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
北交所(北京金融街交易所)与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激励政策旨在提供创新性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创业投资。
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创业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北交所作为国内领先的新三板市场运营平台,对于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起着积极作用。
股权激励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股权激励工具,如股票期权、股票分红等方式,激励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和竞争力。
首先,股权激励政策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激励效果的激励机制。
新三板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政策可以让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增长直接相关联,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士气。
其次,股权激励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创业投资者。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可以向投资者展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回报。
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资源。
此外,股权激励政策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良性的激励竞争机制。
通过股权激励,企业之间可以进行积极的竞争,并通过创新和不断提高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机制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推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总的来说,北交所与新三板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激发创新精神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提供具有激励效果的机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机会。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整个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参考)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股转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还未得到运用;其中一部分激励计划其实质为一次无任何限制条件、无任何等待期的股权转让或定向发行股份,不具有股权激励的约束性质。
新三板股权激励模式之比较在整理并分析股转系统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可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较上市企业而言,无论从实施条件、激励模式还是股票的来源等,其形式都更为灵活且丰富。
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这些模式或被单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等其他激励模式,或被主流激励模式所包含、或不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本文便不再铺开赘述。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案例分析:截至目前,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仁会生物”,代码:830931)仍是唯一一家挂牌前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后成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
股权激励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最新版】

股权激励公司高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恒产者有恒心”,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新三板企业中,大部分都有员工股权激励政策。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兴起,传统的公司-雇员的形式,逐渐被平台-合伙人的形式取代,人事制度也从考核为主,发展到激励和共享的形式。
那么,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都有哪些呢?(一)股权激励的方式一、直接持股:属于最简单直接的激励方式,主要形式一般是大股东低价转让股份给高管人员,或者由高管人员作为新进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
直接持股激励程度最强,时效最长。
因为员工真正成为了公司的所有者之一,他的努力可以很大程度上转变为自己的利益。
对于被激励的高管,如果想要在此有所长远发展,直接持股无疑是最为适当的。
通常而言,直接持股也要进行相关协议条款的约束,完善退出机制,参与了激励但后来离职的人员应当将其股份以适当的价格退出。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直接持股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有股东会的决策程序。
直接持股的缺点也很明显:高管成为股东后是否难以管理;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进的高管的激励股权来源问题;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的转移;退出时的回购、转让价格的确定等问题。
二、间接持股:指的是设立持股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由这个平台法人对目标公司进行持股,而在平台法人股东层面进行股权激励,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适当的股权设置,以51%股权控制该法人,或者直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这种前提下,该法人下的全部股权的投票权仍然归属于实际控制人,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没有稀释,而另一方面,如果被激励者出现变动、纠纷的话,只需要在平台法人层面进行处理,不会波及实体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行,也减去了频繁股权变动登记的麻烦。
三、代持股份:一般是指在初创公司时,由高管出资一定数额的金钱,占有或购买公司的股权,但是该部分股权是由实际控制人代为持有的形式,即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股份占有比例,而不在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明示。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在一定的限制。
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但是如果在此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此,如果未在上述场所转让股份,其股权转让的效力本身就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采取的方式是在股权交易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然后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瑕疵。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种方式:通过激励对象增资扩股。
公司通过接受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也存在需要股东会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
第二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可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

三板股权激励操作要点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即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很明显新三板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正在逐渐增强,因股权激励一般需要2年至5年不等的限制期限,因解除限制的时候也应是新三板市场活跃的时候,故目前正是新三板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
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也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交易市场。
金无足赤,股权激励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刃迎缕解”,运用得不好即是“刃树剑山”。
因股转公司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具体规定,故新三板挂牌企业均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予以执行,以确保股权结构清晰和治理结构完善,以下操作要点仅供参考:(一)股权的来源1、定向发行从整理股转系统目前披露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85%以上都是通过定向发行股票。
如企业选择定向发行股票,则须注意几个要点: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超过200人的须申请核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5条)经证监会核准后,公司须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且不少于总发行额50%,剩余部分12个月内发行完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4条,无须证监会核准的可不遵守此条)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定向增发的股票并无限售要求;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2、股权转让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
股东拟提供股份的,应当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并视为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
所以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了规范治理,大多未采取该种方式获得激励的股份。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三、激励对象与范围
1.激励对象:公司核心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骨干等。
2.激励范围:涵盖公司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股权激励: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的非核心人员;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旨在激发员工潜能,助力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应充分运用股权激励这一工具,持续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2篇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股权激励机制是一种通过授予员工公司股权的形式,实现员工与公司利益绑定,激发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1篇
股权激励机制方案
一、引言
股权激励机制是企业为了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本方案旨在建立合法合规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充分发挥股权激励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股权激励机制的设计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激励额度与贡献程度相对应,体现内部公平性。
七、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长期导向:强调股权激励与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引导员工关注企业长远利益。
3.激励约束并重:设置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条件,确保激励对象在享有股权权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

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新三板精选层股权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板块,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为了进一步激励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新三板设立了精选层,要求公司通过更加规范的运营和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
股权分配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本文将针对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讨论。
二、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司价值和贡献以及投资者的投入和风险承担进行,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每一个投资者创造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2. 激励导向原则股权分配应旨在激励公司员工和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提高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3. 稳定性原则股权分配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保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并防止股权频繁转让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4. 透明公开原则股权分配应公开透明,向全体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配原则。
三、股权分配方案1. 员工持股计划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参与公司的经营,可以设立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可设立股权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通过使员工享有公司发展的红利,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 高级管理团队持股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为了激励他们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可设立特殊股权激励计划,将一定比例的股权分配给高级管理团队,使其与公司利益相密切联系,共同分享公司成果。
3. 战略投资者持股公司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新股或者购买原有股份的方式,获得公司的一定股权,从而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4. 市场化股权分配为了增加公司的流通性和市场化程度,一定比例的股权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的方式进行分配,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交易市场进行股权的买卖。
四、实施措施1. 设立专业团队公司应设立专业团队负责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值,以确保股权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概述股权激励是企业用股权作为激励手段,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一种制度安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公司开始采用股权激励方案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公司的发展。
股权激励的意义1.激励员工:股权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更加积极地参与,使员工为公司的未来不断努力,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2.建立核心管理层:股权激励能够帮助企业建立核心管理层,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从而达到稳定发展的目标。
3.提高员工忠诚度:随着股权激励的开展,员工将会非常认同公司的文化和使命,从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以及对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贡献。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的形式同样的股权激励,在新三板的企业与A股上市的企业,均采用了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被称之为ESOP(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即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ESOP计划的实质是:公司对于员工给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以锁定期的时间段之后,能够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
购股权益实际上就是积极参与到公司的价值创造和发展中去,在股票上取得投资收益,以及享受相应的股利分红权利。
不同于A股市场中的 ESOP,新三板企业因为用户规模比较小,其股票流通性和市场变现的速度都要比 A 股要慢。
因此,新三板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安排通常会延长锁定期,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利润挥发和市场变现的压力。
另外还有配股分红、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这些方案都是26号文中提出的多元股权激励方案。
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问题1.条件审慎:设置制定精细,要考虑不同的股东利益之间的平衡。
2.合同签订:合同需要详细列出股票期权方案、行使价格、行使期限等全部的条件。
3.股权激励的选择:针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股权激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结语股权激励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激励方式。
但是,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公司情况,而开出合适的方案,进而将其执行;此外,也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规范股权激励的实施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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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篇一: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XX公司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第一条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第二条股权激励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总则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第三条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
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篇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1篇三: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企业上市 | 2021-08-17 07:43 新三板股权激励全程指引股权激励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设立专门的员工持股公司。
其优点在于,激励对象直接成为持股公司的股东并间接地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也可以在持股公司的章程中对激励对象所持股权的转让、锁定等进行限制。
而劣势则是双重收税和持股公司股东进出以及增减持的登记管理问题。
在企业股改或者IPO过程中,股权激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作为企业老板的“感觉”,转变其只是为企业打工的心态,从而形成长期的激励机制。
而股权激励具体有哪些模式呢?一、股权激励通常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1)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2)可以锁定期权人的风险,股票期权持有人不行权就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
由于经营者事先没有支付成本或支付成本较低,如果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期权人可以放弃行权,几乎没有损失。
(3)股票期权是企业赋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在不确定的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这也是企业以较低成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方法。
(4)股票期权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实现收益,因此激励力度比较大。
另外,股票期权受证券市场的自动监督,具有相对的公平性。
2.缺点(1)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股票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的不一致,持续“牛市时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收入可能过高,会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当期权人行权但尚未售出购入的股票时,股价便跌至行权价以下,期权人将同时承担行权后纳税和股票跌破行权价的双重损失的风险。
(2)可能带来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由于股票期权的收益取决于行权之日市场上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格,因而可能促使公司的经营者片面追求股价提升的短期行为,而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从而降低了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
(3)国内现行法律对实施期权的股票来源问题还存在障碍,因此,尚有待于相关的政策法律出台。
3.适用情况:比较适合那些初始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较快,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人力资本增值效果明显的公司。
如高科技行业。
4.案例2021年安泰科技(000969)、2021年诚志股份(000990)、2021年深长城(000042)、2021年浔兴股份(002098)(二)“业绩股票”模式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层。
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
1.优点:(1)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2)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
(3)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
(4)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
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
2.缺点:(1)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2)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
3.适用情况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定型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三)“虚拟股票”模式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
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
上海贝岭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1.优点:(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