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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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篇一: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危房现场鉴定,逐户填写《兵团农房改造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2010版样表),加盖团场建设部门印章并予以公示和存档。

组织技术力量,对职工(农户)自建房屋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质量监督,对农村安居工程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充分发挥“质量安全代监员”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不留安全隐患。

各农牧团场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十)规范档案与产权登记。

各农牧团场要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完善农村安居工程职工(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职工(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职工(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各农牧团场农村安居工程完成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未录入的视为没有进行农村安居工程建设。

改造后职工(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十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农村安居工程“旬报”制度,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度,完成实物工程量、资金到位情况等。

各级建设部门要建立农村安居工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报送师建设、发展改革、财务三部门,以便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信息报送要杜绝弄虚作假和隐情不报等现象。

(十二)认真组织验收。

各农牧团场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在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年度安居工程竣工验收和全面总结等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至师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和财务局。

师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和财务局结合各农牧团场工作情况于2011年年底组织检查验收。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十三)切实落实责任。

农村安居工程由建设、发展改革、财务三部门具体负责,按照业务分工;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加强领导、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

保障性安居工程 实施方案

保障性安居工程 实施方案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住房问题和保障群众基本居住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二、政策措施1. 完善保障性安居政策继续完善保障性安居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覆盖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确保特殊人群的基本居住权益。

2. 加大财政支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住房保障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推进土地资源整合推进土地资源整合,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扩大住房供给。

通过土地整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确保住房用地的供给和有效利用。

4. 加强规划管理加强住房保障规划管理,将住房保障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城乡规划体系,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制定和完善住房保障规划,明确住房保障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保障住房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5. 完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完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构建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推动住房保障服务的一体化发展。

加强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合作,发挥多方主体的作用,提高住房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三、项目分类1. 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扩大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增加保障房源供给。

完善城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标准,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品质和舒适度。

2. 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水平和效率管理,以确保危房改造项目顺利落实。

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和建设质量,确保农村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

3. 特殊群体住房保障加强对特殊群体住房保障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特殊群体住房保障的投入和政策支持。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2篇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2篇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一、项目背景和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面向城市低保人群和低收入户,为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供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工程。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可以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旨在:1. 根据需求情况,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覆盖范围和目标群体。

2. 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土地选址、施工等各个环节。

3.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 加强宣传和沟通,提高社会各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认知和支持。

二、项目实施方案1. 确定项目覆盖范围和目标群体根据城市住房困难群体调查和统计数据,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覆盖范围。

重点关注低保人群、低收入户和长期租房居民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2. 制定工程实施计划根据需求和资金预算,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项目分期、每个阶段的工程规模、时间节点、投资预算等。

3. 资金筹措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政府资金和其他筹款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如社会捐款、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等。

4. 土地选址根据项目规划和土地政策,选择适合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

同时,要考虑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情况,确保住房项目的便利性和居住质量。

5. 施工和管理招标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并建立施工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住房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按时按质完成。

6. 宣传和沟通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宣传和沟通。

通过媒体宣传和社区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介绍项目的目标和意义,并积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包括对住房供应和配套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调查、居民生活改善情况的跟踪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实施方案,以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不断向城市集聚,城市化问题日益突出,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了制约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是中国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为广大城市居民提供良好住房条件,增加住房供给,改善住房环境,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对于促进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前,基本实现城镇住房基本住需求,提高城镇住房普及率和质量,打造宜居城市,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城镇化。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城镇住房普及率,实现城镇化率提高的住房配套需求。

2.加强住房品质提升,完善住房设施,提供多元化住房选择,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3.推动城镇住房产业与城镇化进程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

4.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住房保障长效性、可持续性。

三、实施方案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1.加强住房供给管理(1)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

通过合理规划和土地利用,加快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住房用地储备,保障城镇住房用地需求。

(2)推动建设用地供应。

加大土地整治利用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建设用地供应,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提高保障房数量,保障住房安全。

2.加强住房建设质量管理(1)加强住房建筑监管。

加大对住房建设的监管力度,提高住房建设质量,确保住房安全。

(2)改善住房建设环境。

通过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住房建设环境,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3.提供多元化住房选择(1)推动创新住房产品开发。

鼓励住宅企业开发创新住房产品,满足人们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产品质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项目背景1.2项目目标(1)修建或改造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提供符合居民需求的住房条件。

(2)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促进住房制度的公平、合理和可持续发展。

(3)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2.1项目范围本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重点覆盖城市和农村低收入群体。

2.2项目内容(1)城市住房保障:通过修建或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提供符合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住房。

(2)农村住房保障:通过修建或改造农村集体宅基地房屋,提供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住房。

(3)政策配套措施:制定和完善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包括购房补贴、房租补贴、贷款支持等。

(4)启动和推进工程: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实施顺利推进。

三、项目实施计划3.1建立项目管理机制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时间安排、预算管理、规划设计和施工监督等工作。

3.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3开展前期准备工作(1)做好项目宣传与筹备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意义和目标。

(2)开展居民需求调查,了解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为项目设计提供依据。

(3)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具体的修建或改造内容、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

3.4实施工程建设(1)建立施工管理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3.5完成验收和后期管理(1)及时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2)做好工程保修和服务工作,解决居民在住房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监测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建设部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意见-建房[1995]第110号

建设部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意见-建房[1995]第110号

建设部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意见正文:---------------------------------------------------------------------------------------------------------------------------------------------------- 建设部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意见(建房〔1995〕第11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通知》(国办发〔1995〕6号)的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国家安居工程的各项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对国家安居工程实施的组织和领导。

国家安居工程是党和政府为推动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及解危、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了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建设部门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国家安居工程的实施当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来抓,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地区国家安居工程的实施工作。

要按照《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申报参加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考核。

对批准参加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实施工作要予以全面指导。

对实施过程中的建设计划、选址定点、拆迁安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验收、销售、售后管理及资金落实等重要环节要加强具体指导、检查和协调。

对在《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发布前已经完成规划设计的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应尽快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工作。

如发现规划设计不合理、配套不全等问题,应尽快督促修改。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帮助城市协调政策,解决实施中有关问题。

承担国家安居工程实施任务的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国家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和住宅建设计划、住宅发展规划,要和住房解困解危工作结合起来。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旨在缓解居民住房问题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旨在缓解居民住房问题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旨在缓解居民住房问题2023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正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进。

这一方案旨在从根本上缓解居民住房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方便、优质的住房,改善社会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制定出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政府部门签署了责任状,对实施任务、工作进度、质量标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实施方案顺利进行。

其次,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合作。

省级政府作为实施方案的主要承担者,各级政府必须保障政策、资金、土地、房源等方面的配合,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共同推进实施方案。

同时,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对于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重视,加大对于这些地区的支持与资金投入,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国家安居工程。

第三,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并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比如,加强城镇和农村的住房保障,对于首次购房的年轻夫妇、外来务工人员、无房家庭等提供应居尺度物业,帮助他们安置好入住问题。

加大对于棚户区改造的投入,改善环境条件,提高居住品质。

针对于市场价格偏高等现象,在一些地区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既满足了福利性住房的需求,也促进了住房市场的稳定。

最后,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技术手段,提高了建设效率和质量,并推进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

建筑业是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绿色建筑的推广将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减少起到重要的作用。

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也将优化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是一项力度强、措施实、成效好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虽然方案的实施期限比较长,但是只要各级政府统筹协调、责任认真落实、群众参与积极反馈,国家安居工程一定能够顺利实现,为广大人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推进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

推进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

推进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一、介绍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为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实施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住房建设工程。

安居工程的实施,可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政府管理、资金保障、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技术支持等方面,探讨推进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以期为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

二、政府管理政府管理是安居工程实施的重要环节。

为了推进安居工程,政府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政府管理: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政府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给予安居工程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支持,为安居工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保障。

2.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对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是推进安居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

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资金:1. 设立专门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安居工程专项基金,用于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政府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安居工程建设,鼓励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向安居工程项目投入资金。

3. 加强财政扶持。

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适时增加安居工程的财政拨款,保障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

四、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是安居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

政府需要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为安居工程提供必要土地保障。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土地利用:1. 合理规划用地。

政府应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科学规划和布局安居工程用地,在满足安居工程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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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全文)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995年1月20日)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目的是结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城镇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进程,促进城镇住房建设。

(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要为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政策示范;要实行政府维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要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资金埋没源和资金运用
(一)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亿平方米,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

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暂定1250万平方米,约需建设资金125亿元,其中国家在固定资产贷款计划中安排贷款规模50亿元,由国家专业银行提供贷款,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1995年以后,建设规模和贷款规模一年一定。

(二)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名单及相应的建设规模,按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将建设规模指标、贷款规模指标和自筹投资计划等综合计划指标下达给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

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计划,由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在当年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内安排,并按现行办法及时分解下达给各有关专业银行。

(三)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按国家贷款资金和城市配套资金4:6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可从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售房预收款和其他房改资金中筹集。

配套资金没有按期到位的,银行不予贷款。

(四)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由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安居工程承建单位,向人民银行指定的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有关专业银行申请。

承办银行按照国家安居工程投资计划和有关贷款办法审定,并切实加强对配套资金和贷款的管理。

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和自筹资金,应按规定比例配使用。

国家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必须用于国家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如被挪用,立即取消该城市使用国家安居工程贷款资金的资格,并责令其限期偿还挪用贷款本息。

为确保国家安居工程贷款的周转使用,国家安居工程贷款一律实行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法定利率(不得上浮)执行。

三、国家安居工程的规划和建设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要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安居工程详细规划,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经济、适用、美观。

(二)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要制订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定安居工程承建单位,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要努力降低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建设成本。

凡用于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一律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地方人民政府相应减免有关费用。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原则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人房计。

(四)国家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均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严禁转包。

国家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不得赢利。

四、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出售和管理
(一)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

(二)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成本价格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设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人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
等7项因素构成。

(三)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各有银行,要建立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制度。

个人首次付款的比例要达到房价的40%以上,还款期限不超过10年。

(四)要搞好国家安居工程住房的售后服务,带动、促进现行房屋贷款体制的改革。

国家安居工程住房各项售后服务,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五、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的条件和申报、审核程序
(一)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城市要具备的条件: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43号)。

普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一般要达到60%以上;积极推进租金改革,制定并公布XX年的租金改革规划;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房改政策确定售房价格。

2、当年申请的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所需土地必须全部落实,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政府应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实施并制定了较完备的配套政策;要有明确的开、竣工计划。

3、城市有关专业银行用于发放国家安居工程住房贷款的资金已经落实;城市配套资金筹集到位50%以上,其余部分也能随工程进度足额到位。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改办、建委(建设厅)、计委、人民银行分行、财政厅(局)根据申报城市条件进行全面
考核后,拟定参加国家安居工程实施的城市名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抄报建设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2、受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委托,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部、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指定的专门人员,对地方上报的文件进行研究汇总,提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城市名单和每个城市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指标、贷款规模指标和自筹投资计划等综合计划指标的初步意见,报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列入年度计划下达。

六、国家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一)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安居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具体分工如下:
1、国家计委制订国家安居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下达计划。

2、建设部负责国家安居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国家安居工程年度信贷计划,对国家有关专业银行下达信贷规模进行监督检查。

4、财政部和国家有关专业银行审查、监督城市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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