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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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斯超限追究制度⽡斯超限追究制度坚持⽡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必须追查的原则。

1、⽡斯超限的界定矿井风流⽡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斯报警浓度及以上时,属于⽡斯超限。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地点⽡斯浓度达到0.8%时,属于⽡斯预警。

2、⽡斯超限事故的界定除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斯超限外,均属⽡斯超限事故:(1)矿井反风演习、掘进⼯作⾯有计划的停电或停风、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斯排放。

(2)采取⽔⼒掏槽、⽔⼒压裂、⽔⼒冲孔或深孔预裂爆破主动卸压等防突技术措施的;施⼯防突措施钻孔,虽安设防喷装置,仍因喷孔造成⽡斯超限的。

(3)采取抽采防突措施且评价达标,进⾏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时。

(4)按规定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调校时。

(5)因暴风⾬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因上级(本管辖系统外)供电系统发⽣故障造成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实施得当,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斯员、监测中⼼机房值班⼈员发现井下⽡斯超限必须⽴即向通风调度、矿调度室汇报,并由监测中⼼站填写⽡斯超限通知纪录。

(2)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即向矿调度室、⽡斯治理科科长、通风区区长、通风副总、总⼯程师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领导、总⼯程师、⽣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通风副总、对应⽡斯超限地点主管矿领导、沿途⽡斯有可能⽡斯超限地区主管矿领导等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并通知安检科、⽡斯治理科及相关区(科)室。

4、追查与处理制度(1)⽡斯超限事故执⾏分级追查处理制。

采掘⼯作⾯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斯浓度超限在 1.5%以下的,由当班矿值班领导组织处理;⽡斯浓度达到1.5%~3.0%及采掘⼯作⾯长期处于临界状态的,由矿总⼯程师组织追查处理;⽡斯浓度达到 3.0%以上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处理。

追查必须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有防范措施。

(2)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员对当班出现的因掉顶、漏顶、⽚帮或遇构造等造成的⽡斯超限原因进⾏现场调查,以便给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据,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 简介瓦斯超限事故是指在煤矿等采矿和工业领域中,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限值而引发的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制度被建立起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意义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追查和处理这类事故的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瓦斯超限事故容易造成爆炸、煤尘暴燃等严重后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追查和处理制度的建立,能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探索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能够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出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迅速改进。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可以根据事故经验总结出相应的教训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和控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流程3.1 事故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进行事故现场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扩散和后果的发生。

具体的处置措施包括:1.灭火救援:在事故发生后,必要时需要进行灭火救援工作,确保煤矿或工业场所内的火势得到有效控制。

2.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是第一要务,需要组织人员疏散,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通风控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将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出,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4.事故现场封控: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和证据的有效性。

3.2 调查和录取证据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方和控制措施的不足之处。

具体流程包括:1.事故调查组的成立:组织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调查工作。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 瓦斯超限事故的定义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及其它瓦斯工作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或其它可能导致瓦斯爆炸的情况。

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安全,防范瓦斯超限事故,有效处理和追查事故,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明确瓦斯超限事故在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3. 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措施瓦斯超限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关闭所有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处理4. 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程序4.1 事故调查组的建立一旦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应立即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追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应具有一定的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经验,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人员应定期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水平。

4.2 事故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组应根据瓦斯超限事故基本情况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事故相关人员资料•事故作业过程记录4.3 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组应开展详细的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瓦斯浓度超限原因分析•通风设备和电气设备故障分析•安全管理制度缺陷分析•事故人员操作失误分析4.4 事故处理和信息报告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果,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方案,并按照事故应急和处理程序执行。

同时,应及时向上级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最新情况。

5. 瓦斯超限事故预防和控制为了避免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风险的评估和管控•加强瓦斯浓度定期检测和监测•健全完善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6. 结论瓦斯超限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加强预防和控制,完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及时反馈事故信息,有效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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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
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
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监测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矿调度所汇报,并由监测中心站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通风区值班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通风区值班接到汇报后必须向矿调度所汇报。

4、矿调度所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总值班及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汇报,并通知安监处。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
1、凡发生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瓦斯事故追查制度,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

2、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职责:
①矿主值班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及以下的瓦斯超限;
②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3.0%(含3.0%)的瓦斯超限;
③矿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3.0%以上的瓦斯超限。

④矿副值班负责对当班出现的因掉顶、漏顶、片帮或遇构造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因进行现场调查,以便给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据,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⑤调度所负责通知、组织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参加追查会的人员应包括:通风区当班测气员、所在区队当班采掘班队长、调度所当班调度员、安监处有关人员。

⑥安监处负责落实追查处罚决定及通报工作。

⑦通风区负责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瓦斯超限情况,落实瓦斯超限处理的所馈闭合,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形成记录。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500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500元。

4、安监处长定期对追查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一由安监处长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上周瓦斯超限追查处罚情况。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
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测中心站值班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高度所及通风调度。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总值班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所当班调度员填写并签字;通风调度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通风区长签字,由监测中心和调度所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
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
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车、过人、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两巷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
凡因工作面两巷断面没有达到要求(设计断面70%或低于3.5㎡)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
(1)因上隅角收作滞后,回填不及时、充填不实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因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
1、随意划破风筒、推车、打料刮坏风筒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2、因片帮、掉顶等原因致使风筒挤压或脱节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该段巷道维护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巷道有备用风筒,因迎头风筒末端距超过《规程》规定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单位及其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和测气员的责任,无备用风筒的,追究通风区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及测气员的责任。

4、对随意开停局扇造成迎头瓦斯超限,追究施工单位及其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及局扇司机的责任。

5、通风区在延接风筒时必须事先向矿调度所汇报,经采取措施并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延接风
筒造成超限的追究通风区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的责任。

6、因无计划停掉电造成瓦斯超限的(本矿范围)追究责任单位及其分管责任人、责任人的责任。

7、因打钻没按要求施工造成喷孔致使瓦期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8、掘进单位未按防突效果检验单规定的允许进尺,造成超掘致使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的责任。

9、因迎头支护不到位等原因引起冒顶、漏顶、片帮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单位及其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的责任。

10、未按规定进行煤层浅孔动压注水,致使掘进中瓦斯超限的,追究施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的责任。

11、因防突区打钻措施落实不到位或瓦斯排放不足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当班机长的责任。

(三)因其他原因引起瓦斯超限的处理
1、机电检修、检漏试验不得同时影响主、备局扇,检修前必须确认其中一台局扇正常运转,向矿调度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另一台局扇的检修工作,检修时必须有专职局扇司机在现场监护,发现另一台局扇停止工作,立即汇报矿调度所安排处理。

否则引起瓦斯超限,追究机电检修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2、因局扇无计划停、掉电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3、因局扇自动切换装置失灵,无法切换主、备局扇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4、因瓦斯抽放管理不善、无计划检修造成抽放钻场或抽放控制区域瓦斯超限,追究防突区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5、工作面过钻场,瓦斯管理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的责任。

6、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以风定产”,因超通风能力不听从现场测气员制止强行生产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的责任。

三、处罚规定:
1、凡造成瓦斯超限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2、根据追查会追查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跟班干部、现场班队长或测气员、局扇司机等的责任将罚款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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