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与管理——船员管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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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人员管理知识

船舶人员管理知识

船舶人员管理知识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管理科学的含义是指为达到既定的目标而采用认为最合理和最有效的方法或手段对有关的人和事物如机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的一系列活动总称。

船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船上人员的管理。

这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

为科学表明它有规律可循必须以一定的条例、条令、规章制度对全船人员进行约束。

作为艺术则要发挥管理者人的因素灵活运用管理规律的才能和技巧。

第一节船员与船员管理一、船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1船员与适任证书船员特指乘船并以船上任职为其工作特征的人群组合海船船员又称为海员。

船员由在船船员与待配船员两部分组成。

从工作分工及管理上区分可分为高级船员与普通船员甲板部船员与轮机部船员。

并且船长以及甲板、轮机部门的高级船员分别持有各自的适任证书由主管机关签发方为有效。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轮机部船员职务设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和值班机工。

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合称为轮机员。

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所适用的航区与船舶等级在我国根据航区和主推进动力装置的功率分别为甲、乙、丙、丁四个类别1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 000kW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

2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 000kW及以上船舶和750-3 000kW 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以及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kW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3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 000kW及以上船舶和750-3 000kW 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以及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kW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4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kW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以及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kW船舶的蛋嗷 ぁ?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有内燃机、蒸汽机、燃汽轮机。

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的基本要求1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2申请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周岁。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及船舶所属船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船舶安全工作的实施。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及船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保证船舶及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检验与维修(1)船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2)船舶维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2. 船舶设备管理(1)船舶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培训与考核(1)船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船舶航行安全(1)船长应合理规划航线,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船长应密切关注航行环境,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 船舶防火与防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2)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6. 船舶救生与应急处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救生设备,确保救生设备完好。

(2)船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救生技能。

五、事故处理1. 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组织船员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船舶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2. 船长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处理后,船长应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一、引言船舶作为水上运输的重要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船舶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运输效率。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以下列出了一系列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安全措施。

二、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2. 设立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船员和船东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船舶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适航管理(1)船舶必须具备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书,确保船舶的布置、结构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船舶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 船员管理(1)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2)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1)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船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船舶救生设备管理(1)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筏、救生艇等。

(2)船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救生演练。

5. 船舶防污染管理(1)船舶应遵守国家和国际有关防污染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船员应熟悉防污染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防污染演练。

6. 船舶航行安全管理(1)船舶应按照规定航线航行,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2)船舶应配备导航设备,如雷达、GPS等,确保航行过程中的导航安全。

7. 船舶应急处理(1)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碰撞、沉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2)船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船舶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一、船舶管理1. 船舶登记管理:船舶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船舶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船舶登记信息。

2. 船舶运营计划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船舶运营计划,包括航线规划、货物运输计划、船舶维护计划等。

3. 船舶状态监控: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状态进行监控,包括船舶位置、运行状态、装载情况等,及时了解船舶运营情况。

4. 船舶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购买船舶保险,保障船舶运营安全,保护船东和货主的利益。

二、船员管理1. 船员招聘与培训:船舶公司应根据船舶运营需求,定期对船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船员具备适应船舶运营的能力和素质。

2. 船员考勤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员考勤制度,监督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情况,防止过劳和事故发生。

3. 船员健康管理:船舶公司应关注船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促进船员的健康成长和工作生活平衡。

4. 船员安全意识培训:船舶公司应定期开展船员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船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增强遇险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货物管理1. 货物装卸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货物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防止货物损坏和丢失。

2. 货物保障和解决投诉:船舶公司应为货主提供货物保障服务,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的完整和时效,及时解决货主投诉和纠纷。

3. 货物信息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货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货物跟踪和查询,提高货物运输的透明度和效率。

4. 货物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根据货物特性和价值,为货主提供货物运输保险,降低货主的风险和损失。

四、船舶维护1. 船舶检修和保养: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延长船舶使用寿命。

2.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舶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船舶事故,保障船舶运营安全。

3. 船舶环境保护:船舶公司应积极参与船舶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原则

船舶安全管理原则

提高航运竞争力
安全、可靠的航运服务能 够提高乘客和货主的满意 度,增强航运企业的市场 竞争力。
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船舶安全管理能够保障海 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 高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水 平。
船舶安全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船舶安全管理起源于19世纪末,当时随着航海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事故频发,促使各国政府开始重视船舶安全 管理。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国际组织相继成立,推动了全球船舶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 化发展。
管理因素
1 2 3
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确保船舶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 性。
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船员具备应对紧急情况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监督与检查
定期对船舶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 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船舶始 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状况。
03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01
根据船舶的类型、规模、运营范围等,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如
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等。
制定安全管理政策
02
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政策,包括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规定。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
03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
船舶安全管理原则
• 船舶安全管理概述 • 船舶安全管理要素 •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 船舶安全管理实践 • 船舶安全风险防控 • 船舶安全管理案例分析
01
船舶安全管理概述
定义与特点

船舶安全管理与培训

船舶安全管理与培训

船舶安全管理与培训船舶安全是海上运输领域最为关键的议题之一。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长,海上运输作为重要物流渠道的角色日益凸显,这也对船舶安全管理和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船舶安全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船员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船舶的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国际海事法规的遵守。

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率,同时减少因事故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安全管理体系为了系统化管理船舶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推广了国际安全管理体系(ISM Code)。

该体系要求船公司和船舶建立安全政策,制定安全操作程序,并对船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通过实施ISM Code,可以确保船舶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培训内容船舶安全管理培训通常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操作程序、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等方面。

培训形式包括理论学习和实操演练,以确保船员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培训的实施船员的安全培训通常由船公司或者专业的海事培训机构提供。

培训过程中,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模拟器训练、应急操作演练等手段,提高船员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船舶安全管理和培训是确保海上运输安全的基础工作。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提供全面的培训,可以有效提升船舶安全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以上内容为左右。

接下来的部分将详细讨论如何评估培训效果,以及如何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培训效果评估为了确保船舶安全管理培训的有效性,需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通过理论考试、实操考核以及行为观察等方式进行。

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可以评估船员对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而行为观察则可以评估船员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管理措施的遵守情况。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是提升船舶安全的关键。

船公司应当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以便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此外,还应当鼓励船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船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只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只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船只安全运行。

2. 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持续改进,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管理内容1. 船只安全管理(1)船只的购置、改造、维修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标准。

(2)船只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

(3)船只的航行、停泊、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 人员安全管理(1)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船员应遵守船舶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3)船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单位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船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应急救援管理(1)制定船只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完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四、责任与考核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履行职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船员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船员管理规定

船员管理规定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车辆管理。

二、车辆日常管理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日常检查,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3)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4)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出车前,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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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1991 amendments-GMDSS The 1994 amendments –TANKER
CREWS The 1995 amendments-Major revision
The 1978 STCW convention
Adoption: 7 July 1978 Entry into force: 28 April 1984 Contents:
交接班的原则
《 STCW规则》规定:值班驾驶员如果有理由认 为接班驾驶员显然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时, 不应向接班驾驶员交班,并立即向船长报告。
接班驾驶员应确信本班人员完全能履行各自的职 责。
如果值班驾驶员在交班前正在进行某种重要的操 作,接班驾驶员应在这种操作完成之后再接班。 除非船长作出相反的命令。
Introduction Chapter1: General provisions Chapter2: Master-deck department Chapter3: Engine department Chapter4: Radio department Chapter5: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tankers Chapter6:proficiency in survival craft
The 1998 amendments
The 1998 Amendments Adoption: 9 December 1998 Entry into force: 1 January 2003 (under tacit acceptance)
Aimed at improving minimum standards of competence of crews, in particular relating to cargo securing, loading and unloading on bulk carriers.
港内值班的原则
值班安排应始终: (1)确保人命、船舶、货物、港口和环境的安 全,确保所有与货物作业有关的设备的安全操 作。 (2)遵守国际、船旗国及港口国的有关规定。 (3)保持船上秩序和日常工作。
Standard Regarding WatchkeepingWatchkeeping In Port- Principles
If the master considers it necessary, a qualified officer shall be in charge of the deck watch.
The necessary equipment shall be so arranged as to provide for efficient watchkeeping.
Part B of the Code contains recommended guidance
The 1995 amendments -majority revision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the Convention Port State control Technical innovations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other procedures
人员适任
(1)每一艘海船,不得以低于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最低 安全配员证书所列数目和级别的数额配备船员。
(2)负责航行或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应完全符合 《STCW公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或可供选择 的发证标准,使负责航行和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 格与其担任的职责相适应。
基本规定
航次计划 适用于值班的一般原则 (1)船长和值班人员注意遵守航行和在港值班中应遵循
General Principles applying to all watchkeeping: the master shall arrange for an appropriate and
effective watch to be maintained for the purpose of safety. Special requirements may be necessary for special types of ships' propulsion systems or ancillary equipment and for ships carrying hazardous, dangerous, toxic or highly flammable materials or other special types of cargo.
的原则,以确保在任何时候均能保持安全值班。 (2)船长必须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安全航行值班。
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 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责船舶 安全航行。 (3)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 轮机安全值班。 保护海洋环境
Standard Regarding WatchkeepingWatchkeeping In Port
加强对符合规则要求的监督 港口国监控 技术改革 船员培训、发证及其他过程建立质量体系 职能发证 值班防止疲劳措施
The 1997 amendments
The 1997 Amendments Adoption: June 1997 Entry into force: 1 January 1999 concern training for personnel on passenger ships.
Watchkeeping Standard In PortTAKING OVER THE DECK WATCH
Prior to taking over the deck watch, the relieving officer shall be informed of the following by the officer in charge of the deck watch as to:
港内值班的原则
船长应当根据系泊条件、船型及值班特点决定值 班人员组成和时间。
如果船长认为有必要,应安排一合格驾驶员负责 值班。
为保持有效的值班应当安排必要的设备运转。
Watchkeeping Standard In Port- Taking over the watch
Officers in charge of the deck or engineering watch shall not hand over the watch to their relieving officer if they have any reason to believe that the latter is obviously not capable of carrying out watchkeeping duties effectively, in which case the master or chief engineer shall be notified accordingly. Relieving officers of the deck or engineering watch shall ensure that all members of their watch are apparently fully capable of performing their duties effectively.
The master shall decide the composition and duration of the deck watch depending on the conditions of mooring, type of the ship and character of duties.
Chapter VIII: Watchkeeping Measures were introduced to prevent fatigue. Rest periods should be enforced for watchkeeping personnel .
95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新增加的STCW规则 :A部分为强制性标准;B 部分为建议性要求和指南
are continuously monitored by means of a quality standards system
The 1995 amendments -majority revision
Chapter VII: Alternative certification Regulations regarding alternative certification (also known as the functional approach)
The 1995 amendments
Adoption: 7 July 1995 Entry into force: 1 February 1997 represented a major revision of the
Convention
The 1995 amendments -majority revision
Watchkeeping Standard In Port- Taking over the watch
If, at the moment of handing over the deck or engineering watch, an important operation is being performed it shall be concluded by the officer being relieved, except when ordered otherwise by the master or chief engineer officer.
第四章 船员船船员值班规则 第二节 船员管理立法 第三节 船员职责 第四节 船上安全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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