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非鱼之逻辑“博弈论”

合集下载

博弈论的意义-Read

博弈论的意义-Read

博弈论(Game Theory)博弈论简介博弈论(Game Theory),有时也称为对策论,或者赛局理论,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它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

目前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学、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

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游戏或者博弈(Game))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

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

表面上不同的相互作用可能表现出相似的激励结构(incentive structure),所以他们是同一个游戏的特例。

其中一个有名有趣的应用例子是囚徒困境悖论(Prisoner's dilemma)。

具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成为博弈行为。

在这类行为中,参加斗争或竞争的各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

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

比如日常生活中的下棋,打牌等。

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行为中斗争各方是否存在着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的行为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生物学家使用博弈理论来理解和预测进化论的某些结果。

例如:John Maynard Smith和George R. Price在1973年发表于Nature上的论文中提出的―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的这个概念就是使用了博弈理论。

还可以参见演化博弈理论(evolutionary game theory)和行为生态学(behavioral ecology)。

博弈论也应用于数学的其他分支,如概率、统计和线性规划等。

博弈论的发展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专著。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辩论方法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辩论方法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辩论方法子非鱼的这句话“安知鱼之乐”,传达的意思是“如何知道鱼的快乐体验”,这句话包含了一个非常深刻的哲学思想。

以下是我对于这个哲学思想的个人理解和辩论。

一、从语言角度解读从语言角度上来看,“安知鱼之乐”可以理解为“如何知道鱼的快乐体验”,但是在这个语句中,“知道”这个动词背后带有一个前提条件:人类能够理解鱼的感觉和体验,这样才能知道鱼是否快乐。

但是,人类和鱼的感官、生理结构存在差异,我们不可能真正理解鱼的感受。

因此,从语言角度来看,“安知鱼之乐”这句话是一种反问句,意思是我们不可能真正理解鱼的快乐体验。

二、从哲学角度解读从哲学角度上来看,“安知鱼之乐”这句话存在多重解读。

其中,一个主要的哲学思想是“他者性”(alterity),即人类与其他物种、事物之间的差异和不同。

人类和鱼作为两种不同的生物,其思想、感觉和行为都存在不同,人类无法直接理解鱼的感觉。

因此,我们无法直接知道鱼是否快乐,也无法直接知道鱼享受什么样的快乐。

另外,从“动物权利”(Animal Rights)的角度来看,“安知鱼之乐”这句话也具有一定的哲学含义。

人类应该尊重动物的权利,不应该将它们视为我们的物品或是工具。

我们无法理解鱼的感受,但是我们应该关注和尊重它们的生命和权利。

三、辩论方法通过对“安知鱼之乐”的解读,我们不难发现,这句话背后隐含着深层次的哲学思想。

因此,在辩论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1. 对于语言层面的解读,我们可以讨论“知识”的内涵及其限制,引出“知识论”的相关理论。

2. 对于哲学角度的解读,我们可以讨论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差异和关系,引出“他者性”、“动物权利”等相关哲学理论。

3. 在辩论中,我们可以运用反问句的修辞手法,将话题推向更深刻的层次。

4. 此外,我们可以展开关于“幸福”的哲学思考,探讨不同动物的幸福是如何定义和体验的。

通过以上的角度解读和辩论方法的运用,我们可以深入探讨“安知鱼之乐”这个句子背后的哲学思想,并且更好地理解动物权利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分钟漫画哲学 逻辑学 博弈论

一分钟漫画哲学 逻辑学 博弈论

一分钟漫画哲学逻辑学博弈论
在一分钟内,我们将探讨漫画哲学、逻辑学和博弈论的交汇之处。

漫画哲学强调生活中的喜剧和悲剧,逻辑学则关注思维的合理性,而博弈论则涉及人们在决策中的策略和影响。

在漫画中,我们经常看到角色在面对冲突和选择时展现出逻辑思维和博弈策略。

比如,柯南·道尔在解决案件时运用逻辑推理,而蜘蛛侠则在与反派对决时采取博弈策略。

这些角色的行为反映了哲学思考,逻辑推理和博弈策略的交织。

因此,漫画不仅是娱乐,也是对生活和人性的思考。

在漫画中,我们可以发现哲学、逻辑和博弈的精彩交融,这让我们不禁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像漫画中的角色一样,运用逻辑和策略来面对挑战和决策呢?或许,我们可以从漫画中汲取一些智慧,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情境。

博弈论(第七、八章)

博弈论(第七、八章)

第一节静态贝叶斯博弈和贝叶斯纳什均衡
海萨尼(Harsanyi)转换
高成本(p) B 不进入 进入 不进入 N 低成本(1-p) B 进入 A 默许 斗争
(0,200)
默许
A (0, 200) (0,2 斗争
(30,40)
(-10,0)
(20,70)
(-10,80)
1994年度经济学诺奖得主---海萨尼
1 max[(vi − bi ) P{bi > b j } + (vi − bi ) P{bi = b j }] bi 2
第二节 典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暗标拍卖
假设博弈方的策略是风险中性,标价符合线性函数: bi=civi,其中, ci≥0。有:
1 max[(v1 − b1 ) P{b1 > c2 v2 } + (v1 − b1 ) P{b1 = b2 }] b1 2 = max[(v1 − b1 ) P{b1 > c2 v2 }]
a − q1* − cH q (c H ) = 2
* 2
a − q1* − cL q (c L ) = 2
* 2 * * θ [ a − q2 (cH ) − c1 ] + (1 − θ )[a − q2 (cL ) − c1 ] q = 2 * 1
第二节 典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不完全信息的古诺模型
b1
= max[(v1 − b1 ) P{v2 <
b1
b1 }] c2
= max[(v1 − b1 )
b1
b1 ] c2
式中P{bi=bj}=0,上式等于:
第二节 典型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暗标拍卖
第三节不完全信息与混合策略均衡

博弈行为中的演绎与归纳推理及其问题(最终)

博弈行为中的演绎与归纳推理及其问题(最终)

博弈行为中的演绎与归纳推理及其问题【内容撮要】博弈逻辑(game logic) 是随着博弈论的迅速进展而形成的一个新的学科,它是一步履逻辑。

博弈逻辑研究的是理性的人在互动步履中即博弈中的推理问题。

在博弈行为中存在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

正如在传统逻辑中存在逻辑悖论一样,博弈逻辑中一样存在悖论或“问题〞。

博弈参与人运用演绎推理时存在逆向归纳法悖论,而运用归纳推理时存在归纳是不是有效的问题。

【关键词】博弈逻辑/ 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逆向归纳法悖论/ 归纳推理的合理性【正文】1 一种新的逻辑:博弈逻辑博弈论研究人类活动中的互动行为,在经济学中取得遍及的运用。

在博弈论中,人类的所有活动,只假设是互动行为,均能够当作是博弈行动。

在此根底上,一种新的逻辑“博弈逻辑〞(game logic) 得以兴起,它是一种特殊的步履逻辑(action logic) 。

博弈论研究多个理性人在互动进程中如何选择本身的策略。

理性的人是使本身的目标或得益最大化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理性的人便是使经济目标最大化的人——经济人。

理性人如何使得本身的“得益〞最大?关键是“推理〞。

博弈逻辑中存在着两种研究纲领。

第一种研究纲领是结合模态逻辑系统,成立新的博弈逻辑系统。

在这方面,日本筑波大学的金子守(Mamoru Kaneko)传授是这方面的权威。

近几年,他在国际刊物上颁发了大量有关博弈逻辑方面的论文。

他不仅在模态逻辑系统的根底上成立了多个博弈逻辑(game logic) 系统,并且,成立了与博弈逻辑紧密相关的公共常识逻辑(common knowledge logic) 系统。

第二种研究纲领是研究博弈活动中的实际“推理问题〞,许多博弈论专家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对博弈逻辑做整体的阐发不是阿谁地址的任务,本文的目的是简要阐述博弈活动中的推理问题,属于第二种研究纲领。

依照博弈论,人们在实际的博弈活动中涉及到两种推理: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但是,正如传统逻辑中存在着悖论〔演绎悖论和归纳悖论〕,在博弈逻辑中一样存在着悖论。

子非鱼 复盘解析

子非鱼 复盘解析

子非鱼复盘解析
子非鱼的复盘解析如下:
1.了解事实经过:在复盘解析过程中,首先要了解事情的经过,明确事件发
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

2.分析关键节点:分析事件中的关键节点,找出导致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
以及各方的态度和行为。

例如,“子非鱼”的故事中,关键节点包括庄子和惠子的争论、庄子的反驳等。

3.总结经验教训:在了解事实经过和分析关键节点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的教
训,提炼经验,为以后类似情况的出现提供参考。

例如,“子非鱼”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尊重每个人独特性的重要性,避免用自己的想法去强加于人。

4.实践应用:将总结出的经验教训应用到实际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
和能力。

例如,在与人交往中,我们可以尝试去理解别人的想法和感受,尊重他们的独特性,避免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和批评他人。

总之,子非鱼的复盘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件的本质和意义,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和能力。

子非鱼 复盘解析

子非鱼 复盘解析

子非鱼复盘解析
(实用版)
目录
1.子非鱼简介
2.复盘解析的目的和意义
3.子非鱼的主要观点
4.子非鱼的论据分析
5.对子非鱼观点的评价
正文
子非鱼,是近年来在我国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的一个话题。

它的出处是《庄子·秋水》,原文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这个话题引发了人们对于认知、理解和共情等诸多问题的思考。

而复盘解析,是对这一话题进行的深入探讨和分析,旨在从多方面理解子非鱼的内涵和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子非鱼的主要观点。

子非鱼的核心观点在于,人们无法真正理解他人的感受和体验,因为每个人的体验都是独特的。

这种观点在当今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它提醒我们要尊重他人的感受,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

然后,我们需要分析子非鱼的论据。

子非鱼的论据主要来源于人们对于鱼的认知和理解。

在文中,庄子用“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设问,表达了人们无法真正理解鱼的感受和体验的观点。

这个论据的背后,隐藏着人们对于认知和理解的局限性的认识。

对于子非鱼的观点,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从某种程度上说,子非鱼的观点揭示了人们对于他人的感受和体验的无知和误解。

这种无知和误解,往往会导致人们对于他人的不尊重和误解。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人类共情的力量。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理解他人的感受和体验,但我们
可以通过理解和共情,去尽可能地理解他人,尊重他人。

总的来说,复盘解析子非鱼这个话题,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人类认知和理解的局限性,以及人类共情的重要性。

博弈论的逻辑和认知基础

博弈论的逻辑和认知基础

博弈论的逻辑和认知基础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多个互动主体情境下做出最优策略的数学理论。

它基于以下逻辑和认知基础:
策略性决策:博弈论中的参与者是策略性的,他们考虑对手的行动和自己的行动,以选择最优策略。

不确定性:博弈论中的参与者不一定知道对手的策略,也不一定知道环境的完全信息。

因此,决策者需要考虑各种可能性,并制定出多种策略以应对不同情况。

有限理性:博弈论中的决策者是有限理性的,即他们的决策受到认知限制的影响。

决策者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决策,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最优策略。

互动和交流:博弈论中的参与者可以通过互动和交流来影响对手的策略选择。

这种交流可能会带来信息的对称或不对称,这会对最终结果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博弈论的逻辑和认知基础包括策略性决策、不确定性、有限理性和互动和交流。

这些基础构成了博弈论的核心思想,为解决博弈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子非鱼之逻辑“博弈论”
《庄子·秋水》中有一段庄子与惠施的有趣的对话。

其文如下: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日:“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乎?”庄子日:“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乎?”惠子曰:“吾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日:“请循其本。

子日‘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吾。

吾知之濠上也。

”这段对话令人感兴趣的地方在于,庄子究竟采用了什么方法,使“鱼乐”这个本来缺乏证据的观点变成了证据确凿得令惠子无法辩解的观点?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须从简化问题入手,正如笛卡儿所说:要理解一个问题,必须从一切多余的因素中把它提取出来,让它尽可能简单。

在这段对话里,一共有三处立论的地方。

庄子确立了两个论点,一个是:“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另一个是:“子非吾,安知吾求知鱼之乐”;惠子只有一个论点:“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鱼乐”的观点一开始就被提出,然而他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鱼是决乐的,这就是伊姆雷·拉卡拉斯所说的:立论忘掉了证明。

庄子的第二个论点,即“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乎?”这个论点本来是合乎逻辑的,就是说,你不是我,你就无从知道我的心里了解了些什么。

事实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肯定无法完全地了解其他人真实的内心世界。

问题在于,庄子提出这论点的目的,是要为他的第一个论点提供支持,所以,这个论点的意义就被歪曲了。

庄子是这样做的:他巧妙地把“鱼乐”这个本来缺乏证据的不合理的论点放
在了第二个论点之中,把“你不是我,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我的心里想什么”这个论点变成了:“你不是我,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我心里是知晓鱼的快乐的”。

惠子的论点本来十分合乎客观现实的逻辑: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不错,人与鱼不是同类,无法进行交流,特别是情感方面,更没有沟通的可能,庄子根本就不可能知道鱼的快乐与否。

值得注意的是,惠子的立论有一个隐含的逻辑前提:先不管鱼是不是快乐,只要庄子不是与它同类,就无从得知鱼的快乐与否。

从全部对话来看,似乎庄子最后赢得了辩论,他得出的结论是:“子日:‘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吾,吾知之濠上也。

”就是说,不管惠子你如何进行辩解,你旱就知道我是知晓鱼之乐的,你从一开始就支持了我庄子的观点:鱼乐。

庄子与惠施是终生的好友,两人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但却棋逢对手。

惠施死后,庄子哀叹“我再也找不到对话者了”。

这段公案十分著名,由于是庄子或其弟子记录的,表面上看似乎庄子在辩论中胜利了,事实上庄子完全是强词夺理,他的逻辑破绽百出。

庄子曾批评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的坚白同异论、白马非马论“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至少在这场影响深远的辩论中,他对公孙龙的批评完全可以用在他自己身上。

而且,“胜人之口”的根本原因也不是他把惠施驳得体无完肤、哑口无言,而是因为这段故事是由他或他的弟子记述的,他们运用“话语权”让庄子说了最后一句,至于惠施接下来还说了什么,后人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如同街头相骂者
一样,“讼此而不决,以后息者为胜”(韩非),谁说最后一句话,谁就算胜者,所以街头相骂者往往已经辞穷,但还是翻来覆去地重复滥调,没人肯率先闭嘴。

我相信如果这一事件由惠施或其弟子来写,情形就会完全不同。

但是即便从庄子自我偏袒的记述来看,庄子也根本没有胜利。

分析一下这两人从立论到辩论的整个过程,我们实在不难看出,庄子的所谓结论只不过是建立在诡辩之上的。

这种诡辩方法正是庄子所认同的,他以为有力的辩论,当然,就是我们所说的诡辩,是可以掩盖本来错误的命题和观点的,《庄子·盗跖》篇中有一句话对此作了很好的注解:“辩足以饰非”。

我们却不上庄子的当,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庄子的这种诡辩,实际上可以归结到以形式主义为防护堤的逻辑实证主义中去。

形式主义大师卡尔纳普认为:哲学应当被科学的逻辑所取代,而科学的逻辑不是别的,只是科学语言的逻辑语法。

根据这种理论,只要用他们这个学派所认可的逻辑语法组织起所谓的科学语言,就能建立科学的逻辑,也就足以建立起哲学体系;并且,一个直觉推论的有效性还要依赖于怎么把这个推论从普通语言翻译成逻辑语言,也就是依赖于采取什么样的翻译。

庄子在《秋水》篇这一段对话中采用的逻辑思维方式,就是逻辑实证主义的最好写照。

上文说过,庄子抓住了惠子立论时不明确的前提(这种不明确,我们甚至可以视为忘记的前提),反驳道:“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乎”,这时的庄子,已经悄然地把惠子忘掉的隐含前提,即“我们
根本无法知道鱼乐与不乐”彻底抹去了,变成了:鱼是决乐的,只不过我知道了,而你不是我,所以你不知道我是知晓鱼的快乐的。

惠子果然上了当,顺着庄子设下的逻辑陷阱跳了下去,就是:我不是你,本来就不知道你(的心理活动),你也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的原因,就在这里了。

这时的惠子已经在话语中帮助了庄子,庄子乘机抓住了惠子话中对自己的无意识的支持:“请循其本,子既已知吾知之而问吾”,庄子把惠子辩论中的逻辑漏洞加在了自己的立论之上,双管齐下,使得惠子无从再进行辩解。

庄子由是轻松得出结论:鱼就是快乐的。

正如卡尔纳普所希望的那样,庄子选择了极好的语言,并在组织语言逻辑的过程中确定了他心目中的科学逻辑,使我们惊诧不已地发现:给特定对象作的一切证明,可以立即转用于新的对象,一切都不用改,连用词也不用改,因为它们的名称已经变成一样的了,也就是说,经过庄子的语言逻辑组织之后,惠子话语中本来隐含着的逻辑前提“我们根本无法知道鱼乐与不乐”被彻底抹杀,惠子的话语因此不再指它原先想指的东西了,而是被庄子翻译成了:你已经承认鱼是快乐的,只不过你不是我,你就不知道我内心的活动(即知晓鱼的快乐)。

我们之所以说庄子的这种以形式主义为基础的逻辑实证主义的辩论是一种诡辩,也是因为它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逻辑思维是人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了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思维方式,以抽象性为特征,撇开具体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叫抽象思维。

(《现
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

)而“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17页。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意识反映客观存在,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

在科学的逻辑思维过程中,人们所借助的概念必须是从客观实在的物质总和中抽象出来的,逻辑思维虽然抽象,但其合理的生存基础是以客观存在为根本的概念、判断和推理。

象我们前面分析过的,鱼快乐与否,庄子肯定不知道,因为,他的意识反映不了这种客观事实,感觉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而在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鱼是否快乐”这个客观世界自身的映象并没有明确地体现出来。

庄子给“鱼乐”下的定义是亚里士多德式的:定义是一个有关本质的不可证明的陈述。

(《后分析篇》)鱼是否快乐,人类根本无法去加以证明,它们在水里游来游去并不表明它们的快乐,因为,这只不过是它们无法更改的生存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庄子下的定义就成为一个无法证明的定义。

恩格斯说过:“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一一正确的或者歪曲的反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十卷,第661页。

)庄子的这种观念甚至都谈不上是对现实的歪曲反映,而是纯粹从主观的角度出发,按照自己所认为的世界的面目去描绘世界,这种反映自然也就失去了它的客观存在的基础,根本就是错误的。

可惜的是,惠子的论点,即:“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缺少一个合理有力的逻辑前提的提出作为证明的支撑,如果惠子改变一下提问的方式,加上必要的逻辑前提,变成这样:鱼乐与不乐,其自在也,子非鱼,安知鱼乐与不乐乎?那么,庄子的诡辩就无从下手。

当然,如果《庄子·秋水》果真这样写,庄子的论点也就站不住,写庄子这部书的人绝不至于愚蠢如是,所以,我们今天不得不花费笔墨和时间来揭穿庄子的诡辩。

当然,关于庄子是否诡辩,不同的人也有其他的不同看法,但至少以今天的逻辑学特别是西方逻辑学来看,的确有诡辩的性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