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考核奖惩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考核奖惩制度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工程也成为了城市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确保城市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考核制度1. 考核内容园林绿化工程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规划与设计:考核项目的规划与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科学;(2)施工过程: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3)工程质量:考核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4)工程进度:考核工程的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5)安全生产:考核施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6)环保措施:考核施工单位是否有效采取环保措施。
2. 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考核;(2)临时考核:如果出现重大问题或事故,需要对工程进行临时考核;(3)考核方式:考核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方式。
3.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2)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3)相关监管部门及个人。
2. 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奖牌等;(2)精神奖励:如表彰信、荣誉称号等;(3)其他奖励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奖励。
3.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应当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2)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3)相关监管部门及个人。
2. 惩罚方式(1)警告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2)经济处罚:罚款、停工整顿等;(3)行政处罚:暂扣资质、吊销资质等;(4)其他处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 惩罚标准惩罚标准应当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惩罚。
四、监督管理1. 监督主体园林绿化工程考核奖惩制度的监督主体应当包括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业主单位等各方。
2015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金
伟
男 男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1969年4月 1980年8月 1977年10月 1974年5月 1981年9月 1969年11月 1984年1月 1981年7月 1977年11月 1979年7月 1981年8月 1968年7月 1985年5月 1977年1月 1974年12月 1981年10月 1967年6月 1966年9月 1966年12月 1972年2月 1981年9月 1969年11月
方丽翠 刘学红 李其庄 孟庆保 宋庆柱 陈黎明 周国有 许 亮 傅建强 叶大责 温金发 付孔利 房立彬 陈永洪 林瑞君 吴水枋 赵业礼 李运国 杨 方 明 伟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葛映川 唐文锋 鲍崇毅 潘晓华 刘大将 吴 杨 谢 艳 敏 军
2015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李广清 陈志祥 林 管 李 勇 炜 强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男 出生年月 1972年8月 1969年6月 1982年7月 1981年8月 1968年12月 1979年9月 1982年4月 1976年7月 1979年10月 1970年11月 1978年7月 1976年11月 1981年1月 1980年5月 1982年3月 1980年11月 1978年11月 1982年4月 1979年5月 1974年6月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无 工程师 无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第 1 页 任职单位 深圳市北林地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雍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彬绿园林有限公司 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华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绿化公司 广东粤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湖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浙江双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三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金庐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春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楷腾物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园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兴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YL2015001 YL2015002 YL2015003 YL2015004 YL2015005 YL2015006 YL2015007 YL2015008 YL2015009 YL2015010 YL2015011 YL2015012 YL2015013 YL2015014 YL2015015 YL2015016 YL2015017 YL2015018 YL2015019 YL2015020
园林工程奖惩管理制度

园林工程奖惩管理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励在园林工程中,优秀员工是公司的宝贵财富,为鼓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公司将设立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每月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奖励500元奖金以及一定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优秀能力和态度。
2. 完工质量奖励为提高团队的整体施工水平和完成质量,公司将设立完工质量奖励制度。
每月评选出一次完工质量最佳的项目组,奖励1000元奖金以及一定的奖励物品,以激励团队在工程施工中精益求精,力求完美。
3. 创新提案奖励在园林工程中,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建议和方案,公司将设立创新提案奖励制度。
每季度评选出最具创新性的提案,奖励2000元奖金以及一定的奖励物品,以鼓励员工积极思考、勇于创新。
4. 专业技能提升奖励园林工程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员工的专业技能直接影响着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为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公司将设立专业技能提升奖励制度。
每季度评选出一名技能水平最高的员工,奖励3000元奖金以及一定的培训机会,以激励员工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二、惩罚制度1. 违规行为惩罚在园林工程中,员工的违规行为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为确保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公司将设立违规行为惩罚制度。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员工,将给予警告、扣减工资或者停职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严守规章制度。
2. 质量问题处理惩罚园林工程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任何质量问题都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严格要求员工保证工程质量,公司将设立质量问题处理惩罚制度。
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受罚、项目组降级或者罚款等,以警示员工勿因小失大。
3. 安全事故处理惩罚园林工程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带来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为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公司将设立安全事故处理惩罚制度。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员工和项目组,将给予严厉的处理,包括停工整改、责任人停职或者罚款等,以警示员工要时刻注意安全,不能掉以轻心。
园林绿化评标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做好评标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 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制定本评标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第三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1)、宣布评标委员会组成(2)、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3)、初步评审(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4)、详细评审(合同条件评审、偏差情况评审、评标价计算);(5)、得分汇总、排序;(6)、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7)、通过评标报告。
第三章初步评审第五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和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资格如果低于招标公告要求水平、达不到招标项目要求,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有单位公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中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形式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给代理人,其授权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6)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明确的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穗林业园林通[2011]204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1〕204号)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管理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市函〔2009〕33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在我市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的相关企业,开展专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工作。
一、建设目标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是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的一项专业评价体系,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主导制定,评价对象是所有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的本地企业以及在本市承揽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的企业。
通过对企业在工程投标及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以及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活动和行业监督管理,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和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价内容及评价主体由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搭建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和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信息系统平台,组织各评价主体定期开展诚信综合评价,最终评价诚信分数在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定期公布,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及招投标活动。
第九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奖项评审规则

第九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奖项评审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报表彰第九届园博会先进单位个人,北京等15个城市获特别贡献奖。
百分百证书挂靠网的编者了解到为保证第九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评奖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根据有关竞赛章程规定,制定相应奖项的评审规则。
一、评奖范围所有参展城市、单位和个人均有资格参与评奖。
二、评奖原则(一)评奖委员会的评奖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评奖采用每个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凡参加园博园展园设计或建设的人员一律不参与评奖工作。
(四)评奖过程公正、公开、公平。
三、评奖组织为保证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共同成立“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评奖专家由评奖委员会推荐,经园博会组委会审定后,组成评奖组。
(一)评奖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各专项评审组开展评比工作,并对所有项目的评比结果进行总评。
评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定评奖办法及评奖标准;2、检查评奖程序,监督评奖过程;3、审定评奖结果。
(二)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评奖委员会下设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竞赛与评奖具体组织工作,职责如下:1、起草竞赛和评奖有关文件;2、收集和整理各参展单位参赛信息;3、组织协调评奖委员会召开会议和开展工作;4、汇集和统计评奖成果;5、编写《竞赛与评奖工作总结报告》;6、确定评奖专家组人员名单。
四、奖项设置部颁奖奖项(一)特别贡献奖、特别成就奖1、特别贡献奖:连续7届参加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城市,其中北京市因为建设中国园林博物馆而单独颁发特别贡献奖。
2、特别成就奖:连续4届参加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并获得综合大奖和金奖的城市。
(二)组织奖评奖对象:省、自治区住建厅和各城市人民政府,奖项设置为:1、特别组织奖2、优秀组织奖3、组织奖(三)先进集体奖:各参展城市按要求推荐,最终每个参展城市评选1个;(四)先进工作者奖:奖励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园博园承建单位的优秀个人。
第八届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风景园林奖评选要求(译文)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IFLA-APR)第8届风景园林奖评选要求(2011)刘晓明雷晨译I. 背景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大会(后又被称为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东区)于里加,拉脱维亚(2002年10月)举办以来,已经历时7年之久。
这次大会做出了一个主要决定,就是为亚太区优秀的风景园林实践项目设立年度奖项。
亚太地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方。
它不仅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众多种族和宗教,还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并有着广阔的生物多样性。
作为农业活动的发源地,亚太区已经孕育出了许多不同的文化。
世界许多地区的风景园林行业正经历着快速的变化,对于这种全球化现象亚太地区也毫不例外。
风景园林行业现在已经广泛涉及多门学科,它与环境、人类聚集地以及人类活动都相关。
行业活动的范围也已经从保护某种独特树种延伸到全球范围内的生存环境和地球自然资源的设计、规划、管理和保护。
奖励计划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并提高其知名度,现在这对行业仍然是十分有效和关键的。
这项竞赛或许会成为传达所有相关的新职责的最重要的工具。
竞赛必须保持为最优秀的从业者和他们所做出的工作授予荣誉,还应该利用这次机会来帮助业内人士,让他们可以参与、体验和理解职业实践中正在发生的改变。
我们最大的资源就是获得了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因此我们有责任与会员以及那些对风景园林行业感兴趣的人们共同分享这些知识。
II. 目标2002年设立第一个奖励计划的目标如今仍然是十分有效的。
我们希望尽最大的努力看到更多的风景园林师参加这一年一度的盛事,并且汇集大批来自亚太区以及世界各地的风景园林师。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后简称IFLA亚太区)2011年奖励计划的目标:•鼓励并奖励IFLA亚太区风景园林师的杰出项目案例,特别是文化景观领域•采用合理的步骤提高亚太地区风景园林行业和实践的认可度•鼓励并促进环境设计、保护与管理。
•通过IFLA亚太区会员的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创造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意识。
风景园林专业竞赛汇总

风景园林专业竞赛汇总一、国际竞赛1. IFLA国际学生设计竞赛IFLA国际学生景观设计竞赛(IFLA International Student Design Competition)由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IFLA)主办,每年举办一次,在IFLA世界大会(IFLA World Congress)期间公布获奖作品,是全球最高水平的景观设计学专业学生设计竞赛。
竞赛委员会每年在前一年年末发出竞赛通知,确定竞赛题目。
所有的参赛者,如果其作品满足规定的参赛作品要求,将获得一份参赛证书。
对于给予竞赛大力支持的大学、学院或其他机构以及获奖者参赛时所在的单位将给予褒奖。
举办初始年份:1963举办方: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参赛者要求:必须是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承认的景观设计学专业的学生,可以以个人形式或者以小组为单位参加。
每个参赛者或每个参赛的设计小组只能有一份参赛作品。
如果参赛小组成员所学的专业交叉,景观设计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是该设计小组的组长。
每个参赛小组的人数不应超过5人。
如果与评委有同事、亲戚或其他关系者都不能参加竞赛。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IFLA奖(IFLA Prize)奖金:3500美元及证书二等奖1名兹威·米勒奖(Zvi Miller Prize)奖金:2500美元及证书三等奖1名优秀奖(Merit Award)奖金:1000美元及证书2.IFLA亚太区大学生设计竞赛举办初始年份:1963举办方: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SLA)参赛者要求:风景园林专业或相关专业(限尚未开设正式风景园林专业的学校或国家)大学生均可参赛。
可以个人或设计小组的形式参赛提交作品,但每位学生或设计小组只可提交一份作品。
欢迎组成多学科的设计小组参赛。
设计小组的组员数量不应超过5位。
评委的专业性合作者、公司职员和三代以内近亲属不能参赛。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500美元和获奖证书二等奖 2名,奖金1000美元和获奖证书三等奖 3名,奖金500美元和获奖证书评委奖 10名,获奖证书3.中日韩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举办初始年份:1997举办方: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日本造园学会、韩国造景学会参赛者要求: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校的风景园林类专业【包括园林、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方向)、设计学(环境艺术方向)、建筑学(风景园林方向)、旅游管理(规划方向)】的本科生和硕、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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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开展科技评奖的精神,遵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施工的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新材料的应用,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与“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设大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
第二条、“优秀园林工程”奖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设立的行业学会荣誉奖,评选对象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会员单位在我国境内承建并经一年管护期后已交付使用的园林绿化或园林古建工程。
第三条、“优秀园林工程”奖项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并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推荐。
第四条、“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按照节约精神办事,在评审过程中不收取申报费、评审费。
第五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园林工程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是新建项目,要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的项目,要求新建、维修的古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七条、申报“优秀园林工程”奖的项目应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竣工3年以内,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每个会员单位提交一个项目参评,但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二个项目参评,过2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三个项目参评,但须提供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复印件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九条、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开展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评选活动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金奖(最高奖项)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
第十条、参评单位请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评审办公室当年发出的关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
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下载,旧表无效,用A4纸正反面打印。
第十一条、申报单位必须按填写说明逐页逐项填写,如有漏填,则视为无效。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与其它资料分开装订);
(2)申报材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工程平面图、种植图和竣工图(如图纸太多,可提供重要节点部位的图纸)各一张;
(5)工程概况介绍,重点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重点和难点;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详细说明;
(7)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特点(如工程重点部位、植物景观、园林小品、水景等)的彩色照片(规格6吋、1000万像素以上)20张(在照片背面编号,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注:第(5)~(7)项均须提供电子版(光盘)。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必须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表内栏目要求逐栏填写,加盖公章栏须签署评价意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
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第十四条、以上申报材料的打印稿,统一为A4规格,提交时按顺序装订成册。
资料册、光盘须与《申报表》一起,按当年评优通知要求截止时间前提交至评选办公室。
五、参评费用
第十五条、凡按期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免收申报费。
获奖单位须缴纳证书、奖牌工本费。
六、工程复查
第十六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工程现场复查。
复查小组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选派专业人员3-4人组成,请受查单位选派1名主持或熟悉该申报工程的专业人员配合工作。
复查时间由评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受查单位。
第十七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承建单位汇报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重点说明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水平。
复查小组可查看工程各项内容和部位,承建单位不可回避或拒绝。
(三)复查小组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时,承建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书和工程验收备案表原件、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及管理资料。
(五)复查小组对复查工程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七、工程评审
第十八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聘请熟悉园林工程业务的专家组成。
第十九条、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二十条、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二十一条、评审结果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公示二周后,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发文生效。
八、奖励
第二十二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优秀园林工
程”奖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奖工程、获奖单位和获奖证书编号统一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负责组织编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项目集锦》纸质出版物或电子书,向业界和社会宣传介绍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主持“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个人会员的,可参加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按照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规定,每个会员单位可免费申请15名个人会员)
九、纪律
第二十五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和伪造获奖证书。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已经获得“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
2015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