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审批中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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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下面将对每种风险进行详细描述,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 信用风险:个人消费信贷主要涉及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违约的风险。

为了防范信用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收集借款人的个人资产、收入和职业状况等信息,评估其偿还能力和意愿,并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b. 设置合理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确定风险定价,以降低违约概率。

c. 加强对借款人的信息审核和调查,确保借款人的信息真实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2. 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特点是长期资金投入,短期资金回收,因此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为了防范流动性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合理控制个人消费信贷的规模和速度,避免过快扩张导致资金短缺。

b. 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多样化,降低流动性压力。

c.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前预测并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包括制定应急计划和流动性压力测试。

3. 市场风险: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制定合理的利率策略,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并及时调整贷款利率,以避免利率风险的影响。

b. 引入利率衍生品工具,如利率互换等,对冲利率风险,降低借贷双方的利率波动风险。

c. 对于涉及到外币的个人消费信贷,加强汇率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可采取外汇保值或合约锁定等方式降低汇率风险。

4. 操作风险:个人消费信贷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风险,称为操作风险。

为了防范操作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建立健全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防止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

b. 培训和培养专业的人才,提高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c. 引入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减少人为操作,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

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的整改建议

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的整改建议

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的整改建议一、问题分析二、风险管理流程建议三、信贷风险定价建议四、信贷评级体系完善建议五、信贷资产质量评估建议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代表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职责。

而在金融市场日益化繁为简,金融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的背景下,信贷风险的高发概率,已经不再是商业银行想象中的“低概率”事件。

商业银行在应对信贷风险问题上,需要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评估,合理定价,科学评级,以充分降低信贷风险水平,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一、问题分析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项重要风险。

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受制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等因素,以及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等多重原因,出现不良贷款的可能性较高。

因此,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的主要手段包括:风险管理流程建议、信贷风险定价建议、信贷评级体系完善建议、信贷资产质量评估建议等的整改建议。

下面将以上述五个标题分别展开具体的分析。

二、风险管理流程建议风险管理流程是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

商业银行应该明确风险管理流程的组成和监督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内部机制,切实保护银行利益和客户资产。

商业银行应该对贷款人的信用记录、资产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利用风险管理工具,制定科学的信贷审批流程和审查标准,依据评级结果设计出合理的贷款决策,以尽量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的不良贷款风险。

商业银行还应制定风险管理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风险问题。

三、信贷风险定价建议商业银行应对信贷风险问题,应在信贷定价上下功夫。

商业银行应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制定合理的信贷利率定价机制,以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的风险压力,促使客户还款及时。

此外,商业银行应就其客户的信贷风险程度进行区分,制定差异化定价机制。

四、信贷评级体系完善建议对于信贷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应用情况,逐步完善其评级体系。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授信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授信审批条件设定方面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查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先决、约束和管理要求的条件,审批人在此基础上有些授信还增加额外的条件。

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

每一项授信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

但由于少数审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人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1.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查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

二是审查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

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

三是少数审查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授信条件无效的现象。

如贷款担保要求以中学的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授信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

审查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查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

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有效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防范1. 引言1.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念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面临的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

具体来说,信贷风险包括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

在商业银行的运作中,信贷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之一,也是最直接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风险。

信贷风险的存在使银行在资产和负债管理中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和精力来防范和应对。

商业银行通常通过建立信贷评估体系、设置信贷额度、控制信贷风险集中度等方法来管理和控制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的概念在金融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稳健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商业银行必须认真对待信贷风险,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确保自身在经营中能够规避潜在的风险,实现长期发展目标。

1.2 信贷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信贷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重大的。

信贷风险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当银行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或利息时,银行将面临财务损失,进而影响其盈利水平。

信贷风险还可能导致银行资金链断裂,增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当大量借款人同时违约或者贷款违约率过高时,银行将面临资金缺口的风险,可能导致银行破产。

信贷风险还会对商业银行的声誉和市场地位造成负面影响。

一旦银行在贷款批发过程中出现大规模违约事件,将影响到银行在市场中的声誉和形象,进而引发市场的不信任,削弱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信贷风险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连锁反应。

当多家银行同时面临信贷违约问题时,将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威胁,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信贷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这一风险,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分类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分类主要包括五种类型: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无法履行合同中的其他义务,导致银行面临债务无法收回的风险。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授信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一授信审批条件设定方面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查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先决、约束和管理要求的条件,审批人在此基础上有些授信还增加额外的条件;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每一项授信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但由于少数审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人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1.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查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二是审查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三是少数审查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授信条件无效的现象;如贷款担保要求以中学的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2.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授信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审查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查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有效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贷款的授信效率和效果,既不利于经营部门的市场营销,也不利于实现银行效益的最大化;3.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全面部分审批条件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设定的条件要求过低、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审查人员未针对借款人经营管理、市场状况、产品成长阶段等风险特征提出适当的授信条件,未针对新成立企业的出资情况提出用款条件,未根据客户的重大经营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的授信条件等,有时贷款实际上变成了企业的铺底资金,当企业周转不灵、资金链断裂时,授信条件无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导致产生不良;4.贷款担保条件设定不充分贷款担保是确保贷款安全性的重要措施,是防范信贷风险的第二道屏障;但部分信贷审批对第二还款来源关注不够,有的贷款虽提供了担保措施,但担保能力明显不足,担保形同虚设;有的贷款企业之间或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互相担保,担保额严重超出自身偿债能力;对信用贷款、担保能力不足和企业互保行为未能有效控制,导致贷款投放时就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旦企业经营困难、贷款质态趋于恶化,又难以要求其变更担保措施、提高担保额度,严重削弱了贷款的抗风险能力;二授信审批条件落实方面落实授信条件是贷款发放和后续管理的前提,是贷款经办行应尽的职责;只有严格落实授信条件,审批的决策意见才有意义和价值,才能发挥应有的覆盖风险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审批部门提出的审批条件,经办行落实不够及时、有效的现象仍比较普遍,有的审批条件多次提出均未能落实;主要表现在:1.随意放宽或变通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少数行风险意识不强,对审批部门提出的授信条件,采取应付手段、变通落实授信条件,随意变更指定的抵押方式、擅自提高审批要求的抵押比率、以临时冻结贷款资金的不合规方式代替抵押等,都容易使贷款担保出现真空;2.授信审批条件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的经办行对授信条件能落实不落实,或只是部分落实;如对逐步退出的信贷客户,未按审批要求的时间或比例压缩贷款本金,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形成;贷款利率未按审批要求上浮,直接影响了经营效益;这种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使审批条件“悬空”,经营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规避和控制,加剧了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3.授信担保条件落实中存在缺陷在信贷审批过程中,审批部门一般对每笔业务的担保均提出明确、具体的条件;但经办行在落实时,常常存在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抵押物未经评估、土地未与房产同时办理抵押、抵押物未办理保险等问题,对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带来不利影响;如经常出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形成垫款,由于对其抵押的机器设备未进行评估,导致拍卖时多次流拍、难以变现,使垫款形成不良;4.对信贷资金用途缺乏有效监控审批部门为保证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对固定资产贷款设定了封闭运行、贷款额度与项目挂钩,对流动资金贷款设定了采购材料合同项下款项支付、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和固定资产建设等限定性条件,但少数经办行对贷款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控,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注册资金等,背离了贷款投放的原有目的,最终形成不良贷款;二、授信审批过程问题的原因分析1、授信方案不完整,导致授信审批附加条件多业务发起部门没有完整的授信方案,上报审批部门后,从尽责审查到授信评审的意见只是授信审批人的参考,层层的风险控制意见、金额、期限意见等都集中到审批人,最后批复有一大堆的条件和管理要求;最后业务发起部门无法逐条落实;有的人简单地将前后台的职责理解为“前台拓展业务、审批控制风险”;部分申报行于竞争需要,为了审批同意,对于项目的风险点的揭示、风险控制的措施安排越来越少;部分审批人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所提条件有越来越多的趋向,由于不见客户,所提条款有时针对性不强或难以落实;2.审批决策依据不充分一是授信申报材料质量不高,影响授信审批决策;在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审批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判断、对产品市场的变化预期大部来自客户经理的申报材料;如果申报材料基础数据不全、信息失真,申报时经营部门提出的风险控制措施留有余地,都会使授信审批人员因信息不充分、不准确,造成审批决策依据不足,甚至决策失误;二是授信审批决策缺乏较为科学、系统的操作标准,审查人员凭借经验判断,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往往为了规避自身的审查责任和风险,在审批时对条件适度加码;对较为熟悉的机构和客户,条件的设定则“网开一面”;审批把关有时过松、有时又过严,尺度不一,使审批结论缺乏严肃性、有效性,影响了审批的效率和效果;3.授信审批后评价不到位主要是前后台沟通不充分,项目回访力度不够;在项目审批结束以后,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审批意见能否有效防范风险等信息,审批部门与经营部门交流、沟通不到位,导致有的审批条件存在落实障碍,经办行被迫申请变更条件;有的项目担保措施设定又不足,不能完全覆盖风险;4.审批条件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有的经办行重发放轻管理,对审批条件的落实比较随意,能落实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变通应付审批意见、逃避落实责任,暴露出在信贷管理工作中,对授信审批条件的落实缺乏控制措施;同时,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不落实授信审批条件或擅自变更审批条件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缺乏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5.盲目迁就客户利益和市场需要客观上,由于金融同业竞争激烈,有的经办行迫于客户营销拓展、业务指标考核的压力,为抢占市场份额,有时过于迁就客户利益;为顺利通过审批,个别客户经理甚至主动为借款人出谋划策,向审批部门承诺保证开立基本结算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等;而贷款一经发放,借款人拒不履行承诺,不配合经办行落实审批条件,加之客户经理监督不力,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审批意见成为一纸空文;三、加强授信审批管理的对策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增强广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的信心,各级经营机构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以风险防范为前提的经营理念,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授信审批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1、在授信发起阶段,确定完整的授信方案;应赋予客户经理一定的营销权限,以便客户经理在营销中取得主动权;但客户经理权责要分明,对业务发起的真实性负全责;授信方案是要与客户谈判的,最终结果是否接受,风险是否控制,在授信评估报告中要有明确的授信方案,在授信发起时就要设计好授信方案,包括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的先决条件、约束条件和管理措施,不要到风险部审查、审批时设置授信条件和管理要求,审批后实施不了,又申请变更条件,丧失良机;2、在授信审查阶段,要明确其职责,授信审查主要是合规性和业务发起材料的完整性审查、负责,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尽责审查中,尽责审查应对授信进行分类,分为存量授信、存量新增授信、存量新增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新客户授信五类,每类客户授信建立合规性审查和申报材料完整审查标准;对业务部们的授信方案进行审查、沟通,在控制风险的条件下确定可操作的授信方案;经营部门要加强贷前调查,真实、准确地进行信贷申报,客观、全面地披露客户和项目信息,完善对客户授信后主要风险事项的防范和监管措施;在此基础上,提高项目不须附加条件、审批通过的成功率,从而避免审批部门因信息不对称、设定条件规避风险和责任的现象;3、在授信评审和审批阶段,前移风险关口,逐步推行无条件审批;要明确评审的职责,不能把评审机构定位授信决策机构,而是咨询机构,要充分发挥评委的作用;不能把公司客户授信不论金额大小都要上会评审;授信评审的范围:新客户授信、项目贷款、存量客户新增项目贷款、集团客户授信;评审的职责:对授信的可行性分析,对风险的可控性和我行可容忍的风险度作出判断,风险与收益匹配,供审批人参考;评审范围以外的授信经尽责审查后直接报审批人审批;业务部门是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不仅仅是市场营销和信贷管理投放的管理部门,同时也是授信方案谈判与设计等环节的风险控制主体;4、在授信发放阶段,强化审批条件落实的监督机制.对信贷审批条件的落实,应明确专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和监督,建立条件落实报告制度和跟踪档案;一是对贷前条件应由经营部门在贷款发放前予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专题上报审查部门;二是贷后检查应将审批条件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范围,消除检查真空现象;三是要加强对条件落实的检查和监督,上级管理部门要定期抽查和回访,作为经营主负责人也要切实履行检查责任;通过审批、经营部门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管理控制水平;5、严肃责任追究,防范道德风险;树立稳健、合规经营的理念,从信贷资产质量和长期经营效益的角度出发,明确审查部门、经营部门各自应承担的风险义务,将审批、经营的业绩考核与责任相挂钩,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贷前调查不实、审批把关不严、不落实审批条件或擅自变更审批条件等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和处罚,以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浅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越来越发达。

然而,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银行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风险。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浅析。

问题一:风险定位不准确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难免遭遇一些不良借款人,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损失。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参与贷款之前没有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定位,从而导致贷款后出现不良债务。

这就是风险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对策一: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在参与贷款之前进行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背景、财务状况、信誉等方面的信息,制定合理的贷款计划,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债务偿还能力进行详细评估,确保风险定位准确。

问题二:内部控制不到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不到位是导致信贷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信贷业务中,商业银行不能完全依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来评估风险,还需要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措施来确保资产的安全性。

但是,一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措施不到位,贷款审批流程不规范,贷款风险监控不及时,导致了信贷风险的增加。

对策二:强化内部控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信贷业务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管控,加强信贷审批过程中对借款人信息的审核,重视贷后的风险监控,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定位。

问题三:风险管理技术不足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需要大量的风险管理技术支持。

但是,有些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技术不足,难以对大量的借款人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从而影响到银行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

对策三: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升级,引入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银行对大量借款人信息的处理效率,加强对信贷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总之,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贷款风险控制的准确性,适时应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才能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授信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授信审批条件设定方面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查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先决、约束和管理要求的条件,审批人在此基础上有些授信还增加额外的条件。

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

每一项授信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

但由于少数审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人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1.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查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

二是审查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

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

三是少数审查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授信条件无效的现象。

如贷款担保要求以中学的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授信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

审查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查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

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有效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

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

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

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庞大,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已成为金融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其合理发展与稳健经营对于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经营效益。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贷投放过于集中于传统行业,信贷风险高度集中于特定领域,信贷审查流程存在滞后和短板等方面。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信贷利润水平,亟需进行优化和改进。

本文将结合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以期为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优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问题阐述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问题日益凸显,给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偏向于传统产业和大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不足。

这导致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阻碍了他们的发展和创新。

商业银行对于信用评估和风险分析的不足,导致了信贷风险的增加。

部分银行存在盲目跟风的情况,放贷过度,信用风险不断累积。

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查流程相对繁琐,审批周期长,对客户体验不佳。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降低了企业的信贷获得率。

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中小微企业支持不足、信用评估不足以及审查流程繁琐等方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加以解决,从而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优化和改善。

2. 正文2.1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存在的问题信贷结构过于单一。

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下,大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房地产和国有企业等传统行业,缺乏对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这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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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审批中的主要风险及对策一、信贷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在信贷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审批流程管理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审批条件设定方面信贷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批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放款或用款的条件。

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

每一项信贷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

但由于少数审批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1.设定的审批条件无效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批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

二是审批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审批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

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

三是少数审批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审批条件无效的现象。

如贷款担保要求以冻结中学的定期存款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信贷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

审批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批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

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贷款的审批效率和效果,既不利于经营部门的市场营销,也不利于实现银行效益的最大化。

3.审批条件设定不全面部分审批条件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设定的条件要求过低、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如审批人员未针对借款人经营管理、市场状况、产品成长阶段等风险特征提出适当的审批条件,未针对新成立企业的出资情况提出用款条件,未根据客户的重大经营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的审批条件等,有时贷款实际上变成了企业的铺底资金,当企业周转不灵、资金链断裂时,审批条件无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导致产生不良。

4.贷款担保条件设定不充分贷款担保是确保贷款安全性的重要措施,是防范信贷风险的第二道屏障。

但部分信贷审批对第二还款来源关注不够,有的贷款虽提供了担保措施,但担保能力明显不足,担保形同虚设;有的贷款企业之间或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互相担保,担保额严重超出自身偿债能力。

对信用贷款、担保能力不足和企业互保行为未能有效控制,导致贷款投放时就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旦企业经营困难、贷款质态趋于恶化,又难以要求其变更担保措施、提高担保额度,严重削弱了贷款的抗风险能力。

(二)审批条件落实方面落实审批条件是贷款发放和后续管理的前提,是贷款经办行应尽的职责。

只有严格落实审批条件,审批的决策意见才有意义和价值,才能发挥应有的覆盖风险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审批部门提出的审批条件,经办行落实不够及时、有效的现象仍比较普遍,有的审批条件多次提出均未能落实。

主要表现在:1.随意放宽或变通落实审批条件少数行风险意识不强,对审批部门提出的审批条件,采取应付手段、变通落实审批条件,随意变更指定的抵押方式、擅自提高审批要求的抵押比率、以临时冻结贷款资金的不合规方式代替抵押等,都容易使贷款担保出现真空。

2.审批条件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的经办行对审批条件能落实不落实,或只是部分落实。

如对拟逐步退出的信贷客户,未按审批要求的时间或比例压缩贷款本金,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形成;贷款利率未按审批要求上浮,直接影响了经营效益。

这种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使审批条件“悬空”,经营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规避和控制,加剧了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

3.担保条件落实中存在缺陷在信贷审批过程中,审批部门一般对每笔业务的担保均提出明确、具体的条件。

但经办行在落实时,常常存在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抵押物未经评估、土地未与房产同时办理抵押、抵押物未办理保险等问题,对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带来不利影响。

如经常出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形成垫款,由于对其抵押的机器设备未进行评估,导致拍卖时多次流拍、难以变现,使垫款形成不良。

4.对信贷资金用途缺乏有效监控审批部门为保证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对固定资产贷款设定了封闭运行、贷款额度与项目挂钩,对流动资金贷款设定了采购材料合同项下款项支付、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和固定资产建设等限定性条件,但少数经办行对贷款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控,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注册资金等,背离了贷款投放的原有目的,最终形成不良贷款。

(三)审批流程管理方面加强信贷审批管理,是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授权控制、提高审批质量、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保证,但少数经营机构仍然存在审批理念不够审慎,违规、超授权审批信贷业务,审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信贷审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主要表现在:1.无视信贷风险,违规审批有的行在信贷业务已出现风险的情况下,不是从严控制审批、努力压缩存量,而是继续审批新增信贷业务。

如为了延迟不良资产的暴露,审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在客户存量贷款出现逾期和欠息的情况下,继续违规新发放贷款,导致形成更多的不良资产,信贷审批明显缺乏审慎性。

有的审批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与客户私下串通,审批发放贷款帮助客户虚假验资;审批无任何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进行资本市场或房地产投资等,既加大了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又使银行面临较大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2.超授权、授信审批实行信贷审批权限、额度授信管理,是提高审批执行力、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重要措施。

但有的行统一法人意识淡薄,对授权授信管理不严,超信贷权限、超授信额度审批时有发生。

如在客户授信额度已用足的情况下,擅自审批发放贷款;故意将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纳入统一授信管理,造成超额度审批等。

3.贷款主体审查不严有的行在信贷业务审批时,对借款主体审查不严格,随意降低贷款门槛。

如对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无经营收入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发放贷款,直接用于财政性支出;违反信用方式贷款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等,使信贷业务潜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4.审批管理不规范有的行信贷审批管理不规范,盲目依赖政府信用,对有政府控股背景的公司审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相当数量的贷款实际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等固定资产项目。

在当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居高不下、国家不断进行宏观调控的环境背景下,信贷审批如不能有效控制此类政府行为和“短贷长用”现象,将会成倍放大银行的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

有的行对集团企业多头授信控制不严,盲目对以资本运作为主要营利方式的企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大多是以企业流动资金名义,实际被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投机等。

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贷款面临“套牢”损失的巨大风险。

二、原因及影响分析1.审批决策依据不充分一是授信申报材料质量不高,影响审批决策。

在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判断、对产品市场的变化预期大部来自客户经理的申报材料。

如果申报材料基础数据不全、信息失真,申报时经营部门提出的风险控制措施留有余地,都会使审批人员因信息不充分、不准确,造成审批决策依据不足,甚至决策失误。

二是审批决策缺乏较为科学、系统的操作标准,审批人员凭借经验判断,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往往为了规避自身的审批责任和风险,在审批时对条件适度加码;对较为熟悉的机构和客户,条件的设定则“网开一面”。

审批把关有时过松、有时又过严,尺度不一,使审批结论缺乏严肃性、有效性,影响了审批的效率和效果。

2.审批流程控制不到位主要是前后台沟通不充分,项目回访力度不够。

在项目审批结束以后,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审批意见能否有效防范风险等信息,审批部门与经营部门交流、沟通不到位,导致有的审批条件存在落实障碍,经办行被迫申请变更条件;有的项目担保措施设定又不足,不能完全覆盖风险。

3.审批理念不够审慎、稳健有的行经营指导思想存在偏差,稳健经营意识不强,没有将风险摆在与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

工作中只强调业务发展,忽视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只重视短期、局部利益,忽视长期、整体利益。

在实际审批过程中,放松信贷管理要求,对授权授信控制不严,随意降低审批门槛,加大了资金运行风险,使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

4.审批条件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有的经办行重发放轻管理,对审批条件的落实比较随意,能落实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变通应付审批意见、逃避落实责任,暴露出在信贷管理工作中,对审批条件的落实缺乏控制措施。

同时,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不落实审批条件或擅自变更审批条件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缺乏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5.盲目迁就客户利益和市场需要客观上,由于金融同业竞争激烈,有的经办行迫于客户营销拓展、业务指标考核的压力,为抢占市场份额,有时过于迁就客户利益。

为顺利通过审批,个别客户经理甚至主动为借款人出谋划策,向审批部门承诺保证开立基本结算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等。

而贷款一经发放,借款人拒不履行承诺,不配合经办行落实审批条件,加之客户经理监督不力,缺少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审批意见成为一纸空文。

三、加强信贷审批管理的对策措施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增强广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的信心,各级经营机构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以风险防范为前提的经营理念,完善信贷审批业务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信贷审批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进一步健全信贷审批机制,完善审批流程一是建立审批部门和经营部门的整体联动。

保持前后台的相互沟通与联络,加大审批会前沟通、项目回访调查力度,及时了解经营前台对信贷审批工作的要求及建议,促进审批意见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提高审批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信贷审批决策信息系统。

区分行业、客户、产品、地区、企业发展阶段、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综合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存量资产质量、风险承受能力、业务拓展需求等实际状况,对可能影响信贷审批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进行监测归类,制定符合风险管理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信贷审批决策标准体系,明确审批决策依据,统一审批标准尺度,不断提高信贷审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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