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园林风景协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工作,创新规划设计理论、技术和方法,鼓励原创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提升规划设计建设水平,树立精品工程,促进风景园林规划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一)设计类:各类公园绿地、休憩广场、道路绿化、居住区景观与环境、屋顶花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主题乐园、博览园林、休憩娱乐场地设计和生态修复景观设计、景点设计等已实施完工项目。
(二)规划类:各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区局部或景区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自然与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保护规划、区域游憩与景观生态系统规划、风景旅游区域规划、城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河流水系景观规划,及其他各类风景园林类规划。
(三)方案类:各类风景园林绿地尚未实施的优秀方案。
三、申报条件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评选在本学会会员中进行,参评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须是本会正式会员。
申报单位应持有国家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或相关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一)基本条件1、设计类:项目规模一般在20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规划类: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实施的项目,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
3、方案类:应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并有显著的原创特色。
4、设计、规划类申报项目须是在申报年起计算五年内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各项审批手续完善、由符合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申报,并提交合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四)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工作量,项目由中方牵头,在得到外方确认后共同申报,并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确认内容包括:中方介入的工作阶段及工作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细则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开展科技评奖的精神,遵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施工的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新材料的应用,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与“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设大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
第二条、“优秀园林工程”奖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设立的行业学会荣誉奖,评选对象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会员单位在我国境内承建并经一年管护期后已交付使用的园林绿化或园林古建工程。
第三条、“优秀园林工程”奖项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并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推荐。
第四条、“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按照节约精神办事,在评审过程中不收取申报费、评审费。
第五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园林工程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是新建项目,要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的项目,要求新建、维修的古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七条、申报“优秀园林工程”奖的项目应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竣工3年以内,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每个会员单位提交一个项目参评,但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二个项目参评,过2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三个项目参评,但须提供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复印件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009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定结果

铜奖
76
宁波市金峨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奥克斯“盛世华城”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宁波奥克斯“盛世华城”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铜奖
77
深圳市四季青园林花卉有限公司
深圳市映月湾花园园林工程
映月湾花园园林工程
铜奖
78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和家园D组团Ⅱ标段室外景观绿化
银奖
66
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泰州市商业步行街建筑工程
商业步行街(老街)二标段E2、W1-4、戏楼、入口建筑
银奖(古建)
67
扬州意匠轩园林古建筑营造有限公司
盐城市陆公祠修复、扩建工程
陆公祠修复、扩建工程
银奖(古建)
68
苏州香山古建有限公司
无锡荡口华氏老义庄整治修缮工程
华氏老义庄整治修缮工程
银奖(古建)
海宁市海州广场北区Ⅱ标段(绿化工程)
海宁市海州广场北区Ⅱ标段(绿化)工程
银奖
44
广州中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民公园及水景工程(广州开发区中心城区LC-B组团前期工程)
中心城区市民公园及水景工程(广州开发区中心城区LC-B组团前期工程)
银奖
45
江苏景苑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无锡市渤公岛绿化工程
渤公岛绿化工程
深圳市振业城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振业城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金奖
21
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海南三亚鹿回头半山半岛A9、A15地块景观工程
半山半岛A9地块台地公寓(第六组团)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三亚鹿回头景观A15地块二、三组团景观工程施工
金奖
22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单位会员证书登记号申报日期年月日2016年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制填报说明1、该申报表由参评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
2、“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同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均为规范的全称(与公章一致),而不能使用简称。
如后来更名,要有上级主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手续。
3、申报理由栏主要介绍工程亮点、特点。
4、“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或招投标文件的工程名称一致。
如有更改,要有立项批准单位的正式手续。
5、验收单位是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单位,或者由其授权的单位,不能写“工程质量监督站”。
6、“工程类别”一栏按(1)园林绿化工程、(2)园林古建工程分类填写。
7、绿化面积一栏,填写实际完成的园林绿化总面积(含园建、铺装、小品等),建筑面积一栏,填写古建工程建筑面积。
8、工程质量情况,应说明工程的质量评定内容和评定的结果。
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及专家组核定的结果填写。
9、施工工期是指合同工期(或指定计划工期)和实际开工至竣工的施工时间。
10、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省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果。
11、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指施工中存在的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并需说明处理情况及结论。
12、工程质量鉴定意见要由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或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权威机构对于工程质量提出具体评价意见,不是简单表示态度。
1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对单位申报专业性工程的意见一栏,主要是说明专业性工程在全国所具有的质量技术水平。
14、必须按填表说明逐页逐项填写,七、八、九栏相关主管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有漏填,则视为无效。
15、此《申报表》填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于2016年4月30日前(一式二份)寄至评选办公室。
16、此《申报表》的格式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确定的标准格式,必须按原样下载并填报,非本标准格式的不予受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科技成果征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文)精神,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增强风景园林行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向广大会员征集优秀风景园林科技成果,归集整理并进行展示和推荐。
为做好征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征集限我国风景园林领域,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中的先进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征集范围和周期第三条本征集范围包括:在风景园林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活动中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图书等。
第四条本征集所指科技成果原则上须在相关部门正式立项,并取得正式评审和鉴定。
企事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自主立项并实施完成的,取得创新性成果,也可参报。
第五条本征集每年组织一次。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本征集是在学会会员中进行。
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和个人需是本会正式会员。
第七条申报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技术上重要创新,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其推广应用能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对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风景园林行业领先水平;2、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专利、研究报告、技术标准和图书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3、在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技术成果过程中,对某些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做出技术革新,从而使该项成果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4、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或设备,经过消化、吸收,在国产化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四章成果等级设置和标准第八条本征集成果将在评审的基础上,归为一、二和三三个类别。
2012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优秀工程奖.

金奖 金奖
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金奖 金奖
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中科琪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园林古典建筑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万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湖州市仁皇山公园山水清音景区 园林绿化1#、2#标段
仁皇山公园山水清音园林绿化工程1#标段 仁皇山公园山水清音园林绿化工程2#标段
金奖
广州开发区科学广场建设工程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
安徽省天长市荭草湖公园 广州市麓湖公园南岸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杭州半山、龙山、虎山公园连通整治工程
广州开发区科学广场建设工程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 ——临江大道园林绿化工程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 君悦酒店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标段 安徽省天长市荭草湖公园 麓湖公园南岸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半山、龙山、虎山公园连通整治工程Ⅱ标段
半山田园地块龙山公园景观工程 半山、龙山、虎山公园连通整治工程Ⅰ标段 半山、龙山、虎山公园连通整治工程——游客服 务中心 广州市“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 “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 体绿化工程”——官洲水墨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绿化工程”——官洲水墨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无锡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出入口调整改造绿化工程 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出入口调整改造绿化景观工程 淄博市植物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张家港市暨阳湖湖区南部滨水区绿化工程(A区) 武汉动物园2010年改建工程A标段 上海市东陆公园 湖南省株洲市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工程(一期) 青岛太平山中央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上海市紫气东来景观工程(一标) 新乡市和谐公园建设工程 曹州牡丹园提升改造工程 淄博市植物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暨阳湖南部滨水区绿化工程(A区) 武汉动物园2010改建工程A标段 东陆公园 湖南株洲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工程 太平山中央公园建设项目(一期) 紫气东来景观工程(一标) 新乡市新区市政公园建设工程 曹州牡丹园提升改造工程 滦水湾河心岛景观工程(滦水湾公园) 环城公园环境提升及东护城河通航工程(二标 段) 黄冈市遗爱湖保护治理二期工程 遗爱亭景区二标段工程
园林工程 奖项

园林工程领域的奖项有很多,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园林工程奖项:
1. ASLA(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奖:由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景观设计、规划和研究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2. IFLA(国际景观建筑师联合会)奖:由国际景观建筑师联合会授予,旨在表彰在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和环境可持续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3. RHS(英国皇家园艺学会)奖:由英国皇家园艺学会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花园设计、种植和园艺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项目和个人。
4. 中国园林奖:由中国园林学会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中国园林建设和设计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项目和个人。
5. SB Landscapes Award(深蓝景观设计奖):由深蓝景观设计杂志颁发的奖项,旨在表彰在中国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领域展示出创新和卓越成就的项目和个人。
这些奖项通常根据设计创新性、环境可持续性、功能性、审美价值等方面来评判获奖项目。
请注意,具体的奖项名称和评选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参考相关的园林工程协会、园林杂志或专业机构的官方网站,以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下简称‘科技奖’)工作,基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统筹做好科技奖管理工作,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子奖项工作组。
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各子奖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各子奖项的组织评审工作。
第三条科技奖评审程序包含通知、申报、评审、公示、公布和表彰6个环节。
第四条通知。
(一)评奖通知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并经学会统一对外发布。
(二)各子奖项工作组配合做好通知起草、发放和评奖信息传播。
(三)评奖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为每年3月初。
(四)评奖通知包含通知文件、本评奖实施细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等内容。
第五条申报。
(一)科技奖实行自主申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子项工作组可开展针对会员单位的申报指导和培训。
(二)申报单位必须填写申报书,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议申报单位事先就申报书和相关材料征得所在地风景园林学(协)会意见。
(四)各子奖项工作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形式审查,并负责申报单位答疑和联络。
第六条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为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风景园林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
(二)有失信记录或受到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在限制(或处罚)期内禁止申报。
第七条科技奖的奖励对象限在中国境内完成的项目。
各子奖项具体要求见《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
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科技奖的申报项目均需为已完成项目。
规划项目需经规定程序审查通过或批准实施;工程项目需在评奖年度前3年内竣工验收合格,且满1年养护期以上。
(二)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由中方主持单位牵头申报。
中方主持单位须在项目实施中承担主要工作量,且对项目具有创新性贡献。
(三)项目由若干专业协作完成的,应按项目整体申报。
一个项目申报后,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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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开展科技评奖的精神,遵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本会会员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和园林古建施工的理论研究,创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新材料的应用,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开展“优秀园林工程”评选活动,奖名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与“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设大金奖、金奖、银奖和铜奖。
第二条、“优秀园林工程”奖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设立的行业学会荣誉奖,评选对象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会员单位在我国境内承建并经一年管护期后已交付使用的园林绿化或园林古建工程。
第三条、“优秀园林工程”奖项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并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园林学、协会推荐。
第四条、“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按照节约精神办事,在评审过程中不收取申报费、评审费。
第五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园林工程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项目,要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优秀园林古建工程”奖的项目,要求新建、仿建、维修的古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和造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七条、申报“优秀园林工程”奖的项目应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已验收合格,并经过一年管护期或保修期,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每个会员单位提交一个项目参评,但具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过5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二个项目参评,过10亿元的单位允许申报三个项目参评,但须提供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复印件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办法
第九条、参评单位请填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寄至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
申报表的电子版可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第十条、申报单位必须按填写说明逐页逐项填写,如有漏填,则视为无效。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与其它资料分开装订);
(2)申报材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3)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工程平面图、种植图和竣工图(如图纸太多,可提供重要节点部位的图纸)各一张;
(5)工程概况介绍,重点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重点和难点;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详细说明;
(7)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特点(如工程重点部位、植物景观、园林小品、水景等)的彩色照片(规格4.5X6吋、1000万像素以上)20张(在照片背面编号,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注:第(5)~(7)项均须提供电子版(光盘)。
第十二条、申报单位必须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表内栏目要求逐栏填写,加盖公章栏须签署评价意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一致。
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第十三条、以上申报材料的打印稿,统一为A4规格,提交时按顺序装订成册。
资料册、光盘须与《申报表》一起,按当年评优通知要求时间提交至评选办公室。
五、参评费用
第十四条、凡按期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免收申报费。
获奖单位须缴纳证书、奖牌工本费。
六、工程复查
第十五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工程现场复查。
复查小组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选派专业人员3-4人组成,请受查工程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选派1名专业人员配合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承建单位汇报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重点说明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水平。
复查小组可查看工程各项内容和部位,承建单位不可回避或拒绝。
(三)复查小组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时,承建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书和工程验收备案表
原件、全部技术与质量资料及管理资料。
(五)复查小组对复查工程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小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查报告。
七、工程评审
第十七条、“优秀园林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聘请熟悉园林工程业务的专家组成。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十九条、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材料和工程复查小组的汇报,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二十条、评审结果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公示二周后,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正式发文生效。
六、奖励
第二十一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获奖工程、获奖单位和获奖证书编号统一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负责组织编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项目集锦》,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向业界和社会宣传介绍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主持“优秀园林工程”奖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权参加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并可获此殊荣。
七、纪律
第二十四条、申报“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第二十五条、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和伪造获奖证书。
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已经获得“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优秀园林工程"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
2013年02月05日。