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细则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9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21日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知名品牌培育、创建和管理,加快推进全省质量品牌升级,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安徽名牌产品、安徽服务名牌(统称安徽名牌)的评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安徽名牌产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制造业等经济组织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信用好、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并按本办法予以评定的产品。
安徽服务名牌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服务业组织通过商品或劳务的服务过程为消费者提供被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的优质服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满意度和信誉度,并按本办法予以评定的服务项目。
对获评为安徽名牌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统称为安徽名牌项目。
第三条安徽名牌评定工作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以政府引导、推动、监管为保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第四条安徽名牌评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动态调整、科学公正、不收费的原则。
第五条省政府质量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全省名牌发展战略,联合省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组成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组织开展安徽名牌评定、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名推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名推办)设在省政府质量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年度安徽名牌申报指南、评定计划、评价细则等工作文件,对申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二)征集组建安徽名牌评定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三)成立专家评审组,开展资格审核、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等评定活动;(四)处理省名推委日常事务,完成省名推委交办的工作。
质量奖评审细则

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那么根据?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方法?,现制定?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那么?。
一、总那么本细那么为组织申报省质量奖提供了评价实施指南和评审规。
适用于指导、规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指导组织在创奖过程中提高其整体绩效和能力,并进展自我评价。
二、参评组织根本要求——现代效劳业〔旅游、金融、养老、物流、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等〕近三年顾客满意度均处于国或省领先,无顾客投诉。
——现代农业〔含农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产业、有机产品、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等〕、近三年质量技术标准〔如杂交、无土、温室、机械化等〕、现代化工程技术、卫星遥感遥测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进展集成化组装的应用处于国或省领先。
——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信息化产业、生物制药、新材料等〕近三年抽检合格率,出厂合格率,产品标准主要指标到达国先进或省领先。
——工业企业〔高端制造业、传统制造业〕近三年产品质量合格率均处于行业领先,未出现产品质量监视抽查不合格现象。
——建立施工业〔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等〕近三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工程质量投诉。
省其他组织其质量管理处于省领先地位或具有独特优势,具有显著的市场号召力和美誉度,执业理念先进,开展趋势良好,潜力突出。
三、评审容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容包括质量〔350分〕、技术〔200分〕、品牌〔200分〕、效劳〔100分〕和效益〔150〕五局部,总分值1000分。
〔一〕质量方面〔350分〕<一>质量开展〔100分〕——质量战略〔30分〕1.高层领导重视并亲自推动质量战略工作;〔5分〕2.确定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并将质量追求与质量开展纳入企业总体战略;〔5分〕3.制定质量战略或规划,并组织实施;〔10分〕4.实施质量战略产生近期效果和长远影响。
〔10分〕——质量文化〔10分〕1.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质量文化;〔5分〕2.积极推动质量文化建立,建立质量文化的相关制度机制,质量文化被本企业全体成员所承受,并共同遵守。
宣城市质量奖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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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质量奖是省政府在省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包括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第三条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第四条省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5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10个。
第五条省政府质量奖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对申报个人的评选标准,参照中国质量奖等评选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奖励经费应用于支持获奖后的持续改进、经验交流、推广宣传、人员培训等。
鼓励省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持续提高卓越绩效管理水平,争创国家质量管理荣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安徽省卓越绩效奖评审管理办法

安徽省卓越绩效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完善的质量激励体系,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强我省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卓越绩效奖是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设立的质量荣誉,授予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较为突出的质量、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
第三条卓越绩效奖的评审坚持自愿申报、优中选优、科学公正和不增加申报单位负担的原则。
第四条卓越绩效奖评审每年开展一次,获奖单位两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第五条省质监局设立卓越绩效奖评审委员会,由省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评审活动。
评审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设在质量管理处),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安徽省卓越绩效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含具有法人资格的在皖央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二)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GB/T19000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特殊行业应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三)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一)未取得法律、法规设定的相关资质;(二)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三)在近三年的监督抽查或监督性质的检查活动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四)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八条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九条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推荐、符合性审核、资料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省局局长办公会批准、公示。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

评奖办法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 则。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 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3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评审标准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T19579)的最新版本。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 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
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奖项
01 评奖办法
03 申报条件 05 奖励及经费
目录
02 评审标准 04 评审程序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授予安徽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 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
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适时修订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细则。
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 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安徽省内同行 业前5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安徽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六)获得市政府或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标准及奖罚办法(暂行)

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标准及奖罚办法(暂行)为适应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分,规范项目部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信用得分,为企业在招投标市场中更具竞争力,依据《安徽省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市〔2014〕34号),特制定《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标准及奖罚办法》。
一、质量信用评价对象:工程项目。
二、质量信用评价内容:项目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
三、质量信用评价分类:房建工程、市政工程。
四、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方法1、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按照《项目质量行为分项信用评分表》(表1)、《房建工程实体质量分项信用评分表》(表2)、《市政工程实体质量分项信用评分表》(表3)、《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汇总表》(表4)检查记录评分。
2、分项信用评分表(表1、表2、表3)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进度确定,并检查记录评分。
受检项目为多个工程的,可随机抽检1个或多个工程检查,但在同一分项信用评分表中记录评分。
3、《项目质量行为分项信用评分表》(表1)中的业绩加分项,仅在本季度检查时加分,在下一季度检查时不得重复加分。
分项信用评分表(表1、表2、表3)中的每个检查项目的合计扣分值不大于项目分值。
4、分项信用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分项信用得分=实得分合计分值/项目分值合计分值×1005、项目质量信用得分按照《项目质量信用评分汇总表》(表4)填写评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项目质量信用得分=项目质量行为分项信用得分×0.4+工程实体质量分项信用得分×0.66、工程施工中,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项目质量信用得分均为0分。
五、评价结果1、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得分达到95分及以上的,评价为“优良”;得分达到80-95分(含80分)的,评价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评价为“不合格”。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皖政秘〔2021〕161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积极实施先进管理方法,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为树立标杆,弘扬先进,打造安徽品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政府决定授予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家组织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周庆伍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组织和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杰、安徽神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裴兵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单位、各企业和广大质量工作者要以获奖组织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标杆示范、组织示范、人物示范、教育示范和文化示范行动,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以质量为立身之本、以管理筑生存之基,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共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夯实质量基础,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筑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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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试行)(制造业)前 言为了引导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准则。
本细则参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结合我省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质量管理的评价要求,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
本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帮助组织提高其整体业绩和能力,为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有助于组织获得长期成功,并使各类组织易于在质量管理实践方面进行沟通和共享,并成为追求卓越管理模式的一种可参照的工具。
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追求卓越管理的各类组织,为组织追求卓越管理提供了自我评价并用于安徽省质量管理奖的评价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00)GB/T19004—2000 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idtISO9004:2000)GB/T19580—2004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4 评价要求4.1领导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高层领导在价值观、发展方向、目标、对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关注、激励员工、创新和学习等方面的作为,以及组织的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4.1.1组织的领导组织高层领导应确定发展方向、完善组织的管理以及评审组织质量管理业绩。
4.1.1.1高层领导的作用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确定高层领导的作用:a)确定和展开组织的价值观、长短期发展方向及目标;在质量目标中均衡地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向全体员工、主要的供方和合作伙伴沟通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质量目标;确保双向沟通。
b)创造有利于授权、主动参与、创新和快速反应的环境,促进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的环境;恪守诚信经营等道德规范,并影响组织的相关方。
4.1.1.2组织的管理组织的管理应致力于以下关键因素:a)组织行为的管理责任。
b)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保护。
4.1.1.3质量管理业绩的评审组织应从以下方面评审其质量管理的业绩:a) 高层领导评审组织的业绩和能力;并通过评审来评价组织的成就、竞争绩效以及长、短期目标的进展;以及通过评审来评价组织的应变能力。
b) 高层领导定期评审质量目标及目标的实现结果。
c) 高层领导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落实改进的要求,并识别创新的机会。
d)评价高层领导的管理业绩;运用组织评审的结果改进高层领导及领导体系的有效性。
4.1.2 社会责任组织应确定其在履行公共责任、公民义务及恪守道德规范方面的做法。
4.1.2.1公共责任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确定如何履行其公共责任:a) 明确组织的产品、服务和运营对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公共卫生等社会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b) 预见和应对公众对组织的产品、服务和运营中当前和未来对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隐忧。
4.1.2.2道德行为应确保组织行为符合诚信准则等道德规范:并确定其道德行为的主要过程及测量方法和指标。
4.1.2.3公益支持组织应积极地支持公益事业,确定重点支持的公益领域并积极参与。
4.2战略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制定、部署及其进展情况。
4.2.1战略制定组织应制定战略,确定战略目标,包括如何提高组织的竞争地位、整体管理业绩,以及如何使组织在未来获得更大的成功。
a) 组织应确定其战略制定过程、主要步骤及长、短期计划时间区间。
b) 组织应确保制定战略时考虑下列关键因素:——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以及机会;——竞争环境及竞争能力;——影响产品、服务及运营方式的重要创新或变化;——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方面的优势和劣势;——资源重新配置到优先考虑的产品、服务或领域的机会;——经济、社会、道德、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方面的潜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组织特有的影响经营的因素,包括品牌、合作伙伴和供应链方面的需要、组织的优势和劣势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相关因素。
c)组织应确定战略目标实现的时间期限和对其进行调整的控制要求。
4.2.2战略部署组织应确定战略规划的制定与部署,包括质量管理业绩的预测。
4.2.2.1战略规划的制定与部署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确定将战略目标转化为战略规划并实施。
a) 制定和展开战略规划以实现关键战略目标,包括主要的长、短期计划、关键的人力资源计划,以及在产品和服务、顾客和市场以及运营方面的关键变化。
b) 配置资源以确保战略规划的实施。
c) 监测战略规划进展情况的测量方法。
4.2.2.2管理业绩预测组织应根据所确定的管理业绩测量指标对业绩进行预测,并将所预测业绩与竞争者的预测业绩相比较,并调整战略规划。
4.3顾客与市场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确定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和偏好,建立顾客关系的方法;确定影响赢得、保持顾客,并使顾客满意、忠诚的关键因素的方法。
4.3.1顾客和市场的了解组织应确定顾客和市场的需求、期望和偏好,以确保产品和服务不断符合需要并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
a) 确定顾客群并考虑竞争者的顾客及其他的潜在顾客。
b) 确定关键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并将这些信息用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营销、过程改进和其他业务的开发。
4.3.2顾客关系与顾客满意组织应建立和完善顾客关系,以赢得和保持顾客,增强顾客忠诚,吸引潜在顾客,开拓新的商机,并确定和应用适用的顾客满意测量方法测定顾客满意,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4.3.2.1顾客关系的建立组织应从以下方面建立与顾客的关系:a) 满足并超越其期望,提高其满意程度。
b) 明确顾客查询信息、交易和投诉的主要接触方式,并将顾客要求传达到组织内有关的每一位员工和过程。
c)明确组织的投诉管理过程,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4.3.2.2顾客满意的监视组织应从以下方面监视顾客满意:a) 确保监视能够获得可用的信息。
b) 对顾客进行产品、服务质量跟踪。
4.4资源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高层领导为确保战略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为价值创造过程和支持过程所配置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及其他的财务、基础设施、相关方关系、技术、信息等。
4.4.1人力资源组织应根据战略规划和目标,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工作系统、激励机制、员工培训与教育体系,以发挥和调动员工的潜能,并营造充分发挥员工能力的良好环境。
4.4.1.1工作系统a)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组织应对其工作和职位进行组织、管理,以促进组织内部的合作,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组织的授权、创新,完善和发展组织的文化。
组织的工作系统应听取和采纳员工、顾客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在不同的部门、职位和地区之间,组织应实现有效的沟通。
b)员工绩效管理系统组织应建立促进提高工作绩效的员工绩效管理系统(包括员工绩效评价、薪酬和奖励等)。
组织应制定员工绩效激励政策,实施员工绩效的评价与考核。
4.4.1.2员工的学习和发展组织应通过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促进组织整体目标的实现,并为提高管理业绩做出贡献。
a) 员工的教育、培训在分析各种需求与员工现有能力的基础上,组织应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员工的教育、培训计划。
组织应针对不同的岗位和职位实施以增强追求卓越的意识、提高技能、实现顾客满意为核心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员工以多种方式实现与工作和职业发展、技能提高相关的学习目标。
组织应结合员工和组织的管理业绩,评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b)员工的职业发展组织应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和主动性,应帮助员工实现学习和发展目标,并对包括高层领导在内的所有员工的职业发展实施有效的管理。
4.4.1.3员工的权益与满意程度组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员工参与的氛围,维护全体员工的权益。
a) 工作环境——组织应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等条件;——组织应确保对工作场所的紧急状态和危险情况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应对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实施科学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对活动成果进行评定、认可,以提高员工参与程度和积极性;b) 应确定对员工的支持和员工满意程度组织应确定影响员工权益、满意程度和积极性的关键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不同员工的影响。
应根据不同员工的需要,为员工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支持。
高层领导应调查、了解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积极的反馈和处理,应规定评估方法和指标,以测量员工的权益、满意程度和积极性。
4.4.1.4员工的能力组织应确保员工具备实现战略目标所需的能力,并对组织当前和未来的员工能力需求与现有能力进行比较分析。
4.4.2财务资源组织应确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供给以实现战略目标。
4.4.3基础设施在考虑组织自身和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同时,组织应确定和提供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a) 根据组织过程管理的要求提供基础设施。
b) 制定并实施基础设施的预防性和故障性维护保养制度。
c) 制定和实施更新改造计划,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的技术水平。
d) 预测和处置因基础设施而引起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4.4.4信息组织应配备获取、传递、分析和发布数据和信息的设施,并建立和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软硬件系统。
4.4.5技术组织应对其拥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并与同行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为制定战略提供充分依据,以国际先进技术为目标,积极开发、引进和采用适用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标准,提高组织的技术创新能力;制定技术开发与改造的目标和计划,论证方案,落实增强技术先进性、实用性所采取的措施。
4.4.6相关方关系组织应建立与其战略实施相适应的相关方关系,特别注意与供方和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和促进双向交流,共同提高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4.5过程管理本条款用于评价组织过程管理的主要方面。
组织的过程分为价值创造过程和支持过程。
4.5.1价值创造过程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顾客创造价值,并取得经营成功、业务增长和实现组织增值的主要过程。
4.5.1.1价值创造过程的识别组织应识别并确定主要产品、服务及经营全过程的价值创造过程,分析这些过程对赢利能力和组织取得成功的贡献。
4.5.1.2价值创造过程要求的确定组织应确定价值创造过程的要求,确保这些要求清晰并可测量,必要时在全部要求中确定主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