度的15日前,应提交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3.12.21
•【文号】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施行日期】2023.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五、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六、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七、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八、12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2020年每月申报纳税截止期限2021年新版

2020年每月申报纳税截止期限2021年新版1.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告,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2.2020版进出口税则发布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以下简称2020版《税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版《税则》进出口税目,与2019版《税则》相同,未做调整;2020版《税则》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在2019版《税则》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进行了调整。
除2020版《税则》中已公布的税目税率外,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实行。
3.两部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近日,两部税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两部税法草案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明确了计税依据和税收减免内容,规定了应纳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法草案拓展了税收减免范围,调整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申报期限。
各税种纳税申报期限

各税种纳税申报期限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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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消费税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十日内缴纳税款;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期满后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于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内资企业在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三)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凡经营应纳税商品、货物的,应于发生纳税义务的当日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其他税种,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五)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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