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福利费管理行为,充分发挥福利费对职工生活福利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和组织的职工福利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包括住房补贴、餐费补贴、交通补贴、节日慰问、职工子女教育补贴、职工医疗保险等福利费用。
第四条职工福利费享受对象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第五条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原则是合理、公平、透明、便民、保密。
第二章福利费申请与发放第六条职工福利费申请应当经职工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职工福利费的发放应当根据福利费的性质、标准和发放周期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发放。
第八条职工福利费的金额和标准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确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三章福利费管理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福利费管理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和事项。
第十条福利费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职工福利费管理规定,并定期修订和完善。
第十一条福利费管理委员会应当对职工福利费的申请、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第四章福利费使用监督第十三条福利费的使用应当经过合法审批,并明确使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第十四条福利费的使用应当与职工福利相关,不得违法或者超出福利范围。
第十五条福利费的使用应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做好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应当与其收入相符合,不得超出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福利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进行职工福利费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依法赋予相应的处罚。
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三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三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提取和开支。
三费均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三费预算应当经过领导办公会审议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规定执行。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工会负责统筹规划工会经费开支。
三、稽核部负责三费管理的合规检查,并每半年公布公司三费开支状况,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确保三费开支公开、透明。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第三条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具体开支要求,以集团要求为准。
一、全员福利(一)食堂支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午餐。
(二)健康体检:公司每年度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其他可以在福利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离岗退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一)离岗退养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生活费。
三、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企业职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二)业务招待费支出;(三)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四)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第四条福利费开支审批程序职工福利费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工会经费管理第五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预算和计提,40%上缴省总工会。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发挥职工福利的辅助性作用,增强公司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在做好财务预算和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1、公开性。
在福利费的使用、发放和家庭困难补助等方面,应确保公开透明。
相关信息应定期公示,使职工了解福利政策的实际运用情况。
2、公正性。
职工福利费的发放应根据职工实际需要和福利政策的实施标准有机结合,不得违反平等原则和法律法规。
3、公平性。
职工福利费的发放应当依据职工的实际资助情况,不得因性别、宗教、籍贯等因素而影响福利实施的公平性。
4、高效性。
职工福利费应持续发挥辅助和激励作用,明确标准和目标,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管理机制,确保福利发放的高效可持续运行。
三、福利项目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品质,公司每年拟定一定数量的职工福利项目。
以下是常规福利项目:1、年终奖金。
符合公司规定的职工,根据公司利润相应发放年终奖金。
2、员工购房贷款补贴。
公司为工龄5年以上,积极工作的员工提供的每月房贷补贴,补贴金额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岗位、部门等因素确定。
3、职工子女教育补贴。
针对有工龄要求的职工,根据子女学位、年级和原籍所在地等因素,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每年一定数额的补贴。
4、职工年度旅游福利。
公司根据职工的业务能力、出勤率等因素确定年度旅游目的地和数量,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体验。
以上是常规福利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符合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的福利需要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
四、福利预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福利预算,详细说明每项福利项目的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发放人员等。
财务部门按照预算,在每个季度内进行资金划拨,负责保证各种福利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
五、管理流程1、申请。
职工针对对应的福利项目向公司提交申请,包括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2、审核。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福利费的管理,规范福利费的使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福利费是公司按照规定提取或支付的,用于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第四条福利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福利费的来源第五条福利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国家规定从公司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3、其他合法来源,如员工自愿捐赠等。
第三章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第六条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如员工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临时性补助。
2、员工医疗费用补贴,对员工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3、员工节日慰问,在传统节日向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礼金。
4、员工生日福利,为员工送上生日祝福和生日礼物。
5、员工集体福利设施,如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6、员工教育培训费用,用于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费用。
7、员工文体活动费用,组织员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8、其他符合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四章福利费的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员工福利需求,编制福利费预算。
第八条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公司管理层的批准。
第九条福利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五章福利费的支付和核算第十条福利费的支付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对福利费的支出进行严格核算,确保福利费的使用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福利费的财务账目,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擅自扩大福利费使用范围、提高福利费支付标准或者挪用福利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职工福利费用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用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规范职工福利费用的管理,确保职工福利的合理分配与使用,提高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管理原则:职工福利费用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福利费用类别1. 法定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非法定福利:包括健康保险、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等。
第三章福利费用的筹集与分配1. 筹集方式:职工福利费用由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进行筹集。
2. 分配原则:福利费用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四章福利费用的使用1. 使用范围:职工福利费用应用于提升员工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2. 使用规定:职工福利费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
第五章福利费用的管理和监督1. 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福利管理委员会,负责福利费用的管理和使用。
2. 监督机制: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福利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章福利费用的调整1. 调整条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变化及员工需求,适时调整福利费用。
2. 调整程序:福利费用的调整应经过福利管理委员会讨论,提交公司高层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违规处理1. 违规界定: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规。
2. 处理措施: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1. 解释权: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修订:本办法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
注意:本管理办法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合法性审查。
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篇一: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管理,提高福利费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机关事业单位指各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1.3 福利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和福利设施。
二:福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和需要,公平合理地分配福利费。
2.2 依法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 高效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具有经济合理性和使用效益。
2.4 公开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及时向职工公开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三:福利费的来源3.1 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可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用于福利费的支出。
3.2 自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供养福利费。
3.3 其他合法渠道: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用于福利费的资金。
四:福利费的范围4.1 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4.2 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4.3 住房福利: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4.4 子女教育福利:包括教育补贴、奖学金等。
4.5 其他福利:包括生日福利、节日福利等。
五:福利费的管理程序5.1 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编制福利费预算,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5.2 福利费的使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财务凭证和票据。
5.3 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福利费的审批、发放、使用和监督责任。
5.4 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公布福利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机关事业单位:指各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组织和公益事业组织。
2. 福利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和福利设施。
3. 财政拨款:指向机关事业单位拨款提供经费支持。
4. 自筹资金:指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的经营、创收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5. 监督责任:指机关事业单位对福利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职工福利费是指为了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和满足其基本需求而向职工提供的经济补贴、福利待遇等。
良好的福利待遇能够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进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为了规范公司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福利费预算福利费预算是福利费管理的基础,它能够体现公司对职工福利的重视程度。
福利费的预算应该在公司年度预算中列出,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在制定福利费预算时,应考虑到公司的经济实力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并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确保预算金额合理、科学。
三、福利费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职工应该知道福利费的来源和具体用途。
2. 先需后供原则: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应该得到优先满足,然后再考虑其他方面的福利。
3. 公平公正原则:福利费的发放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个别职工或部门。
4. 效率优先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该高效、经济,不浪费,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四、福利费的具体项目和发放办法福利费的具体项目和发放方式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需求进行制定,下面仅列举一些常见的福利项目和发放办法供参考。
1. 带薪年假:公司根据职工工龄和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年假,发放期间按照职工正常工资的100%支付工资。
2. 节日福利:公司在重要的节假日给予职工一定的福利,比如发放节日礼品、慰问金等。
3. 追加医疗保险:公司可以为职工购买额外的医疗保险,以便职工在需要时能够得到更全面、更及时的医疗保障。
4. 子女教育补贴:公司可以给予职工的子女提供教育费用补贴,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
5. 健身场所优惠:为了促进职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可以与当地的健身场所合作,为职工提供优惠的会员费。
6. 职工培训补贴:公司可以为职工参加相关职业培训提供一定的补贴,提升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五、福利费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福利费的合理使用和效果,公司需要建立福利费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范围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合理范围内管理和使用职工福利费,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二、定义1. 职工福利费: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福利金、福利卡、节日礼品、福利活动等。
2. 福利费管理部门:指负责职工福利费的发放、核算、申请和管理的专门部门。
三、福利费管理流程1. 申请a. 员工可以向福利费管理部门提出福利费申请,包括福利金发放、福利卡充值、节日礼品发放等。
b. 福利费管理部门将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评估福利费的发放金额和方式,并作出相应的回复。
2. 发放a. 福利费发放由福利费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发放。
b. 发放方式可以包括现金发放、银行转账、福利卡充值等多种形式,具体方式由福利费管理部门决定。
3. 核算a. 福利费管理部门将定期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确保福利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b. 核算内容包括福利费的发放金额、发放对象、使用情况等。
4. 监督a. 公司将成立福利费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和管理程序。
b. 监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组成,定期评估福利费管理的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5. 预算a. 公司将每年制定福利费的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 预算由财务部门和福利费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确保福利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四、福利费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福利费的发放应当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合理原则:福利费发放的金额和方式应当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相匹配。
3. 透明原则: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任何员工都有权了解和监督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4. 物尽其用原则:福利费应当用于最大程度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福利待遇。
五、福利费管理的挑战和对策1. 预算控制:制定合理的福利费预算,对福利费的支出进行控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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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工大[2004]222号
天津工业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暂行)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福利工作,加强对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及使用,根据“津人工[1995]42号”、“津人工[1998]1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教代会执委会第一届第十三次会议(2004年9月28日)讨论通过,现制定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及使用规定暂行如下:
一、学校财务预算的福利费支付对象为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不含独立核算部门人员(独立核算部门为职成学院、党校工作部、后勤集团和校产总公司等单位)。
二、福利费的核拨
1、由校财务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年度财务核算方案中分别核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总额。
2、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预算总额的60%由学校集中使用,40%按部门人员情况在每年10月份核拨到各部门福利费账户。
3、学校或部门使用的福利费,当年结余部分均应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
㈠学校集中使用的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
1、用于支付国家政策规定的列为教职工福利项目的费用,支付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用于教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及发生不幸事件后造成重大损失从而影响正常生活的补助,金额视其具体情况由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讨论后确定。
3、用于教职工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多从而造成生活困难的补助;用于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医疗费补助的标准每年度由学校“职工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4、用于由学校组织的节日慰问长期病休人员、孤老户及看望因病住院的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支出的费用。
慰问金标准视慰问对象及患病人员的不同情况给予支付,最高不得超过500元/次。
5、酌情用于全校教职工集体福利项目的支出。
㈡部门使用的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标准
1、用于部门教职工日常家庭生活较困难的补助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次。
2、用于部门看望患病教职工支出的慰问费用,标准视患者病情酌定,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3、用于部门教职工去世的一次性丧葬慰问金,标准为300元;教职工父母、配偶去世的一次性丧葬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4、用于部门自行确定的教职工其它福利项目支出的费用,每年支出此项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部门福利费累计总额的
60%。
使用此项费用前应向校财务处报审,以确定支付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批及支付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负责学校统一支付的福利费的审批。
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在每学期初(9月和3月)召开审核工作会议。
2、学校集中使用的福利费用于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审核小组”审核无误后报送校人事处,由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审议。
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办理。
3、部门使用的福利费可参照学校规定自定审批程序。
各部门应成立由部门领导、工会分会主席(或多部门联合分会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审核小组”,负责部门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
每年末各部门应向教职工公示一次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校财务处的监督检查。
4、学校统一管理的福利费须到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支付手续,部门管理使用的福利费由部门填写“支付福利费通知单”,经校财务处审核后方能支付费用。
五、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组成人员:
肖长发、李玉翔、沈永芳、王玉娟、吕鹏、张克定、李津、李向波、马娅林
六、独立核算部门参照执行本规定。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校“教职工福利委
员会”。
天津工业大学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