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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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一、立案阶段:1. 采集证据:环境监察人员在执法前,需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采集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

2. 立案决定:根据证据,环境监察人员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立案申请,由该部门决定是否立案。

3. 立案通知:对涉案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通知其违法行为事实、法律依据等,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取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包括问询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等。

2.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撰写调查报告,详细描述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等。

3. 回执告知:将调查报告发送给涉案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申辩权利。

三、申辩阶段:1. 申辩材料:涉案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辩材料,陈述事实、提出抗辩理由等。

2. 申辩答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申辩答复。

四、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取证、申辩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处罚依据。

2. 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处罚依据,制定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事实、罚款数额等。

五、处罚实施阶段:1. 处罚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涉案当事人,告知其处罚事实、数额以及缴纳方式等。

2. 处罚执行:涉案当事人应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义务,如缴纳罚款、整改违法行为等。

附件:1. 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格2. 环境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记录表3. 环境行政处罚申辩材料模板4. 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机构或者相关部门。

2. 立案通知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涉案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告知其立案事宜。

3. 申辩权利:涉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提出申辩意见和证据的权利。

4. 处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处罚数额和具体处罚方式的法律依据。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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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保护环境需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规范和保障。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了环境监察的程序,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对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进行探讨。

二、环境监察的法律基础环境监察是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一种行政监察活动,旨在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了环境监察的权限、程序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门是行使环境监察权限和管理职责的主要机关。

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环境监察,并依法要求其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环境保护部门还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环境检测和监测。

三、环境监察程序的主要内容1. 环境监察的准备工作环境监察前,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监察计划,并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监察通知书应当明确监察的目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 环境监察的实施环境监察的实施包括对环境设施的检查、环境数据的收集、信息的调查核实等内容。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通过现场勘察、访谈、取样测试等方式进行调查。

3. 环境监察的结果处理环境监察结束后,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出具监察报告,并要求被监察单位整改违法行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被监察单位可以就监察结果提出书面回复和解释,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环境监察程序的权利与义务1. 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利环境保护部门在进行环境监察时,有权进入被监察单位的场所,查阅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对于拒不接受监察、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阻碍监察工作的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 被监察单位的义务被监察单位有义务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察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如果被监察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整改,并保证环境的良好状态。

五、环境监察程序的效果与挑战环境监察程序的实施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执法的程序

环境执法的程序

七 、告知听证
■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中的听证程 序 ,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向当事 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要求听证的可以在3日内 提出;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 ,确定 主持人 ,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 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听证 由法规处主持。
八 、送达
■ 3 、法规处在2 日内完成审查、立案程序, 报领导批准。
三 、调查取证
■ 1、执法人员对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 ,根 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 2、对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 ,需要进行环 境监测的, 由监测站出据环境监测数据或环 境监测结果报告。
■ 3、调查终结 ,制作处罚卷宗和《环境违法案 件调查报告》 ,经总队长(监督管理处或污控、 辐射)签署意见后 ,பைடு நூலகம்法规处审查。
十 、立卷归档
■ 1 、案件终结 ,办案人员应填写《 结案 审批表》 ,将案件的有关材料整理后移 交办公室 , 由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归档 。
■ 2 、案件归档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 得私自增添或抽取案卷材料。
四 、审查复核
■ 1、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卷宗由总队(监督管 理处或污控、辐射) 送法规处 ,法规处对违法 事实、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进 行审查。
■ 2、根据法规处审查意见 ,执法人员及时补充 证据 ,完善处罚卷宗。
■ 3、对证据不足 ,无法补充 ,适用法律不当的 案件 , 由法规处返回监察总队撤消处罚。
环境执法的程序
环境执法的程序
一 、现二 执立 案、调四 取审 查、复法 办审 签告 听送 执十 立 卷 归 档
一 、现场执法
■ 1、执法人员按分管范围、权限实施现场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取证。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环境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而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对于保护环境和维护公众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与监督。

一、行政执法程序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

以下是一般的行政执法程序:1. 立案调查:一旦获得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或线索,行政执法机关应立即展开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此阶段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和聆听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

2. 处罚决定:在调查取证完毕后,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决定。

此决定应当依法作出,且应正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3. 处罚执行:一旦处罚决定生效,相关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并及时整改。

二、监督机制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督机制是保障执法公正和法律规范性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1. 上级机关监督: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严格对属地行政执法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处理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上级机关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属地执法机关加强监管。

2. 公众参与:公众对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督和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行政执法机关应积极接受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案件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 第三方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也是保障执法公正的有效手段之一。

例如,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或聘请环境专家作为第三方,对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与监督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和监督,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较强的执法技巧和专业知识。

2.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罚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提高执法效果和震慑力。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一)计划管理
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
2、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现场监察计划。

(二)现场监察
1、正常;
2、异常;
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

(三)工况调查
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2、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5、现场取证;
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

(四)视情处理
1、正常;
2、异常,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对违章的,填发《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依赖于一系列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一、监察执法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监察执法计划:合理制定监察执法计划,使其能够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编制执法方案:依照监察执法计划,结合环境执法实践经验,编制执法方案。

3、组织力量:组织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依照制定的规定进行执法。

4、制定文件:编制文件、凭证和印章等。

二、监察执法的过程1、取证:执法人员应进入现场获取环境违法信息的证据,收集、记录现场情况,并经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确认签字。

2、调查:核实信访、举报、控告等环境违法案件和行为;了解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涉及的主体和违法事实等。

3、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给予合理听取、批评和建议。

4、发现违法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立即制止和处理。

5、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配合协助,并向其讲明检查情况。

6、抽样检查:按照要求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7、讯问:对涉嫌违法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和取证。

8、检查笔录: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受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得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双方确认。

三、监察执法后的程序1、出具检查笔录: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留下被检查单位或个人负责人签字;2、作出决定:按照法律法规,结合环境实际情况,依据环境保护法规作出查处、处罚、责令改正等决定。

3、执行决定: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指令进行整改。

4、监察报告:对监察结果计算进行汇总,并形成监察报告。

5、公开信息:公开监察报告,在落实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整改情况公开于社会。

以上就是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的介绍。

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各级环保执法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积极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对于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而环境执法与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起着确保环境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环境执法与监督的工作流程,并探讨其重要性及影响。

一、制定执法计划环境执法与监督的首要任务是制定执法计划。

执法计划的制定需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地区的环境问题与需求,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评估。

在制定执法计划过程中,需要了解环境执法的优先领域,确立重点执法区域,明确执法目标和任务,并合理安排执法资源。

二、信息收集与调查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的第二步是信息收集与调查。

执法人员需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与目标地区或企业相关的环境监测数据、日常检查记录、投诉举报信息等。

此外,执法人员还需要展开现场调查,走访企业负责人或从业人员,了解环境问题的具体情况,并收集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三、风险评估与监测在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后,环境执法人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测。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评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潜在风险,并确定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措施。

通过监测手段,可以及时获取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空气质量、水质情况等数据,为后续执法行动提供依据。

四、执法行动与处罚一旦确认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责任主体后,环境执法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与处罚。

这包括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罚款等手段。

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需注意法律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保护好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执行效果评估执行环境执法行动后,对于执法效果的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执法机关需要对执法行动的结果进行评估,包括对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企业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污染物排放是否减少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执法方法,提高环境执法与监督的效果。

六、协同合作与宣传教育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

执法机关需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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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

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采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

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

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对采集来的污染源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

按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所属行业类别,排放污染物的类别、规模大小、经济类别,所属流域、污染物排放去向等分类,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应广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管理。

应积极运用这些软件,以提高信息的提取速度和准确性。

另外用计算机管理还容易对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和修改。

污染源原始数据库建立后,下一步就是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结合本辖区环境的特点,找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确定目前的主要环境危害,绘制主要污染源分布图,图中不仅仅要标识出污染源的位置和名称,还应该将污染负荷标识清楚。

一般来说,在地图上标识这么多的信息很难做到清晰和具体,有条件的地方应绘制计算机图形使之成为数据库的一部分。

在此基础上,制定污染源现场检查计划。

2、污染源现场监察
这是污染源监察的第二个步骤,即按制定的计划进行现场环境监察,确定污染源排污是正常还是异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有时需要委托监测站采样分析,以获取污染源违章排污的确凿证据。

3、工况调查
工况调查是污染源现场监察中所采用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

工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2)检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3)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是实际发生的生产活动记录,从中可以反映出原材料的利用、产品的产出、辅助原材料的消耗、工艺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事故发生、生产变动等情况。

这些都很难从污染源原始数据库中找到。

(4)走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分两种情况。

一般性的查询,了解近期生产与环保活动的基本情况;针对具体环境问题进行查询,以了解问题发生的过程和性质。

(5)现场取证。

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

有实物证据,如采集的样品,有关的文字记录材料,拍摄的录像片、照片,有查询的现场笔记、录音、群众的反映等。

现场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4、视情处理
对异常情况,除依法征收排污费外,还要做出相应处理:对环境违章的填发《当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环境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以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保证违章行为得到纠正。

6、总结归档
要求按期总结污染源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
处理结果等,并写出相应的监查报告。

对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要分类归档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分为六个步骤:
1、收集信息。

要掌握辖区所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详细概况,其中包括总的数量,分类数量,分布情况,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常见违章单位和违章行为。

这类信息资料一般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环保系统内部沟通;二是通过日常现场监察获得,如监察中发现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的问题,发现的违法行为等;第三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的有关停运、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异常等的信息。

要重视群众举报,许多污染防治设施违章行为都会给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带来影响。

常见的如有的单位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使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大增加,使周围群众受到极大影响;再如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会使周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增加,群众日常生活中感到呼吸不舒服,室内外浮尘增加。

利用好这些信息,既可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监察的效率,又可及时解决社会环境热点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分类建档。

辖区内所拥有的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都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内容主要是:基本情况:所属单位及生产、经营情况,建设日期,类型,"三同时"验收技术资料等;技术参数:处理的污染物来源,成份,防治设施的原理,设计处理量和处理效果,添加药剂种类,数量,排放口情况等;管理情况:负责人,管理机构,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等;存在问题:有哪些缺陷和隐患,如哪些设备不稳定,与变化了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相适应,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和实际情况等。

违章情况:发生过哪些违章行为,处理结果等记
录情况。

3、目标管理。

按规定每年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至少计划监察和随机监察各一次。

计划监察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是按计划定期进行的,需要污染源单位做好充分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污染源单位一般要使污染防治设施在最佳状态下运转,因此反映的是最佳处理效果。

而随机监察是在污染源单位正常工作状态下,未经特别准备,反映的是通常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水平、运转情况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察。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是污染源监察的一部分,一般应与污染源监察同时进行,除非有特别需要,如有群众举报。

所以,日常监察可按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进行。

5、视情处理。

即对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6、总结归档。

将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搜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群众举报
2、现场监察
听取建设单位介绍;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

对无"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视情处理
情况正常的属于例行监察。

情况异常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
按年总结,注明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关记录、材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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