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12页
安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28 第二十八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班组安全活动
培训种类及人员
29 第二十九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外来人员培训教育
培训种类及人员
30 第三十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 识 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 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 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 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 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 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 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
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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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目录
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 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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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作业
(三)…危险化学品… 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 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
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7 第三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五点 四十九分。
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 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犯罪刑责)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保障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七条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是全员参与、分类培训、多种形式。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安全生产需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第九条安全培训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师徒结对等。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和实施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安全培训教育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和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资质和经验。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及时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教育人员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教育的评估内容包括培训效果、员工满意度、事故率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根据评估结果对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安全培训教育的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的奖惩措施,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显著的成绩和突出表现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拒绝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者不遵守安全规程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一、培训目标1.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 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3. 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
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 特种设备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5. 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紧急处理技能等。
三、培训方式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和培训。
2. 制作安全教育培训视频,员工可随时观看。
3. 针对特殊工种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组织专门培训。
四、培训评估1. 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收集员工的培训反馈意见和建议。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五、培训记录1. 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2. 对于未参加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责任与奖惩1.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过程中的意外事故由负责人负责处理。
2. 对于培训效果显著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对于拒绝参加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员工,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上级部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编写)。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落实政策要求,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目标的达成。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具体责任人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培训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的水平和效果。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教育学习培训设施设备和材料教具,保证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方式第九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学习;2、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的知识学习;3、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4、其他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内容。
第十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方式主要包括:1、集中培训:集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2、分散培训:分散安排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3、外出培训:组织员工到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学习;4、网上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5、自学培训:自愿学习者可自行学习相关内容,通过考试后,由单位给予认可。
第三章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应当由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确保学员学习培训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师资力量和培训设施设备,保证学员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员能够遵守培训纪律,全面参与学习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引言安全教育培训是组织中保障员工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安全风险的发生。
为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培训内容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参与度。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和特定岗位安全培训。
4. 主要职责4.1 安全教育培训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与组织的安全风险相匹配。
同时,负责评估培训效果,提供改进意见。
4.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4.3 员工员工有责任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培训内容5.1 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是指新员工入职后进行的第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安全政策、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流程等。
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5.2 定期安全培训定期安全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周期性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更新、应急预案演练等。
培训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5.3 特定岗位安全培训特定岗位安全培训是指针对特定职位的员工进行的专项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危险作业操作、特殊设备操作等。
培训时间和内容根据具体岗位的安全风险而定。
6. 培训方式6.1 线下培训线下培训是指在培训场地、教室等固定场所进行的面对面培训。
线下培训由安全教育培训负责人组织,通过讲座、讨论、演示等形式进行。
6.2 在线培训在线培训是指基于网络平台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在线课程、视频教学、在线考试等。
在线培训具有灵活性强、时间自由安排等优势,适用于部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1. 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2. 促进职工的安全技能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3. 加强对特种工种和高风险岗位职工的特殊培训,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体系,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
2.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保障。
3. 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
4. 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培训工作,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 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的培训。
3. 特种工种、高风险岗位的特殊培训。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
5. 安全生产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五、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1. 线下培训:通过面对面的教学方式进行培训,包括讲座、研讨会、实操演练等。
2. 在线培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培训,包括网络课程、电子学习平台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的周期和频次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紧急应急预案等。
2. 定期培训: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定期计划,对职工进行常规培训,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3. 不定期培训:根据岗位需要和安全生产情况,对特定岗位和特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评估1.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果、培训效果、培训满意度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级项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从业人员是指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项目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条项目安委会副主任负责拟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转岗、复岗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证书的培训I、取证及台账建立,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负责根据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发改委或经信委等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九条项目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十条项目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项目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十三条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十四条项目将应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I。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模版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2. 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3.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4. 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培训内容1.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安全管理的法规。
2. 安全常识培训:(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常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3)安全事故防范知识;(4)职业病预防知识;(5)紧急疏散和逃生知识。
3. 应急处置培训:(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2)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流程;(3)事故伤亡人员救护知识;(4)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法。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1)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培训;(2)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视频、课件等资源。
2. 线下培训:(1)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培训;(2)开展模拟演练、应急演练等实践活动。
五、培训计划与实施1.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1)根据需要确定培训课程、时间和参与培训人员;(2)编制培训材料和教学大纲。
2. 实施培训:(1)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2)邀请专家讲师进行培训;(3)监督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3. 培训考核与评估:(1)进行培训后的知识测试或技能考核;(2)收集员工的培训反馈和评估意见,进行总结分析。
六、培训管理1. 培训档案管理:(1)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信息;(2)确保培训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 培训效果跟踪与复核:(1)定期开展培训效果跟踪调研,了解员工安全意识和知识的掌握情况;(2)根据跟踪调研结果,在必要时进行培训内容的修订和补充。
七、奖惩机制1. 表彰奖励:(1)对在安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2)发放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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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轻职业危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各类人员“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六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安全环保监督科职责:1、制(修)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3、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各类人员安全持证范围和取证及复审情况;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HSE的培训取证(复审)及备案工作;5、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汇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1、及时掌握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和转岗工人情况,并协调职工培训站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新入公司工人(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三)职工培训站职责:1、及时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3、负责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等工作;4、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及时上报安全培训情况;5、负责做好全公司HSE持证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教育。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教育培训工作;3、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的年度取证(复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及时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及员工岗位变动和持证情况;5、负责新员工的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做好基层班组新员工的班组岗位安全教育;6、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人员及时参加取证和复审培训;7、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台帐、记录,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8、确保应取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各单位和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单位及基层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安全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五)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一)国家和集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有关规章、规程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三)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三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每年需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四)典型事故案例;(五)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第十四条特种作业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作业);(三)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工程机械、公司内机动车作业等);(四)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指挥、司索、操作作业);(五)锅炉作业(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作业);(六)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氧舱维护作业);(七)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八)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燃爆危险化学品、毒性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作业);(九)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十)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十一)电梯作业(电梯安装维修、操作作业);(十二)司钻作业(作业司钻、钻井司钻作业);(十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涉药、押运作业;(十四)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取证和复审需在每年末报第二年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岗位,确需转岗的人员要按照HSE实施程序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和安全环保监督科审查。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内容和学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原岗位特种作业,应重新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审的,按作废处理。
第五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劳务合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聘用人员、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对其必须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取得《HSE上岗证》,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公司级、车间(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三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职工培训站会同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度;(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三)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四)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相关知识;(六)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二十四条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队)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一)本单位(区、队、车间、站、库)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六)安全设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二十五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一)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二)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四)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二十六条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队)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即“四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 HSE培训第二十七条 HSE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进行的普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知识的全面培训,HSE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类别分类进行,由职工培训站会同安全环保监督科、人力资源科组织实施。
全体员工都应进行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HSE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中国石化集团HSE管理体系标准;(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