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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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福利费是指企业用于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离职补偿、过节费、补发工资、补发奖金等。

福利费的账务处理,首先要合理分类,将各种福利费用归类为劳务费或者其他费用。

其次,及时报销和记账,不能滞后记账,否则将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报表,所以要按照财务规定,及时进行记账处理。

福利费的账务处理应该根据福利费用的类别,做出相应的处理。

1、劳务费:劳务费包括劳务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外联费用等,可合并记入劳务费项下,记入劳务费的贷方或借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工资发放时是贷方,社保住房公积金都是借方。

2、其他福利费用:其他福利费用,比如离职补偿、补发工资、补发奖金等,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费用项目的借方或贷方归入相应的科目即可。

福利费的账务处理要遵循“财务法规”、“会计准则”,在记账时必须严格按照分录要求,并做到及时、准确,避免因滞后记账造成财务报表失真,影响企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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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会计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会计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会计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健康保险等。

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一般会按以下步骤进行:
1. 记录职工福利费的发生:当公司发放福利费时,需要记录这笔费用的发生。

一般会将这笔费用列入相应的费用科目中,如“职工福利费”或“人力资源费用”。

2. 核实福利费的准确性:企业需要核实福利费的准确性,确保发放的福利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这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来实现。

3. 制定福利费预算: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福利费,企业通常会制定一个福利费预算。

预算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和分配资源,从而更有效地管理福利费用。

4. 记录福利费的支付:当福利费用支付给员工时,需要将
支付记录在会计账簿中。

这一过程通常由财务部门或人力
资源部门负责。

5. 各类税费的处理:福利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税收的影响,例如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

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税法
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6. 所涉及的会计凭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制
作一些会计凭证来记录职工福利费的发生和支付,以及相
关税费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因国家、地
区以及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在处理职工福利费时
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
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新会计准则下关于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关于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会计分录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不用计提,但实际发生时会计分录到底该如何做?以管理部门为例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
1: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00
贷:现金500
2: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500
贷:现金500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500
3: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00
贷: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500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500
贷:现金500
上面三种做法都是正确的。

三种方法都遵守了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第一种,实报实销方式下的福利费费处理,第二种、第三种其实都是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

首先后面两种是一样的。

第一种和后面两种的区别就是是否否通股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从会计核算原理上说,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应该反映在职工薪酬项目中,因此后面两种做法正确
第一种做法虽然对财务报表整体没有影响,但会使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无法真实完整的反映薪酬的发放情况,不利于企业进行内部管理,实际上这种做法与新旧准则无关,一直都是存在的。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怎么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要怎么做会计处理?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

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

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摘要:
1.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变化
2.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处理
3.具体操作步骤和示例
正文: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相较于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将其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统一核算。

这一改变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处理,以及具体操作步骤和示例。

首先,当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其次,月底进行分配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以一个管理部门为例,如果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可以这样操作:
1.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00元
贷:现金500元
2.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500元
贷:现金500元
同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5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新会计准则下的职工福利费核算,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在具体发放福利时,再进行实报实销,避免管理不严或账目简单导致的不必要错误。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运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职工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职⼯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职⼯福利费是指⽤于增进职⼯物质利益,帮助职⼯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付的费⽤。

包括拨交的⼯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作⼈员福利费,独⽣⼦⼥保健费以及由“预算包⼲结余”开⽀的集体福利⽀出。

企业在实际处理职⼯福利费怎么做会计分录?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会计分录的处理⽅法如下:新会计准则下,将“应付福利费”科⽬取消,按⼯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取消。

以管理部门为例,当⽉发⽣福利费500元,现⾦⽀付,会计分录为:1:实报实销⽅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法。

借:管理费⽤-福利费500贷:现⾦5002:以⼯资⽅式对福利费的列⽀。

借:应付职⼯新酬-应付福利费500贷:现⾦500借:管理费⽤-福利费500贷:应付职⼯新酬-应付福利费5003:以⼯资⽅式对福利费的列⽀。

借:管理费⽤-福利费500贷:应付职⼯新酬-应付福利费500借:应付职⼯新酬-应付福利费500贷:现⾦500【案例】2010年,⼄公司全年应发⼯资1000万元,其中:⽣产部门直接⽣产⼈员⼯资500万元;⽣产部门管理⼈员⼯资l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员⼯资18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员⼯资50万元;建造⼚房⼈员⼯资11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员⼯资60万元。

公司预计2010年应承担的职⼯福利费义务⾦额为职⼯⼯资总额的2%,职⼯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员。

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形资产》资本化为⽆形资产的条件。

另外,公司为企业职⼯提供了各种福利性政策,年底把⾃⼰⽣产的消费税应税化妆品500套发给职⼯,成本价为0.15万元,不含税售价为0.25万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30%。

⼄企业有关职⼯福利费会计处理如下:(⼀)计提职⼯福利的会计处理借:⽣产成本10(500×2%)制造费⽤2(100×2%)管理费⽤3.6(180×2%)销售费⽤1(50×2%)在建⼯程2.2(110×2%)研发⽀出———资本化⽀出(⼈⼯)1.2(60×2%)贷:应付职⼯薪酬———职⼯福利20(1000×2%)(⼆)发放职⼯福利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职⼯薪酬———职⼯福利146.25(125+21.25)贷:主营业务收⼊125(500×0.2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1.25(500×0.25×17%)借:营业税⾦及附加37.5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7.5(500×0.25×30%)借:主营业务成本75(500×0.15)贷:库存商品75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01浅谈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的会计核算

101浅谈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的会计核算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方法。

本文结合最新的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主要针对企业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和非货币性福利两个方面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核算,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一、职工福利的基本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会计科目中负债类科目之一。

(财会[2014]8号)?准则中提到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福利费是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货币性福利又是福利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会计准则中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及内涵,拓展了其核算范围,并在职工薪酬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非货币性福利”的概念。

非货币性福利是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以其自产或外购的产品作为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

准则第六条中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企业职工福利会计核算的现状(一)福利费的会计核算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职工薪酬中福利费应该按照14%的计提比例进行提取。

但是,企业在实际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的会计处理是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的。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没有规定计提比例和计提基础的,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即在会计处理中,福利费是没有统一的计提标准,而是各企业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计提。

2023年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2023年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2023年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2023年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福利费的功能可作如下概括:一是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功能,如工作场所的'环境改善、设备的配置等;二是促进组织人际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功能,它有助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关系的融洽,从而加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激励的功能,福利措施使员工增强满足感;四是留人的功能,即更有效地留住员工。

职工福利费的主要功能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

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等(2)月末,分配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3)结转损益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福利费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职工福利费的新规定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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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执行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和财政部财企[2008]34号有关规定企业不再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在成本费用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而有关职工福利性质支出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范围内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对于由于执行新准则原有应付职工福利费的余额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五)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
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
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的制度。

以前我们国家的职工福
利费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而2006年12月4日财政
部颁布的新《企业财务通则》(2007年1月1日起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
外)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企业实
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

具体的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以及新旧准则的又
如何衔接呢,请看下面的分解。

一、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
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注:根据新<<新企业财务通则>>将原来应当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内容,都规定为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

二、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
(一) 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处理
1.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2.如果企业改制改建,则应将应付福利费余额转增资本公积,如有赤字,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年初未分配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
以当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3.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职工福利费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二)职工福利费日常账务处理
1.如果职工福利费2006年以前计提的余额未用完之前,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的余额,余额不足部分以及以后年度再新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

2.如果企业的基础工作以及预算管理较好的单位,可将职工福利计划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全年福利费支出总额与工资总额的比例按月计提职工福利费(没有年度职工福利计划的单位,可以比照历史数据,如前三年企业职工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加权平均来确定),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实际发生时则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到了年末,如果“应付职工薪
酬-应付福利费”如有余额,则按照前面的各受益对象占企业全年工资总额的比重对余额进行结转,借记或贷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结转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没有余额。

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总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另国税函{2008}264号文中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以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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