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意

合集下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河府办函〔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的通知河府办函〔202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总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何国森市长副组长:刘东豪常务副市长庞启彪副市长何伟良副市长成员:王少锋市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谢劲辉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杨利华市教育局局长骆超市财政局局长刘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徐智敏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邵卫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金城市水务局局长冯XXX 市国资委主任何志锋市林业局局长黄伟杰河源供电局党委书记刘国才源城区政府区长刘大荣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王少锋市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常务副主任:杨利华市教育局局长副主任:刘国才源城区政府区长刘大荣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谢劲辉市发展改革局局长骆超市财政局局长刘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邵卫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冯XXX 市国资委主任吴佑宽河源中学校长叶建勋市代建局局长总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按自身职能,分工负责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工作: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教育局、河源中学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需业主承担的相关事务。

组长:杨利华副组长:钟小明、吴佑宽成员:谢永刚、马志敏、陈智能、罗超军二、征地拆迁组。

由源城区政府牵头,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土地预审等工作。

组长:刘国才副组长:疏刚、张伟岳成员:刘平原、何小敏、曹慕昕、李伟雄三、资金筹集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6•【字号】河府办[2009]119号•【施行日期】2009.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河府办〔2009〕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乘势而上、率先崛起的一个关键五年期。

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粤办函〔2009〕349号)精神,为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宏观指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遵循“生态优先,加快发展,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的发展思路,大力构建有河源特色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实施依托珠三角、服务珠三角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的合作,建立与珠三角一体化的开放型经济社会新体系;乘势而上,率先崛起,努力探索出一条山区经济社会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路,为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编制原则(一)科学发展原则。

一是在保持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四新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家电、新医药),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新型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县域经济和市直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南拓东扩北连西优”的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河源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材料之三

河源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材料之三

河源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材料之三自评分说明河源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河源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自评分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自评分他评分政府责任规划与体1.1.1 2 2制机制评估标准 1.1.1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创强”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配强教育分管领导,增强市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评分方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的得1分,未制定方案的扣1分;建立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能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困难和问题的得0.5分,未建立完善相应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的扣0.2分(扣分是在本要素满分0.5分里扣除,下同),未能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扣0.3分。

完善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的得0.5分,否则0分。

自评说明 1. 市委市政府重视教育发展,制订了《河源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源市振兴初中行动计划(2014—2017年)》、《河源市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河源市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实施方案》等方案,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2.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制定《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教育创强做出部署、指引。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同时成立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把教育发展问题列入正常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困难和问题4.市委、市政府能把教育“创强”作为民生工程列入市委“三赛”亮灯考核项目和市政府年度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创强”目标责任状,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创强”工作。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河府办[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08〕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河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河源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河府〔2007〕86号)精神,抓好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河源市贯彻〈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目标规划和2004-201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粤教基〔2007〕48号),切实解决河源市特殊教育学位紧缺问题,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在市区建设1所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面向全市招生、最后在校生达到600人左右,涵盖盲、聋、弱智儿童教育班和高中职业教育班的综合型市特殊教育学校。

规划总投入约2500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用)(见附件),工程分三期建设。

(一)第一期:2008年-2009年9月。

2008年1-4月确定学校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建设资金的筹措,8月前做好校园规划、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9月动工兴建,2009年9月第一期工程(含配套设施,下同)建设完毕,交付学校使用。

计划投入资金1100万元。

开设聋、弱智儿童教育班。

(二)第二期:2009年9月-2010年9月。

第二期工程(含配套设施,下同)建设完毕,交付学校使用。

计划投入资金800万元。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03
•【字号】河府〔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河府〔202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

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经与规划纲要及省级对口规划衔接协调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重点专项规划由规划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规划需在启动编制前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在印发前与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附件: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doc
附件-1:河源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doc
附件-2: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明细表.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3•【字号】河府办函〔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河府办函〔202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主任:谢春艳副市长副主任:叶文娟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利华市教育局局长成员:骆长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文晖市法院副院长曾少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汝荐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福民市公安局副局长钟达庆市民政局副局长陈建辉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文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燕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黎丹团市委副书记周丽娴市妇联副主席傅跃进市关工委副主任邓彬斌源城区政府副区长范志君东源县政府副县长熊超和平县政府副县长吴维红龙川县政府副县长黄少波紫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戴妮娜连平县政府副县长邱兆珣江东新区党委委员黄俊辉广师大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曾小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缪雪娜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顾问张青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队长三、工作机制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杨利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黄汝荐同志兼任。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

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5•【字号】河府[2006]54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河府〔2006〕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五日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打造“四个河源”、争创“五个城市”、完成“八大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编制这一时期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具有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河源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及《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乃至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机遇(一)“十五”时期教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各项教育改革,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我市教育事业在“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基础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2005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 1813所(其中普通中小学1579所,学前教育215所,特殊教育1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12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所,成人高等院校5所),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 660148人(其中大专学生5790人,中职学校在校生14096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640262人)。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河府办[2009]111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09〕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河源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搞好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我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范围(一)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以下称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三)范围。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舍。

二、基本原则(一)轻重缓急原则。

根据排查鉴定的结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改造的校舍,首先安排在第一年进行改造,再根据安全隐患程度的轻重,科学、合理安排第二、第三年的改造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2005-201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河府办[2005]49号
【发布部门】河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13
【实施日期】2005.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2005-2010
年)》的通知
(河府办〔2005〕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2005-2010年)》业经市政府四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河源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意见(2005-2010年)
为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粤发[2004]13号)和《河源市贯彻〈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目标规划和2004-201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河委发[2004]24号)精神,制定本规划和实施意见:
一、河源市2005-2010年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
2004年至2007年,全市普通高中毛入学率年平均递增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年平均递增1500人,在校生年平均递增4500人,2007年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40%,在校生达到58500人,市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75%以上。

2008年至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毛入学率年平均递增3.7%,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年平均递增2000人,在校生年平均递增5500人,2010年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到50%,在校生达到75000人,市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90%以上。

二、河源市2005年-2010年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普通高中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生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劳动者的双重任务。

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对优化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趋势,提高国民素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为适应高校扩招和人民群众对高层次教育的需求,我市大力调整普通高中教育布局结构,普通高中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

全市现有普通高中学校35所,在校生45190人。

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1所,市一级普
通高中学校16所,省一级和市一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普通高中总在校生的67.84%。

全市每万人口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35人。

我市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不断提高。

但是,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还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优质学位不足,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还不适应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还不平衡。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眼高标准和高质量,加大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调整力度,突破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瓶颈,开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明确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1、主要思路:
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张”并重,以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和创新为突破口,以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为重点,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初高中分离、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扩大优质普通高中的办学和招生规模,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2、主要任务:
(1)大力新建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河源市普通高中发展规划目标,到2007年,全市新建6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市区1所,每个县各1所)。

到2010年,再新建6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学校(市区1所,每个县各1所)。

(2)积极推进初高中分离,扩大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

在保证初中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先示范性普通高中,后县城完全中学和中心
镇完全中学的基本次序,有规划有步骤地实施完全中学初、高中分离。

到2007年,市区、县城完中全部实施初、高中分离。

到2010年,中心镇完全中学全部实施初、高中分离。

普通高中初、高中分离后腾出的学位全部用于普通高中的扩招,其余完全中学可视情况改办初级中学。

逐步撤销质量低下、在校生不足300人的农村普通高中学校,将普通高中学校向市区、县城所在地和经济文化较发达、交通便利、人口较密集的中心城镇集中,使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办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