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项目部HSE奖惩管理规定
HSE考核和奖罚管理规定

HSE考核和奖罚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项目现场的HSE的管理和实施工作,使所有的承包商真正意识到HSE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星原公司阜新项目组将加大监管力度并制定处罚细则,承包商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对其进行处罚,承包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包括工期),严重时将责令停工整改或直至终止合同。
本罚则不妨碍且也不替代承包商或个人因违反施工管理程序、违章作业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等重大HSE事故所受到的法律责任或索赔。
处罚细则(1)项目组对于触犯“HSE管理程序”的直接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项目组对于严重触犯“HSE管理程序”的直接责任单位且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组将建议其更换岗位。
并不能进入项目组范围做施工作业领导工作;(4)在检查中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第一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未进行整改:罚金200元;(5)按整改要求和时间未进行彻底整改的,第二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的:罚金400元;(6)未按会议或通知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或任务的:罚金200元;(7)通知参加项目安全工作会议,无故不参加者:罚金200元;(8)未按规定及时送检安全类检测器具,超期使用的:罚金200元;(9)施工垃圾当天不及时打扫及及时清理外运;罚金200元;(10)材料堆放零乱;罚金200元;(11)材料堆放堵塞人员通道;罚金200元;(12)未经批准任意开挖或占用现场道路、消防通道,严重影响通行或施工的;罚金1000元。
(18)现场建安材料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或乱堆乱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保护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罚金1000元。
(19)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及其批复且不服从HSE部现场管理而违章施工作业的;罚金1000元。
二、对于以下条款的员工适用以下处罚办法:(1)在禁烟区吸烟:罚金100元;(2)施工现场或在设备容器内随地大小便的;罚金100元;(3)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不佩带有效证件的;罚金100元;(4)不按动火规定动火者:罚金100元;造成后果者加重处罚:罚金100-1000元;(5)特殊作业不持证上岗:罚金100元;(6)损坏消防器材,擅自拆卸损坏消防水龙带:罚金100元;(7)未准时参加项目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罚金50元,无故缺席、缺课:罚金100元;(8)随意移动、损坏安全标志:罚金100元;(9)将废油泼洒施工场地的:罚金100元;(10)操作者不按规定检查氧气、乙炔表和气带,且未按规定距离摆放氧气和乙炔气瓶:罚金100元;(11)不服从安全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罚金100元。
HSE奖惩管理规定(全)

HSE奖惩管理规定1 目的为强化HSE管理,提高职工HSE意识,制约违章,控制事故,鼓励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HSE管理的一般奖惩原则和方法,适用于FCC的HSE奖惩管理。
3 职责3.1 HSE管理者代表3.1.1 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实施HSE考核奖惩。
3.2 安全监督处3.2.1 公司HSE考核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的HSE考核奖惩。
3.3 企业策划部3.3.1 负责公司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HSE考核奖惩兑现。
3.4 人事教育处3.4.1 负责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处罚。
3.5 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3.5.1 负责建立本单位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本单位所属部门、个人的考核奖惩。
4 奖惩原则4.1 公司各级HSE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管理范围内,负责对违反HSE管理制度、规定和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单位与个人,行使行政与经济处罚权力;同时应对在施工中HSE绩效显著、做出一定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嘉奖。
4.2 HSE的各种奖惩,应以单位或职工个人的HSE考核为依据,由各级HSE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并登入相应的管理台帐。
5 奖励5.1 基金来源5.1.1 公司每年年初从当年应提产值的工资含量总额中预留一部分作为HSE奖励基金5.1.2 事故、违章及隐患罚款;5.1.3 安保基金中按比例提取的部分奖励基金。
5.2 奖励基金的使用安全监督处对HSE奖励基金实施总额控制,将每月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HSE指标考核情况反馈至企业策划部,统一进行考核。
二级单位、项目部在制定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制定HSE考核实施细则,并付诸实施。
5.3 奖励范围5.3.1 在全年HSE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5.3.2 根据当年《HSE目标管理单项承包责任书》,对承包单位进行的目标兑现奖励;5.3.3 在公司组织的重要HSE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3.4 嘉奖在危险作业环境和重点工程施工中,HSE组织管理得力,措施完善,有效实施HSE管理体系,HSE业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5.3.5 在公司开展的HSE大检查、内部审核中,HSE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3.6 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的有关人员。
《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化四建质安发[2012]165号关于下发公司《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现公司《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主题词: HSE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发附件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1.目的根据公司十二五规划发展战略目标,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明确各单位及项目部的职责,更好地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含区域分公司、直属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和直管项目部)。
各二级单位对所属项目部的HSE考核可参照本法执行。
3.管理职责3.1 公司管理层:包括公司领导层和公司各部门,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为公司HSE管理主管部门。
3.2 分公司管理层: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部)的HSE管理负全责。
分公司应安排一名副经理分管施工安全(以下简称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和一名科长或主管(以下简称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项目的HSE 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项目经理是项目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经理(专职安全员)对项目HSE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4.管理规定4.1明确HSE目标4.1.1 依据集团公司HSE管理要求和公司总HSE管理方针,确定公司年度HSE管理目标。
4.1.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公司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HSE管理年度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所属项目部。
4.2 签订HSE目标责任状4.2.1 每年年初公司召开职代会时,公司董事长与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HSE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一)。
HSE奖惩规定

HSE奖惩规定一、原则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
良好的HSE 行为是项目现场每个员工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行为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
项目认为良好的HSE业绩必须得到认可和相应的奖励,项目将按此原则实施。
要求业绩较差的承包商改进他们的工作。
同时有必要对较差的承包商给予适当的处罚。
处罚仅仅用作一种管理手段以便较差承包商改进他们的工作。
违反HSE 程序的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
这可能包括停工、警告、经济处罚或从项目现场开除。
二、奖励计划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相关规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从进度款中扣除。
如没有安全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将在项目结束时退还。
对于安全奖励,可建立“奖励与处罚基金”,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商共同监管,对安全管理执行较好的给予奖励,做到奖罚平衡(每100元罚款按扣1分计)。
按月进行评估,每个施工单位累积月罚款和每月月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综合评分。
1、对于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承包商,项目将考虑给予适当奖励。
2、对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下的承包商将给予适当的罚款。
三、处罚计划处罚并不是目的,在作出任何处罚决定前,将对所有的违章行为进行仔细的评估。
仅对屡教不改的HSE 违章行为或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如项目施工人员第一次发生的违章行为,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施工人员第二次发生的违章行为,给予警告和罚款;如施工人员第三次发生类似违章行为,将对其违章行为加倍进行处罚或是将其开除出工地现场。
违反以下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为严重违章行为。
重点关注的安全行为:1、高处作业;2、吊装作业;3、动土作业;4、受限空间进入;5、能源隔离;6、威胁、攻击管理人员。
发现违章后,将按照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建设方、监理方和该违章人员所属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共同与违章的作业人员讨论以澄清违规的情况;说明违反安全规定的严重性;违规人员已可在讨论中说明违反安全规定的理由。
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发布版本:A修改码:3文件编码:TRXSHN/AQ-JC/XZ02-2022/3/30 2022-3-30发布2022-3-30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HSE考核奖惩管理,发挥HSE奖惩激励和约束作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促进HSE管理水平提升,保障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细则。
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检维修等工作的承包商,依据合同按本细则实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HSE考核、HSE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第二章 HSE考核奖惩的原则第四条公司HSE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职责归位要求。
第五条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事件控制指标,公司党政负责人与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其内容为HSE考核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HSE考核和奖惩工作执行“贡献奖励、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突出过程管理效果,对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职、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或事故的行为给予严惩。
第七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从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按年度工资总额的1%进行计提;各单位在本单位工资总额中按比例计提,自主统筹支配。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年度奖励结余部分,分层级根据岗位安全责任、风险情况和管理难度对在册在岗员工进行全额分配奖励,年薪制管理人员不参与本奖励基金的日常奖励和年度分配。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Q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HSE考核奖惩管理的最高机构,对公司HSE考核奖惩工作全面负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审定《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HSE奖惩制度

HSE奖惩制度为了加强HSE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标准化施工.因而项目部根据冀东油田《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施工情况特修订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将作为HSE日常管理奖惩的重要依据,如有员工违反以下条款,项目部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现场安全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如违反一项者罚款50元,扣0.5分。
2、氧气和乙炔胶管与电线、电焊把线、地线不应混合交叉在一起。
如违反规定罚款100元,扣1分。
3、现场和生活区设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并保证完好;如违反一项的单位将罚款200元,扣2分。
4、在容器、塔、罐等内部焊接或切割时,应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毒烟尘;如违反一项罚款200元,扣2分。
5、高空焊接作业处下方不许有人工作或逗留,防止火花、焊渣等物落下伤人;必要时应有足够面积的挡板遮挡;如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6、电焊工不许携带带电把钳进出容器,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员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必须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7、氧气、乙炔瓶应有防碰胶圈,氧气瓶应有瓶帽以保护瓶嘴,氧气、乙炔瓶在搬运时禁止用脚踹。
如违反一项罚款50 元,扣0.5分。
8、氧气、乙炔瓶应分开存放,在一起存放的气瓶应空、饱分开。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9、乙炔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环境温度不超过40℃,不可靠近电气设备。
冬季瓶阀有可能结冰时应用40℃以下温水解冻。
违反一项罚款50 元,扣0.5分。
10、氧气瓶口严禁接触油脂,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距离不小于10m,压力表要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11、雨天应停止焊接,如要焊接,电焊工必须穿雨鞋,戴绝缘手套。
必要时工作现场设置可靠的防雨棚,否则不许焊接。
在潮湿的地方焊接,应采取干燥木板或绝缘垫板等安全设施。
项目HSE奖惩规定

项目HSE奖惩规定东岭锌业20万吨硫酸/年制酸尾气脱硫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现场HSE奖惩规定1目的鼓励HSE管理中遵章守纪、有功之人;惩罚违章违规者,促进施工现场HSE 管理有序、正常、高效。
2范围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3组织及原则3.1由施工现场HSE检查监督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HSE经理、HSE工程师等书面提出,报ENFI项目经理批准;3.2ENFI项目部、顾客、施工分包方均应建立单独的账目和基金,用于管理奖罚收支;3.3奖励原则:3.3.1顾客既可以对现场每个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也可对ENFI项目部和施工分包方单位给予奖励;3.3.2ENFI项目部既可对现场每个工作人员给予奖励,也可对施工分包方单位给予奖励;3.3.3施工分包方只对其所属现场人员给予奖励。
3.4处罚原则:3.4.1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规违行为分别由各自所属单位进行处罚;3.4.2顾客对ENFI项目部和施工分包方所属人员的违规行为不直接处罚,而直接处罚单位;3.4.3ENFI项目部对施工分包方所属人员的违规行为不直接处罚,而直接处罚单位。
4奖励细则4.1为保护国家财产,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挽救事故有功,使人员生命和财产免受重大损失。
一次奖励200~1000元;4.2在施工中,认真负责,查出或排除重大安全或设备事故隐患,避免了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损坏设备事故,转危为安成绩显著者,一次奖励100~500元;4.3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驾驶,避免了重大事故者,一次奖励100~300元;4.4针对安全施工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300元;4.5对于预防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在技术上有新的发现、创造或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者,奖励50~300元;4.6对安全检查列出的不安全因素,能积极主动组织限期进行消除、整改率达100%成绩突出者,奖励100~200元;4.7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督促落实得好,奖励50~200元;4.8发现威胁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一经核实,奖励50~200元;4.9对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方案,被有关部门采纳,或积极组织整改方案的实施,并按时消除隐患者,奖励50~200元;4.10在处理较大事故中,表现积极英勇,机智、果断,措施得当,从而缩短事故时间,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人身伤亡者,奖励200~1000元。
安全、健康与环境(HSE)管理奖惩规定

安全、健康与环境(HSE)管理奖惩规定3.1 总则3.1.1 为强化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工作,严格执行HSE管理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自然环境, 特制定此规定。
3.1.2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上所有员工以及来公司培训、实习、施工的外单位人员。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各单位所使用的分包商、供应商等。
3.1.3 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HSE管理规章制度,尽到自己的HSE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对本工作的HSE负全面责任。
所有员工对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有向上级反映、报告的责任。
3.1.4 本规定所称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厂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等。
3.1.5 本规定所称HSE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各种HSE规程、制度、规定、规范、标准、技术方案/措施等。
3.1.6 罚款从分包商进度款或HSE保证押金及供应商合同款中扣除。
•分包商须交纳HSE 保证押金:•50人以下交5000元,50-100人交10000元,100人以上交20000元。
3.1.7 奖励资金原则上从罚款中支出。
不足部分由合同部予以考虑。
3.2 奖惩管理3.2.1 对能够认真执行HSE管理规章制度、给公司HSE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分情况按规定给予奖励。
3.2.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晋级、授予HSE先进个人或HSE管理先进工作者,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3.2.3 奖励考评办法3.2.3.1 个人特殊贡献奖励,随时报批。
3.2.3.2 集体、单位HSE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由申报单位整理材料上报项目部HSE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2.4 凡违反HSE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均应承担责任,按本规定给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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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规中化第设有限公司华锦工程项目部单位和员工在华锦集团各分公司的维护保运和检修施工行为,减少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避免灾难事故发生,保障维护保运和检修活动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化第设有限公司华锦工程项目部维保或检修工程围单位和员工HSE的考核和奖惩管理。
3 总则3.1 奖罚原则教育为主,奖励处罚并举,以纠正违章、减少事故的发生为目的,使HSE 管理做到持续改进。
HSE奖罚通知单自下发之日起,责任者或单位将罚款3日交到安全管理部;逾期未交罚款者,加倍处罚,个人视情况清除出厂。
3.2 奖罚对象华锦工程项目部管理围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4 职责4.1 安全管理部职责负责HSE考核实施细则制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和罚款费用的收缴工作。
4.2 工程管理部职责负责对维保单位或班组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考核。
4.3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对维保单位或班组的服务态度和文明施工的考核。
4.4 维保单位或班组职责负责本单位或班组的HSE工作的考核并自我评价打分。
4.5 项目部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安排项目部HSE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安全管理部提出的考核意见和奖罚费用的使用意见。
5考核5.1HSE考核包括HSE管理工作的考核及事故考核。
主要针对各单位或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面进行考核。
5.2HSE管理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季度和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5.3 安全管理部日常检查和例行检查情况,计入维保单位或班组的考核结果,并将其HSE表现,计入季度考核记录,最终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5.4 各单位或班组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或班组对查出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时间进行整改,且无充分理由的,将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6 奖励6.1 凡符合下列表现之一的人员,每人每次奖励100~500元:6.1.1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伤亡、机械、设备和火灾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6.1.2 及时制止或纠正了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驾驶,避免了重大事故者。
6.1.3 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6.1.4 对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工业卫生的防尘、防毒设施有发明创造和改进,效果显著者。
6.2以上条款未包括的应奖励事项,一般每人每次奖励50~100元。
6.3 奖励原则6.3.1 符合6.1.1~6.1.4条表现之一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安全员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6.3.2 安全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安全表现优良的人员进行奖励。
7处罚7.1 违章行为处罚7.1.1格遵守中化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禁令》,违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责任人开除出华锦集团。
7.1.2 进入华锦集团厂,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安全帽不扣下颌带罚款50元/次;不穿劳保鞋罚款100元。
7.1.3 进入华锦集团厂,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包括穿钉子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袖、背心),罚款100元/次;劳保着装不整齐,歪戴安全帽,混穿,敞怀,掳袖子,挽裤脚,每人次罚款20元。
7.1.4进入华锦集团厂区,要靠马路右侧行走,不允勾肩搭背行走,不允3人以上并排行走,要排成一列行走,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7.1.5未经过项目部HSE入厂(三级)教育或未签订HSE承诺书,擅自进入厂区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未进行华锦集团分公司厂级安全教育和车间级安全教育,擅自进入装置作业的,罚款150元/人。
7.1.6未佩戴安全作业证或入场证,每人次罚款50元;特种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复印件,即从事相关作业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7.1.7禁携带火种和香烟进厂,禁在厂区吸烟。
携带火种和香烟进入装置区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在厂区违章吸烟的,每人次罚款500元,并将责任人驱逐出厂;在作业区域或休息室发现烟头、烟灰、火柴杆和打火机,由单位或班组查明吸烟者,若查不出吸烟者,则按每个烟头、火柴杆和打火机罚款20元。
7.1.8厂区防火防爆区域,禁止拨打手机,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其他区域拨打,不要在路上边走边打,违者每人次罚20元。
在厂区禁止利用手机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罚款300元/次。
7.1.9 自行车进入厂区,不要带人骑行,不要两辆以上自行车并排行走,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自行车要整齐停放在规定区域,乱停乱放,罚款20元;禁在装置骑自行车,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7.1.10禁酒后进入作业岗位,违者罚款1000元,清除出华锦集团;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罚款1000元,清除出华锦集团;无证驾驶或在厂超速行驶,每次罚款100元。
机动车辆在厂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乱停乱放的,每台次罚款50元。
7.1.11违规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入厂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7.1.12 电工、电焊工不穿绝缘鞋作业,从事手持电动工具(设备)作业不穿绝缘鞋或不戴绝缘手套,每项罚款100元。
7.1.13 砂轮作业、车床作业等不戴防护镜;女车工不戴工作帽;每项罚款100元。
7.1.14 故意损坏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1.15 不服从HSE监督员管理,辱骂HSE监督员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对情节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1.16 厂区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元/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后果的,罚款1000元。
7.2 违章作业处罚7.2.1 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对责任电工罚款100~200元;违章用电者,罚款200元。
7.2.2 无损检测作业、试压、试车、吊装等危险部位不设警戒标志或围栏,每次对班组长和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
7.2.3 天车、龙门吊、塔吊、升降机等起重设备,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并取得使用可证而强行使用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并将设备清除出现场。
7.2.4 应挂安全网而不挂,高处行走不设置防护设施,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每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7.2.5 未经审批使用吊篮,除停工整改外,对施工负责人或班组长罚款200元。
7.2.6 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罚款500元,对责任人清除出施工现场。
7.2.7 吊车、翻斗车、铲车、装载机、叉车、拖拉机等车辆上违章载人,对司机罚款100元,对乘坐者每人罚款50元。
7.2.8 违章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2.9 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或混放使用;使用不合格的压力表;使用未安装阻火器的乙炔瓶;违章搬运、使用气瓶,每项对操作者罚款50元。
烈日下气瓶无防曝晒措施,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7.2.10 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7.2.11 使用的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罩的,对使用者罚款100元。
7.2.12 高处作业及洞口与临边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施工负责人罚款300元;对洞口临边安全设施,未经批准,擅自移动,对责任人罚款300元;虽经批准,但作业完后,未及时恢复,致使存在重大隐患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7.2.13格按照《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动火作业可证,落实用火安全措施,经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安监人员确认后,可动火。
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要规,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监护人、用火人必须随身持有相应动火作业可证,动火作业可证必须放在操作岗位上。
违反《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违章动火的,每次罚款1000元,同时将责任人驱逐出厂;用火人不随身携带动火票的,每次罚款200元。
7.2.1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油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要使用防爆机具。
违反此项规定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7.2.15格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并根据分析结果选配合适的防护用品,在确认已设立了安全监护人后,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重后果的将责任人驱逐出厂。
7.2.16格执行《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手续,签发动土证并经有关单位确认签字后可进行动土作业,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违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破土作业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7.2.17若检修需要设立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票,并由检修所在区域的电工负责接电、送电,任单位和个人绝不允随意接用电源。
进入设备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规定的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要加设漏电保护器,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露天敞开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禁乱接乱设电源。
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接电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
7.2.18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要求,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隔离或安全警戒区,并由专人监护,禁止乱抛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
7.2.19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消(气)防器材及所有安全设施,禁止用生产设备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头。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用汽要经所在装置区的单位领导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禁用消防栓、消防炮作为供水源。
未经允使用装置区域的公用工程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未经可使用消防水作为供水源的,每次罚款300元;损坏安全、消防设施的,每件次罚款500元。
7.2.20 脚手架未检查验收,未挂设绿牌,作业人员上去作业,对作业人员罚款200元;私自改拆脚手架主节点处架杆或扣件,有致脚手架垮塌危险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其他拆改脚手架行为的,罚款200元;禁止脚手架架杆作为吊点进行小型吊装作业,违者对作业组长罚款200元,对作业人员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