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V2.0-080228(国美-人资-人事004)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的签订1.1 签订对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公司应当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全面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并确认员工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内容达成一致,并将协商结果书面记录在劳动合同中。
3.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并双方在无强制、欺诈、威胁等情形下签署劳动合同。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未经确认的变更或解除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2.双方一方有正当理由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时,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商并在双方共同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的履行2.1 义务1.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且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员工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 禁止性规定1.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损害公司的声誉。
2.公司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或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的效力和争议解决3.1 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后即产生效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
2.若劳动合同中规定了法律外的事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2 争议解决1.对于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调解或仲裁结果应当为双方严格执行。
以上为《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Word文档可进行编辑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说明〗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
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第七条、辞职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
第九条、开除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培训赔偿〗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70%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的30%第十五条、辞退及被开除的员工,酒店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收取培训赔偿金。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合作。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二、合同签订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2.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4.公司应保存合同原件,同时将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合同档案进行妥善管理。
三、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工作岗位及职责,包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假等。
–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
–合同期限及解除条件,包括试用期、终止条件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纪律、保密义务、知识产权等。
–培训及晋升机制,包括培训计划、晋升机会等。
–绩效考核及奖惩措施,包括考核标准、奖励方式、惩罚措施等。
–工作终止方式,包括解除合同、合同到期等。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订。
2.合同终止的情况应包括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等。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据实给予相应的赔偿。
3.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和交接工作。
公司应支付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
五、合同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存。
2.公司应定期对员工劳动合同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员工有义务向公司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以便公司进行合同管理和福利发放。
六、合同纠纷处理1.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1.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由公司和下属单位的两级劳动部门负责(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审核管理。
(2)下属单位劳动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注册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新签订和续订两种类型。
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公司招用员工和外国单位调入员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不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基础的期限三种形式。
(一)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择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新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劳动合同的续签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3)试用期可在公司签订的新劳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的对应关系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限对应关系表编号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少于13个月,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期限不得设定为2-3个月、1年以下、1个月以下、3年以上、2个月以下、4-3年以上。
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第七条劳动合同续签工作流程所属单位的劳动部门每月统计劳动合同名册→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XXXX年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3)试用期可在公司签订的新劳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的对应关系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序号劳动合同期限对应关系表试用期少于13个月,不允许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期限。
期限不超过23个月但不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3年但不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43年,期限不固定但不超过6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续签单位的劳动部门应当每月清点劳动合同名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doc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诸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依法与(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适用本制度。
2、实习人员等部分非劳动用工关系人员的劳务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与续签第三条、管理规定1、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公司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须年满16周岁,且具备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
3、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严格审核劳动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包括法定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
不得录用16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如录用16-18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不得安排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岗位或危险性岗位,并应当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人的真实情况。
4、除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外,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如无法提供,则要求其书面说明自身劳动合同签订情祝。
不得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保持艻动天系的劳动者。
5、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订,不宜采用通过邮件发放或由劳动者带回签名后再上交等易导致他人代签的做法。
严禁任何人替劳动者代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暨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合同期限规定及签订1、本公司新入职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签订合同以每半年终止日为期限在签订时不超规定年)。
2、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统一为5年;续签劳动合同三次后,第四次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1.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2.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9)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0)违约责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11)其他事项。
2.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2.4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1公司和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保存。
3.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调整工作岗位后,应相应调整劳动报酬。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公司和员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2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3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4公司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五、劳动合同的保管5.1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保存完整、真实、准确。
5.2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两年。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6.1公司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通用)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通用)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协调性,确保劳动合同的执行和履行,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
1. 员工入职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保险福利、违约责任等内容。
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劳动合同备案。
三、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 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2. 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也可以不续签。
3. 如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 如企业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应与员工协商,如协商不成,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算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1.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2. 对于合同中模糊或存在争议的条款,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仲裁或诉讼解决。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和谐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2. 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六、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需要,经本企业同意后可以进行修订。
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需与应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薪酬与福利待遇;4.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5.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6.保密义务;7.违约责任;8.合同期限与解除合同条款。
第四条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并按劳动法的要求向劳动者解释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事项,双方签署后劳动合同即生效。
第五条双方当事人应在员工入职前1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合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维护和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劳动合同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登记、存档和记录。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存档有序、完整和安全,并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员工有义务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条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予以解除。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负责及时结算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应发的款项,并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员工如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公司负责向员工解释和执行本管理制度,并解答员工提出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3.2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入职员工续签合同
5.3.2.1第一次续签: 5.3.2.1.1所有经理级及以上(不含副店长)员工合同期限为6 年。 5.3.2.1.2所有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合同期限为5年。
5.3.2.2第二次续签: 5.3.2.2.1如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续签且员工本人不申
保险的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的在校生等。 5.2劳动合同签订范围
5.2.1集团“B”类合同
(即,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劳动合同,总部统一文本格 式),合同内容在“A”类合同基础上增加“保密与竞业限制协 议”等内容;) 签订范围: 5.2.1.1集团总部副总裁、集团总部各中心总监、副总监、营运/业
4.职责
4.1国美电器总部、各大区、各分部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劳动合同签 订手续办理部门。 4.2员工应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5.管理制度
5.1劳动合同版本 5.1.1集团“A”类合同——适用于普通员工(包括安保及库工/ 库管等驻店人员)。 5.1.2集团“B”类合同——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 员。 5.1.3地方劳动合同——适用于地方政府强制要求必须使用当地 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的大区和分部。 5.1.4劳务协议——适用于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
务/财务/监察/信息系统经理级(含副经理)、总裁助理 (董事局主席秘书)、法律顾问; 5.2.1.2大区总经理、副总经理、营运/业务/财务/监察/信息系统 经理级(含副经理)、法律顾问。 5.2.1.3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总监、营运总监、行政总 监、财务总监、及营运/业务/财务/监察/信息系统经理级 (含店长、副经理)、法律顾问。 5.2.1.4公司另行约定的重要岗位人员,如:决委会秘书等。
7.4对于个别地区规定,在当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必须签订当地合同 的,可以与代交保险人员签订当地合同,但仅为办理社会保险用,不 涉及其他任何事项,且该合同不得发放到员工本人。对于符合签订集 团B类合同的人员,在签订地方《劳动合同》(地方合同也仅为办理 社会保险用)的同时,还必须与公司签订B类合同的人员,且员工仅 持有集团B类合同。
5.2.4劳务协议
签订范围: 5.2.4.1临时用工。 5.2.4.2下岗再就业人员。 5.2.4.3退休人员。 5.2.4.4在校实习生。 5.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5.3.1对于2008年1月1日后新入职员工初次签订
5.3.1.1所有经理级及以上(不含副店长)员工合同期限为三年, 其中试用期为四个月。
续签合同期限调整为“5年-2年=3年”) 5.4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
5.4.1签订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必须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 内容填写完整。 5.4.2乙方的亲笔签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封二“身
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4.3总部员工、大区和分部经理级(含副经理,不含门店副店长)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手续的办理,为公司各级单位提供 开展工作的明确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大区;各分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大区;各分部。
3.名词解释
3.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 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 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 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
4) 对于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所有员工,必须在劳动合 同期满前完成续签手续。
5)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均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 30日、12月31日。
6) 如果续签合同期限和员工入职本公司年限之和超过 10年,则续签合同期限调整为“10年-已入职本公 司年限”。(举例:某普通员工2001年1月5日入 职,2008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已经入职7年。双方 均同意续签合同。自2008年4月1日续签合同时,按 公司规定应签订5年期合同。但是“5年+已经入职 年限7年”已经超过10年(超出2年),则该员工的
5.3.3.2第二次续签: 5.3.3.2.1所有经理级及以上(不含副店长)员工合同期限为6年。 5.3.3.2.2所有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合同期限为5年。
5.3.3.3第三次续签: 5.3.3.3.1如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续签且员工本人不申
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3.3.3.2如员工本人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
系统经理级(含店长、副经理) )。
5.2.3地方劳动合同
当地劳动局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地方劳动合同的,该地区与员工 签订地方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同时签订经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和
法律事务中心审批过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签订范围:统一为各单位副经理级以下人员(与A类合同人员范 围一致)。 注意:当地副经理级(不含副店长)及以上人员与国美集团总 部签订劳动合同。
版本号:V2.0 撰写人:张红霞
附件数:3
审核人:决策委员会 海燕海燕
密级: 机密 审批人:黄光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V2.0
目录
1.目的 2.范围 3.名词解释 4.职责 5.管理制度
5.1劳动合同版本 5.2劳动合同签订范围
5.2.1集团“B”类合同 5.2.2集团“A”类合同 5.2.3地方劳动合同 5.2.4劳务协议 5.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5.3.1对于2008年1月1日后新入职员工初次签订 5.3.2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入职员工续签合同 5.3.3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入职,但是2008年1月1日后续签合 同的员工 5.4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 5.5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6.工作流程 7.注意事项 8.附件
8.附件
8.1员工劳动合同审批流程(图示) 8.2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例表) 8.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例表)
人员劳动合同需盖总部公章及法人章。 5.4.4大区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的劳动合同盖所在分部公章及法人章。 5.4.5分部普通员工劳动合同需盖分部公章及法人章。 5.4.6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本人保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
门存入该员工副档。 5.4.7员工领取合同必须签字确认,签字表上明确姓名、身份证号、
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3.2.2.2如员工本人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但是须报请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即:员工连续在企业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经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合同期限见下表(一)所示:
人员类别
新入职
第一次 第二次 续签 续签
合同 其中:试 期限 用期
合同期限
经理级及以上 (不含副店 3年
长)
主管级及以下 3年
4个月 3个月
6年 无固定 期限
5年
5.3.3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入职,但是2008年1月1日后续
签合同的员工
5.3.3.1第一次续签: 5.3.3.1.1所有经理级及以上(不含副店长)员工合同期限为3年。 5.3.3.1.2所有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合同期限为2年。
5.2.2集团“A”类合同
(即,普通员工劳动合同,总部统一文本格式) 签订范围: 5.2.2.1集团总部副总经理/副总监级以下人员(不含营运/业务/财
务/监察/信息系统经理级(含副经理))、法务助理。 5.2.2.2大区经理级及以下人员(不含营运/业务/财务/监察/信息
系统经理级(含副经理))。 5.2.2.3分部经理级及以下人员(不含营运/业务/财务/监察/信息
对于发生异动的员工,如异动前后该员工所需签订《劳 动合同》的法人主体发生变化,该员工应在异动后,重 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为该员工的异动 日期, 合同的终止日期为该员工前份合同的终止日 期。或者在原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变更书”页进行 合同主体之“企业法人”变更手续,变更生效日为该员 工的异动日期。 5.5.5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员工个人保管的 《劳动合同》收回,存入员工个人副档。
限劳动合同,但是须报请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即: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员工与企业协商一 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合同期限见下表(二)所示:
新入职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人员类别
合同期 限
其 中: 试用
期
经理级及 以上
(不含副 店长)
2年1个 月
协议。 5.5.2.3当地副经理级(不含副店长)及以上人员与国美集团总部
签订劳动合同。 5.5.3续签劳动合同: 5.5.3.1员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由人力资源部门将《劳动合同续
签审批表》下发给该员工所在中心/部门。先由员工本人填 写续签合同意向,再经相关授权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返回 人力资源部门。 5.5.3.2经双方确认,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门将 于合同到期日前,为员工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5.5.3.3由单方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门将在合 同到期前一个月(至少提前30天),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书》发给该员工,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该员工个人 副档,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5.5.4内部异动员工劳动合同改签或者变更:
6.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
7.注意事项
7.1全体在职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遇特殊情况,须上报总 部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7.2《劳动合同》与《补充协议》内容的拟定、修改,均须经总部法律事务 中心及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共同评审,审议通过后报公司授权领导批准 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