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巡查制度
行政巡查制度

行政巡查制度1. 引言行政巡查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民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与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巡查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实施方法。
2. 背景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或监督不力等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可能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的实现。
因此,建立健全的行政巡查制度势在必行。
3. 目的行政巡查制度的目的是多方面的: - 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其依法履职。
- 防止滥用职权、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 促进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的实现。
4. 内容行政巡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巡查对象行政巡查的对象包括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中央行政机关可以对地方行政机关进行巡查,地方行政机关可以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巡查。
4.2 巡查频次根据需要,制定巡查频次,确保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全面、及时有效。
一般来说,中央对地方的巡查频次较高,而地方对下级的巡查频次相对较低。
4.3 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等问题。
- 行政机关是否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是否存在服务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
- 行政机关是否正确执行上级指示和决策部署。
- 行政机关是否规范管理内部事务,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
4.4 巡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巡查: -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 派驻巡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 抽查工作文件和数据。
- 接受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5. 实施方法为了确保行政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 建立健全行政巡查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巡查的程序和要求。
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5篇)

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及时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港口行政与水路交通运输进行行政监察,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港政、运政监察员在巡查时须____人以上,且每月巡查不少于六次。
巡查中对发现的违章情况应及时向巡查责任人报告,责任人应当及时依法制止并向所里汇报。
第三条。
港政、运政监察员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法案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所里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的予以立案查处,对办案情况及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建立巡查台帐制度和督察台帐制度,做到每次巡查时间、范围、人员和情况等内容有记录。
第五条。
巡回检查中,应积极宣传《港口法》、《湖南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等法规,提高公民法律知识。
第六条:巡查主要内容:1、在管理范围内的进、出港船舶违反法规的行为;2、各码头、企业违反法规的行为;3、擅自取水、设置渡口、码头的违反法规的行为;4、.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港政、运政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注意仪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第八条。
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二)第一条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
第三条局水政法规处负责对局属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第四条使用统一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的《ⅩⅩ市实施行政许可统计报表》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的《行政处罚统计报表》。
第五条每半年作好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一)实施主体;(二)实施数量;(三)实施程序;(四)重大许可备案;(五)监督检查。
第六条每半年作好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一)实施行政处罚种类、数量、金额;(二)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三)处罚执行情况;(四)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五)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六)处罚监督情况。
第七条每年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第八条每年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人数、时间和内容。
学校行政领导巡查规定

学校行政领导巡查规定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巡查目的1. 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3. 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巡查范围1. 教育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2. 校园基础设施: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校园道路等。
3. 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
4. 校园环境卫生:绿化带、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等。
5. 学生活动:各类社团活动、运动会、文化节等。
三、巡查时间1. 日常巡查:每日上课时间前后、课间休息时间、晚上就寝时间等。
2. 特殊时期巡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重要活动期间等。
3. 突发情况巡查:遇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巡查,确保师生安全。
四、巡查内容1. 教育教学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教学环境是否整洁,教学秩序是否井然。
2. 校园基础设施: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校园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食品安全是否合规,交通秩序是否良好,网络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4. 校园环境卫生:环境是否整洁,卫生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5. 学生活动:活动组织是否有序,学生参与是否积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巡查流程1.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地点、内容等。
2. 开展巡查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
3. 巡查反馈: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提出整改要求。
4. 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巡查反馈,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 巡查总结: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巡查人员1. 学校行政领导: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等。
2. 教职工:教师、辅导员、后勤工作人员等。
3. 学生:学生会、社团成员等。
正中行政人事巡查制度

行政人事巡查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岗位工作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人事巡查制度在改善工作和加强执行力建设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条巡查内容
1、巡查由行政副总牵头,人事经理、行政主管具体负责;巡查采用不定时检查形式,原则每周三次(行政主管2次、人事经理1次)。
2、巡查范围为企业日常工作涉及的内容,包含考勤、员工形象、专柜形象、岗位履职、氛围管理、突发事件、标识管理、设备管理、维修管理、仓库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清洁卫生、公共区域、制度执行等十四个方面。
3、巡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各部门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内安排解决。
4、巡查内容做到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整改后有“回音”,并在月度例会予以通报或公告栏上公告。
第三条结果处理
1、巡查记录作为绩效考核参考的依据。
2、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经多次提示责权人仍未解决或解决无果,将对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行政巡查管理制度

行政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巡查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巡查管理效率和监督力度,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根据《政府法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巡查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实施巡查、稽查和考察,并进行监督、检查的管理措施的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巡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第四条行政巡查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内部监督,保障被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巡查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巡查机构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巡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巡查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制定行政巡查年度计划,并报领导审批;(二)组织对被巡查对象进行巡查、稽查或考察,并进行监督、检查;(三)协调和解决巡查中的问题和纠纷;(四)组织开展行政巡查管理工作的培训和考核;(五)定期向上级报告行政巡查管理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第七条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巡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规范管理。
第八条巡查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第三章巡查程序和要求第九条行政巡查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公权利,并保障巡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巡查前,应当准确了解被巡查对象的情况,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巡查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巡查计划和巡查对象。
第十二条巡查过程中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侵犯被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被巡查对象的财物。
第十三条巡查过程中,应当保护巡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巡查完成后,应当及时对巡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报上级审核。
第四章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巡查工作应当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确保行政巡查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城管日常巡查制度

城管日常巡查制度一、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和罚款单据,明确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管理职责进行巡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
四、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其中违法建筑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发现并查处。
五、行政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先出示证件,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七、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由专人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其他票据。
八、行政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十、行政执法人员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一、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各类文书报表,文书要及时归档。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对分局执法人员、协管员的考核,严明奖惩,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本制度。
一、执法巡查的主要内容执法巡查的内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XX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2007]77号)规定的职责进行。
主要由分局执法一、二、三中队负责巡查。
执法一中队:主要负责对城市“六乱”行为(乱扔吐、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乱摆卖)、泥头车污染道路、生活噪音污染以及市政绿化管理方面违规行为的巡查。
街道巡查管理制度

街道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街道巡查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巡查管理的基本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巡查管理行为,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提高巡查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三条街道巡查管理应秉持服务大众,维护城市整洁、安全、有序的宗旨,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的理念,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容市貌。
第二章行政组织第四条街道巡查管理单位坚持“三个一体”的原则,即定期、不定期和事件巡查相结合,兼顾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
第五条街道巡查管理单位的职责包括:(一)负责落实街道巡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街道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二)负责制定并实施街道巡查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三)建立健全巡查管理档案和信息库,及时掌握巡查情况和问题,并妥善处理;(四)加强巡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五)定期组织对巡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
第六条街道巡查管理单位的组织架构: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员,下设若干科室,具体职责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巡查管理中心是街道巡查管理单位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巡查管理日常工作的安排和指导,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街道巡查管理单位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巡查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九条巡查管理单位的副主任分工负责巡查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协助主任做好巡查管理工作。
第十条巡查管理中心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巡查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安排和指导巡查管理工作;(二)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街道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三)加强对巡查管理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四)组织对巡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巡查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巡查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安排巡查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日常巡察管理制度

日常巡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日常巡察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和良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普通职工等,特别是对于工作环境要求高的岗位,巡察管理要求更加严格。
第三条巡察管理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廉洁奉公、公正文明的原则,保证巡察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条巡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工作与个人之间的平等互惠原则,对于巡察工作不力或者监督管理不当的人员,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条巡察管理工作要求全面、细致、严格,确保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巡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勇于纠错、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经得起检验。
第七条巡察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部门为巡察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的落实情况。
同时,各个部门和岗位也要配合巡察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巡察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八条巡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巡察管理工作的实施规范和要求,让所有员工都了解并接受监督管理。
第二章巡察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九条巡察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包括:对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秩序等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调查和解决等。
第十条巡察管理的工作方式有多种,包括随机巡查、定期巡查、专项巡查等。
具体巡查方式由巡察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
第十一条巡察管理工作要求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要服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积极配合巡察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十二条巡察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巡察管理意识,促使员工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并且树立正确的巡察管理观念。
第三章巡察管理的具体流程第十三条巡察管理的具体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巡查计划制定、巡查任务下达、巡查工作执行、巡查结果反馈、巡查问题整改等。
第十四条巡查计划制定时,巡察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保证全面、全员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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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巡查制度
行政人员是学校的管理者,是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督促执行者。
因此,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处处事事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来要求自己,带领教职员工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一、巡查职责与分工
1、各行政人员实行巡查教师教学各种活动和学生学习日常生活的制度。
行政人员根据分工侧重巡查自己职责范围的情况,并作好记录。
值日当天应按《行政巡查日常规》进行全面巡查。
2、校长全面巡查学校各种情况。
3、政教主任主要巡查两操;巡查上学放学时间秩序、值日教师、值日班干到岗值日情况;巡查各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巡查各班课间、课堂纪律。
4、教导主任主要巡查早读、两操、教师上课、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考试、竞赛等教学相关情况,并做好典型记录。
5、后勤主任主要巡查门卫、食堂打扫卫生情况、全校清洁卫生情况,并做好典型记录。
6、大队辅导员巡查主要职责是督促值日学生出色完成当天的值日任务,公正合理地评分,督促播音员按时优质播音。
二、巡查日常规
1、早上7:00前到校,查各班教室门是否打开。
2、查完教室门后,就到一楼操场督促学生进教室,不允许在操场玩耍、打球,等值日组长到后把操场看管任务交给组长。
3、7:15巡查各楼层教师值日情况,记录是否迟到、未到岗或不负责情况。
4、7:30巡查早读教师到班情况,记录是否迟到、无人或不负责情况等。
5、7:50后到食堂检查班主任未跟班吃早餐情况并记录。
中午检查班主任是否跟班吃饭并记录。
6、检查教师上课是否迟到、无人、上课学生纪律、有没有体罚学生情况等并记录。
7、课间操检查各班路队是否整齐,有无班主任带队,检查全体教师跟操情况、带校牌情况并记录。
8、中午检查路队是否整齐、有没有班主任带队并登记评分(无班主任带队记在大事记中)。
9、每个课间及午休时间检查值日教师值日情况,在负责与否栏要记录情况,如迟到、未到岗,坐着、看书、改作业、玩手机等。
10、下午放学时必须到一楼操场维持秩序,督促值日组长查路队,查完路队维持操场秩序。
禁止学生随意在校逗留,做好校园清场工作。
11、下班前要整理好巡查记录交校长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