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房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旨在解决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为了有效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实际效果的达成。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
这包括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政策的全面实施。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机制。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基金,确保资金的充足和有效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的申请审核机制和住房分配机制,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
另外,我们需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这包括合理规划住房建设的地点和规模,确保住房项目的合理布局和便利配套设施。
同时,加强对住房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
此外,我们需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和推广。
这包括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监督和检查。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策的执行和效果。
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达成。
综上所述,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和管理,加强宣传和推广,加强监督和检查。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实施,为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顺利实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政府的保障和关爱。
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加剧,安全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住房权益,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为此,制定并实施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迫切。
一、政策导向。
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安全住房建设。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保障体系。
二、基础设施建设。
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核心是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当加大对住房建设的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安全系数。
同时,要注重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住房保障,确保他们也能够享受到安全住房的权益。
三、规划管理。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住房规划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住房建设符合国家规划和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住房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建设和乱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
四、法律保障。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住房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违法建设和住房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维护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宣传教育。
加强对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住房意识,引导他们自觉维护自己的住房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对安全住房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政府对安全住房的保障政策。
六、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监督评估机制,对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确保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七、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推动安全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住房建设和政策实施的监督,促进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总之,安全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安全住房保障的目标,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安全、舒适的住房环境。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2篇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一、项目背景和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面向城市低保人群和低收入户,为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供相关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工程。
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可以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旨在:1. 根据需求情况,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覆盖范围和目标群体。
2. 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土地选址、施工等各个环节。
3.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 加强宣传和沟通,提高社会各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认知和支持。
二、项目实施方案1. 确定项目覆盖范围和目标群体根据城市住房困难群体调查和统计数据,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覆盖范围。
重点关注低保人群、低收入户和长期租房居民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2. 制定工程实施计划根据需求和资金预算,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项目分期、每个阶段的工程规模、时间节点、投资预算等。
3. 资金筹措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包括政府资金和其他筹款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如社会捐款、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等。
4. 土地选址根据项目规划和土地政策,选择适合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
同时,要考虑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情况,确保住房项目的便利性和居住质量。
5. 施工和管理招标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并建立施工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住房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按时按质完成。
6. 宣传和沟通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宣传和沟通。
通过媒体宣传和社区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介绍项目的目标和意义,并积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
包括对住房供应和配套服务设施的满意度调查、居民生活改善情况的跟踪等。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实施方案,以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
县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县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住房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促进居民的安全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我县制定了该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5年实现全县住房保障全覆盖,确保每个居民都有稳定、安全、适宜的住房。
二、政策和措施1.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1)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明确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2)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增加住房库存,提高住房供给。
(3)加强住房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质量。
2. 助力低收入群体获得住房(1)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提供住房租金补贴。
(2)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多元化的住房选择。
(3)低收入群体低价购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低价购房机会,减轻经济负担。
3. 推进农村住房保障(1)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村居民住房质量。
(2)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农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居住条件。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
4. 加强住房保障管理(1)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开透明。
(2)加强住房保障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率。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三、工作进展计划1. 2021年-2023年: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2. 2023年-2024年:加大住房供应力度,提高住房质量。
3. 2024年-2025年:全面推进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加快农村住房保障工作。
四、风险分析和对策1. 资金不足: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住房保障工作。
2. 政策执行力度不足: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地。
3. 土地供应不足:加强土地调控,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保住房供应。
五、预期效果和评估指标1. 2025年前实现全县住房保障全覆盖,解决大部分居民的住房问题。
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市民的住房权益,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水平,住建局住保办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公正、透明、高效的政策执行,确保市民安居乐业,让每一位生活在市内的居民都有一个舒适的家。
一、优化住房保障政策为使住房保障政策更具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住建局住保办提出了以下建议:1.完善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保证公共住房的建设和维护工作;2.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透明化,推动建筑工人享受更多的社会保障福利;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中来,让每一个市民的声音都能被听到。
二、完善住房公共服务体系住建局住保办也将会实施以下措施,以便完善住房公共服务体系:1.构建住房保障服务平台;2.完善住房保障在线咨询平台;3.探索开放智能住房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化的住房保障管理。
三、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共享为优化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共享机制,住建局住保办将会:1.加强与各区住房委、建设部门联动,实现住房保障信息互通共享;2.努力完善住房保障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为科学实施住房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加强住房保障的宣传工作住建局住保办明确提出,在未来,将会积极开展住房保障的宣传活动,让市民深入理解到住房保障政策,充分了解他们的权利。
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加强住房保障新闻宣传工作,拓宽媒体宣传渠道;2.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和实施信息的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能够清楚了解到住房保障政策和实施方案;3.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推广住房保障政策,让更多的人知晓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五、建立住房保障投诉和举报体系住建局住保办还将建立住房保障的投诉和举报体系,市民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住保办反映问题和意见。
住房保障投诉和举报体系将会及时处理和解决市民的住房保障问题。
综上所述,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稳定的住房保障服务。
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一、引言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保障人民的住房权益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确保人民的基本住房权利,制定并实施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二、总体目标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工作措施1.加大住房供给(1)增加住房开发投入。
加大国家住房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比例,确保住房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住房开发,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供给方式。
(2)完善土地政策。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土地供应与住房需求的匹配,加强城市土地增量和存量利用管理。
(3)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加强住房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推动住房建设的快速推进,确保住房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2.改善住房租赁市场(1)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平台,提供公开透明的租赁信息,方便租房者进行选择。
(2)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扶持力度。
对住房租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鼓励其加大住房租赁供给,并提高租金稳定性。
(3)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房屋租赁信用档案系统,加强对房东和租客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的诚信度和稳定性。
3.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1)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缴存额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
(2)健全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负担性和便利性。
(3)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设。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4.加大对特殊群体住房保障力度(1)加强对农民工住房保障。
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资金保障渠道与方式
财政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应将住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
与银行合作,通过贷款方式筹集资金,用于 住房保障项目的建设。
社会筹资
通过发行债券、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社会资 金,用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土地出让收益
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住房保障工作,确 保住房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主要任务
制定和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监督 和管理住房保障项目,推进住房 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相关部 门的协作和沟通等。
工作重点和难点
工作重点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住房保障 项目的覆盖面和质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保障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工作难点
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如何有效管理 和监督住房保障项目,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如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 作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施工
01Leabharlann 0203建设标准制定详细的施工标准和规 范,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 设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 求。
施工监管
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管 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 质量。
验收程序
建立严格的验收程序,对 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的质 量检查和评估,确保住房 质量符合要求。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与使用
04
工作机制与责任主体
组织架构
明确住建局住保办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
工作流程
详细描述住房保障工作的流程,包括申请、 审核、公示、分配等环节,确保工作有序进
行。
协调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调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协 作,形成工作合力。
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地区的住房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住房保障工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
为了解决农村住房问题,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显得尤为迫切。
二、目标。
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居民住房的基本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责任,为农村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2.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和分配机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农村住房保障的资金保障水平。
3. 推动产业发展。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实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住房条件。
4.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5.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
6.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 制定农村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责任。
2. 加大对农村住房保障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资金来源和分配机制。
3. 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4.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5. 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
6. 建立健全农村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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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市X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放宽公共租赁住房户籍政策,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支持作用,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以公共租赁住房为载体,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创新农民工住房保障体制机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购租并举,努力推进商品房去库存;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绿色科技创新覆盖面,逐步实现住宅产业现代化,全面实施“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X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主要有以下几项:(一)开工任务。
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1592套(户),其中:国家任务6670套(户)、自治区新增任务4922套(户);实现货币化安置50%以上。
(二)基本建成任务。
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4399套(户),棚户区改造1400套(户)。
(详见附表2)(三)分配入住任务。
X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21581套,原则上X年底前要完成90%分配入住,即19423套(今年至少需完成6356套);X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4323套,原则上X 年底前要完成85%分配入住,即3675套(今年至少需完成3073套),合计今年应分配数不少于9429套。
(详见附表3)(四)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五)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
(六)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三、重点工作(一)抓好X年开工、基本建成和分配入住等指标项目的落实工作。
1.抓好项目开工建设。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力争做到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早部署、早落实、早推进,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
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历年未竣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继续抓紧组织施工,有序推进。
列入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项目,争取5月底前印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收公告、基本完成测绘评估工作,6月底前全面进入动迁或土建施工阶段并实现过半开工,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列入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项目,9月底前全面进入动迁或土建施工阶段,12月底前实现100%开工,且开工标准必须符合自治区绩效和审计的考核要求。
2.抓好项目基本建成。
对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在建和竣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底数,将任务落到具体项目和地块。
遵照施工建设周期,倒排工期计划,确保年内实现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4399套(户)、棚户区改造1400套(户)的目标任务。
3.抓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尽快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对已建成的、达到入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分配数不少于9429套(户)的目标任务,同时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和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早日享受惠民成果。
(二)做好棚户区改造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1.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深化棚户区改造融资体制改革。
试点实施“棚改土地熟化政策”,探索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
二是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并列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约谈和问责事项。
2.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提高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
进一步优化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流程,建立完善相关措施,提高贷款使用率。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拆迁力度,用好用足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征地拆迁预付政策,不断加大工程实物量。
3.严抓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贷款资金总体平衡的原则,规范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管理,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规范,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
市主管部门要会同审计、财政、督查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棚户区改造跟踪审计整改和巡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强层级指导,加大督查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和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严守工程质量安全“生命线”,确保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及时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棚户区改造建设规范、有序、健康。
5.努力实现市域内棚户区改造资金收支大体平衡。
要科学规划棚户区改造腾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确保有足够的土地可以出让;注重腾空区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吸引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驻;同步推进腾空区产业发展,让居民不仅住得下,而且住得好;优先安排出让棚户区改造腾空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三)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1.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
各县(市、区)要切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意见),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商品房库存量小、市场房源不足的地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
库存量大的,要多措并举,引导动迁居民自主选择货币化安置,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将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项目贷款。
2.加大政策支持,鼓励货币化安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文件规定,对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购买的安置房可以减免契税。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土地出让总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提高本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配套补助标准,并根据当地实际,出台对货币化安置对象进行奖励、提高补助标准等政策,引导棚户区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去库存成效明显的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在安排下达补助资金时将给予倾斜。
3.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建设。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建设,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打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之间的供需信息通道,将安置对象和提供安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平台管理,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供需双方之间就安置房源价格、户型、区位等问题进行线上搓合和线下服务。
4.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摸清棚户区改造户的安置意愿,明确被安置户的安置方式,并与被安置户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
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各项工作。
(四)切实提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推进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规划,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环境较差、安排隐患多等突出问题,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
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交通、水电气和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安置房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
(五)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排查,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发生。
二是抓好建筑工程质量。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和监管。
各地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工程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住房建设质量过硬。
(六)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规划。
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规划的通知》(X政办发〔X〕4号)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规划,力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的“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抓推进。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要真正实现“绿色通道”效果。
市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任务落实、工程质量、公平分配、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督查。
要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快、工作不力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积极利用X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保障性住房项目台账,对历年项目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级廉政风险防控职责,重点围绕风险防控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三)做好审计配合工作。
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跟踪审计及整改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配合,认真做好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规范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X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
(四)积极抓好业务培训。
市保障办、棚改办年内负责组织1至2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信息化、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以提升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利用新闻媒体定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政策、实施进度等方面进行宣传,总结各地住房保障改革措施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取得的积极成果,争取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