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合集下载

关于《公园城市评价标准》的编制

关于《公园城市评价标准》的编制

关于《公园城市评价标准》的编制公园城市建设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城市建设新模式,为中国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方向。

为实现公园城市美好愿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积极响应地方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需求组织编制了团体标准《公园城市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研究确定公园城市的内涵、特征与宗旨目标基础上,构建包含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生活服务、安全韧性、特色风貌、绿色发展、社会治理7个方面的公园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公园城市建设3个层级目标指引下的具体建设内容、要求及预期成效。

对《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意义、基本思路进行阐述,对其主要内容及重点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为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者把握城市新发展理念及实施对策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参考。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指引下的公园城市建设是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但作为新生事物和行业热点,公园城市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如何准确把握“公园城市”的内涵和边界范围,细化和分解公园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地有序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亟须有相关政策与标准规范予以指引。

《标准》编制在专题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全国不同地区广泛调研,尤其是对成都、咸宁、扬州、厦门等先行先试城市进行重点调研,综合考虑了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下各地城市突出存在的现状问题和未来发展需求,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可实施导向进行梳理,突出理念、机制、模式和治理创新。

《标准》的主要内容1)明确公园城市内涵和建设目标。

《标准》明确了公园城市的科学内涵,以生态保护和修复为基本前提,以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以满足与不断提升为宗旨目标,以城市高品质有韧性、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绿色高效发展为保障,最终实现人、城、园(大自然)三元互动平衡、和谐共生共荣。

2)构建公园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确定包括7个大类25个中类的公园城市评价指标体系3)细化公园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适用于各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包括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划设计。

二、风景园林工程施工规范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流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适用于各类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活动,包括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等。

三、风景园林植物应用指南本标准提供了风景园林植物的选择、配置和应用指导。

适用于各类风景园林工程中的植物应用,包括公园、绿地、街道景观等。

四、风景园林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原则和方法。

适用于各类风景园林工程中的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等。

五、风景园林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导则本标准提供了风景园林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指导。

适用于各类风景园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包括历史园林、古建筑、传统技艺等。

六、风景园林行业职业资格认证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包括设计师、工程师、园艺师等职业资格认证。

七、风景园林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规范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的要求和方法。

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八、风景园林教育培养与培训认证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教育培养与培训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教育培养与培训认证工作,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

九、风景园林社会服务与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社会服务与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社会服务与管理活动,包括行业管理、技术咨询、项目管理等。

十、风景园林数字技术与应用导则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园林数字技术与应用的原则和方法。

适用于风景园林行业的数字技术与应用工作,包括数字化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

风景园林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风景园林协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和活动范围。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协会名称](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由热爱风景园林事业的个人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团结广大会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推动风景园林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促进风景园林事业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管单位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为[登记管理机关名称]。

第六条本协会会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具体年数]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请和解聘;(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每届任期[具体年数]。

第十一条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对内主持全面工作,对外代表本协会。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资格:(一)单位会员:从事风景园林行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者。

(二)个人会员:热爱风景园林事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资质,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者。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是由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上海市的园林景观建设和管理。

这些团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标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的原则、方法和技术要求,明确规划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技术指标。

2.园林景观建设标准:规范园林景观建设的施工流程、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确保园林景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3.园林景观养护管理标准:规范园林景观的养护管理要求,包括植物养护、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园林景观评估标准:规范园林景观评估的方法和指标,包括景观美学、生态环境、文化价值等方面的评估标准。

5.园林景观教育培训标准:规范园林景观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园林景观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上海市园林景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提高园林景观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为园林景观从业人员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新探索——团体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解读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新探索——团体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解读

95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新探索——团体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解读N ew Exploration on Bidding Management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Interpretation of the Group Standard Landscap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Management Standards摘 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标准》是契合国家深化改革所推出的团体标准,针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取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新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探索提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非资质管理新型市场评价体系,是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新办法。

对该标准编制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与基本思路进行了阐述,对标准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把握要求作详细解读,对风景园林从业者了解掌握、贯彻应用新标准具有积极意义。

关 键 词: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价体系;管理标准Abstract: The group standard Landscap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Bidding Management Standard is in line with the national deepening reform. In view of the cancellation of the qualification of landscap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for landscap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and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dustry, this paper explores and puts forward a new market evaluation system for non-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of garden greening project bidding, which is a new typ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way. In this paper, the purpose, significance, guiding ideology and basic ideas of the standard are described, and the main contents and key requirements of the standard are explained in detail, which is of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master and apply the new standard.Key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landscap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endering and bidding; evaluation system; management standard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园林建设市场进一步开放。

园林协会制定的标准

园林协会制定的标准

园林协会制定的标准一、概述园林协会标准制定是为了规范和提升园林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园林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涉及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种植、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养护管理等方面。

二、园林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是园林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标准制定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设计原则和目标,确保设计符合城市规划、生态环保等要求。

2.规定设计流程和方法,包括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环节。

3.制定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4.提出设计效果的评估指标,以保证设计的实施效果和质量。

三、园林植物种植园林植物种植是园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制定应关注以下方面:1.确定植物种植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提高成活率。

2.规定植物的选择标准,选用适合当地环境、抗逆性强、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品种。

3.制定植物种植的程序和规范,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过程和种植后的养护等。

4.提出植物效果的评估指标,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提高景观效果。

四、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工程施工是实现园林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其标准制定应关注以下方面:1.规定施工流程和规范,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制定施工质量的评估指标,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明确施工安全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提出施工进度的控制指标,保证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五、园林养护管理园林养护管理是维护园林景观的重要手段,其标准制定应关注以下方面:1.规定养护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确保园林绿地的长期发展和生态效益的持续发挥。

2.制定养护计划和程序,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环节。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备案号J ×-20××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技术要点Technical points in Tender and Bid for Landscape projects(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01实施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布目次前言 (II)1 总则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工程分类 (4)5 一般规定 (5)6 技术要求 (6)6.1 施工企业 (6)6.2项目管理机构 (6)6.3 技术工人 (8)6.4工程业绩 (9)6.5技术储备 (9)7 商务要求 (10)8 资信要求 (11)9 评标要求 (11)9.1 资格审查 (11)9.2 投标报价评审 (12)9. 3技术标评审 (12)9.4评标委员会 (12)10 工程总承包 (12)本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章程(2008年10月12日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缩写:CHSLA。

第二条本会是由风景园林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组织和团结风景园林工作者,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继承发扬祖国优秀的风景园林传统,吸收世界先进风景园林科学技术,发展风景园林事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风景园林学科体系,提高风景园林行业的科学技术、文化和艺术水平,保护自然和人文遗产资源,建设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会的办会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依法办会、民主办会、自主活动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自由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倡导求实、勤学、创新、协作的精神,为繁荣我国风景园林事业而努力。

第四条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挂靠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合作;(二)开展学科和专业教育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三)开展科普活动,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和科普读物,搭建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专业展览,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六)推进风景园林师执业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七)开展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会员专业水平;(八)发挥专家优势,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专业性竞赛、评优和奖励活动。

(十)承接政府职能或受政府委托开展促进本学科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
备案号×-××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技术要点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布
目次
前言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程分类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
施工企业
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工人
工程业绩
技术储备
商务要求
资信要求
评标要求
资格审查
投标报价评审
.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
工程总承包
本标准用词说明
前言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技术要点
总则
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取消后的市场管理,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及房地产开发、道路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等城建项目中附属绿地面积较大或投资大于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应按园林绿化的类别单独实施招标。

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除应符合国家和各地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外,还应参考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城市绿化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号)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园林绿化工程
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

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地形整理、植物栽植、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及养护管理。

信用信息管理
指对企业及个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市场行为记录、履约能力、履约行为记录、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评价情况等基本信息的管理。

主要通过园林绿化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市信用监管系统(或平台)运行管理。

工程分类
园林绿化工程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复杂性、特殊性等因素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工程,见表。

园林绿化工程以及其它建设工程中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建筑面积较大或投资>万元)应当单独招标。

不得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园林绿化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并报告项目所在地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Ⅱ类、Ⅲ类、Ⅳ类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应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公开信用承诺,并将其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同时也是投标人资质审查和评标的重要参考。

技术要求
施工企业
承担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承担相应工程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出具的营业执照应当列有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相关的经营范围。

项目管理机构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技术要求等合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