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及临时工人。
四、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的原则(1)综合管理原则:企业要统筹安全、生产、经济、技术等各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2)分级管理原则: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预防为主原则:企业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安全生产隐患的预防和控制。
(4)监管为重原则: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的内容(1)一级隐患: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一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整改责任: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负责;-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2)二级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3)三级隐患: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三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五、执行和监督(1)执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安全巡查员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分类和整改。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机构、企业)及其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隐患的定义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的根源条件或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责任。
1. 一般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影响较小。
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2)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记录和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责任:(1)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3)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4)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 较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一定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管理措施:(1)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立即处置,有必要时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制定紧急的整改措施,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加强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5)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记录,及时归档并备案。
责任:(1)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处置和整改,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置;(3)相关部门:根据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同性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4)员工:积极参与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安全隐患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需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以便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与处理。
2. 概述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的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与影响范围,可以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 人员安全隐患: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身体不适等与人员有关的安全隐患;(2) 设备安全隐患:包括设备故障、设备缺陷、设备维护不当等与设备有关的安全隐患;(3) 环境安全隐患:包括污染、毒害、噪音等与环境有关的安全隐患;(4) 组织管理隐患:包括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胜任等与组织管理有关的安全隐患。
4. 安全隐患的分级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较大型和一般型。
(1) 特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极高,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不可逆转,恢复困难。
例如,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
(2) 重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难以控制。
例如,危险品泄漏、高空坠落等。
(3) 较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中等,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可控制。
例如,机械设备故障、电力线路短路等。
(4) 一般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低,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轻微。
例如,日常车辆违规行驶、办公室设备故障等。
5. 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下:(1) 特大型隐患:对特大型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____,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____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____、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____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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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
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
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安全隐患(C级)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基础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拆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深基坑无人员上下通道。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在每一项
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安质部牵头,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质监发[2015]156号)”附件“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
具体操作按一下步骤执行。
(一)排查登记
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分析、分类、分级。
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后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二)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
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
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三)防范治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如果监理、业主单位有需要,则将管理台账和制度报监理、业主单位备案。
编制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开展教育培训,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项目部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施工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对未公告与告知的一般安全隐患(C级)班前安全交底工作,项目部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四)验收销号
建立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对于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及时在台账中予以销号,并按照程序向监理、业主单位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查明原因,根据变化情况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消除期限。
三、管理考核
1、对于项目部涉及安全隐患管控的人员,将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每月的人员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2、对有重大安全隐患(A级)的分项工程未按“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进行作业的,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负责该分项工程施工的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加重处罚,处罚后不整改的班组,做违约退场处理;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对班组和负责人分别予以处罚。
对于因拒不执行“安全隐患控制方案”而造成事故的,除了在经济上予以重处外,追究其相应的各种责任。
3、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业绩突出的施工班组,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对其给予安全专项奖励;对在
安全隐患管控中业绩突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在岗位“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中加分外,在年度安全先进工作者评选、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分;对于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项目部在对其各种考核中扣分,因其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追求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