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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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管理办法范文精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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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会议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议费的使用效益,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费用的申请和审批
1. 各部门需要使用会议费的,应提前提出申请,并明确会议的目的、规模、时间等。

2. 会议费的申请应提交到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3. 对于大规模会议或预算超过一定金额的会议,还应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三、使用范围
1. 会议费用只能用于组织会议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场地租赁、会议设备租赁、餐饮费用、交通费用等。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的住宿费用不属于会议费用,应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

3. 会议期间产生的个人方式费、个人伙食费等个人支出不属于会议费用,应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费用报销和结算
1. 所有会议费用支出均应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2. 报销时应提供相关发票和费用明细,以备审计查验。

3. 报销流程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经过会计审核后进行报销。

4. 会议费用的结算应合理、公正,不得出现超支、虚报等行为。

五、使用效益评估
1. 组织会议后应进行使用效益评估,包括会议的实际效果、成本控制情况等。

2. 设计有效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对会议的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议费的管理和使用方式。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纠
正错误、扣除费用报销、追究责任等。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订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进行修订。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举办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学术交流会议等。

第三条会议费管理应当遵循精简高效、勤俭节约、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费用。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四条会议分为三类:一类会议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的会议;二类会议是指涉及专项业务工作、需要跨部门协调等的会议;三类会议是指一般性工作研讨、交流等的会议。

第五条会议审批权限根据会议类型和规模确定。

一类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类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批;三类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会议申请应当提前提交,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安排和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第七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第八条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一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_____元;二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_____元;三类会议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_____元。

第九条对于在外地召开的会议,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第十条会议期间发生的专家讲课费、咨询费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议费报销管理第十一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费用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对会议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会议费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会议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会议费开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会议费用、擅自扩大会议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
一、背景
为了规范和管理会议费用的使用,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和有效
使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会议费的单位和人员。

三、会议费管理流程
1. 提交申请:会议组织单位应提前向负责人提交会议费用申请,包括会议预算和费用计划。

2. 审批过程:负责人应根据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3. 预算控制:申请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费用支出,并及
时向负责人报销相关费用。

4. 费用报销: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并按照财务规定
的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5. 审计查验:负责人或审计部门有权对会议费用使用情况进行
查验和审计,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费用使用原则
1. 合理性原则:会议费用应合理、合规、节约使用,避免浪费和奢侈。

2. 限额原则:根据会议的规模和重要性,设定合理的会议费用限额,并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3. 实际需要原则:会议费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不得存在虚报、夸大和滥用现象。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

请各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豫政办〔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4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省民政厅、市场监管局负责)(二)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费用。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项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督权等,均应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经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各有关部门负责)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
河 南 省 人 民政 府 办 公 厅 2 0 1 6年 9月 2 0日
河南省省 级会议 费管理 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议 费支 出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一条 为贯 彻 落 实 《 党 政 机 关 厉 行 节 约
反 对 浪 费 条例 》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省 级会 议 费 管 理 ,精 简 会 议 ,改 进 会 风 ,严 格 控 制 会

第 二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省 级 党 的 机关 、人
大机 关 、行政 机 关 、政 协 机 关 、审 判 机 关 、检
2 8 一
河南 省人 民政 府公 报 ( 2 0 J 6 —2 4 ) 察机关 、各人 民 团体 、各 民主 党 派 省 委 和 省 工 商联 ( 以下统称 省 直部 门 ) 。 第三 条 省直 部 门 召开 会 议 应 当 坚持 厉 行 节约 、反 对浪 费 、规范 简朴 、务 实高 效 的原则 ,
充分 利 用 各 类 宣 传 平 台 ,开 展 银 农 对 接 、 信 贷 产 品 推 介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活 动 ,加 大 对 农 民住 房 财 产 权 抵 押 贷 款 的 政 策 宣 传 和 引 导 力 度 ,为 试 点 工 作 开 展 营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氛 围 。 编发 试 点 工 作简 报 ,加 强工 作 交 流 。
河南 银 监局 要 采 取 差 异化 监 管 措 施 ,适 当
制 定具 体 的贷 款 操 作 流 程 和 管 理 办法 ,简 化贷 款 程序 ,提 高 审 核 效 率 ,加 强 风 险 控 制 ,提 升
金 融 服务水 平 ,创新 推 出多 样 化 的 农 民 住 房 财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市场会务活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说明
为了加强公司市场会务活动费用的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市场会务活动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定义
会议费定义: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烟酒、礼品、车辆租赁等费用。

第三条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区域性会议和全国性会议。

区域性会议。

区域性会议主要面向对象是某省或者某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第二章会议费用管控
第四条总体原则
1.节约原则:使用费用的每个人,要厉行节约,钱花在刀刃上。

2.不相容分离:每项费用,使用人、证明人等至少两方人员签字证明费用的发生。

3.效果原则:会议招待费用要产生一定的效果,接待负责人在会议结束后,需提供分析报告。

明确哪些费用,由谁产生,效果是什么,后期需要跟踪效果。

大区每次因会务邀约而产生的费用,要在每周例会上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第五条各项费用管理举措
(一)与客户有关的费用部分
(二)与销售人员相关的部分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营销管理部。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会议费管理,规范会议活动,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管理层会议、部门例会、项目协调会等。

第三条 会议分类:会议根据性质和规模分为以下几类:1. 高层管理会议:涉及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的会议。

2. 部门例会:各部门内部定期召开的日常工作协调会议。

3. 专项会议:针对特定项目或问题召开的会议。

4. 培训会议:以提升员工能力、交流经验为目的的会议。

第四条 会议费用构成:会议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场地租赁费:会议场地租赁、布置及器材使用费用。

2. 交通住宿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3. 餐饮费:会议期间餐饮费用。

4. 材料费:会议所需材料、设备等费用。

5. 其他费用:与会议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五条 预算管理:会议费用需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不得超支。

第六条 审批程序:会议召开前,需提交会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召开。

会议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责任与监督:各部门应加强对会议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会议费用合理、合规使用。

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条 解释权与修订: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需要,公司财务部可适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经公司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会议主题确定: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会议主题,确保会议目标清晰。

2. 会议通知: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等。

3. 会议议程制定: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会议主题制定详细议程,明确各议题讨论时间及责任人。

4. 会议材料准备: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所需材料在会前准备妥当,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议程、相关报告、数据、图表等。

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3篇

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3篇

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3篇Document of Henan conference fee management measu res i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3篇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本文档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2、篇章2: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文档3、篇章3:河北河南会议费新规: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00元文档篇章1:2020年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文档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河南省就此出台了关于会议费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以下统称省直部门)。

第三条省直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对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省直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六条省级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省党代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协全会、省劳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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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河南省就此出台了关于会议费管理办法。

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以下统称省直部门)。

第三条省直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四条对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省直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六条省级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

省党代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协全会、省劳模会。

二类会议。

省委全委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人大会会议、省政协会会议、省纪委全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召开的全省换届会议;省委、省政府召开,省辖市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两个以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综合性会议。

三类会议。

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包括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省辖市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

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省级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一、二类会议报省委或省政府批准。

三类会议由省直部门于每年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列入部门预算。

省直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四类会议由省直部门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经单位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定。

其他临时性小型业务会议由省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增列单位年度会议计划。

第八条一、二类会议会期依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会议天数确定(其中两会按会议通知的报到时间计算),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

项目评审、论证等小型会议确需延长会期的,由省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九条省直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一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省委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不得请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第十条省直部门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应当控制规模,节约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对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

会议应当到会议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不能在定点饭店召开的会议,在不超出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前提下,一、二类会议在会前写出情况说明报省财政厅审批,三、四类会议写明情况备查。

会议定点饭店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查询。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以在郑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郑州市以外召开。

省直部门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第十三条省级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及公杂费。

公杂费主要包括会议室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纸笔等办公用品费、医药费及一类会议所需电子表决(选举)系统租赁费、无工资代表误工费、通行证制作费等会议发生的必要支出费用。

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无工资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由会议主办单位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报销。

会议所在地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

一类会议所需电子表决(选举)系统租赁费,无工资代表误工、城市间交通费等不在会议费综合定额之内,根据会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一类会议每人每天50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住宿费300元、公杂费1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5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290元、公杂费7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5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210元、公杂费50元);四类会议。

每人每天300元(其中伙食费90元、住宿费180元、公杂费30元)。

第十五条会议经费开支渠道。

一、二类会议由省直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将会议筹备方案及会议经费预算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审定的会议经费列入会议主办单位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实际批准的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会议经费。

三、四类会议由省直部门按照会议天数、参加会议人数和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从其公用经费或制度允许列支会议费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参加要求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的各种会议。

第十六条省直部门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会议费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和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省直部门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第十八条加强会议费管理。

严禁省直部门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虚列会议费用于其他开支和设立账外账,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

省直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四章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第十九条省直部门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第二十一条财政厅对省直部门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章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或修订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按规定对省直部门报送的一、二类会议计划进行审核;(三)对会议费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控;(四)对省直部门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本单位会议计划编制和三、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三)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四)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监察厅对省直部门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四)会议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五)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基层转嫁、摊派会议费;(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召开会议的;(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六)以培训费名义列支会议费的;(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定点饭店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定点饭店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省直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省级会议定点有关规定按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行政单位会议类别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7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会议费支出标准的通知(豫政办文20第24号)同时废止。

2020年最新河南省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其理念正始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

下文是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黑龙江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对城市规划的研究日趋深入。

但遗憾的是,更多的研究方向在于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各种具体制度的探讨,即将国外大量有关城市规划立法的内容介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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