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

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7
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压
6 4
3 8
5
12
深井供电系统示意图
13
(四)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1、变压器中性点 变压器接入正弦交流电、正弦交流电是按正弦规
律随时间做周期性变化的电量,其最大值、角频率、 初相角称为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三相正弦交流电则 是频率相同,最大值相等,相位差120°的三个交流电 。各相电压相等且对称Ua=Ub=Uc 其矢量如图1所示。各 相对地的绝缘电阻等相 ra=rb=rc ,可看成是星形负 载,有以下关系:
18
(2)随着供电线路的延长,电网对地电容也在增大, 由此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因此,在变压器中性点不 接地系统中必须考虑电网电容和绝缘电阻的共同影响 ,采取必要的措施。
煤矿安全用电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对地面变电站电源进线及与进线有关的 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时,必须得到主 管部门调度的批准。对地面和井下高压 电气设备操作检修时,必须经矿生产调 度的许可方可进行。
二、安全用电作业制度
3.高压倒闸、试验操作票和工作监护制 度 高压倒闸操作和高压试验必须执行操作 票和工作监护制度,必须由两人执行, 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四、预防触电的措施
防止人身接触或接近带电体 ①将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安装到一定 的高度。如《煤矿安全规程》356条规定 了井下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在行 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 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 巷道内不小于1.9m。井底车场内、从井 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感知电流:通过人体引起人有任何感觉 的最小电流 成年男子平均感知电流约为1.1mA, 成年女子约为0.7mA。 感知电流一般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但 当电流增大时,感觉增强,反应加剧, 可能导致坠落等二次事故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摆脱电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带电体 的最大电流。 成年男子和成年女子的摆脱电流分别约 为16mA和10.5mA; 摆脱电流是人体可以忍受但一般尚不致 造成不良后果的电流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发生两相触电时,作用于人体上的电压 等于线电压,这种触电是最危险的。
三、触电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二)影响触电危险的因素 1.触电电流大小的影响 发生触电时流过人身的电流称为触电电流。 触电电流越大,对人体组织的破坏作用就 越大。 按照人体呈现的状态,可将预期通过人体 的电流分为三个级别:感知电流 摆脱电流 致命电流.
矿井供电系统和安全用电

3、采用一个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应带电 热备用,保证已运行回路停电时,能迅速查明停 电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
4、在发生作任何故障时,应由值班人员进 行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并能担 负矿进的全部负荷。
5、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 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6、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 时,必须有备用电源流;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 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
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井下电缆、中央变电所、 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防爆移动变电所、采 区配电点以及用于相互供配电用的各类电缆等组 成。
井下用电由矿区地面变电所用两条高压电缆, 把6kV的高压电经井筒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然 后再分配给各高压用户。为保证供电可靠性,地 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采用分段母线。
荷。这类用户停电不直接影响生产。煤矿的各种 辅助车间,办公室照明等都属于这一类。对三类 用户一般供电采用单一回路供电方式,不考虑备 用电源。因某种原因需要停电时,三级用户是首 先限电的对象。
对电力负荷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合理地供
电。对重要负荷,保证供电可靠为第一位,对次 要负荷,应更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在电力系统 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停止部分负荷供电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先切除三类负荷,有必要 时切除二类负荷,以确保一类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计算短路电流时,应按平均电压计算。
四、矿井供电的一般规定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应 在运行状态下互为备用,以减少线路损失。当任 一回路电源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矿井供电。由于 电源系统或断电保护等原因不能长期并联运行时, 必须采用带电热备用方式。
2、地面供电线路发生任何故障,至少应有 一路电源不中断供电,即两路电源和线路不得同 时受到损害,并肯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 荷。
精选煤矿供电安全管理PPT210页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 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 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 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 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 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2)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 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 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 支护。
采区变电所内要求通风良好,硐室围岩坚固, 无淋水,易维修。硐室的其他安全措施基本与中 央变电所相同。
三、《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一回路 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 部负荷。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 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 不得小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 回路应能负担全部负荷。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 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 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条 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 的配电装置。
触电对人身的危害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 但流经人身电流的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 要因素。
通过人身的电流5mA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 交流在15~20mA以下,直流在50mA以下时,一 般对人体伤害较轻。如果长期通过人体工频交流 30~50mA就有生命危险。超过上述电流数值,则 对人的生命是绝对危险的。因此,我国规定 30mA·s为安全电流。
由于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随工作面 的推进而经常移动,并且它们的负荷大、 变化大、起动频繁,加之工作的自然环境 又差,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正常生产,并 适应电气设备经常移动和日常维修的需要, 一般每一个配电点都需设置一台电源进线 总开关。而且总开关必须与其他开关放置 在一起,以利于停、送电操作。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措施

矿井单回路供电安全措施1.充分考虑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单回路供电系统应采用合适的设备和材料,具备足够的带电设备和电源设备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可能的故障和事故。
此外,供电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进行电器设备的防护措施。
矿井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离措施,以防止灰尘、水和其他有害物质进入设备内部。
需要设置设备的接地和短路保护装置,以及过电流和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3.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缆线路。
矿井的电缆线路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
特别是需要检查电缆的绝缘状态,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4.配备应急照明和通信设备。
在矿井的单回路供电系统中,应设置应急照明和通信设备,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与外界进行有效的沟通。
5.建立有效的监控和保护机制。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应设置监测和保护装置,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和问题。
采用自动报警和紧急停电机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6.培训和教育工作人员。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有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
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工作人员熟悉供电系统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
7.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总之,矿井单回路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非常重要,并且需要全面考虑供电设备、电缆线路、应急设备、监控机制、人员培训等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供电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矿井供电系统及安全用电培训课件

第二节 1.矿井供电及安全用电
矿山供电 井下用电安全
§ 矿山供电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供电可靠
供电安全 有良好的供电质量
有足够的供电能力 供电经济
末端电压、 频率、三相 电压平衡、
波形等
煤矿井下安全用供电“十不准”
1)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局部 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供电电压等级
用电设备和电网、变压器原边的额定电压: 直流电压 110v;220v;440v.为倍数关系。 三相交流电压 低压(≤1200v)为√3倍关系。 如127v;220v;380v;660v;1140v. 三相高压3kv;6kv;10kv;35kv;63kv;110kv;220kv 发电机和变压器副边的三相交流额定电压: 供电距离较短 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1.05倍。 如220v电网的发电机电压为230v。 供电距离较长 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1.1倍。 如10kv电网的变压器电压为11kv。
2、浅井供电系统
采区距地 表
100~200m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 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 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 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特征:由地面变电所、井下主变电所和采区变 电所构成三级高压供电。
四、煤矿供电系统
(地一面)变矿电井所供电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井下中央变电所
第一章 矿井供电系统

1.3 井下变电所
1.3 井下变电所
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母线一般都采用单母线分段结线,母线段数与 井下电缆数相对应.每一条下井电缆都通过高压进线开关与一段母线相连, 相邻母线之间装有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联络开关断开,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分别由下井电缆向各段母线的负荷供电.当某条电缆由于故障而退出运行 时,将母线联络开关闭合,由其他电缆保证对负荷供电.
4.供电经济
供电经济是指矿井供电系统的投资、电能损耗及维护费用尽量 少。这就要求合理地确定供电系统,优选质量高、损耗小、价格低 的系统设备,但是必须在满足上述三个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供 电的经济性。此外,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在煤矿供电设计时还应留 有扩建的余地。
1.1矿井供电概述
二.供电电压等级
1. 供电线路电压等级取决于供电的功率及供电距离。供电功率 越大,输送距离越远,需要的电压等级越高。这是因为供电功率 越大,线路中的电流越大;距离越远,线路的阻抗越大。从而使 得线路的功率损失和电压损失越大。在功率一定的条件下,提高 供电电压可减少电压及功率损失,提高供电质量和经济性。
1.1矿井供电概述
1.1矿井供电概述
1.1矿井供电概述
为确保安全生产,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要限电时,对三类 负荷可全部停止供电,对二类负荷可部分或全部停电,以确保对一类负 荷的不间断供电。
3.供电质量
供电质量是指供电电压、频率基本稳定为额定值。我国煤矿一般要 求电压允许偏差不超过额定电压的正负5%,频率允许偏差不超过正负 (0.2~0.5)Hz。频率的质量是由发电厂保证的;电压的质量是靠调整 变压器分接头、降低电源内阻抗和输电线路上的电压损失保证的。
目前,我国正进行西北电网750KV输变电示范工程建设,这是目前 亚洲最高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国内的厂家已经能够生产交流750KV 的输变电设备,这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另外 我国也有几条大功率、超高压的直流输电线路已投入运行,其中包括三 峡—常州500KV直流输电工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系统是矿井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负责为矿井提供所需的电力,同时也需要保证供电的安全性。
下面将就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进行详细的介绍。
1. 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通常包括:主变电所、分势所、第三种用电所。
其中主变电所是整个矿井供电系统的核心,它负责将来自电网的高压电能变成矿井所需的低压电能。
主变电所中通常包括变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流、电压调节设备等。
分势所则负责分势供电,将电能传输给各个矿井区域,并完成对电流的监控和控制。
第三种用电所则是根据矿井的实际需要将电能分配给不同的设备和设施,如井下照明、通风设备、提升设备等。
2. 矿井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安全是矿井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矿井供电系统必须保证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性:
(1) 电力系统的稳定性:矿井供电系统必须保证电力的稳定供应,不论是电压、电流还是频率都必须处于稳定状态。
这是因为稳定的电能供应可以保证矿井设备正常运行,从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防灾措施的完善:矿井供电系统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灾设备,如防爆电缆、防爆开关箱等。
这些设备可以在发生火灾或爆炸时及时切断电力供应,保证矿井工人的安全。
(3) 坚固的电缆及给电脱落装置:电缆是矿井供电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负责将电能传输到各个设备中。
因此,电缆必须具备足够的抗拉强度和绝缘性能,以防止电缆的断裂或漏电。
此外,给电脱落装置则负责监测电缆是否脱落,一旦发现脱落即刻切断电力供应,以保证矿井安全。
(4) 井下用电设备的防爆控制:井下用电设备通常处于特殊的环境中,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矿井供电系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与环境适应的防爆开关、隔爆箱等,以提供井下用电设备的安全供电。
(5) 供电系统的维修和检测:供电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工作,以确保供电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
维修和检测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
总结起来,矿井供电系统及供电安全是矿井生产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不仅需要保证电力的稳定供应,还需要配备相应的防灾设备,保证电缆及给电脱落装置的安全,采取防爆控制措施,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工作。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完善,才能够保证矿井供电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