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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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安全航行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始终把船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

2. 法律依据,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船舶安全合法合规。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管理、船员安全培训、船舶维修保养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维护设备完好。

船舶所有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2. 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3. 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对船舶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六条船员安全培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的船员安全培训体系,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强化意识教育。

培养船员对安全的重视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 定期考核评估。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效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有效果。

第七条船舶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修。

对船舶设备和构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现场质量监控。

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 记录保存。

维护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八条航行安全管理包括航行计划制定、航行监控、危险品管理等。

第九条航行计划制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充分考虑天气条件。

制定航行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天气条件、能见度等影响因素。

2. 合理规划航线。

根据港口、航次和货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

3. 高效利用资源。

充分利用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提高航行效率。

第十条航行监控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时船况监测。

船舶安全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措施
1. 航行前的检查
在每次航行之前,船舶应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保船体和机械
设备的正常运行。

这包括检查船舶的结构完整性、舵机操纵系统、
主机和辅助机械设备、电气系统、消防设备、通信设备以及船舶的
个别运行装置等。

船上的工作人员应熟悉这些检查程序,并确保所
有必要的修复工作得到及时处理。

2. 安全培训和意识
为船员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和知识,以确保他们了解应急情况
处理、火灾防护和消防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技能。

船舶上的每位船员
都应明确自己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并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和意识。

3. 航行计划和风险评估
在每次航行之前,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包括航线、预计的时
间和路线等。

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
施来减少风险。

在航行过程中,持续监测和评估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船舶的安全。

4. 船舶维护和检修
定期进行船舶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包括定期的船体检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电气系统的检查等。

确保所有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以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5. 定期演和应急准备
定期进行船舶的紧急情况演,以让船员熟悉紧急情况下的行动程序和设备使用方法。

同时,确保船舶上配备了必要的救生设备、救生艇和逃生设备等,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以上是船舶安全管理措施的一些示例,船舶所有人和船舶员工需要密切合作,严格遵守这些措施,以确保航行安全。

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措施时,应考虑船舶类型、航行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因素,并及时调整和更新这些管理措施,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安全需求。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水上运输、船舶修造、船舶租赁、船舶代理等业务的船舶及其相关单位。

第三条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船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船舶安全责任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本船舶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确保船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船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配备合格的船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七条船舶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包括船舶结构、设备、船舶载重线、船员配备等。

第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技术档案,记录船舶检验、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十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制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船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船舶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五章船舶事故处理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船舶发生事故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七条船舶事故调查应当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船舶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船员和旅客的人身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旅客和工作人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对船舶安全负总责,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船舶安全工作,定期召开船舶安全会议,研究解决船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船舶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安全技术管理(1)船舶应具备合法的船舶检验证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船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救生、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验和保养。

2. 船员安全管理(1)船员应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

(2)船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船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旅客安全管理(1)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旅客服务设施,确保旅客的舒适性。

(2)船舶应加强旅客安全教育,提高旅客安全意识。

(3)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船舶应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按规定航线航行。

(2)船舶应加强瞭望,确保安全航行。

(3)船舶应保持通信畅通,遇险时及时报警。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船舶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船长应定期组织船员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船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六、奖惩1. 对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船舶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一、引言船舶作为水上运输的重要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船舶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运输效率。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以下列出了一系列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安全措施。

二、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2. 设立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船员和船东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船舶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适航管理(1)船舶必须具备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确保船舶的布置、结构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 船员管理(1)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2)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1)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船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船舶救生设备管理(1)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筏、救生艇等。

(2)船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救生演练。

5. 船舶防污染管理(1)船舶应遵守国家和国际有关防污染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船员应熟悉防污染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防污染演练。

6. 船舶航行安全管理(1)船舶应按照规定航线航行,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2)船舶应配备导航设备,如雷达、GPS等,确保航行过程中的导航安全。

7. 船舶应急处理(1)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沉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2)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船舶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5篇)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5篇)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____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

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

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渔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三)监督船舶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处理船舶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统计分析;(六)配合海事部门进行船舶安全监督。

第三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六条船舶安全技术管理包括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舶设备、船舶消防、船舶救生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一)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二)船舶应保持适航状态,不得带病航行;(三)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船舶检验,取得有效检验证书。

第八条船舶设备:(一)船舶设备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装;(二)船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三)船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更新。

第九条船舶消防:(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船舶救生:(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救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救生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船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船舶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三条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船员培训、船舶安全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等。

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安全的重要措施船舶安全管理是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的重要措施,它涵盖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以维护船舶安全并防范事故风险。

本文将从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船舶管理人员的角色以及常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船舶作为水上交通工具,其运营环境复杂多变,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安全风险。

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船舶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给航运业和相关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其次,船舶的安全管理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保障船舶的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不仅如此,船舶安全管理也事关船舶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直接关系到船舶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船舶管理人员的角色船舶管理人员在船舶安全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船舶的安全运营,需具备丰富的航海经验和专业技能。

首先,船舶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船舶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其次,他们要对船舶进行全面的检修与维护,确保船舶设备的完好性。

另外,船舶管理人员还需培养船员的安全意识,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以提高船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常见的船舶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舶企业需建立并贯彻执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体系应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手册等,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2.严格落实船舶安全检查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应成为常态化工作。

船舶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包括船舶设备的运行状况、安全设施的完好性以及应急设备的操作性能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船舶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人员需制定科学的维护计划,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于设备的修理与更换也要及时进行,以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隐患。

4.加强船员安全培训与教育船员作为船舶安全的重要一环,需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船舶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防火、防爆、救生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高船员应对突发情况和灾害事件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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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和港口属于“环境”要素
船公司属于“管理”要素
二、船员


船员是在船上任职和专门从事船上工作的乘员的总称。 船员是船舶营运系统中最能动的因素,在船公司管理 规章体系和航次任务确定后,船员的素质和行为直接 关系到能否安全、优质、经济、高效的完成航次任务。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STCW)
ISM规则主要内容
ISM规则包括:总则;安全和环境保护;公司的责 任和权力;指定人员;船长的责任和权力;资源和 人员;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准备;对不符合 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船舶和 设备的维护;文件;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发证、 审核和监督。其主题有以下5个方面:
ISM规则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quality management)是指确定 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 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来 使其实现的所有管理职能的全部活动。 质量管理是指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而进行的所 有管理性质的活动。

质量体系(Quality System):是指为实施质量管 理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为达到质量要求所 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称为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为使人民确信 某实体能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 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1) 制定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人才支 持,提供岸上和船上的具体措施,并提出各级雇员的责任和 义务。 (2) 制定对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报告制度, 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规定船长的责任,特别强调船长 在事故预防中的监督责任。 (3)制定挑选适任船员的标准;规定管理人员对船员培训方 面的责任和义务。 (4)制定常规培训和应变培训计划;规定满足SOLAS公约所 要求的培训内容,包括对所 有岸上和船上人员的培训和训练。 (5)规定管理人员、船长和船员应采取的措施,以遵守国际规 则、船旗国的法规,以及船级社和港口国的有关规定。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三、航行环境
航行环境是指船舶航行所处的自然和人工的背 景,包括航道和港口。 航道是以水上运输为目的所规定或设置的船舶 航行通道,主要划分为海上航道、内河航道和 人工航道。 港口是位于沿海、内河的水陆运输转运的交接 点,它一方面为船舶运输服务,另一方面也为 内陆运输工具服务,是国内外贸易重要的集散 地。
海事局(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 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 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 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 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 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 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 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第二节 安全行为科学与人为因素
安全行为科学,是分析、认识、研究影响人的安 全行为的因素及模式,掌握人的安全行为规律, 以实现激励安全行为、防止行为失误和抑制不安 全行为的应用性科学,是行为科学的组成部分。
影响劳动者工作效率和生产安全的因素: 劳动者的个体差异 接受教育和训练的程度 工作环境
管理资料

2. 船旗国(Flag State)

又称船舶登记国。国际航行船舶,应向本国或 他国政府登记取得国籍并在船尾旗杆上悬挂该 登记国的国旗。船舶在登记国政府登记后,应 遵守登记国政府的法令和条例,并受登记国的 保护。国际航行船舶除了在本国登记,还可根 据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的需要,选择在在他国 登记。

ISM规则的相关规定
凡从事国际航运的入级船舶及经营船舶的国际 航运公司应建立、实施及维护一个安全管理体 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MS)。 经主管机关或授权的机构审核合格者,航运公 司将得到“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DOC)。 其下属船舶在具有“符合证明”副本的情况下, 经审核合格者可取得“安全管理证书” (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SMC)。

第三章 人为因素控制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节 船上安全管理和人为因素
一、船上安全管理要点 组织—素质—响应 组织是指岸上、船上对单船安全管理的系统化,包 括科学合理的管理文件体系和相应的人员组织体系 ,依照文件规定和具体情况对安全实务妥善处理。 素质指与安全有关的道德、身心、技术、能力及其 语音素质。 响应是指人员响应安全管理体系的积极程度。
NSM规则
NSM规则是对应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 规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 止污染管理规则》的简称,亦称为“国内安全 管理规则”。它是由“ISM规则”结合我国国 内航行船舶的具体情况及其安全管理的需要改 写而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实施。 “NSM规则”于2003年1月1日起对国内跨 省航行载客定额50人及以上的客船(包括客滚 船、旅游船和高速客船)、150总吨及以上气体 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生效实施,对油船及其 它船舶将分批生效实施。

4.船级社(Classification Society)
船级社从事民间商业性的船级检验和公正检 验,对通过船级检验,确认船体和机械的技术 状况符合该社的入级与建造规范的船舶,签发 相应的船舶入级证书。IMO通过船旗国和PSC 对船级社的检验标准和行为实施闭环控制,以 保证船舶的技术状况。
5.行业组织(Industry Association)
国际海事组织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 IMO
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 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伦敦。该组织最早成立于19 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 82年5月改为现名,现有167个正式成员 。 该组织宗旨为促进各国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在 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船舶航行效率,防止和控制船舶对 海洋污染方面采取统一的标准,处理有关的法律问题。 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共有40名成员,分为A、B、C 三类。其中10个A类理事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 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四、船公司
船公司是指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 海上事故的80%是人为因素造成。 人为因素责任主要在于船公司的岸上管理和船 上管理。

第三节 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
我国船舶安全管理由交通运输部全面负责, 包括对国内海运业的安全管理和对IMO、港口 国政府等的协调。 船舶的流动性使船舶安全成为国际性问 题,并逐步形成了国际化的船舶安全管理途径 网络。

ISM规则的产生背景
国际海事组织(IMO)运用 ISO 9000 的管理与认证模式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 标准——《国际船舶安全运行与防止污 染管理规则》, ISM规则。1994年5月经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大会批准, 将ISM规则作为第9章列入国际海上人命 安全公约(SOLAS)。
ISM规则共分两个阶段来实施
管理资料
人为因素涉及人、机、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 人为因素(Human Factor) – 指人的行为或使命对一特定系统的正确功能 或成功性的不良影响。 人为失误(Human Error) – 指人未能发挥自身应有的功能,人为地使系 统出现故障或发生机能不良事件的一种错误 行为。

人为因素宏观上涉及安全管理体系、人员素质和人员响应。 控制人为因素是保证安全的关键。 人员安全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身心素质、技术素质、能 力素质、语言素质等。
译成中文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世界 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它成立于1947年2 月23日,它的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际标准 化协会国际联合会”(简称ISA)。
ISO9000族标准(简称ISO9000),是指由国际标准化 组织(亦称ISO)中的质量管理和保证技术委员会发 布的标准,也是我国推荐采用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是 适用于世界上各种行业对各种质量活动进行控制的国 际通用准则,其“9000”是一个族标准的概念。

第四章 船员管理
第一节 STCW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STCW公约主要用于控制船员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
Internation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公 约于1978年7月7日通过,1984年4月28日生效。 STCW78/95公约全称是“经1995年缔约国大会通过修正的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STCW公约主要包含公约正文、附则、STCW规则 。 STCW规则分为A、B两部分。

海运国际组织与机构
6. 公司和船舶
第三节 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一、概述

船舶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科学领域内, 结合船舶安全问题消化吸收现代管理理 论的精华形成知识体系,管理者据此通 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手段,协 调本组织的资源以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
控制不仅指狭义的管理,还包括对人、机、环 境的控制和调整,对险情、事故的控制和限制。 船舶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海上人命财产安全, 保护海洋环境,使“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 洁”。 船舶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机、环境和管理, 它包括船舶营运系统及其关系密切的外围。
3. 港口国监控(Port State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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