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细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
第三章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预防措施,防范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3. 分级责任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煤矿瓦斯超限工作中的责任。
4. 追究倒查原则: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倒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超限定义及等级划分1. 瓦斯超限是指在煤矿生产中,瓦斯浓度超出规定的安全范围。
2. 根据瓦斯超限情况严重程度,将瓦斯超限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第五章责任划分及追究方式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 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现场监察员:负责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及时报告瓦斯超限事件。
4.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煤矿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 各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煤矿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通报整个行业。
第六章追究方式1. 一级瓦斯超限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二级瓦斯超限情况: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三级瓦斯超限情况: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4. 假如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追责。
第七章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2. 煤矿企业应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瓦斯超限情况的数据和记录。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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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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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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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依据单位进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第一条有方案的停电、停风或实行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X 故处理。
有方案停电停风工作务必提前拟定平安技术措施与瓦斯排放平安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分本单位调度与通风管理部汇报。
排放瓦斯务必有相关的记录可查。
其次条凡是毁灭瓦斯超限,务必按事X 故进行分析追查,拟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处理,追查事X 故缘由。
第三条瓦斯超限实行分级追查处理,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分本单位胺监部主持,相关业务处室与项目部(矿)领导参与,进行追查处理,由驻项目部(矿)胺监站担当以书面材料报送分本单位胺监部与通风管理部。
瓦斯浓度在1%~1、5%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的,由项目部(矿)总工程师支配分析处理。
瓦斯浓度在0、8%~1%的,由值班项目部(矿)领导或通风副总支配分析处理。
全部瓦斯超限事X 故均要拟定相应防范措施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2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制定了以下范本,以供参考。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1. 目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弄清事故原因,提出改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2. 范围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追查和处理。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类与级别1. 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级别。
A级事故为最严重的瓦斯超限事故,C级事故为较轻的瓦斯超限事故。
2. 级别划分标准瓦斯超限事故的级别划分按照瓦斯超限量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程序与流程1. 报告与调查(1) 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工作,获取证据,采集样本,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2. 分析与判断(1) 在调查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与判断,找出导致瓦斯超限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2) 事故调查组可以借助技术专家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
3. 处理与整改(1)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责任人应对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整改。
(2)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人员处罚、责任追究、设备更换和改进、工艺调整等。
(3) 整改措施要针对事故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四、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报告与通报1. 事故报告(1)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事故报告,报送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
(2) 事故报告应包括瓦斯超限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措施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2. 通报与公开(1)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事故情况通报给相关单位和公众,提高社会公众对矿山安全的关注度。
瓦斯超限责任制追究制度

xx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强力推进我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建立瓦斯超限信息通报机制,当瓦斯超限浓度在2%以下时,由分管矿长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追查、处罚由通风主管矿长牵头,通风科科长、瓦检队队长、现场瓦斯员、安检员、当日带班长及其它参与处理人员参加。
第二条当瓦斯超限浓度达到2%以上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追查、处理由安监处处长牵头,分管通风部、安监部、现场安检员和瓦斯员、当日安检和带班长及其它参与处理的人员参加。
第三条当瓦斯超限达到3%及其以上时由县煤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处理,公司相关领导、科队及现场瓦斯员、安检员带班长等协同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
第四条安监、通风科要在瓦斯超限发生的次日调度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情况。
第五条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结果应在发生瓦斯超限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监管中心,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每月由通风部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由安监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章超限行为及处罚标准第七条所有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无计划停风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树立“瓦斯是可防可治的”管理理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给予主要责任者罚款、警告、记过、开除矿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1、掘进工作面停电后恢复通风时,不检查瓦斯送电送风的。
2、未按规定排放瓦斯“一风吹”的。
3、瓦斯检查工空班漏检或检查数据弄虚作假的。
4、瓦斯超限,不立即停电撤人而进行组织生产的。
5、局扇停风,未及时撤出人员而仍组织生产的。
6、人为修改瓦斯数据,未按规定安设或破坏各类煤矿安全系统各类传感器的。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针对采掘工作面及个别密闭时有瓦斯超限,本着有疑必查,有超必究的原则,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
2、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通防部(科)组织相关人员追查;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时,由安检部组织(通防部参加)相关人员追查。
3、追查主容有:
(1)超限原因、措施漏洞、管理漏洞、执行力、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经验教训等;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预防类似情况出现。
(3)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查内容主要是防范措施和经验教训。
4、做好追查记录备查,记录内容有:
5、日期、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瓦斯超限经过、瓦斯超限原因、经验教训、相应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及防范措施等。
6、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结果,从瓦斯超限时算起16小时内完成,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上通报。
7、瓦斯超限事故追查记录由组织追查单位自行保存。
8、组织追查的单位直接对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罚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报总工
程师审核)。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由煤矿、化工、石化、石材等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瓦斯爆炸、一氧化碳中毒以及与燃气有关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是指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技术调查、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的过程。
第四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追责、防范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五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事故发生现场的安全秩序,保护证据,依法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追查和处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第七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和处理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二)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调查工作,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鉴定工作。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提出有关处置建议。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求,配合侦查机关开展刑事调查工作。
(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的程序第八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程序包括事故发生报告、事故现场勘查、技术调查、事故鉴定、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条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并通知相关部门参加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现场勘查应当全面收集有关事故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录像、取证样品等,并尽可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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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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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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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
有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分公司调度和通风管理部汇报。
排放瓦斯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条凡是出现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追查事故原因。
第三条瓦斯超限实行分级追查处理,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分公司安监部主持,相关业务处室和项目部(矿)领导参加,进行追查处理,由驻项目部(矿)安监站负责以书面材
料报送分公司安监部和通风管理部。
瓦斯浓度在1%~1.5%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的,由项目部(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
瓦斯浓度在0.8%~1%的,由值班项目部(矿)领导或通风副总组织分析处理。
所有瓦斯超限事故均要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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