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HNHS╱MI20)

合集下载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合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采购要求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大类。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等。

第四条集体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围栏、警示标志、通风设备等。

第五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备相应的认证和检测报告;(三)质量可靠、耐用、适用;(四)价格合理、公开透明。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统一的采购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一)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专员审核;(二)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组织评审会议,评选供应商并确定供应商;(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发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发放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一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定期更换或更新,确保其功能和效果的正常发挥。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或发放他人劳动保护用品,如有需要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并记录。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一件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每个工作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和清点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2篇)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2篇)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危害的各种防护设备、工具、材料和物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适当的防护。

二、采购管理(一)采购计划:公司应根据工作环境、工作风险以及劳动者的实际需求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的种类、数量和采购周期。

(二)供应商选择: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有相关的生产资质和产品质量认证,并能提供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

(三)产品质量控制: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四)价格比较和谈判:在进行采购时,公司应从多个供应商中比较价格和产品性能,并进行合理的谈判,争取获取合理的价格和优质的产品。

(五)采购合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公司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

三、配备管理(一)人员需求评估:公司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数量,并在岗位说明书中明确要求。

(二)配备方案制定: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方案,包括防护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三)配备管理:公司应按照配备方案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并严格管理、登记和保管,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更新:劳动防护用品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公司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使用管理(一)使用培训:公司应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包括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注意事项以及紧急情况下如何正确使用。

(二)使用监督: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使用监督机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和指导劳动者的错误使用行为。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确保企业为员工提供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发放、使用、维护、报废的管理,控制对人员的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审查、申报、采购、发放、保管等管理要求,适用于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规格、式样的确定与申报,劳保用品供应商资质的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供应综合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根据企业岗位的不同,按相应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安全部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提出劳保用品采购品种、数量和型号,报总经理审批。

供应综合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款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检验
劳保用品验收时首先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发货明细表、装箱单是否配套正确。

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不得入库。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定期发放,安全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八条凡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不得转卖或改变样式。

第九条职工在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员工在工作中免受各类危害因素的伤害而配备的特殊装备。

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本文档旨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流程,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4. 采购管理4.1 采购需求确定每个部门在确认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应该评估相关操作环境和岗位的风险,并详细列出所需采购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及其数量。

采购需求应向采购部门提出。

采购部门应根据需求评估,制定采购计划。

4.2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采购部门应制定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的标准,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供应商的选择。

该标准通常包括供应商的信誉、质量管理能力、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4.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确保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标准,并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4.4 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采购部门应及时记录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日期、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和金额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进行管理。

5. 配备和发放管理5.1 配备流程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标准和要求。

公司应根据岗位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配备流程包括申请、审批、领取和登记。

5.2 劳动防护用品领取员工在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防护用品分发中心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领取时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领取单。

5.3 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劳动防护用品分发中心应及时登记发放给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信息,包括领取日期、种类和数量等。

5.4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和更换员工应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并定期维护。

如有损坏或到达使用寿命,应立即向劳动防护用品分发中心申请更换。

6. 使用管理6.1 使用流程员工在开展工作之前,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二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照劳保用品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实施要求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建立和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片,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各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要专门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各分公司综合办劳保管理员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也要向领用人讲清正确使用方法,提醒职工自觉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养.发放程序如下: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1日前对员工按工种、标准造出下月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各车间在发放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2、公司仓库管理员按照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中的护品名称、发放标准;每月15日发放,由职工本人签字后,对个人开出手工领料单.3、每月20日前,、公司、劳保管理员对本单位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编制月份劳动防护用品汇总表,连同月份劳动防护用品预发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入账.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2、必须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让使用人员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1、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2、车间、班组要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检查.3、分公司车间、班组在组织职工安全教育时,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鼓励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监管和教育新员工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组员工有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按“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检测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工本人按要求定期保养;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应保持整洁,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除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安监部门例行质量检测外,单位内部检测由安全技术和供应部门联合进行,每半年一次,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稳定、可靠.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召开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会议.针对企业生产自身风险,以及为职工的头、手、眼睛、脸、听力、脚、呼吸、热、冻、触电等方面保护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应程度、配备标准、使用年限、质量要求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作业场所的风险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提供可靠依据.附件: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采购管理(一)机构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专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二)程序1.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需求和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

2.采购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4.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监督和检验采购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及时返厂或更换。

(三)品质要求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的品质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可依据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质检报告进行采购。

(四)库存管理1.采购部门按照需求和合理预测,合理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量,避免过高或过低。

2.采购部门采取先进的库存管理方法,确保库存商品的时效性和良好状态。

3.采购部门定期盘点库存,及时采取措施补充库存或处理过期商品。

三、配备管理(一)岗位分析1.公司对各个岗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明确各个岗位需要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放与使用1.公司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有需要的员工。

2.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让其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3.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

(三)保养与维护1.公司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2.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周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使用效果。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一)监督检查1.采购部门对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检,检查其质量和合格性。

2.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二)处罚1.对违反规定擅自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故意损坏或擅自拆解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眼镜、口罩、防护手套、耳塞、防护服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知识。

第六条公司将设立相应的预算,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员工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营。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优先考虑质量、耐久性和价格等因素。

第十一条公司将与具备相应资质或经验的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及时将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报告给人力资源部,确保及时供应。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将劳动防护用品分发给员工。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员工需求,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员工在岗位变动或更换使用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核实申请,安排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在配备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发使用。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分发记录应及时登记,并保留备查。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私自替换。

第二十条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破损、失效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使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一)采购需求评估1.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评估,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规格及数量。

2. 部门负责人应将采购需求和相关资料填写完整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1. 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采购政策和流程,选择合作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验收1.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劳动防护用品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与合同一致。

2. 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退货,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一)个人防护用品配备1. 根据岗位风险评估和工作需求,公司应合理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耳塞、眼镜等。

2. 部门负责人应对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二)集体防护用品配备1. 根据工作场所特点和风险情况,公司应配备符合标准的集体防护用品,如防护网、防护栏等。

2. 部门负责人应对所配备的集体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一)佩戴和使用要求1.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风险要求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者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调整或摘取。

(二)维护和检修1. 劳动者应按照使用说明和要求正确保养和清洁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性能良好。

2.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相关规定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版本号:A/1生效日期:2013.08.28某某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0.修改批准页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选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更换、报废等工作,确保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得到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缩写3.1本文件采用ISO9001:2008、ISO14001:2004、GB/T28001:2011管理标准和《管理手册》的术语和缩写。

3.2劳动防护用品:指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辅助安全措施的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工具。

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4个体防护装备: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

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

3.5防护性能: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能力。

3.6有效防护最低指标:个体防护装备所具有的最低防护能力。

3.7有效使用期:到达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8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志”:是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3.9定点经销单位: 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经销单位)中被我公司认可的企业(经销单位)。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经销。

4.职责与权限5.工作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规定流程图5.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5.1.1安全质量部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发布施行。

5.1.2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包括的内容:1)岗位工种类别和数量;2)每种工种类别对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名称和数量;3)各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对应的有效使用期;4)各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的防护性能;5)判废条件和判废程序等。

5.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5.1.3.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分6大类共22种,具体如下表:5.1.3.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目录(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如下表:5.1.4《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要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5.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修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对《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配备标准变化时;3)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发生变化时;4)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业务发生变化或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5)公司其他要求等。

5.1.6修订后的《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发布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

5.2 对供方的调查、评定和选择合格供方5.2.1在对供方进行调查、评定和选择合格供方时,应考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特别规定:1)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取得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

2)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销售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的经营条件审定。

3)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不得经销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5.2.2安全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单位对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的调查和评价,除了按照《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许可等条件外,还有特别要求。

特别要求包括:1)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2)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有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即“三证一标志”;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自销的产品,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护防用品;4)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经销单位(经销商),要取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的经销资格证书;5)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和有关发放标准以及各项规定;6)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介绍商品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

5.2.3安全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单位经过对各经销单位(经销商)调查后,按照《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规定要求进行评价,每种劳动防护用品选定至少三家经销单位(经销商)推荐为合格供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发布执行。

5.3 计划5.3.1确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调整需求5.3.1.1各部门、单位在每年12月初,根据各岗位、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现有配备情况和需要更换、调整的情况,统计出下一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类别和数量等情况,结果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登记表》(RHNHS/MI20-01),并报安全质量部。

5.3.2编制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预算5.3.2.1每年12月底,根据各部门、单位所报送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情况,安全质量部组织各部门、单位统计和测算下年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数量和费用预算,经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5.3.2.2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安全费用管理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费用专用台帐,按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预算计划及时安排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5.3.3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计划5.3.3.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分为年度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两种。

5.3.3.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需求情况和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预算,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年度用料计划表》(RHNHS/MI20-02)。

5.3.3.3年度采购计划按按采购总值的管理权限流程进行报批。

5.3.3.4临时性需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所在单位制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临时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自行采购。

5.4 采购5.4.1在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前,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编写《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单》(RHNHS/MI20-03),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采购。

5.4.2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单位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按本规定5.2.3条款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并按照《报价评议采购作业指导书》(HNHS╱MI23)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和评标,最终评定中标供应商(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

5.4.3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按照《作业合同管理须知》(HNHS╱MI24)的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审批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5.4.4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信息应符合《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的规定。

5.4.5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单位与供应商联系,督促其按质按量及时供货。

5.4.6采购人员在接到货物后进行核对,将核对情况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表》(RHNHS/MI20-04)中。

5.5 验收5.5.1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单位提出申请,使用单位代表、库管人员、各级安全质量部门及工会代表(必要时)参加,按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供方评定与采购控制程序》(HNHS/MP10)的规定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记录在《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表》(RHNHS/MI20-05)。

5.5.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包括:1)生产厂家(经销单位)生产资质、经营资质;2)数量验收:核对产品数量与采购文件(合同约定)规定是否一致;3)检查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4)观察、检查产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5)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此“三证一标志”);5.5.3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的方法和要求:1)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购合同应事先约定);2)外观合格;3)在有效期限内,不得过期;4)包装上注明的防护性能与采购合同事先约定一致;5)必须同时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此“三证一标志”要求适用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5.4经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采购合同应事先约定的处置方法和《事故、事件及不合格控制程序》(HNHS/MP15)中关于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标识、隔离、退换或退货。

5.5.5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5.6 入库5.6.1验收人员将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结果填写在《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表》(RHNHS/MI20-05)中,做为办理入库的凭证。

5.6.2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凭证后,按照《公司物资仓库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某某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进库单》(RHNHS/MI20-06),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入库。

5.7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5.7.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单位要有专门仓库实行专门储存,有保管人员保管。

5.7.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5.7.3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超过使用期限或变质的进行登记、标识,并及时处理,防止发放给职工使用。

5.7.4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发放、结存和保管情况的台帐管理工作。

5.8 发放和使用管理5.8.1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和发放5.8.1.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公司《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